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花儿
十年前闪婚,十年后离婚。
三十四岁的花儿,测底被婚姻伤透了心,她面临的是婚姻的不自信、相互怀疑?冷战,最后和丈夫走入了离婚的地步。
两个人,从认识第一天就闪婚,结婚十年又离婚,已经成了村子里的人们茶余饭后的话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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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花儿其实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她的全名叫谢花儿。谢花儿的名字比较俗气,事她的母亲给她娶的,母亲希望她长大以后可以和花儿一样美丽大方。
花儿不负母亲所望,是长得真美,比任何花还美。
瘦瘦的腰身,高挑的身材,一头乌黑的秀发,铺在肩上,如同黑色瀑布一样。非常符合现代男人的审美标准。瓜子脸,樱桃嘴,纯天然,无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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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的前夫叫叶辉,是一个礼品销售公司的业务经理。一米八的个子,配上130斤的体重,就是活脱脱的衣裳架子。
叶辉走在路上,回头率都是百分之百的,不管男人女人,都喜欢多看他一眼,没有办法,他就是这么扎眼。
就算他们领结婚证的时候穿一个漏洞的汗雪衫一点也不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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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只看了一眼,叶辉就牵着花儿的手进了民政局。听说过一个月闪婚的,没有听说过一天闪婚的。
而他们就是认识一天就结婚的个例。曾经在村里最不被看好的一对夫妻,所有的人,都说“认识不到一天就结婚,他们的婚长不了的。那女人早晚得走。”
花儿不喜欢听到这样的话,她又不能去堵住人家的嘴巴。也不能拿着刀架人家脖子上,说“你们不可以在背后说我坏话。”
花儿已经习惯了,习惯了村里的人对她说三道四。习惯了别人的冷眼嘲讽。
她一直以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包括别人的看法。
好不容易改变了村子里的人对他们的看法。
后来大家一致以为,只要两个人有缘,就算是认识一秒钟,也能过一辈子。
但实际上,叶辉和花儿的夫妻生涯,距离一辈子还是有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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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
现在孩子已经九岁了。他们两个却又来到了民政局。
这回。花儿的高大帅气的老公——叶辉,依然很高大,很帅气,只是多了一份成熟的陌生。叶辉没有再牵她的手,他们已经有很久没有牵手了,最后一次牵手是哪一天已经记不清楚了,或许是时间太久远了。
民政局的人办理离婚还是十年前给他们办理结婚的大姐,大姐依然戴着金色宽边大眼镜。不同的是她原来在结婚登记处,现在在离婚登记处了。
大姐问“结婚还是离婚?”
叶辉说“离婚”
“因为什么离婚?”
“过不下去了,就离,没有为什么?”花儿说。
加上被盘问的时间,不到十分钟,他们各自着拿着另一本红色的本本——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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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民政局出来以后,他们两个谁也没有搭理谁,就像是两个陌生人一样,各走各的。往两个不同的方向走去。
叶辉是开的车子,一加油,一上档,车子一溜烟就走了。很潇洒,就像是来民政局买了个菜一样。
花儿没有开车,她不会开,也不敢学,觉得别人开车都不注意,她可以保证自己安全行驶,却保证不了路上其他的人像她一样按照交通规则行驶。
别人都说她是坐车的命。在没有离婚的时候,她有这好命,离了婚以后就没有了。她现在无车可坐了,只能去坐公交车。
叶辉的车子又转了回来,停在了花儿的身边,窗户打下,叶辉探出头说道“回家吧?捎着你。东东刚打了电话,让你回家陪他写作业。”
“我要回城西村,奶奶在家等我吃饭呢。再说了,你是东东的爸爸,有你陪着他写作业就可以了。你就告诉东东,妈妈今天要上夜班没有时间陪他。”
“他知道你辞职了。”叶辉说道。
“我今天刚找的不可以吗?你这都离婚了,还给我较真,你烦不烦呀。快走,快走,别让我再看到你。”花儿要发威了,发起威来,连叶辉都害怕。
“好,好,我走,我走。你自己注意安全。小心点走路,别光看手机。穿这么高的鞋子,别绊倒了。”
花儿嗯了一声,没有在理他,径直走了,叶辉觉得无趣,也就开车溜了。
花儿头也不回,等她走出去好远,还是终于忍不住,哭了,哭得肝肠寸段。花儿很少哭,她是个坚强的女人,可还是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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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就是在这里,熟悉的路口,熟悉的街景,连民政局门口的石头狮子都是那么熟悉。
叶辉和花儿相遇了,出现这个美丽的岔路口。
马路边,树荫下,阳光斜射。微风轻扶。吹动着路两边的树梢,吹动着美人的脸,和脸上的碎发。在晨阳下,花儿的发丝如金。和染过一样。
“说好的半个小时到达的,现在都超过十分钟了,怎么还没有来,不会放了我鸽子了吧。厂子里还有很多活要干呢,可真耗不起,在等十分钟,要是再没有来,我就走。耗不起,实在耗不起。”
她给叶辉打了一个电话,问道“喂,帅哥,你到哪里了,是不是不敢来了。”
对方回应“马上到了,等着吧。”
她和叶辉约好了,见面就结婚。花儿从城西到城东的距离是半小时路程,叶辉从村里到民政局的距离也是半小时的路程。
可是花儿已经到了,还没有看到叶辉的影子。
又过了十分钟,叶辉打电话过来了,“看到你了,美女。”。然后一个看上去邋里邋遢的青年出现在花儿的视野里。
穿着拖鞋,短裤就来了,最要命的是他的黑得发黄的汗雪衫上破了一个洞。
咦,这就是那个叫叶辉的小伙子,穿着可真自信。就差不穿衣服了。
她习惯地扑打扑打身上的灰尘,在厂子里经常这样扑打的,才发现,自己竟然穿着厂子里的工作服就来了。
算了,来不及了,就这样吧。
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一面也没有见过的两个年轻人,第一次约会竟然是在民政局的门口。还直接扯了证。
这也许就是人们经常所说的年轻人易冲动,做什么事情不过脑子,事情不管对与错先做了再说。花儿那时候太年轻,没有经历过谈恋爱,跨了一个大步,直接把自己跨进了婚姻的坟墓里。
要是搁到现在,打死也不可能做出那样草率的决定,一对人,见一面,什么家底都不知道,就给自己的幸福做了赌注。
搁现在,叶辉也不可能会把花儿当成结婚的不二人选。他应该听母亲的话,先去调查一下女方的背景,家世,起码是门当户对。找一个不知道任何底细的女人结婚,对自己的人生就是一次冒险。
而年轻人就是喜欢冒险,不摔的头破血流,不可能会回头。而往往最回不去的就是那几年到处撞头的大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