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语义
1.3.1 语义的概念及含义
“义”“意”同“语”构成同音词“语义”“语意”。语义和语意的意思基本相同,但在义项上有交叉重叠,再加上《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不清,因此二者混用非常普遍。
《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的解释是:语义是“词语的意义”,语意是“话语所包含的意义”。此解释将语义限制在词语(词和词组)层面,即词语义,而语意在句子(词句,泛指成句的话)层面,即句义。《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的解释有变化:语义是“词语、句子等的意义”,语意是“语言所包含的意义”。但这种解释较为模糊。笔者认为,“意”在心之所想,侧重主观;“义”有合适、合理之意味,侧重客观。因此语义和语意在表意侧重点和使用范围上有差异。语义指语言单位本身所具有的意义,或词语间相互配合组成语义结构所形成的隐性意义,侧重客观存在的唯一意义,即语言系统意义,因而使用范围相对固定;语意指语言单位经过使用者表达、融进个人情感和思想所包含的实际意思,侧重言语意义,意义并不唯一,使用范围宽泛得多。
语义分为多级语义单位,如义素、语素义、词义、词组义、句义、句群义、段落篇章义、言语作品义。词义是词的意义,一个词通常有几个义位(义位大致相当于词的义项),至少有一个义位。义素是义位的分解,即义位的组成成分。语素义是构词语素(词根、词缀)的意义。词组义是词义的组合,形成义丛,由义位组合而成。句义是由义位、义丛组合而成。句群义是某个句群整体所体现出的意义,由句义组成。段落篇章义是某个段落或篇章整体所体现出的意义,由句义、句群义组成。言语作品义是某一言语作品(如一场演讲、一篇文章、一个报告、一部著作)所体现出的意义。
语义单位有时还有附加成分,附加成分也可看作一种语义单位,称为附加义,也称感性义、色彩义、修辞义等,这是词、词组、句子等在一定语境中基于其相对固定的意义而产生的一种临时意义。对于某语义单位,附加义是针对其基本义(字面意义)来说的。没有附加义时,基本义就是其语义,有附加义时,附加义才是其真正的语义。
各级语义单位可概括为语言体系意义或言语意义。义素、语素义、词的理性义相对固定和静止,能脱离语境和句子而独立存在,属于语言体系。词的感性义是在其理性义上临时产生的,不能脱离语境和句子而独立存在,属于言语。词组义分为固定词组义与临时词组义。固定词组相当于词,在不考虑附加义时,固定词组义属于语言体系;自由词组由词组成,其意义的结构和性质属于语言体系,但其内容不论是否考虑附加义,均属言语,因为它虽然还不够完整,但已经是个人创作了。句义的内容是交际中最小的意义相对完整的片断,是将词、词组运用到一定语境中组合而成的,具有临时性和动态性,因此句义从内容上说属于言语;句子除了巧合和套语,通常是五花八门各不相同的,但句义的结构和性质显示了由义位组成义丛、再组成句义所要遵循的一定规则,具有相对稳固的性质,因此句义从结构和性质上说属于语言体系。句群义、段落篇章义、言语作品义都是句义的上级单位,不论从哪个角度说,都属于言语,是最大的语义单位。附加义总是在一定语境和句子中临时产生的,因此属于言语。
如果不考虑语义的结构和性质,而只从语义的内容来讲,语义的语言体系意义包括义素、语素义、词的理性义、固定词组的理性义,言语意义包括词的感性义、固定词组的感性义、自由词组义、句义、句群义、段落篇章义、言语作品义。其中最重要的是词义和句义。词义能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句义,对一句话而言,当听读者知道其中的词义,并掌握了词义间的语法关系时,就能明白整个句子的意义(句义),可见词义在语义系统中是多么的重要!句义是语言体系运用的结果,也是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听读者通常通过句义来感受语义的存在,对不同语言进行翻译时,人们往往是以句义为单位对译的,可见句义在语义系统中也是相当重要的。
语言体系意义是语言系统的固有意义,能脱离语境而独立存在。言语意义是具体的人在具体的语境中对语言体系意义具体运用而产生的结果意义,不能脱离语境而独立存在,是一种环境意义。一个词,在进入具体语境前,往往有多个意义;一个句子,在进入具体语境前,也不一定有确切的意义,别说歧义句,就是对于一个一般的句子,除了理性义外也可含有多种感性义;一种语法意义,也可能有几种意义。语境千变万化,言语意义通常也灵活多变。概括和多义的语言体系意义一旦进入某种语境,就会转化为具体和确定的言语意义,尽管有时这种言语意义较为隐含。
语言体系意义和言语意义之间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它们既相互区别、排斥,又相互关联、补充。能够脱离语境而独立存在,相对稳固、静止、概括和多义的语言体系意义,是从具体语境中灵活、多变、宽泛和单义的言语意义中提炼、概括出来的。言语意义是第一性的,语言体系意义是第二性的。语言体系意义当然会随着言语意义的变化而变化,但同时它又对言语意义起着制约和规范作用,交际者主要是按照语言体系意义来选择与实现自己所要表达的言语意义的。
1.3.2 词义
词是由一定的语音(形式)和意义(内容)结合而成的符号。各种事物,不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客观存在的还是主观想象的,只要为人们交际所需要,就可用词来表示,其内容就是词义。词义就是词的语音形式所表达的意义,是一种巩固在特定语言形式中的人类意识对某一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概括反映,是人们认识活动的成果。
