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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直线段
【执行方式】
命令行:LINE(快捷命令:L)。
菜单栏:选择菜单栏中的“绘图”→“直线”命令。
工具栏:单击“绘图”工具栏中的“直线”按钮。
功能区:单击“默认”选项卡“绘图”面板中的“直线”按钮,如图4-1所示。
图4-1 “绘图”面板
【操作步骤】
命令: LINE↙ 指定第一点:(输入直线段的起点,用鼠标指定点或者给定点的坐标) 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输入直线段的端点,也可以用鼠标指定一定角度后,直接输入直线段的长度) 指定下一点或 [放弃(U)]:(输入下一直线段的端点。输入U表示放弃前面的输入;右击或按Enter键,结束命令) 指定下一点或 [闭合(C)/放弃(U)]:(输入下一直线段的端点,或输入C使图形闭合,结束命令)
注意
在输入坐标数值时,中间的逗号一定要在西文状态下输入,否则系统无法识别。
【选项说明】
(1)若采用按Enter键响应“指定第一点”提示,系统会把上次绘制图线的终点作为本次图线的起始点。若上次操作为绘制圆弧,按Enter键响应后绘制出通过圆弧终点并与该圆弧相切的直线段,该线段的长度为光标在绘图区指定的一点与切点之间线段的距离。
(2)在“指定下一点”提示下,用户可以指定多个端点,从而绘制出多条直线段。但是,每一段直线是一个独立的对象,可以进行单独的编辑操作。
(3)绘制两条以上直线段后,若采用输入选项C响应“指定下一点”提示,系统会自动连接起始点和最后一个端点,从而绘制出封闭的图形。
(4)若采用输入选项U响应提示,则删除最近一次绘制的直线段。
(5)若设置正交方式(单击状态栏中的“正交模式”按钮),只能绘制水平线段或垂直线段。
(6)若设置动态数据输入方式(单击状态栏中的“动态输入”按钮),则可以动态输入坐标或长度值,效果与非动态数据输入方式类似。除了特别需要,以后不再强调,只按非动态数据输入方式输入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