5.2.1 “复制”命令
【执行方式】
命令行:COPY。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修改”→“复制”命令。
工具栏: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复制”按钮。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修改”面板中的“复制”按钮(如图5-8所示)。
图5-8 “修改”面板
快捷菜单:选择要复制的对象,在绘图区右击,从打开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复制选择”命令。
【操作实践——绘制办公桌】
绘制如图5-9所示的办公桌。操作步骤如下:
图5-9 办公桌
(1)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矩形”按钮,在合适的位置绘制矩形,如图5-10所示。
图5-10 绘制矩形1
(2)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矩形”按钮,在合适的位置绘制一系列的矩形,结果如图5-11所示。
图5-11 绘制矩形2
(3)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矩形”按钮,在合适的位置绘制一系列的矩形,结果如图5-12所示。
图5-12 绘制矩形3
(4)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矩形”按钮,在合适的位置绘制矩形,结果如图5-13所示。
图5-13 绘制矩形4
(5)单击“修改”工具栏中的“复制”按钮,将办公桌左边的一系列矩形复制到右边,完成办公桌的绘制。命令行提示与操作如下。
命令: copy↙ 选择对象:(选取左边的一系列矩形) 选择对象: ↙ 当前设置: 复制模式 = 多个 指定基点或 [位移(D)/模式(O)]<位移>:(在左边的一系列矩形上任意指定一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阵列(A)]<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打开状态栏上的“正交”开关功能,指定适当位置的一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阵列(A)/退出(E)/放弃(U)]<退出>:↙
结果如图5-9所示。
【选项说明】
(1)指定基点:指定一个坐标点后,AutoCAD 2015把该点作为复制对象的基点。
指定第二个点后,系统将根据这两点确定的位移矢量把选择的对象复制到第二点处。如果此时直接按Enter键,即选择默认的“用第一点作位移”,则第一个点被当作相对于X、Y、Z的位移。例如,如果指定基点为(2,3)并在下一个提示下按Enter键,则该对象从它当前的位置开始,在X方向上移动2个单位,在Y方向上移动3个单位。一次复制完成后,可以不断指定新的点,从而实现多重复制。
(2)位移(D):直接输入位移值,表示以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为基准,以拾取点坐标为移动方向,按纵横比移动指定位移后所确定的点为基点。例如,选择对象时的拾取点坐标为(2,3),输入位移为5,则表示以(2,3)点为基准,沿纵横比为3:2的方向移动5个单位所确定的点为基点。
(3)模式(O):控制是否自动重复该命令,确定复制模式是单个还是多个。
(4)阵列(A):指定在线性阵列中排列的副本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