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古代国家安全思想与经验教训
第一节 中国历史上的国家安全思想与经验教训
中国古代虽未正式使用“国家安全”一词,但有关国家安全的思想体现在诸多文献之中,且多用一个“安”字来表示,如“国泰民安”“安邦定国”“居安思危”“长治久安”,等等。其中包蕴了许多深刻的哲理,是中华文明宝贵的历史遗产和中国战略文化的核心内容。我们要取其精华,古为今用。中国在历史上既有独占世界鳌头的鼎盛时期,又有蒙受外敌入侵的民族危机。其中的经验教训今后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墨、道、法、纵横各家便提出许多安邦治国的精辟思想和至理名言,几千年来流传至今,形成中华民族有关国家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重视人心向背,以民为本
中国古人早就提出:“天下大根本,人心而已。”《战国策》称:“善为国者,顺民之意。”孟子千古流传的佳作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谿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史记》总结历史经验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管子》强调:“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
中国传统治国安民之道之一是提倡“国以民为本”,“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也说明以民为本,国方能稳;以人为本,统而难分。《尚书》强调:“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孔子家语》提醒当政者:“夫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这一警世箴言尤其受到汉唐统治者的重视。孟子大胆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主张将民置于国君之上。西汉政论家贾谊强调:“夫民者,万世之本也,不可欺。凡居上位者,简士苦民者是谓愚,敬士爱民者是为智。”《汉书》道:“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在以民为本的基础上,当时古人又提出“政有三而已:一曰因民;二约择人;三约从时。”意思是,为政之道有三:一要按照人民的意愿和需要从事;二要选贤任能;三要顺应时势。《淮南子》曰:“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唐朝宰相魏徵进谏唐太宗:“以隋亡为鉴”,“载舟覆舟,所宜深慎”,“国以民为根,民以谷为命”;“民存则社稷存,人亡则社稷亡。”明朝朱元璋当政后也提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天生民而立君,君为民而立命。”他曾下令斩首当时延误发放赈灾粮的户部主事赵乾和“视民不如犬马”的县令高翼,以示爱民。《资治通鉴》断言:“人心不摇,邦本自固。”
这里顺便提一下,“以民为本”和“以人为本”是两个既相近又有所不同的概念。“以民为本”是2000多年前中国古代重要的治国思想,为历代贤哲所推崇。如今,“以民为本”的观念主要是解决执政者与人民的关系,以及干群关系范畴的问题。从国家安全特别是社会政治稳定的角度看,贯彻“以民为本”理念至关重要。因此,党中央特别强调各级领导一定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以人为本”的思想中国古亦有之。例如,为废除秦汉奴婢制度,东汉的光武帝刘秀曾下诏说:“天地之性人为贵。”毛泽东1949年也提出:“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国外,“以人为本”是14世纪至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思潮的核心内容。人文主义是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先进思想。它向当时欧洲的封建神权发出挑战,提出人是世界的中心,宣扬以人为本,提倡个性解放,推崇人的价值和尊严,以人权反对神权,对欧洲的文明进步产生过积极影响。后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的本质要求,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如今,“以人为本”的观念主要适用于解决人与社会及自然界关系方面的问题,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包括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能源开发、产品设计和生产等一切社会活动,都应提倡“以人为本”。随着非传统安全威胁因素上升,在安全领域引入这种观念也将是顺理成章的。
