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2016年修订版)笔记和典型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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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

一、名词解释

1.社会工作价值观(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研;南京理工2011年研)

相关试题:社会价值(社科院2015年研)

答: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指在社会工作专业或职业范围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整套对人、对事和对专业的总体判断与核心理念,它对树立专业使命、规范专业行为和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社会工作价值观来源于社会的价值观,在一般情况下是与社会的价值观相一致的,其重要意义在于它对专业实践的规范和功效的保障。

2.助人自助(中山大学2012年研;西南大学2010年研)

答:助人自助是指社会工作者有意识、有目的地在帮助他人的活动过程中贯穿的一种核心价值理念。在这个助人活动中,社会工作者作为行动者,依自己的助人价值观去设计和实施助人活动,并积极吸引受助者主动参与这一行动过程,通过相互配合与协调,从而达到助人目的。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是行动的主体,他设计并引导助人过程的进行。同时,受助者也是行动的主体,他也将自己的意识、目的、对社会工作者行动的理解带入接受服务的过程,并直接影响这一过程。

3.接纳(中山大学2012年研;社科院2011年研;河北大学2011年研)

答:接纳是指社会工作者不因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种族、生理及心理状况、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对他们采取歧视或拒绝提供专业服务。对所有社会工作者而言,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是一种一贯和统一的原则或立场。

4.伦理守则(中山大学2012年研)

答:社会工作的伦理守则是指对专业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的一般规定,它清晰地告诉社会工作者“应该做什么”以及“不应该做什么”。社会工作伦理具体主要是以专业的价值观来体现,它们是就某种专业行为进行判断的是非依据。

5.同理(中山大学2011年研)

答:同理是指工作者进入并了解案主内心世界,并将这种了解传达给案主的一种技术与能力。同理包括:情绪同理,即同感,是指工作者如同亲身体验地感受案主的感受,是一种受他人状况感动的能力。角色同理,即工作者了解案主的情境、参考构架及观点的能力。角色同理要求工作者尽量放下自己的参考构架和文化背景,站在案主的角度去理解案主的问题及其相关的行为。

6.个别化

答:(1)个别化是指一种分别逐一对待的方法,体现了传统的社会工作价值。它把每一个人看作是唯一的、不同的实体,应该受到不同的对待。个别化原则体现了对个人的尊重。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即使是提供同一类的专业服务,他们也要注意将服务对象看作是不同的个体,要充分考虑到个人特质(如年龄、性别、种族、生理-心理状况、文化背景、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政治倾向性等)对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的潜在影响。

7.伦理困境

答: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困境是指由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专业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个人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之间产生的冲突所导致的伦理决定困难,它也是价值观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个体与群体、个别与一般、革新(或变迁)与传统之间冲突的具体体现。

二、简答题

1.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含义及其对社会工作的功能。(华中农业大学2015年研)

相关试题:什么是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它对社会工作的功能何在?(华中农业大学2014年研)

答:(1)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的含义

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是一整套指导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正确履行责任和义务并预防道德风险的行为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是从社会工作价值观中推导出来的,它来源于社会工作价值观并且与价值观保持一致,是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具体化。

(2)社会工作专业伦理对社会工作的功能

评判专业服务是否适当

社会工作的专业伦理为社会工作者开展实务提供依据和指导,明确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中“哪些是应该做的,应该遵循怎样的准则”,并通过对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规范和指导,将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与一般性的助人行为相区别,确保服务的专业性。

保障服务对象的权利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复杂的人际互动关系,其服务的软性特征,使得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在价值观念、契约信任、服务效果、情感理性等方面容易产生冲突。当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发生争执时,专业伦理就作为评判的标准,不仅可以保障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形象,还能保障服务对象和服务的提供者双方能够产生和维持相互信任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平和地化解争端与冲突。

减轻社会工作者伦理抉择上的压力及两难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常常会遇到核心价值观念中对社会工作者的要求与义务发生冲突的情形,这就是伦理的两难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工作者会面临如何抉择的巨大压力,若不能及时有效地作出决定,不仅影响服务的进一步展开,有时还会危及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者也造成心理上的影响。当伦理议题发生时,守则提供一整套价值、原则和标准以指引社会工作者作出决定和行为,为其提供抉择的基本依据,能够帮助社会工作者厘清思路,从而作出果断的决定。

帮助社会工作者自我反思及价值澄清

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的开展中,不仅是提供服务者,也是学习者和实践者。在服务的过程中,会遇到对个人价值的认定问题。专业伦理反映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能引导社会工作者开展自我反思,帮助其积累服务经验,并从中寻求和树立与专业相一致的价值观念,减少自我价值丧失感。