这是从词汇意义来理解词义的,从广义上讲,词义还包括语法意义。只讲词汇意义的词义是一种狭义词义,而将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都包括在内的词义则是一种广义词义。例如“计算机”一词,其语音形式是jìsuànjī,词汇意义是“能进行数学运算的机器,现多用作电子计算机的简称”,语法意义是它的词性是名词,可以做某种句法成分。一般来说,实词既有词汇意义又有语法意义,典型的虚词只有语法意义。例如:“光盘”是“用激光束记录和读取信息的圆盘形存储载体,也叫光碟”,这是其词汇意义;同时它又是一个名词,可以做主语、宾语,有时也做定语,这是其语法意义;“因此”是表示因果关系的连词,没有具体的词汇意义,只有语法意义。在未加区分时,词义通常指词汇意义,词汇学中讲的词义以及词典中对词的解释多是这种词义。词汇意义是词汇学重点研究的内容,语法意义是语法学重点研究的内容。
词义是全社会所公认的,不取决于个人主观意志,具有概括性、客观性、社会性和民族性。概括性指一个词的词义是对其所指称事物的共同本质特征的反映,同时舍弃了个别的具体情形。若词义不具有概括性,则每一具体事物就必须专门有一个词来指称,语言中的词就会不计其数,人们就很难在有限时间内掌握无限的词了,语言就不大可能作为交际工具了。客观性指客观存在的事物是词义产生的基础。词义也可表达主观想象出来的事物,如“鬼、妖怪、神仙、天堂、地狱、飞碟、外星人、孙悟空”等,但想象的基础仍是客观事物,人们对想象出来的事物的认识也就成为其词义,这类事物和对它的认识之间的关系与词和客观事物的关系并无本质不同,因此这种词义也有客观性。社会性指词是由使用某种语言的社会成员共同确定的,个人不可能改变。这是语言的约定俗成性在词义上的反映,决定了个人使用词语要受到社会制约。民族性体现为,同一类事物在不同民族语言中用什么词、多少词来表示是不相同的,词义概括的对象范围及表示出来的感性义也通常是不同的。
词义有多种类型,其中同表达概念有关的叫理性意义(理性义),也称概念意义(概念义)、逻辑意义(逻辑义)、主要意义(主要义);附加在理性义之上表示语境所赋予的特定感受的是感性意义(感性义),也称非概念意义(非概念义)、色彩意义(色彩义)、修辞意义(修辞义)、附属意义(附属义)。实词都有与其概念相联系的理性义,还可能有感性义。真正具有稳定性、完全属于语言体系意义的只有理性义;感性义多与语境有关,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变化性,因此视为言语意义更恰当。当然,感性义也可能会在漫长的语用实践中变得稳定,逐渐成为一种模式而进入语言体系意义范畴。
词义的详细内容还将在“第6章 科技语体修辞:词汇”中讲述,这里不再展开。
1.3.3 句义
句义是词义的组合,但这种组合不是词义的简单相加,而是由词义的组合所形成的句义结构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的。句义与内容的形成相关,涉及内容的客观性和说写者的思想、认识、感情,同时又与对内容的理解有关,涉及听读者对内容的理解、掌握程度及其思想、认识、感情。因此句义必然受思维规律的制约,与逻辑密切相关。
1.3.3.1 句义的结构
句义的结构是由句义中的词义(具体语境中的词义,即词的某一义位)和词组义按照一种语义结构组合在一起形成的。
1. 句义的主体结构
句义一般是由说写者就客观世界和其主观世界的某一对象所做的说明,一般包括被说明的对象和对该对象的说明两部分,前者称为话题(topic),后者称为述题(comment)。话题是说写者、听读者都知道的,或者是听读者经说写者说明也知道的,是说写者与听读者共同谈论或关心的确定的题目。述题是说写者估计听读者不知道的,是说写者想要告诉给听读者的内容。话题和述题构成句义的主体结构,二者都很重要,但述题更重要,成为句义的主要部分。
从语法上讲,话题相当于句子的主语部分,述题相当于谓语部分,句义多由这两部分的意义组合而成,但也有只由一个部分组成的。虽然语法上存在只有主语、没有谓语,或只有谓语、没有主语的非主谓句(如“你呀!”“她这个人!”只有主语,“开始吧。”“变天了。”只有谓语),但从语义上讲,一个非主谓句实际上仍然是包含话题与述题的(如“她这个人!”的述题可以是“怎么这么草率”“怎么会有如此想法”等,“开始吧。”的话题可以是“咱们”“我们”“你们”等)。因此,话题与述题是不依赖语法形式而存在于句中的两种不同的句义聚合类。
在句义中,也有少数特殊情况,例如喊人、打招呼时的“教练!”“老李!”,叫卖时的“葡萄!”“帽子”,喝彩时的“好球!”“中了”等,其句义结构非常简单,式样很少,一般只有一两个成分,分析不出什么是话题,什么是述题,或者同一成分既可以是话题,又可以是述题。在一定语境中,人们根据言语表达习惯也能理解其句义,因此这类句义也是一个最小的交际单位,但其作用非常有限。
2. 句义的结构成分
基于句义的主体结构,可对句义结构继续细分,常分为谓词(predicate)、项(argument)、描述成分和连接成分四种。其中谓词最为重要,但情况简单些,项虽比不上谓词重要,却非常复杂,可以说项是所有语义结构成分中最为复杂的一种。
1)谓词
谓词是句义中直接说明话题的成分,相当于语法中的谓语。谓词有表运动、变化、行为的,如“跑、发展、自转、论述、发射、研究、分析、风化、分裂”等;有表与对象关系的,如“是、有、在、像、如同、属于、包括”等;有表情感、意愿的,如“高兴、难过、喜欢、悲伤、希望、打算、可怜、失望”等;有表性质、状态、状况的,如“好、美、漂亮、聪明、正确、细心、孤独、冰凉、静悄悄、黑咕隆咚”等。
谓词有的就是述题,大多是述题中的关键部分。没有谓词的句义很少,其结构通常很简单,式样很少,作用也有限。在有谓词的句义中,谓词是整个句义结构的核心,比项、描述成分和连接成分都重要。不同类型的谓词决定了句义是否有话题以及有什么样的话题,决定了述题是否有项以及有什么样的项,最终决定了句义结构的类型。
谓词与项的连接也是句义的组合,根据谓词连接项的多少,可把谓词分为零项谓词、单项谓词、双项谓词、三项谓词。
零项谓词都是表示运动、变化的,不与表主体的项(主体项)组合,数量很少。汉语中一些表自然现象变化的词(指义位),如“变天、清明、入伏、出伏、数伏、数九、地震”等在句义中可以做这种谓词。这些词的义位指称的变化很具体、特殊,适用范围小,其主体也很具体,是谓词义位中的一个义素。因为其主体意义在义位中就表明了,在进入句义做谓词时显然就没有必要再和表主体的项组合了。
