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栓《非文学翻译理论与实践》(第2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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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简明英语和简明英语运动

一、翻译是一种写作形式

1.翻译和写作的关系

翻译就是写作,只是参照物不同。所以,写作时应遵循的原则,翻译时也应遵循。

2.好英语的概念

(1) 很多学习外语的人认为,一个句子中抽象名词用得越多,越文雅。尤其是政府公文、法律文书,属于正式文体,更应当多用抽象名词。

我们受这个观点的影响很大,所以倾向于把英文句子写得很抽象,恨不得把所有的词都变成名词。例:

Our lack of knowledge about local conditions precluded determination of committee action effectiveness in fund allocation to those areas in greatest need of assistance.

Because we knew nothing about local conditions, we could not determine how effectively the committee had allocated funds to areas that most needed assistance.

【解析】笔者曾经在学生中做过调查,绝大多数选择。但写作指南中给出的答案是句之所以不好,是由于抽象名词太多。

(2) 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执政时,与副总统戈尔共同发布了一项总统备忘录,要求所有的政府文件使用简明英语(plain English),以更好地达到交流的目的。

3.关于简明英语的总统备忘录

(1) 美国总统关于使用白话的备忘录:

Presidential Memorandum on Plain Language

The white House

June l, 1998

Memorandum for the Heads of Executive

Departments and Agencies

…to make the Government more responsive, accessible, and understandable in its communications with the public.

The Federal Government’s writing must be in plain language. By using plain language, we send a clear message about what the Government is doing, what it requires, and what services it offers. Plain language saves the Government and the private sector time, effort, and money.

…Plain language documents have logical organization, easy-to-read design features, and use:

·Common, everyday words, except for necessary technical terms;

·“you” and other pronouns;

·the active voice; and

· short sentences.

……

(Presidential Sig.)William Clinton

为了建立“亲民”形象,美国政府明确要求,美国联邦政府的所有文件,一律使用简明英语;

以前没有使用简明英语的,限期“整改”,把推广简明英语提高到了“讲政治”的高度。

(2) 克林顿所倡导的简明英语,是整个简明英语运动在政府的反映。

简明英语作为一个国际运动,已经存在了几十年。

倡导使用简明英语的范围,已经远远超过克林顿所提出的政府文件,而是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法律、金融、商业、技术、医疗,乃至一切实用性文本。

二、简明英语

1.简明英语的概念

“We define plain English as something that the intended audience can read, understand and act upon the first time they read it. Plain English takes into account design and layout as well as language.”

(“我们把简明英语定义为:预期受众只需读一遍即可以理解并据此采取行动的语言。简明英语不仅强调语言,也强调外观设计和排版。”)

—Plain English Campaign, U.K.

“Plain English is good, clear writing which communicates as simply and effectively as possible. But it is not a childish or simplistic form of English.”

(“简明英语是一种适当、清楚的写作方法,它以尽可能简单的方式,达到有效沟通的结果。但简明英语不是幼稚或过分简单化的英语形式。”)

—Plain English at Work, Australia

“Plain language writing is a technique of organizing information in ways that make sense to the reader. It uses straightforward, concrete, familiar words.’’

(“简明语言是以读者感到清楚的方式组织信息的技巧。简明语言使用直白、具体和常见的词汇。”)

—Minister of Multiculturalism and Citizenship of

Canada in Plain Language: Clear and Simple

“PIain language matches the needs of the reader with your needs as a writer, leading to effective, efficient communication. It is effective because readers can understand your message. It is efficient because readers can understand your message the first time they read it.”

(“简明语言把读者的需求和作者的需求统一起来,可以增强交流效果、提高交流效率。可以增强交流效果是因为读者可以理解作者传递的信息;可以提高交流效率是因为读者理解作者传递的信息,只需阅读一遍。”)

—Garbl's Plain Language Resources

2.使用简明英语的原因

美国卫生知识普及专家、简明语言专家和跨文化交流专家协会Clear Language Group(CLG)是这样概括的:

(1) 简明的语言比复杂的语言更容易阅读,读者更可能有耐心把文件读完。

(2) 即使阅读能力很强的读者也喜欢看简明的语言。大家都很忙,如果材料不容易理解,即使看得懂,也可能没有足够的动力去看。

(3) 简明语言节省时间和金钱。如果读者在印刷材料里面找到了答案,就不会再打电话询问。

如果机构内部使用简明语言,雇员阅读业务往来函件时,一遍就可以看懂,从而节约了时间。

(4) 简明的医学材料使读者了解如何治疗慢性病、如何为手术做准备、为什么要及早检查诊断,从而挽救患者生命。

3.简明英语的基本原则

(1) 篇章布局合理

(2) 言简意赅

(3) 信息流动通畅

(4) 使用短句

(5) 多用主动语态

(6) 使用强势动词,避免把动词变为名词

(7) 使用读者熟悉的词汇

(8) 避免含糊不清

(9) 用人称代词拉近与读者距离

(10) 避免一连串的名词修饰名词

(11) 避免涉嫌性别歧视的说法

(12) 避免否定的表达方式,尤其是双重否定

(13) 外观设计醒目

4.消除对简明英语的误解

(1) 简明英语不同于传统观念上的文学、艺术语言,虽然很多伟大的作家强调,清楚、易懂的语言很重要。

(2) 简明英语是以读者为中心传递信息的方式,即在了解读者需求和知识水平的基础上,使用日常语言和熟悉的词汇,有效传递信息的方式。

简明英语不使用不必要的专业术语,但决不是过分简单化的语言。

简明英语不是儿童语言,也不是对儿童说话时用的语言。

(3) 简明英语不是流行音乐使用的语言,不是小学生作文,不是被降低等级的语言,不是缺乏美感和词汇贫乏的语言,不是缺乏表现力的语言。

它是按照公认的语法规则,在结构得当的句子中正确使用所有词汇,是针对特定受众的,简单、清楚、有效的交际方式。

(4) 使用简明英语语言,并不意味着削减要传达的信息,即使在撰写法律文件或高度技术性的文件时也是如此。

(5) 简明英语不仅使用简单的语言,还使用其他工具,保证清楚有效的交流。

如小标题、清晰的排版设计、图表等;起草法律时,可以使用目的条款、序言段、定义条款等,清楚揭示立法意图。

三、简明英语运动

简明语言不仅是一种方法,也是一项运动,其目的是向使用者提供他们可以理解的信息。

过去25年中,简明英语运动在很多国家蓬勃发展。

简明英语的使用已经扩展到许多领域,如法律、金融、商业、技术、医疗等领域。

简明英语的倡导者包括世界各地的企业、组织、机构和个人,并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很多国家的政府制定了简明英语政策,直接参与简明英语的推广应用。在这些地方,越来越多的公私部门、工商业界、学术界使用简明英语。

简明英语作为与公众有效沟通的手段,已经深入人心。

1.英国

(1) 英国的“简明英语运动”(Plain English Campaign)提出,语言要做到“水晶般透彻”(crystal clear)。

它反对使用别人不懂的行话、官样文章和其他含糊不清的语言。

简明英语运动主张,所有公共信息均应使用简明英语,如表格、传单、协议、合同等。简单地说,就是普通百姓赖以作决定的任何信息,都应当使用简明英语。

(2) 英国的“简明英语运动”

英国的“简明英语运动”是一个基层非政府组织,成立于1979年,总部设在英格兰New Mills,Derbyshire,创始人是Chrissie Maher女士。

1981年,该运动作为政府表格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帮助政府对58000种表格进行审查和改写,从而为政府节约开支l 500万英镑。

1980年,该组织开始颁发“简明英语奖”。

1983年,运动出版了题为SmallPrint(小字条款)的一份报告,批判了合同中冗长难解的语言,并包括一些如何用简明英语改写合同的实例。

1982年,英国政府开始正式实行简明英语政策。政府资助公共服务大学开设有关简明英语课程,传授信息的编排设计以及如何把复杂的信息以简单易懂的格式陈列出来。

1990年,英国简明英语运动开始为经过其技术测试和公众测试的文件颁发文件清晰性标志Crystal Mark。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保险等服务时,可以据此判断有关文件是否明白易懂。

到2002年3月,简明英语运动已经认证了7000份文件,并授予其清晰性标志。

1994年,简明英语运动资助一个国际专家组,赴南非为新政府提供有关简明英语的建议。

专家组帮助南非政府把《人权委员会法案》改写为简明英语,证明不使用法言法语照样行得通。

1996年,简明英语运动出版了《审判语言》(Language on Trial)一书,用清晰易懂的语言,旗帜鲜明地反对使用法言法语。

该书出版后受到了读者的热烈欢迎,简明英语运动于是开始向律师提供专门的简明英语培训课程。

1999年,英国上议院首席大法官、上议院议长改革了英国的法律制度,在英格兰的民事法院禁止使用拉丁语和法言法语。

在简明英语运动的帮助下,英国航空航天公司(BritishAerospace)把一份长达150页的国际租赁协议简化为50页,使得价值1.2亿英镑的交易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顺利完成。