(二)牢记有备无患,居安思危
《周易》提出“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乱者,有其治者也。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可保也。”后人将其概括为“安不忘危,存不忘亡。”《庄子》指明:“安危相易,祸福相生。”《尚书》提出:“惟事事乃有其背,有备无患。”《墨子》道:“备者,国之重也;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左传》留下名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恃陋而不备,罪之大者也;备豫不虞,善之大者也。”《封禅文》告诫:“于兴必虑衰,安必思危。”《荀子》进一步主张:“先事虑事,先患虑患。先患之患为之豫,豫则祸不生。”在古汉语中“豫”即“预”之意。《南史》提出:“兵可千日不用,不可一日不备。”《战国策》强调:“治之其未乱,为之其未有。”李白有诗云:“居安思危,防险戒逸。”这些主张都突出了防患于未然的思想。
中国古代兵书和谋士更是把有备无患的思想上升到关乎国家安危的高度。《吴子》说:“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司马法》称:“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说苑》称:“谋先事则昌,事先谋则亡”;“存不忘亡,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盐铁论》主张:“事不豫辨,不可以应卒”;“有备则制人,无备则制于人。”这进一步告诫人们要赢得主动,防止被动,关键在于是否有备。宋代的欧阳修则从国家兴亡的高度提出:“忧劳可以兴国,逸预可以亡身。”明朝开国重臣刘基曾提出“固国莫大于保民,保民莫切于备患”的主张,对朱元璋安邦定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古人还从量变到质变、渐变到突变、无形到有形等事物演变的规律,为世人敲响警钟。《汉书》提出,欲“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就须深知“安者非一日之安也,危者非一日之危也,皆以积渐然,不可不察也。”魏徵曾对唐太宗说:“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斯以伐根而求茂木,塞源而欲流长也。”武则天认为“忧患生于所忽”,讲的也是这个道理。故柳宗元提醒世人:“敌存而惧,敌去而舞,废备自盈,祗益为瘉。”宋朝人提出:“善用兵者,防乱于未乱,备急于未急”;“天下之事,成于惧,而败于忽。”清代人总结出一条历史经验:“古人大业成,皆自忧患始。”这说明,我国历代先哲早就从历史经验教训中总结出国家安危相互转化的辩证规律。
(三)主张上兵伐谋,止戈为武
“止戈为武”“多行不义必自毙”等观点,是《左传》中提出的。《孙子兵法》有句名言:“兵者,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而人们最为推崇的还是孙子所说的:“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中国一些古代思想家还主张兼爱非攻。《墨子》有“非攻”一文,反对动辄发动战争,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即国家间应相互爱戴,互惠互利。老子《道德经》主张:“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管子》认为:“夫兵攻所憎而利之,此邻国之所不亲也。”《史记》强调:“恃德者昌,恃力者亡”;“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杜甫在《前出塞》诗中写道:“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古人不仅指出“天下虽安,忘战必危”,而且提出“天下虽兴,好战必亡”,强调“以和为贵”,不以强凌弱。
上述这些古人的至理名言,充分反映出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爱好和平的。作为中国国家安全的传统思想,主要是立足于对可能发生的战争及安全方面的威胁做好必要的准备,以确保国泰民安,而绝不赞成先启战衅,进攻别国。尽管在中国历史上确有封建暴君或类似元朝统治者那样的对外兴兵之举,但在中国的历史进程中仍属于支流,而且是受到谴责的。
