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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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一、概念题

1.Delivered Duty Paid[武汉大学2014国际商务硕士]

答: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DDP是卖方负担最多义务的术语,DDP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本术语。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以使之明确。

2.象征性交货[武汉理工大学2009研]

答: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船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在货物装上船就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只负责按时装运,无需负责保证到货。象征性交货的核心是单据的买卖,双方交易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即卖方只要向买方交单就是向买方交货。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3.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上海海事大学2008研]

答:EXW,即EX WORKS(…named place),通常译为工厂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这个术语是卖方负担最少义务的术语。

二、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根据INCOTERMS 2010的解释,下列贸易术语中,由买方负责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的是(  )。[暨南大学2015国际商务硕士]

A.EXW

B.CPT

C.FCA

D.DAP

【答案】A

【解析】EXW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2.在FOB术语之后要注明____的名称,CFR术语后面需要加注的是____的名称。(  )[辽宁大学2012国际商务硕士]

A.装运港,装运港

B.目的港,目的港

C.装运港,目的港

D.目的港,装运港

【答案】C

【解析】FOB: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

CFR是COST AND FREIGHT三个单词的其中一个字母组合而成,中文意思为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三、判断题(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用“√”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辽宁大学2012国际商务硕士]

【答案】

【解析】《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

2.象征性交货是指买方取得物权凭证必须首先向卖方支付价款,或者说卖方向买方提交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全部合格单据就完成了交货义务。由此判断,FOB、CIF、CFR三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均属于象征性交货。(  )[辽宁大学2012国际商务硕士]

【答案】

【解析】象征性交货是指在买卖双方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承运人后,并向买方提供包括物权证书在内的有关单证,凭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及其他商业单据履行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四个术语,DAF、DES、DEQ和DDP。(  )[辽宁大学2012国际商务硕士]

【答案】×

【解析】《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四个术语:DAF(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 Ex 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

4.FCA、CPT、CIP三种贸易术语中,就卖方承担的责任与风险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  )[对外经贸大学2005研]

【答案】×

【解析】FCA、CPT、CIP三种贸易术语中,就卖方承担的责任而言,FCA最小,CPT其次,CIP最大。三种贸易术语下,风险转移界限都以货交承运人为界。所以,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三种贸易术语是一致的。

5.采用F组和C组贸易术语成交,卖方在装运港/地完成交货义务后,对货物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概不负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01研]

【答案】×

【解析】采用F组和C组贸易术语成交,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地),但并不意味着卖方就可以对货物与合同的不符不承担责任。如果卖方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或所交货物有瑕疵等,买方仍有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6.我出口如使用FOB班轮条件(Liner Terms)成交,则我方不负担装船费用。(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998研]

【答案】

【解析】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是指装货费用如同班轮运输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四、简答题

1.使用FCA术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东北财经大学2014国际商务硕士]

答:FCA术语通常译为货交承运人(……指定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或另一指定地,将货物交付给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另一人,即完成交货。使用FCA术语,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卖方交货义务

若在卖方所在地交货,则卖方有装载货物的义务,只有当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并支付相应装货费用,其交货义务才算完成。

如果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在卖方所在地之外的其他地点,则卖方有义务将货物运到指定交货地点使货物置于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或其他人的支配之下,此时卖方才完成交货义务。此时卖方没有卸货的义务。

卖方为了避免因交货地点不明确而增加费用支出,应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确定的地点并明确货物以何种方式向承运人交货或货物是否应装入集装箱内等。卖方即可在货物价格中将承担的费用包括在内,防止造成损失。

(2)货与运输工具的衔接

在FCA合同中,由买方指定承运人和订立运输合同,卖方负责交货,因此货与运输工具的衔接非常重要。在实际业务中,常常出现由货物等待运输工具或运输工具等货的现象而引起的费用损失,且此费用损失的负担问题往往会产生争议。FCA合同的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自指定地运输货物的合同。但是,如果买方提出请求,或如果按照商业惯例,在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时需要卖方提供协助的话,卖方可代为安排运输,但有关费用和风险由买方负担。总之,双方应及时沟通,以免遗漏安排运输,引起额外费用和风险。

(3)风险转移问题

尽管惯例规定,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约定的交货期间届满之日起,因买方未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或者买方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未接管货物,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此种损失往往要经过特别复杂的仲裁或起诉才能得到经济损失的补偿,给卖方带来许多麻烦。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以规定:“买方不及时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接管货物,或者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不及时接管货物,卖方有权在交货期截止时起代为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订立运输合同,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2.使用CFR术语应该注意的问题。[东北财经大学2013国际商务硕士]