单项谓词在句义中必须与一个项组合,否则其意义就无法实现。单项谓词中,有的是表性质、状态、状况和情感、意愿的,在句义中要求与表性质、状态、状况和情感、意愿的主体项组合,如“这个办法高明”“科技创新速度真快”中的谓词“高明”“快”与主体项“办法”“科技创新速度”;还有的是表运动、变化、行为的,要求与表运动、变化、行为的主体项组合,这种谓词极多,很多动词都可做单项谓词。
双项谓词在句义中要求与两个项组合(如“爱迪生发明了电灯”中的“发明”为双项谓词,与“爱迪生、电灯”两个项组合),否则其意义就无法实现。表话题与某种对象的关系的谓词都是双项谓词,如“是、有、在、像、如同、属于、包括”等(在“我是内蒙古人”“她有一辆汽车”中,谓词“是、有”与主体项“我、她”及协同谓词说明主体的项(主体说明项)“人、汽车”组合)。还包括一些表运动、变化、行为及情感、意愿的谓词,数量较多,如“做、制造、发明、碰见、爱、恨、盼、喜欢、希望”等。
三项谓词要求与表施事、受事和与事(接受受事的一方)三个方面的项同时组合来表运动、行为(如“我送孩子一份礼物”中的“送”为三项谓词,与“我”“孩子”“礼物”三个项组合),否则其意义就无法实现。汉语中的“给、借(借出或借入)、献、租(租出或租入)、介绍、奉献、转让”等都是三项谓词。这种谓词不多,大多反映发生在社会中甲乙双方(个人、团体、机构、国家等均可)之间的针对第三方的某种行为。
按话题与述题,可划分出的语义聚合类称为话题聚合类和述题聚合类。按话题与述题所涉及的对象可划分出的语义聚合类称为项聚合类。按谓词的种类可划分出的语义聚合类称为谓词聚合类。项聚合类与谓词聚合类是在话题聚合类和述题聚合类的基础上更为细致地划分出来的。话题与述题进行组合时,谓词总是处在述题的开始,可以说项是由谓词连接起来的,没有谓词的句义是不多的,谓词是句义的核心。
2)项
项是句义中表示对象的成分,与语法中的名词、人称代词相应,有时可以把当作对象成分使用的动词、形容词也看作项。
句义取决于项在句义中的功能或语义类型,是由项与句义中其他成分(主要是谓词)组合时体现出来的。项在句义中的不同功能或语义类型称为语义格,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施事格:表示谓词动作行为的主体施动者的项。例如:“她在学习外语”中的“她”,“汽车被电动车撞了”的“电动车”。单项谓词通常只与施事格组合。
(2)受事格:表示谓词动作行为的直接承受者的项。例如:“她在学习外语”中的“外语”,“汽车被电动车撞了”的“汽车”。双项谓词通常与施事格、受事格组合。
(3)结果格:表示受谓词动作行为直接支配而产生某种结果的项。例如:“她在做早点”中的“早点”,“我设计汽车”中的“汽车”。双项谓词可与施事格、结果格组合。
(4)与格:表示谓词动作行为支配的间接对象的项。例如:“她借给我书”中的“我”,“他欠工人工资”中的“工人”。三项谓词常与施事格、受事格、结果格、与格组合。
(5)工具格:表示用以实现谓词动作行为结果的工具或手段的项。例如:“工人用技术开路”中的“技术”,“老李吃大碗”中的“大碗”。此格常以句义描述成分出现。
(6)方位格:表示谓词动作行为发生场所、方位或方向的项。例如:“她在培训中心学习”中的“培训中心”,“电脑放在柜里”的“柜里”。此格常以句义描述成分出现。
(7)时间格:表示谓词动作行为发生时间的项。例如:“一周后才出结果”中的“一周后”,“我写了很长时间”中的“很长时间”。时间格常以句义描述成分出现。
3)描述成分
有时需要对句义中的谓词和项进行一定的描述、限制、描写或补充,把谓词、项指称的动作、行为、对象等表述得更加准确、细致、充分、妥帖。这种描述谓词和项的成分称为描述成分。有的描述成分还能描述另外的描述成分。描述成分对句义的形成是必要的,有时甚至有可能成为句义的关键部分。例如“你去哪里?”问话中的“哪里”,“我去北京。”答话中的方位格“北京”,都是用来描述谓词的描述成分,在句义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答话中的施事格“我”及谓词“去”都可省略,但“北京”不能省略,它是句义的关键。
描述成分同汉语语法中的修饰语(定语和状语)与补语相应,但范围更为广泛。例如“乘火车”“去美国”“等一会儿”等义丛中的画线成分,从语法上是宾语,并不与补语相应,但在语义中是描述成分,分别是工具格、方位格和时间格。与定语相应的描述成分是描述项的,称为项的修饰成分,其作用是对项进行限定。与状语或补语相应的描述成分是描述谓词的,称为谓词的修饰成分,对谓词起描写、限制或补充说明作用。
4)连接成分
连接成分是连接义位、义丛、句义等语义单位或引出有关的项的成分。这种成分可以表示因果、假设、让步、条件、并列、选择、递进、转折等各种关系。语义中只要是起连接作用的成分就是连接成分,并不限于语法中的连词。例如“我跟同学保持联络”“我比妻子在教育孩子上更有耐心”中的“跟”“比”,“天气虽然很热,车里却很凉快”“像‘物理场’一样,‘权力场’也是一个能量场。”中的“却”“像”,在句义中都做连接成分,但在语法上分别是介词、介词、副词、动词。
1.3.3.2 句义的内容
句义除了结构外,就是附着在结构上的内容了。按内容,句义分为基本义和附加义。对一般的句子表达,其句义通常是基本义,但有时为了表达需要,说写者可采用某种修辞方式,在基本义的基础上附加别的意义——附加义,这才是句子要表达的真正意义。
1. 基本义
基本义是由句中各个义位的组合所表达出的一种字面意义。它是由说写者自然地使用某些词语而直接表达的,情况较为直接、简单,理解起来较为直观、容易。用来记述客观事物、现象的句义一般都是基本义。例如:
【1】现在是早晨8点。
【2】2011年7月23日发生了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
【3】科技进步将促使劳动力在生产间发生转移,使得“蓝领”减少,“白领”增多。
以上句义记述的是客观事实,该用什么词就用什么词,词与词之间的组合也很自然,句义直截了当,属于基本义。
2. 附加义
附加义是由句中各义位的组合所传递的基本义以外的意义。此义常与句中有意地使用能产生附加义的词语相关,这种词语除有理性义位,更多地附加着其他意义,可能涉及形象、情感、时代、文化、风格,个人品质、修养等感性色彩,情况较为复杂。例如:
【1】你好!