由于简明英语运动在欧洲的游说活动,目前在欧洲,消费合同如果不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根本无法执行。

(3) 英国简明英语运动的另一起源—Clarity

1983年,英国一个地方政府法律部沙律师(solicitor)约翰·沃尔顿(John Walton) 发起一项运动,促进简明英语在法律中的应用。

1984年,沃尔顿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创办了通讯,使得通讯成为一本严肃的法律杂志,得到知名的上诉法院法官的赞助。

沃尔顿所创办的组织Clarity已经成长为一个世界性的团体,会员超过1000多人,遍及全球近30个国家,其中包括执业律师、法官、译员、政府部门法律工作者、教育工作者、图书管理员、法律翻译工作者、语言学家和简明英语顾问。

2.澳大利亚

(1) 在澳大利亚,简明英语运动开始于1976年。

1976年8月,澳大利亚国家道路和驾驶员协会颁布了澳大利亚第一份简明英语文件。

(2) 1983年,澳大利亚政府发起了“简明英语和简化表格项目”,给日渐壮大的简明英语运动以全面支持。

在1990年国际扫盲年,澳大利亚政府发起了数项活动,推动各行各业使用简明英语。

(3) 1991年,悉尼大学成立了“简明英语法律语言中心”。该中心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专门从事简明英语应用研究的机构之一。

(4) 1993年,政府启动修改公司法项目,改进公司法的语言、编排和结构;同时还开展了另外两个法律项目——重新设计立法项目以及税法改进项目。

(5) 1996年,澳大利亚就业、教育和培训委员会颁布了指导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使用简明英语的政策。

(6) 现在,大多数澳大利亚联邦和州政府部门,以及许多工商企业,都制定了简明英语政策。

3.加拿大

(1) 从1970年开始,政府、企业和律师开始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改进针对普通消费者或普通公民的商业和法律文件的语言、设计和排版。

(2) 从1971年开始,加拿大法律改革委员会开始审查所有联邦法律,并对法律的改进提出建议。委员会提倡在立法中使用简明语言。

(3) 1988年,加拿大律师协会和加拿大银行家协会成立了简明语言文献联合委员会。

(4) 1992年,加拿大政府在14个联邦政府部门的工作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一本关于简明英语写作的手册Plain Language: Clear and Simple。

这本仅有55页的简明英语写作指南本来是为联邦政府公务员编写的,出版后却一举成为加拿大畅销的写作指南。

与此同时,萨斯喀彻温省开始在所有政府部门实施一项“清晰语言项目”,出版了写作手册Clear Language for the Saskatchewan Government。

(5) 许多杰出的个人和机构,如加拿大简明语言协会、加拿大法律信息中心、多伦多大都市识字运动等,为推动简明英语作出了不懈努力。

(6) 成立于加拿大的国际简明语言协会(The Plain Language Association International, or PLAIN)是简明英语倡导者和专业人员的领导机构,它的成员来自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瑞典、南非和新西兰。

4.美国

(1) 1971年,美国英语教师全国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关于使用简明英语的委员会,引起公众注意。

(2) 1975年,美国出现了第一份简明英语文件。

(3) 1978年,卡特总统签发第12044号行政命令,要求联邦政府的行政规章使用简明英语,从而使简明英语运动获得了更广泛的支持。

1981年,里根总统废止了这一命令。

虽然政府不再推动简明英语的应用,但民间的推动却时刻没有停止。

密歇根州律师协会成立了简明英语委员会;

国家教育研究院成立了美国文件设计中心,该中心从1979年开始,经过20年的研究,把多个学科运用到文件设计中,极大地推动了文件设计的发展。

(4)1989年,律师、语言学家William Lutz出版Doublespeak: from“revenue enhancement” to “terminal living, ” how government, business, advertisers, and others use language to deceive you,发扬美国光荣传统,向官样文章开战。

(5) 1998年,克林顿总统发布一份总统备忘录,要求所有政府机构在编写书面材料时,使用简明英语,至今仍未被废止。

所以,所有联邦机构在编写或更新其面向公众的印刷材料时,都应当使用简明英语。

很多联邦机构在其编写的文件中应用简明英语,力求改善政府与人民的沟通。

(6) 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专门制定了一套简明英语标准,要求招股说明书中的某些内容,必须使用简明英语。