奠定社会对社会工作信任的基础

专业伦理是得到业内认可并得到社会大众普遍认同和参照的服务公约。社会工作伦理能够约束社会工作者的言行,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以便取得服务对象的信任,帮助建立和维护社会工作者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良好关系,使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得到服务对象以及社会的承认,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形象的树立与社会宣传的开展。

2.怎样理解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中的“自决”原则?(华中农大2012年研)

相关试题:针对有精神障碍者怎么应用案主自决原则?(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研)

答:自决就是提醒社会工作者要尊重案主的自我选择和自我决定的权力。“指导助人过程,而不是指导案主”是对这一原则的经常性诠释。它要求社会工作者帮助案主探索可能的决定及意义,而不是描述其最终的选择。

(1)案主自决原则

案主有自由做出他自己的决定和选择的权利与需要。

这种自由的权利受到案主的能力、法律和权威、成文的社区条例及机构功能等的限制。

个案工作者有责任在理论和实务上尊重这种权利,防止任何直接与间接地与其冲突,并积极地帮助案主实现这种权利。

(2)案主自决的前提条件

当事人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

自决的方向和后果对当事人绝对无害。

在这两个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自决权,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人权。不具备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社会工作者则要为当事人负起一定的责任,即在表面上违背自决原则。

(3)社会工作者的做法

社会工作者应当秉持案主自决的原则,即每个人都有自我决定的能力,即便社会脆弱群体的人员也不例外。

即使案主有逃避、放弃或推卸“自我决定”的趋向(这种情况往往会发生),社会工作者亦应以容忍的态度鼓励他产生自决的能力,引导案主参与对问题的剖析以致改善的整个过程,工作者只是从旁提示、劝导与协助。坚持这一原则,可以培养案主的独立性,不致养成案主的依赖心理。

社会工作者应帮助案主学习自我指引、自我决定的技巧。

a.案主受专业助人者的帮助而实现的社会功能的改变也会消退,除非他为一直保持这种改变作好了准备。

b.从可能性上来讲,案主可以作好准备,成功地处理将来不可避免的问题与困难,投身到自我指引的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去,而无需回到社会工作者或机构那里寻求其他的帮助。

从理想的状态来说,案主在同社会工作者互动期间学到的东西可以应用到日常生活中及将来的其他情境中去。

a.案主同社会工作者的互动可以为其将来作好准备。

b.这种准备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教会案主去辨认和利用其周围环境中存在的非正式资源和自然的助人者。这些包括家庭成员、亲戚、朋友、同事、单位、联谊组织等。

3.根据美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伦理守则,谈谈社工对案主的伦理。(复旦大学2012年研)

答:(1)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NASW)伦理守则将社会工作价值概括为以下6项:服务;社会公正;个人尊严与价值;人际关系的重要性;廉正;能力。

(2)根据美国社会工作协会的伦理守则,社工对案主的伦理是:

自愿参与和知情同意

自愿是指没有任何威胁和利诱下完全自由地选择;知情是指参与者需要了解与研究有关的所有信息;同意是指参与者自愿同意,有能力自行做决定且未受任何因素影响。

当然,自愿参与也可能会破坏科学性,如,参与者完全被告知所有信息就可能使实验设计无法实现,实验设计与专业道德就可能存在矛盾。

参与者无伤害

任何研究都可能导致伤害。参与者无伤害要求在选题和设计的开始就要注意到可能给案主带来的危险;如有必要,在研究完成后可以对被研究者进行相关的心理辅导。

匿名和保密

a.匿名就是研究者在资料集中后删除某些个人信息以让人无法分辨被研究者。

b.保密要求被研究者提供资料前、中、后无旁观者或不遇到他人,未经被研究者同意不向他人公开其资料,所提供信息让他人无法判断案主身份,成果发表需征得被研究者认可等。

研究者身份

研究者在伦理上不可以故意隐瞒身份或采用欺骗手段。但是,研究者如果提供真实身份就可能无法获得可靠资料。

因此,倘若研究上有需要且已获有关部门允许,工作人员可藉研究人员身份搜集资料,此为“实务上的欺骗”。

价值中立

研究者应价值中立,避免倾向性。

在研究主题的确定、研究设计、资料搜集和分析过程中,研究者客观地记录信息,不作任何诱导,不凭个人意志选用信息,客观报告分析结果。但是,社会工作研究很可能带有研究者的个人烙印。