【2】吃了吗!
【3】过年好!
【4】您慢走!
【5】上班去呀!
【6】您也该歇着啦!
【7】你起得真早啊!
以上是常见的问候语,其句义是来源于社会习语的附加义,不能仅从字面上来理解。
【8】我当是谁,原来是他!
此句义来源于说写者的意图,表达“我当是谁怎么好,原来是他这个我自己并不佩服的人。”这个附加义。
【9】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这是80年代的情况。地上本来就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也就没有路。这是90年代的情况。现在选行业要有理性,要在试探中找新路。
(杨继绳.中国当代社会阶层分析[M].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11:227.)
此句引用鲁迅先生的话“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表述中国20世纪80年代私有企业的情况,然后再用所引用语句的否定语句“地上本来就有路,走的人太多了也就没有路。”表述中国90年代私有企业的情况。两种情况形成鲜明对比,进而得出“现在选行业要有理性,要在试探中找新路”。显然整个句义的时代、社会文化色彩较强,只有从附加义的角度才能真正理解整个句义。
1.3.3.3 句义的类型
句义按其结构的类型,可以分为简单句义、复杂句义、复合句义及多重句义。
1. 简单句义
简单句义常与逻辑中的判断相应,表现为一个命题,常包含一个谓词或几个并列谓词。按是否包含谓词及包含谓词的种类,简单句义分为无谓词、零项谓词、单项谓词、双项谓词、三项谓词句义。例如:“天哪!”“今天立夏。”“iPhone 6S真好用。”“他经常撰写论文。”“我送老同学一些书。”谓词的情况决定了简单句义的框架和结构。
2. 复杂句义
复杂句义指句义中包含着句义,即句义中的一个或几个成分也是句义或用来引出句义。这种成分是一种被包含句义,其地位和作用只相当于句义中的成分,故可称之为成分句义。例如:“最近投来的论文我已处理完了。”中的画线部分为成分句义,相当于句义中的谓词;“这是梁总设计开发的无纸数字办公系统。”中的画线部分为成分句义,相当于句义中的项的描述成分。
3. 复合句义
复合句义指几个简单句义按照语义关系紧密联结在一起,共同表达一个较为复杂的语义,其中简单句义可称为分句义。复句表示的句义都是复合句义,其分句义之间基本上是各分句义的谓词之间的关系。复合句义分为联合复合句义(联合句义)和主从复合句义(主从句义),前者分句义之间是平等的,无主次之分,如并列、连贯、对立、选择、递进等;后者分句义之间是不平等的,有主次之分,如假设、条件、因果、转让、目的、连锁等。
4. 多重句义
复杂句义通常只包含一个成分句义,此成分句义的地位相当于一个成分,因此整个句义含有两层句义结构。若复杂句义包含更多的成分句义,特别是如果因此而含有更多层的句义结构,就会形成多重复杂句义。复合句义通常只包含两个分句义,其地位处于同一层次上,若包含更多的分句义,特别是如果因此而处在更多的层次上,就会形成多重复合句义。多重复杂句义或多重复合句义即为多重句义。复杂句义和复合句义结合在一起更容易形成多重句义。
1.3.3.4 句义的义位搭配
句义的义位搭配指一个句义内的词的义位之间的搭配。这是从语义学的角度来讲的,与平常所说的句中词语搭配是一回事。写作、修辞历来十分重视义位搭配的问题。
句义结构是义位组合而形成的句义框架,但不能完全满足句义内各义位“语义溢出”的要求,不可能一定能把不同的义位组合成一个具体的句义。实际上义位的组合除了受句义结构的限制外,还有具体的义位能否搭配的问题,即义位组合成句义不但要构成结构,还要在结构中搭配起来,如果义位不能搭配,句义便不能形成。
义位搭配虽然主要受语义的制约,但最终还是受社会、现实情况的制约。例如:“早晨26时80分起床。”“从北京乘火车直达纽约。”“太阳从南方升起。”等句子,虽然符合句义结构要求,但如果不是出现在童话、寓言、神话、科幻等特殊的言语作品里,或不是为特殊的修辞需要,显然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其中义位的搭配违背了现实、情理。但客观事物极为复杂,人的想象力也非常丰富,交际情况也多种多样,说话写文章既可讲现在,又可讲过去、将来;既可讲本国、本民族,又可讲国外和其他民族;既可讲现实,也可讲理想、幻想;既可讲事实,也可讲虚构的事物、现象;有的语句是作为科学研究的论点提出来的,有的只是说着玩的,不一定非得符合现实、情理或思维规律。因此,义位搭配是否符合逻辑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不能绝对化,不能随意或简单地做出规定和判断。
义位搭配有可以搭配和不能搭配两大类。
1. 可以搭配
可以搭配指义位在句义结构中搭配时彼此满足语义溢出的要求而构成语义上说得通的句子,分为强式搭配、弱式搭配、修辞搭配、零义位搭配和多余搭配。
(1)强式搭配。由包含着彼此要求义素的义位所形成的搭配为强式搭配。这种搭配有广泛的现实、情理基础。例如:“人吃饭”中,双目谓词“吃”要求施事格包含“动物”这一义素,而“人”确实包含此义素,满足“吃”的搭配要求,“人”与“吃”能搭配;“吃”要求受事格包含义素“食物”,而“饭”确实包含该义素,满足“吃”的搭配要求,“饭”与“吃”能搭配。其中的“人”和“饭”也分别有自己的搭配要求,道理与“吃”相同。
(2)弱式搭配。义位搭配并不总是强式搭配,有时是弱式搭配。例如:在“我的领导生小孩了!”中,谓词“生”要求施事格的项包含“女性”“育龄”两个义素,而“我的领导”这个词组(义丛)虽不包含此两义素,但同时也不排斥此两义素。说话人作为事实讲出这句话,表明现实中的“我的领导”就是育龄女性,因此“生”与“我的领导”可以搭配,但属于弱式搭配。