(7) 美国有36个州立法要求使用清楚的语言。

很多州的规定对字号提出具体要求,尤其是要消除法律文件中的“小字条款”。

有些州规定,保险合同必须使用简明英语,以照顾人们的阅读水平。

美国很多州都编写了法律起草手册,鼓励使用简明的法律语言。有些州甚至要求法官的判决书使用简明英语。

(8) 越来越多的卫生保健机构正在学习如何更好地与病人沟通,如何编写简明易懂的材料,并研究健康和识字水平之间的关系。

5.南非

南非有11种官方语言,很多南非人以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所以英语的清晰性至关重要。

南非宪法规定,公民有获得信息的权利,所以政府十分重视在立法和行政中使用简明的英语,有效向公民传递信息,保护公民权利。

6.瑞典

瑞典政府专门雇用简明英语专家,帮助政府制定便于理解的立法。

7.欧盟

欧洲委员会的翻译部门发起了一场名为“Fight the FOG”的运动,指导撰稿人和译员使用百姓的语言,更清楚地写作,消除欧盟各机构与公众之间的距离。

该运动编写了指导写作和翻译的手册How to Write Clearly,其基本原则与简明英语是一致的。

四、简明英语流行的原因

1.印刷术的产生和发展,教育的普及,使文字不再成为统治阶级的工具,不再由少数僧侣、贵族垄断,普通大众具备了初步的阅读能力,为简明英语的流行创造了条件。

2.公众权利意识提高,法律赋予公众知情权,要求政府提供便于公众理解的信息;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要求商家以简单明了的语言确定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商业合同中的小字条款。

3.政府服务意识的提高,要求政府更加接近群众。

南非政府推行简明英语更是直接服务于保护人权。

4.商业竞争的需要。

商家为了塑造平易近人的形象,需要使用简单明了的语言与客户沟通,向客户介绍自己的企业,推销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5.英语的全球化。

英语在全球处于主导地位。许多英语文件的读者已经不限于英语本族语者,有些文件就是专门为英语作为外语的人写的,所以,必须考虑这些人的语言能力。

这些国际读者的基本特点是,对英语的掌握并非十全十美,缺乏共同的文化背景,但对所谈的题目有兴趣或有一定了解。

在为国际读者写作时,要考虑他们的特点,达到在国际上有效交流的目的。

6.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拥护和使用简明英语。

如果不是消费者的压力,商家宁愿在标准合同中把自己的义务和消费者的权利写得不明不白;

一些大企业为了掩盖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继续使用世代相传的程式化语言,欺骗投资者。

7.用不用简明英语,看作者的立场、写作目的。

如果是为了真正与读者沟通,必然选择简明英语;如果甘当资本家的雇佣文人,愚弄百姓,当然要使用群众看不懂的语言。

五、掌握简明英语并不容易

1.简明英语的倡导者认为,简明英语并不容易掌握。

作者要时刻提醒自己遵循简明英语的原则,而不是盲目采用世代相传的写作格式和陈词滥调。作者要问问自己到底想说什么,然后明白地表达出来。

2.倡导者认为,写作离不开修改,只有反复修改和润色,才能使文章简洁有力。当然,修改润色需要时间。

3.“完成向简明英语的转变,需要新的思维方式和写作风格……过去的法言法语和外人难以理解的行话必须让位于日常用词,从而清楚地传递复杂的信息……”

4.对于英语作为外语的中国人,简明英语相对传统英语还是比较容易掌握的;

简明英语竭力避免的,正是我们英语学习中的弱项,如结构冗长复杂的句子、法言法语和行话等。

但是,在其他很多方面,我们也同样需要付出努力,才能达到简明英语的要求。

六、简明英语的启示

1.简明英语发展到今天,已经超出英语的范围,其基本原则也被其他欧洲语言所采用,所以出现了简明语言的概念。

我们可以研究,这些原则是否也同样适用于汉语。

简明英语的某些特点,值得我们借鉴。

2.简明英语的原则,不但对我们的英语写作有直接和重大的借鉴意义,对汉英(甚至英汉)翻译也有同样意义,因为翻译和写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3.简明英语也是以读者为中心的翻译取向对译者提出的要求。我们应当对简明英语进行深入的研究,在英语写作和翻译中加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