(四)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
在中国历史上,为维护国家的稳定和秩序,法家坚持法治,儒家主张德治,双方争执不下。其实,这两者是不可偏废的,宜双管齐下,法德并举。以战国时期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根据“人皆自为”且难改的观点,提出“不务德而务法”的治国之道。韩非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败则国乱”;提倡“法不阿贵,绳不挠曲”;“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清其吏”意为使其官员保持廉洁,依法从政。《商君书》也强调:“不以私害法,则治。”这表明,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人便提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张。汉代《盐铁论》认为“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强调了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后汉人王符所著《潜夫论》断言:“国之所以存者治也,其所以亡者乱也”;而“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主张执法必严。
儒家经典则教诲世人:“重积德,则无不克。”《尚书》提出:“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孔子指出:“上好德则下无隐,上恶贪则下耻争。”古人早已认识到,即便是强盛大国也须遵法守德,否则国家仍不安全。《管子》便留下箴言:“地大国富,民众兵强,此盛满之国也。虽已盛满,无德厚以安之,无度数以治之,则国非其国,而民无其民也。故曰‘失天之度,虽满必涸’。”倘若“臣不亲其主,百姓不信其吏,上下离而不和,故虽自安,必且危之。故曰‘上下不和,虽安必危’。”《管子》强调:“主有天道,以御其民,则民一心而奉其上,故能贵富而久王天下。失天之道,则民离畔而不听从,故主危而不得久王天下。”诸葛亮也提倡:“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宋朝人认为:“国家存亡,在道德之深浅。”
而早在汉朝,古人便提出法治与德治并举的思想和“道生法”的命题,认为“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贾谊主张法德并用,处理激化的矛盾时用“法”;化解“积渐”中的矛盾以“德”。《后汉书》称:“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史记》指出:“非兵不强,非德不昌。”实际上,儒家并不反对依法治国,只是反对像秦朝那样施行暴政,反对“苛政猛于虎”。而法家强调秉公执法,其中自然含有“德”的思想成分,甚至堪称是提倡“以德执法”。
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在中国古代,这种精神自律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守礼戒贪。古人早就懂得“贪利者害己,纵欲者戕生”的道理,并提出“公生明,廉生威”,即公正出英明,廉洁生威望。
(五)主张国富兵强,亲仁善邻
中国古代历来高度重视同邻国的关系,提倡“以宾礼亲邦国”。邻国在地缘安全方面具有“辅车相依,唇亡齿寒”的利害关系,可以互为安全屏障。故《左传》提出“天子守在四夷”,意思是从周边做起确保自身安全。
《管子》在这方面有较为全面的论述。它首先强调:“君欲从事于天下诸侯,则亲邻国”;“主之所以为功者,富强也。故国富兵强,则诸侯服其政,邻敌畏其威,虽不用宝币事诸侯,诸侯不敢犯也。主之所以为罪者,贫弱也。故国贫兵弱,战则不胜,守则不固,虽出名器重宝以事邻敌,不免于死亡之患”。接着指出:“明主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故邻国亲之,与国信之。有患则邻国忧之,有难则邻国救之。”最后要达到的境界是:“明主之使远者来而近者亲也,为之在心,所谓夜行者,心行也。能心行德,则天下莫能与之争矣。”
关于如何做到亲仁善邻,《孟子》认为“交邻国有道”,即“惟仁者为能以大事小,惟智者为能以小事大。”意思是说,惟有仁爱为怀的君主才能做到大国侍奉小国,而惟有充满智慧的国君才能做到小国侍奉大国。这样双方便可敦睦相处。《老子》说:“故大邦以下小邦,则取小邦。小邦以下大邦,则取大邦。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邦不过欲兼人,小邦不过欲事人。夫两者欲得其所欲,大者宜为下。”其大意是,大国对小国谦下,可取小国信任;小国对大国谦下,可获大国宽容。大国不想过分控制小国,小国不想过分奉承大国,双方便可实现各自愿望。大国尤宜谦下。这是“怀远以德”外交思想的一种体现。