4.简述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2年研;武大2010年研;)

相关试题:

(1)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包括哪些方面?(河北大学2012年研;华中农大2010年研)

(2)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主要有哪些?(华中农大2011年研)

(3)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的价值观?(河北大学2011年研)

答:在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不仅应该借鉴国际上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也要考虑本土社会工作实践的经验,以及本土的文化特色,尤其是具体的国情、社情和民情。在建立和发展我国社会工作的价值观时应着重以下几方面。

(1)以人为本,回应需要

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人解决困难,协调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专业服务活动,它与人的问题和需要息息相关。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本着以人为本、为服务对象着想和谦和的态度,真诚地对待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及时地回应,并通过专业服务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以人为本不仅应体现在社会工作的具体服务实践中,还应体现在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实践中。

(2)接纳和尊重

在社会工作实践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首先就要通过初步的接触与沟通等专业活动与服务对象建立相互的信任关系,从而开展进一步的专业服务。

对社会工作者来说,无论在哪一个阶段的服务过程中,都应该首先从内心真诚地对待所有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采取宽容和尊重的态度。

在实践中,接纳意味着社会工作者不因服务对象的年龄、性别、种族、生理及心理状况、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对他们采取歧视或拒绝提供专业服务。

对所有社会工作者而言,对服务对象的接纳是一种一贯和统一的原则或立场。

(3)个别化和非评判

由于社会工作实践提供的是与人有关的专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者应充分尊重每个服务对象的个性与人格,充分理解服务对象之间存在的差异。

对社会工作者来说,即使是提供同一类的专业服务,他们也要注意将服务对象看作是不同的个体,要充分考虑到个人特质(如年龄、性别、种族、生理-心理状况、文化背景、职业、社会地位、宗教信仰、政治倾向性等)对服务需求和服务模式的潜在影响。

(4)注重和谐,促进发展

建设和谐社会是党和政府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坚持的主导政策方针,也是指导社会建设的核心原则。

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要手段。在社会工作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将和谐与发展作为自己的重要价值观。

和谐的内容包括多个层面,涉及家庭关系和谐、人际关系和谐、群体关系和谐、干群关系和谐以及社区和谐等。

发展则要求社会工作者要不断探索与总结新的理论、经验和方法,不断提升社会行政与社会服务的水平,通过人性的、有效的社会行政与管理,落实社会政策,实施有效的与适当的社会服务,从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满足不同人群的社会需要。

(5)平等待人,注重民主参与

社会工作的实践建立在专业的工作关系基础上,它要求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相互理解与合作,形成有效的工作关系,共同面对问题,共同寻找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方法。

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和想法,主动询问服务对象对问题的看法,尽量减少其主观判断和意见。

在对服务对象的需要满足和问题解决策略上,社会工作者要试图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沟通,尊重服务对象个人的意见和决定,以避免因个人的主观独断和偏见造成对服务对象的伤害。

在社会福利服务政策和服务推行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作为政府的代表或被委派推行服务,要尽可能站在居民的立场上,多倾听服务对象的真实想法和意见,尽可能提升政策和服务的效果。

(6)权利与责任并重

社会工作是一种服务过程,也是一种道德实践。

社会工作者要将助人、满足困难人群需要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放在第一位,在服务过程中实践专业承诺。

社会工作的目标就是通过专业服务和干预,帮助服务对象改善自我的能力,提升他们自我生存和发展的潜能。

在此基础上,社会工作者要帮助服务对象树立责任意识,逐步强化服务对象自我改变和自我发展的能动性,减少服务对象对制度和外部支持体系的依赖,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7)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结合

社会工作要帮助社会中有困难和有需要的人,通过提供必要的资源或服务来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和能力,从而实现自立自强。

社会工作的目标不仅是帮助有困难或需要的个体和群体,帮助他们解决现实生活和发展中的困难,改善他们的社会功能,促进他们融入社会,社会工作还要致力于通过制度建设和政策改革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平等和公正。

社会工作的实践是既注重个人的需要与服务,也关注社会层面的改革与政策变革。因此,社会工作者要在帮助个人和实现社会发展两个层面上努力促进人类、制度与环境之间的和谐。

5.简述比斯台克关于社会工作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西南大学2010年研)

答:美国社会工作学者比斯台克1967年在《个案工作关系》一书中将社会工作价值观归纳为以下9个方面:

(1)人的潜能:人的潜能是不同的。

(2)人的责任:人有责任发挥其潜能,实现社会功能,以完成其自我实现。

(3)人的权利:人有选择的权利以完成其自我实现。

(4)人的需要:所有的人都有其基本的人性需要。

(5)人的社会功能:人的社会功能对于个人的自我实现非常重要。

(6)社会的责任:社会有责任建立和维持公正、和平和秩序,并且创造与自我实现有关的条件和资源。

(7)社会的权利:社会有权利要求每一个人各尽其力,社会工作将起到实际的促进作用。

(8)个人对社会的职责:每个人有义务对社会公益有所贡献。

(9)人的自我抉择权:人有自我抉择的权利,这是培养责任、促进成长和实现自我的必要途径。

三、论述题

社会工作中的伦理难题及处理原则。(武大2011年研)

相关试题:如何处理社会工作中的伦理难题?(武大2010年研)

答:(1)社会工作中的伦理难题

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难题,又称理论困境,主要是指由个人价值观与专业价值观、专业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个人价值观与机构价值观之间产生的冲突所导致的伦理决定困难;

它也是价值观的绝对性与相对性、个体与群体、个别与一般、革新(或变迁)与传统之间冲突的具体体现。

(2)在实践中,社会工作者面临的主要伦理困境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保密问题

a.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使其不受伤害,这是社会工作伦理的基本原则。

b.在实践中,这一原则有时并不容易把握。在不同环境、不同情境下,社会工作者面对的不同对象,处理的不同问题,可能会涉及的不同人际关系和权利关系,社会工作者在如何处理个人信息以及如何透露信息等环节上有时候会遇到难以决断的局面。

因此,需要作审慎的思考和判断,从而避免出现任何伦理错误和失误。

人情与法制及规定的冲突问题

a.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也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日常生活中异常重要。

b.社会工作者在处理家庭、邻里等内部成员矛盾时,往往会遇到情、理、法之间的纠葛,如何正确和有效地区分人情、法制与规定的影响及后果,常常使社会工作者陷入困境。

价值介入与客观性的矛盾

a.社会工作是一个价值主导的专业和职业,有很强的价值关怀,社会工作者也主动地将一系列价值观运用于助人的实践中,从而影响服务对象,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升他们的能力,最终改善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

b.社会工作也是一种科学实践,需要通过有效的方法并结合可信的证据来实施服务计划。

c.社会工作者还应强调方法与资料等的客观性,尽量减少个人主观上的判断,并多倾听服务对象的声音与诉求,尊重服务对象的价值选择。然而这里可能存在矛盾。

社会工作者的个人利益满足与职业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冲突

a.社会工作者也是普通的公民,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和困难,也需要通过一定渠道来满足自身的需要。

b.由于职业上的要求与限制,社会工作者有时很难兼顾工作与个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专业人员尽可能减少二者带来的冲突导致的不利影响和后果。

自我决定问题

a.社会工作实践中强调社会工作者尽力鼓励服务对象自我决定,目的是发挥服务对象的潜能,使服务对象在自助中成长和变化。

b.在一些特定情形下,社会工作者却要面对特殊的服务对象,由于生理、心理和其他原因,他们可能没有能力作决定,难以对自身的处境做出清晰的判断,需要通过专业社会工作者来代替服务对象作决定。这里存在着伦理困境。

c.尽管如此,社会工作者还是要尽可能避免为服务对象作伦理决定,如果实在不能避免此种情形,社会工作者则需要与伦理专家和同事等咨询、商议,集体作出一个适当的伦理决定,以避免出现负面后果和风险。

(3)处理原则

保护生命原则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保护生命原则高于其他所有伦理原则,社会工作者不仅有义务保护服务对象的生命,也有义务保护其他所有人的生命。

差别平等原则

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既要以平等的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同时又要注重服务对象的差异,在助人过程中充分把握好平等待人和个别化服务的理念。

自由自主原则

a.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要充分保障服务对象的自由和自主以提升服务对象的能动性和参与能力。

b.在社会工作实践领域,“自由自主原则”主要体现为以下几点:充分调动服务对象在服务参与中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见;鼓励服务对象表达不同意见;注重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声音;尊重服务对象在服务过程中的选择和决定。

最小伤害原则

社会工作者在做伦理决定和提供服务中,要尽力保护服务对象的利益不受到侵害,要最大可能地减少甚至预防伦理决定和服务对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和精神上的可能伤害,尽可能实现其利益的最大化。