答:CFR的全称是Cost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Festination),即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使用CFR术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装运港的指定

虽然合同通常都会指定目的港,但不一定都会指定装运港,而装运港是风险转移至买方的地方,因此双方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指定装运港。

(2)明确规定目的港指定地点

CFR术语下,由于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港的具体地点的费用,双方应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港内明确该点。卖方最好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交付点承担卸货费用。则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

(3)装船通知

装船通知也称装运通知,其目的在于让进口商做好付款、购买保险或提货手续准备,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自行办理保险,因此《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强调卖方必须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要的措施。

(4)租船订舱

CFR术语下,卖方必须签订或取得运输合同,将货物自交货地内的约定交货点运送至指定目的港或该目的港的交付点。必须按照通常条件订立合同,由卖方支付费用,经由通常航线,由通常来运输该类商品的船舶运输。基于此,如果买方提出对船龄、船籍、船级、船型以及指定某航运公司的船只等限制性要求,卖方可以拒绝接受,如果卖方接受了买方限制性的条件,则必须严格执行。

(5)卸货费用的划分

在班轮运输的情况下,运输费用包括装运港的装货费用和目的港的卸货费用,卸货费用由卖方负担。但是,如果采用租船方式运输,则需在合同中订明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CFR术语中有关卸货费用负担通常采用CFR术语的变形来说明。常见的CFR术语变形有以下几种:

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由承运人支付,实际上由卖方支付。

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CFR吊钩下交货(CFR Ex Tackle):指卖方负责将货卸离船舶吊钩。如船不能靠泊在锚地卸货,买方需承担风险和费用租用驳船,在载货船的吊钩下接收货物。

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卖方负责将货卸到岸上。如船不能靠泊在锚地卸货,卖方需承担风险和费用租用驳船。

使用贸易术语变形可以明确和改变买卖双方关于费用和手续的划分,但不改变交货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3.简述国际贸易术语的功能。[辽宁大学2011国际商务硕士]

答: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有:

(1)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2)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3)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4)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离不开船运公司、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而贸易术语及有关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的相继出现,便为这些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有利条件。

4.FOB贸易术语有哪几种变形条件?(并作简单解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997研]

答:常见的FOB术语变形有:

(1)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指装货费用如同以班轮运输那样,由支付运费的一方(即买方)负担。

(2)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指卖方将货物置于轮船吊钩可及之处,从货物起吊开始的装货费用由买方负担。

(3)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FOBS),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货费用。

(4)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FOBT),指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货费用。

五、论述题

站在我国贸易公司出口的角度,论述选择贸易术语考虑的因素及理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国际商务硕士]

答: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它是一个简短的概念,例如“Free On Board”,或三个字母的缩写,例如“FOB”,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在规定价格时使用贸易术语,既可节省交易磋商的时间和费用,又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

在国际贸易中可供选用的贸易术语有多种,以FOB、CFR和CIF最为常用,其原因是: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产生最早,历史最为悠久,最为人们所熟悉和习惯使用;国际贸易的买方和卖方一般都不愿承担在对方国家内所发生的风险,而这三种贸易术语都是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风险划分的分界线的;FOB、CFR和CIF合同的卖方或买方都不必到对方国家办理货物的交接,对买卖双方都比较方便。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运输方式的变化,FCA、CPT和CIP术语的使用也日趋增多。

在实际业务中,选用何种贸易术语,密切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它是双方都十分重视的问题之一。站在我国贸易公司出口的角度,选择贸易术语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增收节支外汇运保费

在我国外贸业务中,FOB、CFR和CIF是最常用的贸易术语。一般说来,在出口业务中,我外贸企业应争取多选用CIF和CFR术语,而少用FOB术语;反之,在进口业务中,应争取多选用FOB术语,少用CFR和CIF术语。对FCA、CPT和CIP术语的选用,在出口和进口业务中,也应分别按上述同样原则,予以掌握。这样做的原因在于,可为国家增加收入和节省支出外汇运费和保险费,并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运输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发展。