另外,古人还主张与邻国共同对付天灾,而不能以邻为壑,即所谓“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国之道也。”同时,睦邻并不等于放弃戍边。唐代政治家陆贽曾说:“边陲之戍,用保封疆;禁卫之师,以备巡警。二者或阙,则生戎心。国之大防,莫重于此。”清末外交家黄遵宪提出“寸寸山河寸寸金”的口号。屯垦戍边,保家卫国,历来是中国国防之要务。
二
中国历史上,历代开国明君大多注意汲取前车之鉴,励精图治,促使经济发展、国运昌盛;而几代人之后则往往朝政腐败,民不聊生,最终在内乱外患中改朝换代。
汉唐、明清等历代统治者政权稳定后,一般都比较注意汲取前朝覆灭的历史教训,对内“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对外采取睦邻政策,遂成“国泰民安”“近悦远来”之盛世。例如,汉代出现的“文景之治”和唐朝出现的“贞观之治”。但即便是这些朝代,到后期也往往由于阶级矛盾激化,内忧外患接踵而至,导致天下再复大乱。西汉末年的王莽、隋朝末年的隋炀帝等,对内残酷镇压,对外动辄用兵,最终都加速了自身的灭亡。魏徵在总结隋朝灭亡教训时,特别指出其“不能怀以文德,剧动干戈,内恃富强,外思广地,以骄取怨,以怒兴师,若此而不亡,自古未之闻也。”
唐太宗李世民(公元598-649)堪称是一位有作为的政治家。他在位期间,唐朝出现文治武功空前强盛的“贞观之治”。唐太宗认为“君临区宇,深根固本,人逸兵强,九州殷富,四夷自服”,并提出“偃武修文,中国既安,四夷自服”的方针。他反对“贵中华、贱夷狄”的偏见,对少数民族较为平和,较少发动战争,因而境外部落纷纷内附,中外交往大为发展。公元630年,唐平定东突厥,解除了北方的边患,为唐与西域诸国的友好往来开辟了道路。公元627-649年,波斯王朝曾多次遣使来唐,中亚诸国使者接踵而至。玄奘西游天竺,促进了唐与南亚次大陆的交往。公元641年,唐太宗外嫁文成公主入藏,通过和亲增进了汉藏交往,维护了祖国统一。当时,唐与南海诸国往来增多,与朝鲜、日本来往更加密切。日本第一批遣唐使于公元630年到达长安,揭开日本遣唐使来华的序幕。唐太宗在位期间,唐朝对内开明,对外开放,国力强盛,开创了国泰民安的鼎盛时期。
宋太宗赵匡义(公元939-997)采取“守内虚外”政策,是个失败的例子。公元960年北宋建立后,宰相赵晋认为,唐末乱局的原因在于“方镇(地方势力)太重,君弱臣强”。于是,宋太祖接受了赵晋的建议,将军、政、经大权集中归中央。但其后,北宋统治集团内部争夺激烈,始于唐末的农民起义不断,抵御辽、夏并立政权侵掠屡告失败。公元991年,宋太宗提出“守内虚外”政策。他对臣下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此后,“守内虚外”成为宋代后世皇帝遵循的“祖宗之法”。所谓“守内”,是指对内镇压农民起义和防止武将专权;所谓“虚外”,是指对辽、夏、金、蒙等中国少数民族并立政权采取消极防范政策。其结果是导致北宋于1127年灭亡。
针对北方民族的入侵,宋代虽有不少文臣武将反对苟安妥协,但终因“守内虚外”政策和朝政腐败而受挫。精忠报国的一代名将岳飞在沙场屡建战功,却被投降派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结果导致中原地区的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宋廷被迫偏安于江南以致最后于1279年被蒙古大军所灭。
元世祖忽必烈(公元1215-1294)一度对外扩张,后又采取怀柔之策修复同周边邻国的关系。忽必烈沿用大蒙古国的“招谕”策略,遣使告谕各国入元朝贡。周边邻国感到蒙古扩张的威胁,不愿服从,高丽、日本等国甚至发生杀害元使臣的事件。于是元朝蒙古大军先后出兵征讨高丽、日本、安南、占城、缅国、爪哇等国,严重损害了同这些国家的关系。元成宗铁穆耳即位后,下诏罢战,元与日本、高丽及东南亚各国的经济文化联系逐渐恢复。元公主曾与高丽王子和亲,不少高丽人还在元朝做官。
明太祖朱元璋(公元1328-1398)实行非患勿讨的睦邻政策,可圈可点。公元1371年,明太祖告谕群臣:“海外蛮夷之国,有为中国患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他认为,耗费人力、物力出兵外国是“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海外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他强调,“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杀伤人命,切记不可”,“外国非侵中国不得用兵”。这一告谕载入朱元璋自编的《皇明祖训》,成为明代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明成祖即位后,主张“宣德化而柔远人”“厚往薄来”“华夷一家”“不可欺寡,不可凌弱”;倡导“四海一家”“共享太平之福”,准许各国私商来华贸易,频频派遣使臣出访。1405年至1433年,郑和使团七次下西洋,访问了近40个国家,“外交盛况虽汉唐盛世所不及也。”即便如此,明朝仍有人写了副对联“莫待临涯失马收缰晚,只恐船到江心补漏迟”,提醒世人防患于未然。明太祖特别强调:“练兵保民,在历代之必先”,“治兵然后可言息兵,讲武而后可言偃武。”但其后人执行不力,为防倭寇袭扰,明朝被迫实行锁国政策。