(3)修辞搭配。义位间既不是强式搭配,也不是弱式搭配,但从修辞的角度能搭配,这就是修辞搭配。例如:“汽车喝够了汽油”在语义上能说得通,因为“喝”虽是人和动物的行为,而“汽车”虽不是人或动物,但在修辞上可把缺少汽油的汽车比作喝水的人或动物,这样句子就成立了,还能使听读者产生一种把汽车比作人或动物的联想。
(4)零义位搭配。有些义位在句义中指称的范围等于其他义位(搭配环境)对它的要求,只传达、表现搭配环境必然包含的内容,即未传达、表现搭配环境以外的内容,在交际中起着义位的某种限制作用,不能随便去掉,称为零义位搭配。这是一种很特殊的搭配。在汉语中常做零义位的词有“东西、什么、样子、谁、故、那么回事”等。例如,“买点什么东西送给她”“没有什么新鲜的”“真不像样子”“会议因故推迟一周”“就是那么回事”等,属这种搭配。
(5)多余搭配。有些义位在句义中指称的范围等于或小于其他义位(搭配环境)对它的要求,只传达、表现搭配环境必然包含的内容,即未传达、表现搭配环境以外的内容,但又不能形成零义位。这种搭配虽能成立,但不必要,属多余搭配。例如,“人用嘴吃饭”“书是有字的”“把饭吃到肚子里了”“开了一个有车轮的汽车”等,属这种搭配。有这种搭配的语句,即使不说写出来,别人也是知道的,因而是多余的话或废话。
2. 不能搭配
有些义位在句义中指称的范围大于或根本不符合搭配环境对它的要求,不论从哪个角度(现在、过去、将来,现实、虚拟、幻想,国内、国外……)讲都是不通的,这就是不能搭配。例如,“人会开车”“地球绕着恒星转”“文章中都有插图”等,属指称范围大于搭配环境的不能搭配;“蚂蚁会开车”“文化绕着太阳转”“语调中有插图”等,属指称范围不符合搭配环境的不能搭配。
为了加深对以上不同搭配的理解,下面再列举几个例子。
【1】人是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
此句中“人”和“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指称的范围相同,表述严谨、准确,因此它们之间是强式搭配。
【2】人是有言语行为的动物。
严格地说,有的人是没有言语能力的,但从人类整体上,将“人”说成“有言语行为的动物”是可以的,因此“人”与“有言语行为的动物”之间是弱式搭配。
【3】人由对往事的追忆、对现时的把握和对未来的憧憬三部分组成。
“人由……组成”中的“人”应该指人的身体这种物理实体结构,而此例中的“人”显然不是指这个意义,而是指“人生”“生活”之类的意义,因此“人”与“对往事的追忆、对现时的把握和对未来的憧憬三部分”之间属于修辞搭配。
【4】人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此句中“人”指称的范围等于“什么东西”对它的要求,“什么东西”不能随意去掉,形成了零义位,因此“人”与“什么东西”之间是零义位搭配。
【5】人是能吃食物的动物。
此句中“人”指称的范围小于“能吃食物的动物”对它的要求,但“吃食物”不形成零义位,因此“人”与“吃食物”之间是多余搭配。
【6】人是具有思维能力和言语行为的动物。
此句中“人”指称的范围大于“具有思维能力和言语行为的动物”对它的要求,因此它们之间是不能搭配。如果将此例中的“动物”改为“植物”,就把指称范围大小不一致的问题变成了指称范围类别不相容的问题,就更谈不上搭配了。
1.3.3.5 句义的关系
句义上下位(前后相邻)句义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类。
1. 延续关系
句义之间按线性原则连缀成一个意义序列,其中上下位句义或片断之间有一种意义上的延续,就是句义的延续关系。例如某一言语片段中,第二个句子的句义是第一个句子的句义的延续,第三个句子的句义是上文特别是第二个句子的句义的延续,而最后一个句子的句义是上文特别是倒数第二个句子的句义的延续。各句群间、各段落间也有这种延续关系。延续关系是一个总称,具体有诸如因果、并列、对比、递进等多种关系,用以对上位句义进行阐述、补充、归纳,或产生别的什么功能。常见的如插叙、倒叙,或边叙边议,或先叙后议之类的言语表达方式,是句义延续关系的特殊形式。
延续关系是一种最基本的句义关系。只有具有合适句义延续关系的语句才能被准确理解,进而获得好的交际效果。同样一个意思的表达,因说写者不同,表述对象不同,所处场合不同,或别的什么不同,所采取的叙述方式、顺序自然就可以不同。但不管句义之间的关系如何,表述时都应做到让听读者清楚地感到语义的条理、层次、顺序,使言语表达具有听读者可以、乐于接受的句义延续关系,一定要避免语无伦次的表述。
2. 同义关系
两个句义在结构形式上虽然不同,但所表达的意义完全相同,即真实价值相同,就是句义的同义关系。这种句义关系的特点是:如果句义甲真,则句义乙也真,反之亦然;如果句义甲假,则句义乙也假,反之亦然。例如:
【1】现阶段很多企业的职工纷纷下岗了。
目前很多企业的员工纷纷失业了。
【2】那个孩子的轮滑双人推车成绩排名是倒数第一。
那孩子的轮滑双人推车成绩排名是最后一位。
那孩子的双人推车轮滑比赛成绩是最后一名。
【3】在未弄清楚此问题之前,不要轻易下结论。
在弄清楚此问题之前,不要轻易下结论。
在未弄清楚这个问题前,不要轻易下结论。
在弄清楚这个问题前,不要轻易下结论。
【4】在这轮贸易谈判中,中国对美国赢了。
在这轮贸易谈判中,美国对中国输了。
在这轮贸易谈判中,中国赢了美国。
在这轮贸易谈判中,美国输给了中国。
中国在这轮贸易谈判中,赢了美国。
