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
何美欢
不得不用已被用滥了的陈词滥调:这是中国法学院最好的时刻,也是最坏的时刻。最好的时刻是指“法律热”的潮流好像还未冷却,证据之一就是法学院/系越办越多。虽然精英学界常常抱怨道,现在谁都能办一所法学院,但是,成为热门学科有一个好处,就是能吸引优秀学生。即使是对精英法学院来说,生源的保证也是重要的,所以,这是最好的时刻。最坏的时刻是指,一方面农村、乡镇闹律师荒;另一方面精英法学院的毕业生中,希望执业的同学不能顺理成章地走进占据高端业务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外所”)。外所或者以将在中国招徕的业务送到纽约或香港处理,或者以引进外国律师或法律学生的方法执业。这就是说,中国法学院还不能培育出大量的高端法律人才,其产品只能囤积在中下档次。与此同时,外所大举来华,它们之间竞争激烈,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得不割价求售。在这个环境下,本土精英律所要冒出头来,在高端市场上占一席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执业律师所面对的严峻的情况,也是反映精英法学院失败的一面镜子。
在这种情况下,法学院应该责无旁贷地挑起培育律师这个担子,但学界仍然有一种强大的贬低专业教育的声音。与此同时,赞成培育律师的学者可能又急于求成,急于输出“制成品”,因而从事一种极低端的“专业教育”,进而愈加证明了专业教育不属于大学,精英学界应该敬而远之的观点。这样下去,能培育高端律师的中国法学院只有难产。
在拙作《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以下简称《普通法教育》)中,笔者论证了专业法学教育是而且应该是“学术性的”“博雅的”(liberal),而中国法学院应该从事这样的专业法学教育。本文在该书的基础上讨论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综述法律执业的含义;第二部分讨论专业教育的含义及陷阱;第三部分提出一个专业法学的基本课程。
何美欢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