清代前期整治边疆,闭关自守,有功有过;后期对内镇压,对外妥协,教训深刻。前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国力强盛,改变了唐代以来对边疆地区的羁縻做法,直接派官吏监督,实行有效管辖。清对周边弱小国家延续“厚往薄来”的做法,为维护“天朝”尊严耗费大量财力。而此时,西方列强开始大举殖民扩张,俄从陆上,葡、西、荷、英从海上入侵骚扰中国。清政府严加防范,抵御了沙俄的入侵。但作为防范侵略的手段实行海禁等闭关锁国政策,并坚持以君臣之礼处理同包括西方列强在内的国际关系,则落后于时代。
1840年鸦片战争后,晚清时期的中外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清朝统治者被迫抛弃了“华夏蛮夷”的传统观念,传统的朝贡体制彻底瓦解。总理衙门大臣奕訢、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把太平天国当作“心腹之害”,把西方列强视为“肘腋之忧”,主张采取“外敦信睦”“借师助剿”;“联合外夷,共灭发捻”的方针。对内把镇压农民起义列为首要任务;对外主张“守定和议”“中外相安”,把遵守不平等条约作为苟安之策。1874年日本在美国怂恿下出兵中国的台湾,李鸿章妥协退让,与日本签订中日北京专约,纵容了日本吞并琉球、染指台湾的野心。1894年日本又把侵略矛头指向朝鲜和中国。李鸿章避战求和,醉心于“以夷制夷”,寄希望于列强的“干涉”“调停”,训令在朝鲜的中国将领循守“万国公法”,静守勿动,使中国军队处于被动境地。战败后,他以全权代表身份赴日签订中日《马关条约》,使中国蒙受割地赔款的巨大损失。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期间,他力主镇压义和团,谋求与列强“和解”,1901年9月代表清政府签订《辛丑条约》,使中国蒙受奇耻大辱,国家安全和主权受到严重损害。
中国古代谋求国家安全的要领之一是“政善于内,兵强于外。”唐代著名文学家柳宗元曾写过一个含义深刻的寓言《罴说》。这个寓言的结论是:“今夫不善其内而恃外者,未有不被罴之食也。”不幸的是,晚清政府恰恰是柳宗元所说的“不善其内而恃外者”。
国民党政府抗战时期采取“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抗战胜利后又依靠美国等外国势力的支持打内战,是中国历史上的又一沉痛教训。1931年7月23日,蒋介石在《告全国通电》中首次提出这一政策。1934年12月,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被写进《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宣言》。九一八事变前后,蒋介石认为日本侵华是次要的,革命力量和异己势力才是“心腹之患”,只有先集中力量进行剿灭革命和消灭异己的“安内”战争,然后才能“攘外”抗日。这种对日不抵抗政策,给日军迅速占领东三省提供了可乘之机。直到1936年西安事变后,这一政策才有所改变。而汪精卫之流则始终坚持“抗战必亡”的谬论,1940年与日本签署所谓“基本关系条约”,规定“两国政府要互助敦睦,密切合作,共同防共”。这种仰仗国外势力的卖国行径,必然遭到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抗战胜利后,蒋介石又依靠美国和日本军阀残余势力发动内战,妄图借外力消灭中国共产党。其失败后逃往台湾,一度企图仰仗美日反攻大陆并以高压手段统治台湾,结果不仅造成海峡两岸长期对峙,骨肉分离,而且助长了“台独”势力的滋长,成为威胁中国国家安全的一大隐患。这一历史错位如何才能以和平的方式矫正,中国何时才能实现完全统一,是对海峡两岸中国人智慧的一大考验。
三
纵观中国历史,在国家安全方面最大挑战往往是内忧外患同时并发;最成功的经验是富而以民为本,强而与邻为善,安而有备无患;最大的教训是弱而朝政腐败,乱而压内媚外,战而有患无备。