美国在这轮贸易谈判中,输给了中国。
在这轮贸易谈判中,中国赢了,美国输了。
中、美在这轮贸易谈判中,中国胜了,美国败了。
以上句组中的各个句义都是同义关系。
3. 包含关系
一个句义中包含另一个句义,就是句义的包含关系。这种句义关系的特点是:如果句义甲真,则句义乙也真;如果句义乙假,则句义甲也假。例如:
【1】所有行星围绕着其恒星转。
地球、月球、火星围绕着太阳转。
【2】我在一家科技杂志社担任专职主编。
我的职业是科技编辑。
我是从事科技编辑工作的。
以上句组【1】中的两句义之间是包含关系,前一句义包含后一句义;【2】中的前一句义与后两句义之间是包含关系,而后两句义之间是同义关系。
一般地,在甲乙两个句义中,如果相应的义位、义丛(同是相应的项或谓词)有上、下义关系,而其他成分相同,则甲乙两个句义就有包含关系。例如:“我做了两个菜”的句义包含“我炒了两个菜”的句义,其中“做”为上义词,“炒”为下义词;“孩子一般都爱哭”的句义包含“女小孩一般都爱哭”或“男小孩一般都爱哭”的句义,其中“孩子”为上义词,“女小孩”“男小孩”为下义词。
4. 不相容关系
一个句义与另一个句义不相容,即在肯定一个句义的同时就会否定另一个句义,就是句义的不相容关系。这种句义关系的特点是:如果句义甲真,则句义乙假;如果句义乙真,则句义甲假。例如:
【1】中国目前是发展中国家。
中国目前是发达国家。
【2】宗教学是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宗教学不属于科学的范畴。
以上句组中的两个句义不能同时成立,是不相容关系。
一般地,在甲乙两个句义中,如果谓词在意义上不相容,而其他成分相同,则甲乙两个句义就不相容。例如:“我喜欢思考和钻研”与“我讨厌思考和钻研”,“专家通过了这篇稿子”与“专家否定了这篇稿子”均属句义不相容。
5. 前提关系
一个句义以另一个句义为前提,就是句义的前提关系。这种句义关系的特点是:句义甲的说写者认为句义乙当然是真实的。这种关系也可表现为甲以乙的否定为前提,即句义甲的说写者认为句义乙当然是假的。例如:
【1】她在什么地方学习英语?
她在学习英语。
【2】如果她会英语口语,就不用参加这次英语培训了。
她会英语口语。
以上句组中的两个句义就是前提关系。
1.3.3.6 句义的形成
句义最终是通过词与词之间的组合形成句子而形成的,既要依靠语法手段(如词序、虚词、语音、标点符号等的作用),又要依靠非语法手段(如义位、语境等的作用),还可以省略一些成分,并适当地使用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
1. 词序的作用
词与词之间以不同的顺序组合时,形成的句义就会不同,甚至完全相反。这就是句义中词序的作用。例如:“一切”“为了”“孩子”三个词以不同顺序组合时,句义会有一些差异;在“地球绕着太阳转”中,从语义看,“地球”是施事格,“太阳”是受事格,如果将“地球”与“太阳”的顺序颠倒一下,改为“太阳绕着地球转”,“地球”与“太阳”的格就发生转换,语义就会发生显著变化,而且变化后的语义不符合客观事理,违反了逻辑。不少句子的词序发生变化后,虽然形成的语义符合客观事理,但句义发生了变化,如“不过要7点以后”与“不要过7点以后”,“父亲正在抱着孩子”与“孩子正在抱着父亲”,“会后领导招待客人”与“会后客人招待领导”等。当然有的句子的词序发生变化后,语义却不变,例如“用我进去吗”与“我用进去吗”。
2. 虚词的作用
句中词与词之间在组合时,通常需要使用一定的虚词,不用虚词或用不同的虚词,形成的句义就会不同,甚至不能形成明确的句义。这就是句义中虚词的作用。例如:在“在中国,农民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中,介词“在”加在“中国”之前,使“中国”成为方位格,如果不使用该介词而将此句说写成“中国,农民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果不是出于某种特殊的修辞需要,这种表述显然也不大妥;此句中还包括助词“着、的”,副词“越”,不使用这些虚词,显然是不可行的。
3. 语音的作用
语音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语调、语顿两个方面。同一句子以不同的语调出现时,句义就会不同,甚至有很大的差别,这方面的内容已在1.2.4节中的“语调”部分讲述过了。下面再看几个例子:“下雨了。”“下雨了?”“下雨了!”是同一句子以不同语调出现的,其句义大不相同:第一句为陈述语调,表明已下雨或正在下雨这一事实;第二句为疑问语调,表明对是否下雨还不能确定,通过询问对方,待对方回答后方可知道答案;第三句为感叹语调,表明说写者对下雨这一天气状况表现出一种明显的情感和态度。再如:“你能不这么好吗?”这句中的“不这么”与“好”之间是否有语顿,其意义是不同的,没有停顿时,意义是“请你不要这么好!”,而有停顿时,意义是“请不要这么,好不好?”。在书面语中,语顿往往通过标点符号来体现,但在口语中,语顿则通过语音来体现。
4. 标点符号的作用
标点符号在句义形成中的作用之大是众所周知的,试想在一个言语片段中,如果不使用标点符号,那么句义的表达和理解将是多么的混乱和困难!例如:若将“在中国,农民工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中的逗号去掉,就容易将“中国农民工”理解为方位格或施事格,但说不通。再如:“对企业来说,其所有者,即大批持股者失去了‘用手行使权力’(选举)的机会,只能‘用脚行使权力’(退出这家企业的股票,买入另一家企业的股票)。”这句中,如果不使用标点符号,语义能表达出来吗!