(2)适合所使用的运输方式

按照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每种贸易术语,各有其所适用的运输方式,例如,FOB、CFR和CIF术语只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而不适用于空运、铁路和公路运输。如交易的当事人拟使用空运、铁路或公路运送货物,则应选用FCA、CPT或CIP术语。不顾所使用的运输方式,不适当地选用贸易术语,将使该术语的解释产生困难。一旦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的义务上发生纠纷,有关当事人将陷入困境,并可能遭受损失。

目前,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运输正在被广泛运用,而且还将进一步扩大与发展。为了适应这一趋势,我外贸企业应按具体交易的实际情况,适当扩大选用FCA、CPT和CIP术语,以替代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的FOB、CFR和CIF术语。尤其是在出口业务中,如果货物是以集装箱运输或多式运输方式运输的,不采用FCA、CPT和CIP术语而仍使用FOB、CFR或CIF,则至少存在以下两个缺点:一是增加了我方的风险责任,从货交承运人延伸到装运港船上;二是推迟了运输单据的出单时间,从而延缓了我方交单收汇的时间,影响我方资金周转并造成利息损失。因此,在出口业务中,应积极创造条件,推广使用FCA、CPT和CIP术语。

(3)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选用贸易术语,也应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作必要的灵活掌握。譬如,国外买方在向我国购买大宗商品时,为了可以在运价和保险费上得到优惠,要求自行租船装运货物和保险的情况并不少见。为了不影响贸易,我方出口也可采用FOB术语。对于国外某些港口,因无固定班轮或我方自行派船不便而对方愿意自行派船接运时,也可按FOB术语成交。有些国家为了扶持其本国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定其进口贸易必须在其本国投保,在此情况下,我们可同意使用CFR或FOB术语,以示合作。在进口业务中,如我方所进口的货物数量不多、金额不大,也可采用CIF术语进行交易。

(4)安全收汇,安全收货

在外贸交易进程的各个环节中,都可能潜伏着对经营者造成损害的风险,应预先防范。在贸易术语的选用方面,也涉及如何保障出口收汇和进口收货的安全问题。如上所述,在我出口业务中,国外买方往往要求按FOB术语向我国购货,究其原因,一般是由于国外买方拟通过由其自行指定承运人,自办保险,以便向承运人和保险公司获取较低的运价和保险费优惠。但是,少数不法商人也可能与承运人勾结,越过向银行付款赎单的正常渠道,向承运人先无单提货,随后采用逃逸或宣告破产的伎俩,骗取我方货物,造成我方银货两空的结局。在进口业务中,如采用CFR术语,因为由国外卖方租船或订舱,货物装船后的风险由我方负担,而保险也由我方办理,如果国外卖方所安排的船舶不当,或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就将使我方蒙受付了款却收不到货的损失。上述类似的诈骗事件,在我国外贸实际业务中曾屡有发生。对此,我国外贸企业必须提高警惕,审慎选择客户,必要时,还应对由国外客户指定的承运人或安排的载货船只作及时的事先核查,如发现不妥,可要求其予以更换,以保障收汇或收货的安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对外贸易的发展,可以采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方式,其他贸易术语,如EXW、FAS、DAT、DAP和DDP等,也可视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适当地选择使用。

六、分析题

中国A公司同新加坡客户的进口业务用空运方式运输。A公司要求使用CIP条款,银行方面也坚持按国际惯例空运必须使用“CIP”,而客户却坚持使用CIF条款,理由是CIP比CIF费用多。

请分析“空运方式”到底该使用CIF还是CIP?如果A公司同意新加坡客户的要求使用CIF条款,那么,在合同条款中应补充哪些关键内容才能避免漏洞?[人大2002研]

答:(1)“空运方式”下应该使用CIP条款而非CIF条款。理由如下:根据《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解释,CIF术语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而CIP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所以,采用空运时,应该使用CIP条款而非CIF条款。

(2)如果A公司同意了新加坡客户的要求,在补充必要条款以避免漏洞之前,必须对CIF与CIP之间的区别有个清楚的认识。CIP术语的基本模式与CIF术语类似,其主要不同点在于:

风险划分点不同:按照《INCOTERMS 2010》的规定,CIP术语以在指定交货地点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处置为界,CIF以装运港船上为界;

适用运输方式不同:CIP术语适用于包括多式联运在内的各种运输方式,CIF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根据上面的区别,A公司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应该明确的是:

此批货物采用CIF术语进行交易,其运输方式是“空运方式”,风险以承运人接受货物转移,而非其他。

新加坡客户必须投保从交货地点到指定目的地的全程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