在历史上,尽管中国有如此丰富的安邦定国的思想,却难免发生严重的内忧外患。这主要是由于,在封建社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封建统治阶级是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动荡恰恰是阶级矛盾激化的产物。而且落后就要挨打,外患列强总是借内乱国弱而至,从而引发中外对抗性矛盾的爆发。唐太宗曾经说过:“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这句话很有道理。在中国历史上,关于国家安全的论述是一个巨大的思想宝库,它为维系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繁衍、发展和统一起到过重要作用。有关国家安危兴衰的经验教训更值得后人认真总结和汲取。
中国古代兵书汗牛充栋,但大多为冷兵器时代的产物,难免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对武器及武器技术重视得相对不够。《孙子兵法》是中国古典军事文化遗产中的璀璨瑰宝,是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博大精深,富有哲理,但也不能说尽善尽美。《孙子兵法》十三篇,不可能论述现代化战争中高科技武器的重要性。在冷兵器时代,中国古代军事家对“器”,即武器的重要性及其发明、创造的研究比较欠缺。例如,《孙子兵法》谈到战争胜负的关键因素时提出:“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也,可以与之死,可以与之生,而不畏危。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将者,智、信、仁、勇、严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将莫不闻,知之者胜,不知之者不胜。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但是,在热兵器时代特别是现代化战争中,只考虑和依靠“道”“天”“地”“将”“法”这五大要素论胜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重视“器”,即谁的武器更先进,更有效,谁的将士更善于使用和驾驭先进的武器装备。
中国在军事上重视人的因素无疑是正确的,但还应清醒地认识到,中华民族的“弱项”和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器不如人”。在近代历史上,中国在反侵略战争中经历过惨痛的失败,付出巨大的人员伤亡和民族牺牲,重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实力弱,武器装备落后。火药本来是中国的“四大发明”之一,14世纪初才从阿拉伯传入西欧。然而,在中国,火药并未不断引发火器的创新,而在西欧则带来整个作战方式的变革。其后,经过300多年特别是在西方工业革命之后,出现了可以装备步兵的步枪,后来又出现了英国的铁甲舰。结果,大清帝国败在洋枪洋炮之下后,还要向列强购买武器。100多年过去了,中国现在依然要向俄罗斯、欧盟购买先进武器,而美国还在从中作梗。中华民族血的历史教训是什么?就是要高度重视“器”,必须制造并拥有先进的军事利器,不断增强支撑它的经济科技力量。
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曾明确指出:“手枪战胜利剑,即使最幼稚的公理论者在这里也应当明了,暴力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它要求促使意志行为实现的非常现实的前提,特别是工具,其中,较完善的战胜较不完善的;其次,这些工具必然是生产出来的,同时也可以说,较完善的暴力工具即一般所说的武器的生产者,战胜较不完善的暴力工具的生产者;一句话,暴力的胜利是以武器的生产为基础的,而武器的生产又是以整个生产为基础,因而是以‘经济力量’,以‘经济情况’,以暴力所拥有的物质资料为基础的。”
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就,综合国力明显跃升。我国社会政治稳定,具有雄厚的物质基础和思想基础;国防事业正加快适应世界新军事变革的步伐。但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矛盾难以避免;国际上不稳定、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因而要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仍须有忧患意识,正视和切实解决前进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妥善应对国内外的各种挑战。可以相信,新时期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必定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国家安全思想,积累新的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