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施工企业发生的下列事故中,可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是( )。[2017年真题]
A.劳务作业人员王某在施工中不慎从楼上坠亡
B.施工企业对裸露地面的钢筋未采取防护和警示措施,造成路人李某摔成重伤
C.施工企业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造成建筑物倒塌,砸死砸伤多人
D.劳务作业人员张某在工地食堂下毒,致使劳务作业人员集体中毒
【答案】C
【解析】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属于重大安全事故罪。C项中有降低工程质量的描述。
2.某材料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原材料,给工程建设项目造成了经济损失,该供应商应承担( )。[2014年真题]
A.行政处分
B.违约责任
C.行政处罚
D.交纳罚金
【答案】B
【解析】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虽没有过错,但在造成损害以后,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3.某开发商在一大型商场项目的开发建设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重标准,因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该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是( )。[2015年真题]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串通投标罪
D.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对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如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应对(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真题]
A.法定代表人
B.经营负责人
C.直接责任人
D.项目负责人
【答案】C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两家施工企业协商后同时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则该两家施工企业直接责任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是( )。[2016年真题]
A.徇私舞弊罪
B.玩忽职守罪
C.串通投标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两家施工企业协商后同时参加一个项目的投标,给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应认定为串通投标罪。A项,徇私舞弊罪不属于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罪名,其是一类罪名的总称,该类罪名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两家施工企业不具有徇私舞弊罪的主体资格。B项,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题中的施工企业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项,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本题所述案情并未涉及生产、作业行为。
6.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采取专项保护措施,给毗邻建筑物造成损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给予的处罚是( )。
A.责令停业
B.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
D.责令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的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等。D项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
7.某施工单位因违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则该项法律责任属于( )。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答案】D
【解析】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属于行政处罚。
8.下列法律责任中,属于刑事处罚的是( )。
A.处分
B.暂扣执照
C.恢复原状
D.罚金
【答案】D
【解析】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A项为行政处分;B项属于行政处罚;C项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方式。
9.下列单位不可以成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的是( )。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单位
D.工程勘察单位
【答案】D
【解析】《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某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保护措施不当,致使毗邻建筑物开裂和倾斜。受害人将施工企业诉至法院,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支持的有( )。[2017年真题]
A.停止侵害
B.消除危险
C.恢复原状
D.消除影响
E.赔偿损失
【答案】ABCE
【解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继续履行;⑧赔偿损失;⑨支付违约金;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⑪赔礼道歉。D项,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是适用于人身权受到侵害时的责任,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中也会有人身权的内容,如著作权,可以适用这两种民事责任。
2.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不包括( )。
A.恢复原状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没收财产
E.罚款
【答案】DE
【解析】《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包括: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碍;③消除危险;④返还财产;⑤恢复原状;⑥修理、重作、更换;⑦继续履行;⑧赔偿损失;⑨支付违约金;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⑪赔礼道歉。D项属于刑事处罚;E项属于行政处罚。
3.下列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中,只能适用于违约责任的有( )。
A.停止侵害
B.修理、重作
C.支付违约金
D.恢复名誉
E.赔偿损失
【答案】BC
【解析】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可以适用于各种民事侵权责任的承担,而修理、重作、支付违约金则是合同法特有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4.根据《行政处罚法》,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有( )。
A.警告
B.没收违法所得
C.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D.吊销营业执照
E.行政拘留
【答案】ABC
【解析】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等。D项,吊销营业执照由法律和行政法规方可设定;E项,行政拘留仅由法律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