下面再引用刘心武《红楼望月——从秦可卿解读<红楼梦>》中“帐殿夜警”一段话来说明标点符号的重要性。(请大家仔细阅读,不再注释。)
我们都知道1919年新文化运动之前的中国文言文是没有标点的,“逼近布城裂缝向内窥视”这个句子,现在引用者多加标点断句为“逼近布城,裂缝向内窥视”,这镜头实在恐怖,因为“裂缝”作为动词,那胤礽彼时就非用匕首等利器不可,杀气弥漫;但若另行断句理解为“逼近布城裂缝,向内窥视”,那就无需使用利器,胤礽的形象也就非凶神恶煞,而是被窥视欲的心火烧得癫狂的一个可怜虫了。试问,御帐会有“裂缝”吗?如果把“裂缝”理解为“破开的缝隙”,当然不可信,但帐幕毕竟是由若干块布幔叠围合成,用手拨开便可出现“裂缝”的部位未必没有……
5. 义位的作用
词在句中的义位不同,决定了它在句义中的意义不同或格不同,进而形成句义的不同。例如:“他喜欢吃米饭”和“他喜欢吃大碗”两句中,“米饭”在语义上是受事格,“大碗”是工具格,此差别是由“米饭”和“碗”这两个义位表现的,前者是吃的对象,而后者是吃的工具,不可将“碗”理解为吃的“对象”。再如:“他需爱”和“他须爱”在句义上也存在差别:在“他需爱”中,“需”即“需要”,是谓词,“爱”是项(受事格),是“需”的对象;而在“他须爱”中,“爱”是谓词,“须”即“须要”,是连接成分(助动词),修饰谓词“爱”。可见前句的句义重在“他需要别人对其自己的爱”,而后句重在“他一定要去爱别人”,这种句义差别是由“需”和“须”在句中的义位不同所致。词在句中的义位不能确指时,句义就会不清晰,例如在“那时,机器的质量显著提高。”一句中的“质量”,其义位是“表示物体惯性大小的物理量”还是“产品的优劣程度”?可见,义位不同时,句义明显不同!
6. 语境的作用
语境对句义形成的作用更为重要。有的句子离开了上下文,或离开了自然、社会环境,其句义就很难表现出来,造成理解困难或不准确,甚至不可能理解。
例如:“咬死猎人的狗”这句话,其语义是“猎人被狗咬死了”还是“猎人的狗被咬死了”?恐怕只有放在上下文中才能确定。
又如:“什么人才能够进入干部编制呢?”这句话,其语义是“什么样的人,能够进入干部编制呢?”还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进入干部编制呢?”恐怕也只有放在上下文中才能确定。
再如:“那时候人们都认为,‘一大二公’在政治上是最光荣的,在生活上是最有保障的。”这句话,只有放到中国的20世纪50年代的那个社会环境中,才能准确理解,“一大二公”指人民公社第一规模大,第二公有化程度高。
最后再举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笔者有一次去中国人寿金融街店办理住院理赔,因对那里不大熟悉,而且略有些着急,一不小心就误进了一家银行,进去后我就问门口的保安,是办理理赔的吗?他没有听懂,我重复说了几遍,也未见奏效。然后我又继续向里走,问了大堂经理和其他工作人员,令我好奇的是他们都没听懂,我很自卑,大概是因为我的口音很重吧!但后来仔细观察了一下,这哪里是中国人寿,分明是银行呀!再一打听,才知道中国人寿在隔壁。于是我就出来,进入中国人寿理赔大厅,进入后,再问理赔,那结果谁不知道呀!好像里面的人,不管具体是干什么工作的,保安也好,保洁员也罢,问谁都可以。这就是语境的作用!
1.3.4 语义的明确与不明确
语义明确与不明确是语义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取决于语义表现的对象与语义的性质、作用等。语义明确指语义确切地指称、记述了客观事物;相反,语义不明确指语义没有确切地指称、记述客观事物。在语义单位中,词义和固定词组的意义多是明确的,但也有不明确的。人们在说写实践中总是该(能)明确就明确,不该(不能)明确就不明确,不仅不排斥不明确,而且还要恰当用好不明确,在平常使用诸如比喻、拟人、双关、婉言之类辞格的句义中,都含有某种程度的不明确。人们一般只知道、只追求语义的明确性,认为语义在任何场合下都应该是明确的,只有明确了,才是积极的、有益的。其实,这种认识具有片面性。言语表达中,语义应该是明确的,但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总是明确的,有时不明确反而会更好。
1.3.4.1 词义的明确与不明确
词义是从语言体系和言语两个角度来讲的。从语言体系讲,即词进入语境之前,词义是固定、明确的,不管一个词有多少义位,其每个义位都是明确的。词典中对词的释义(各个义项)都可认为是明确的。但从言语讲,即词进入语境之后,它在语言体系的意义就可能发生变化而产生感性义,进而可能变得不明确。
1. 词义明确
词义反映对象具有的特征,不同对象之间或同一对象的不同发展阶段的界线都是清楚、分明的。对象并不一定简单,但其自身是明确的,人们认清其特征与界线往往经过了较长甚至漫长的时间。人们对对象的认识成果反映在语言里,就表现为毫不含糊的词义。有的词义反映的对象是极其复杂甚至多变的,有的是永远不可能被人的感官直接感受到的,但只要人们认识了其确切的本质特性及其与邻近对象之间的确切界线,并反映在词义里,所形成的词义就是明确的。
一般来讲,科技术语的意义总是明确的,哲学、社会科学由于研究对象与自然科学的不同,有的术语的意义不够明确,但明确的仍占多数;除表概数的数词外,数词的意义总是明确的;表量和单位的词、专有名词和法律用语的意义一般也是明确的;指称一般对象的词,用在普通场合时,其意义也往往是明确的。
2. 词义不明确
词义不明确大体上分为多义、模糊和笼统几种情况。
词的多义指一个词有几个义位,这种词就是多义词,在进入具体语境之前,其义位不能确指;但一旦用到具体的言语中,其义位就被唯一确定了,其他义位当然同时就被排除在外了。例如“中央”是个多义词,在“在广场的中央有个纪念碑。”中是方位词,意思是中心地方,而在“对这方面的问题,中央早有明确的规定。”中特指国家政权或政治团体的最高领导机构(跟地方相对)。