生命质量原则

社会工作者要本着通过专业服务来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生活质量的目标的精神,在直接服务和间接服务两个层面,通过社会服务和政策干预,以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不断提升服务对象的福祉和促进服务对象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融人的程度。

隐私保密原则

一旦与服务对象签订了服务协议,社会工作者就要在提供服务的各个环节,始终遵守保护受助者个人隐私和有关信息的承诺,绝不能轻易泄露服务对象的私人信息以及同服务相关的隐秘信息,以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权益。

真诚原则

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坦诚对待服务对象,适当地做到向服务对象呈现自我,以建立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4)社会工作实践中的伦理难题处理的一般步骤

面对价值或伦理上的两难困境,尽管在实践中并不存在标准的公式可以套用来解决问题,但是,作为一名理性和负责任的社会工作者,他(或她)应该系统和谨慎地思考并做出价值上的抉择,在行动上遵循一些基本的步骤以确保自身了解伦理上的问题,尽可能地保护服务对象的权益。20世纪90年代国际社会工作界的伦理专家曾提出了伦理决定的一般步骤,供社会工作者在实践中参考:

认识案件的伦理问题,包括分析社会工作者自身的价值观、责任和义务;

清楚识别任何个人、团体或组织影响伦理决定的境况;

正确认识伦理行动的各个过程以及参与其中的人,分析可能存在的利益和风险;

深入了解支持或反对作出有关伦理决定的理由;

与同事和适当的专家进行咨询;

作出伦理决定并记录决定过程;

监督和评估伦理决定。

四、案例分析题

1.假设你是某机构的社会工作者,正在服务于一些具有偏差行为的青少年。当你第一次面谈的时候,其中一个年轻人告诉你,他曾经是黑社会的一份子,一度犯有抢劫罪,他还同一些女孩子有混乱的性关系。从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来看,对于这个年轻人的告白,你会怎样回应?并解释你这样回应的理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研)

答:从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观出发,我的回应如下:

(1)表达对于案主的接纳。接纳意味着接受、相信和尊重,案主有行为偏差,他的经历在社会中可能会受到歧视,他需要得到工作者的理解和尊重。

(2)解释他的行为与现在处境的关系。工作者要从客观的角度帮助案主分析他的行为背后的原因,帮助其理清事件间的关系。

(3)工作者要发掘案主的能力和优点,并向其表达他能改变的肯定。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工作者不能千篇一律地对待,应该尽量发掘机构中每位案主的自身能力。

(4)工作者应为案主分析他可以做的选择,分析每种选择后可能产生的结果,并尊重其自决权。在当事人绝对清醒,有自决的意志和能力和自决的方向和后果对当事人绝对无害这两个前提下,尊重当事人的自决权,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自由人权。

(5)工作者应尽可能地为案主提供所需资源,对案主负责。

(6)对于案主所说情况要坚持保密原则,社会工作者应该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并且要保守在专业服务过程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和秘密。

2.一位学校社会工作者发现阿强最近学习成绩下滑,精神恍惚,就对他进行家访。原来,阿强的父母离异,阿强现在由母亲抚养。阿强的母亲告诉社会工作者,她最近失业了,精神压力很大,生活水平也下降很多,所以对阿强脾气不好,可能影响了阿强的学习,并让社会工作者替她保密。几天后,这位社会工作者接到法院传票,要求出庭作证阿强的母亲不能提供给阿强正常的生活,因为阿强的父亲要求拥有阿强的养护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研)

问题:(1)简要分析社会工作者主要面临的伦理困境;

(2)简述社会工作者可以放弃“保守秘密”原则的几种情形;

(3)在上述案例中,社会工作者能够出庭作证吗?为什么?

答:(1)社会工作者主要面临的伦理困境:伦理困境可分为决策困境和结构困境。在本案例中,该社工主要面临的伦理困境是决策困境中的保密问题,即是否为阿强母亲保密。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使其不受伤害,这是社会工作伦理的基本原则。而在实践中,这一原则有时并不容易把握。社会工作者有两种选择:

一是出庭作证阿强的母亲不能提供给阿强正常生活,让阿强归父亲抚养,使阿强的生活水平和学习都得到保障。但是阿强的母亲就失去的对儿子的养护权,损害到阿强母亲的权利;

二是继续替阿强母亲保密,不将阿强母亲告诉自己的关于失业导致阿强生活水平下降的秘密透露出去,但这样会使阿强的生活水平得不到保障和提高,对于阿强的学习和生活不利。

(2)社会工作者可以放弃“保守秘密”原则的情形:

当社会工作者知道案主由于某种原因可能去严重伤害他人时,社会工作者对此秘密就不应保守。

当社会工作者知道案主所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时(如偷税漏税等),则社会工作者对此秘密就不应保守。

当社会工作者知道案主由于某种原因可能会自杀或者是做出一些行为伤害到自己时,社会工作者对此秘密就不应保守。

(3)社会工作者不能出庭作证。

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社会工作者经常会接触到一些敏感的信息。向社会工作者寻求帮助的个人或家庭经常会讨论其生活的隐私方面。威尔逊把秘密分为两种:绝对的和相对的。绝对的秘密是指服务对象可以把其告诉社会工作者,但又仅限于社会工作者的秘密。这种秘密在社会工作实务中是较为罕见的。大部分社会工作实务接触到的是相对的秘密,对这种秘密,社会工作者可以在专业伦理守则及法律和机构政策的范围内负责地加以处理。

社会工作者有责任和义务有效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使其不受伤害,这是社会工作伦理的基本原则。而且,保守服务对象的秘密是重要的,这会使服务对象有安全感和受尊重感。

就本案例中,阿强母亲透露给社会工作者的秘密没有严重威胁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没有危害到其他人,故社会工作者需要替服务对象保密,不能出庭作证。

3.方萍是一名医院里的社会工作者。一天,一辆救护车送来一个9岁的外籍儿童,她是在学校一次游戏活动中摔伤的,头的后部出现了一个很大的包。医院在检查以后,决定采用外科手术来治疗。方萍与她的父母取得联系。父母得知情况后,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他们向医生和萍萍介绍说,在他们的文化观念中,人的头部是不能打开的,因为如果这样,根据他们的传统信仰,灵魂就会飞逸而出,将会影响孩子未来的人生,对其家庭也将造成不良的影响。

社会工作者既要尊重案主自决的权利,又要保护儿童的生命安全,她该怎么办? 试运用社会工作的案主自决原则进行分析。(武汉科技大学2013年研)

答:在下面的情况下,社工可以进行家长式的干涉:

(1)在案主没有“自决”的能力,社工可以帮助他做决定;

(2)如果社工确信,对案主隐瞒有关他个人的一些情况会对案主有好处时,可以采取;

(3)如果案主的决定可能会伤害他自己,社工可以进行干预,以防止对案主的伤害;

(4)如果案主的决定可能伤害他人,可能危害社会,社工可以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所以在本案例中,案主的决定会伤害儿童的生命,社工可以替案主做决定。

4.你是一位学校社会工作者,正在开展个案辅导工作。高三(1)班的小强告诉你说他过几天就要离开学校去南方打工了。小强平时的学习成绩很好,人也很勤奋,如果半年后参加高考的话,估计能考一个不错的大学。但是,为了给妈妈治病,小强不得不中断自己的学业出去打工。老师和同学们听到这个消息后都觉得十分惋惜,纷纷劝他坚持完成高考。依据社会工作的案主自决原则,你觉得应该如何帮助小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3年研)

答:作为社会工作者,在为案主服务的过程中,我不仅要坚持案主自决的原则,我更要帮助案主,保证案主是在了解足够充足的信息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以免案主信息缺失不全导致错误决定。

(1)我会和案主一起对于“继续读书还是去南方打工”这件事情进行讨论,但是在讨论的过程中,我不会帮助案主做出决定或者说服案主做出哪种决定,我要做的就是提供全面的信息,以便案主更好地进行判断和选择。

(2)我会准备好纸张和笔,然后和案主一起就“继续读书”和“去南方打工”这两个选择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每一种选择各自具有的对于案主本人和案主家庭的效益(优势)和风险(弱势),并且让案主在纸张上进行记录。

(3)然后,和案主一起讨论这些风险和优势,并且及时的帮助案主进行澄清和解释,让案主充分了解每一种选择的优势和劣势,在案主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在让案主自己决定如何选择。

(4)最后,工作者可以和案主对于这两种选择中面临的劣势进行讨论和分析,看看是否存在解决或者缓解的措施,这个时候工作者要积极地链接可能的资源、寻找可能的资源帮助案主。这一步是要让案主更加充分的了解周围可能运用的资源。

工作者在这个工作过程中,只是帮助案主充分的分析这两种选择所带来的结果、全面的收集信息。让案主在充分的了解情况下进行决定,一旦案主最终做了决定,工作者要给予积极地支持,比如帮助案主寻找和链接资源,以便案主以后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