词的模糊指一个词有中心明确而和相邻义位界线不明确的义位,表现为一定范围内的含义明确,但离开此中心义位就不明确了,逐渐向相邻的别的义位靠近。以“现在”这个时间词为例,其意思是“这个时候,指说话的时候,有时包括说话前后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区别于‘过去、将来’)。”很明显,说话的时刻是“现在”,是一个明确的中心,但它有时还包括说话前后的一段时间,而且可长可短,这就模糊不清了。有的人对它理解得长些,有的人则短些,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理解得也不同。例如:在“来不及了,现在马上出发吧!”中,“现在”所指的时间很短;在“现在就应该启动这个项目。”中,“现在”所指的时间就长一些;而在“你们现在还年轻,只要努力,还有发展的机会。”中,“现在”所指的时间就长得多。值得注意的是,义位模糊的状况是由其所反映的情况决定的,恰当合理的模糊是必要的,也是切合实际的。
词的笼统指词的义位指称范围相当广阔,边缘、中心不明确。有笼统义位的词并不多,但很有特色。这类词指称的范围相当广泛,适用的对象相当多,是个类概念。人们只能大致说出其指称的是哪类对象,但究竟包含何具体对象并不清楚,它和邻近义位的界线也不清晰。例如:“东西”(dōnɡ·xi)的一个义位“泛指各种具体的或抽象的事物”就是笼统的,其概括面特广,能叫“东西”的事物简直数不胜数,但并非包罗万象,如严肃严谨、令人尊重和敬仰的事物就不宜用“东西”来指称。人们不但无法确切地说出什么是“东西”,什么不是“东西”,更无法确切地说出什么是典型的“东西”,什么是“东西”的中心。常见的属于语义笼统的词还有“干、做、搞、弄、家伙、玩意儿”等。
1.3.4.2 句义的明确与不明确
句义的明确与不明确是从言语的角度来讲的,一般不离开语境来谈句义。
1. 句义明确
句义明确是从内容、意义上来说的,并不要求句义本身的完整、充分,即句义的“明确”与“完整”或“充分”是两回事,完整、充分的句义并不总是明确的。有的句义是完整、充分的,如科学定义、词典释义,不需要上下文的补充、规定和衬托。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电流”的一个义项的解释是:“单位时间内通过导体横截面的电量。单位是安培。旧称电流强度”,这个解释句义本身是完整、充分的,把意思表述得清楚明晰,因而语义是明确的;但对“懒汉”的解释是:“懒惰的男人。”这个释义相当简短,本身虽是完整、充分的,但由于“懒惰”没有明确的界线(词典对“懒惰”的解释是:“不爱劳动和工作;不勤快”),因此不算是明确的。相反,一个不完整、充分的句义,由于语境的作用,可能是明确的。例如:“材料早点准备好为盼。”“好的!”答案本身不完整、不充分,但因为它是对前一句的回答,在上文语境的作用下,这种回答相当清楚,语义是明确的。
通常,句义中如果包含不明确的或未知的成分,句义就是不明确的,但如果对不明确的或未知的成分做了明确的说明,或虽未做说明听读者也能明白,或将不明确的或未知的成分作为问题提出来,那么这样的句义仍算是明确的,这就是说包含不明确或未知成分的句义可以是明确的。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衣服”的解释是:“穿在身上遮蔽身体和御寒的东西。”其中“东西”是笼统的,但全句说清楚了“衣服”是什么样的一种事物,意思是明确的;对“袜子”的解释是:“一种穿在脚上的东西,用棉、毛、丝、化学纤维等织成或用布缝成。”其中“东西”是笼统的,但后面的解释是清楚的,意思是明确的。又如:“这本书写得怎样?”“这个算法用了多长时间?”中的“怎样”“多长”都表未知成分,句义却是明确的。
2. 句义不明确
句义不明确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个句义如果在语义应该明确的地方使用了不明确的成分,就或多或少地有些不明确了。有些副词和表概数的数词含义不明确,如“好久、经常、不断、挺、很、太、稍稍、略、大约、可能、也许;四五(年)、十七八、四十左右”,句子里用了这类词时,句义就可能不大明确了。
一个句义如果有按几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来理解而不能确指时,就不明确了。例如:“我阅读《红楼梦》,或是为了了解清代社会现实的需要,或是因为对书的内容感兴趣,或是为提高文学和语言修养。”这句列出读《红楼梦》的几个原因,其间用“或”,表明只能有其中一种情况,但实际并不能排除几种情况并存的情况,即读《红楼梦》,既是为了解清代社会现实的需要,也是因为对书的内容感兴趣,又是为提高文学和语言修养。
一个句子有几种句义理解时,就成为多义句或歧义句,句义不明确了。这种句义只是在孤立的状态时才是不能确定的,但一放在具体的语境中时就明确了。例如“车开得怎样?”这句话,如果没有具体的语境作用,其语义就有多个,既可指车的整体性能如何如何,也可指人的开车技术如何如何,还可指在特殊天气或路况下(如下雨天道路泥泞、下雪天道路打滑等)车的性能或人的驾驶技术如何如何。
由说写者没有经过缜密思考自然而然选用词语而产生的句子附加义一般是不明确的。例如张三讲某句话含讽刺李四之意,李四可以听出来,也可以听不出来,即使听出来了,张三也可以不承认。反之,张三无意说了一句话,李四多心误以为是讽刺自己的情况也是有的。这就是由附加义不明确所引起的。如果张三总是讽刺或从不讽刺李四,或人们如实了解了张三说话时的语境,张三的话语是否有附加义就会明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