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015年修订版)笔记和典型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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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儿童社会工作

2.1 复习笔记

第一节 儿童的特点和需要

一、儿童的定义

儿童社会工作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为依据,以年龄为界定指标,将儿童界定为所有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未成年人界定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与《儿童权利公约》对儿童的界定一致。因此,在我国社会工作实务中,“儿童”与“未成年人”同义,可以互换使用。

二、儿童的特点

1.社会属性的特点

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具有社会属性特点,即基础性,主要包括:

(1)童年是每一个人人生的基础。

(2)儿童是每一个家庭的基础。

(3)儿童是一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

2.成长发展的特点

(1)快速性

从出生到年满18岁,儿童的身体,包括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内脏器官、肌肉骨骼等都处于迅猛的成长过程中。童的认知和社会行为也处于基本完成的状态。

(2)阶段性

儿童生长发育阶段性的定义

儿童生长发育的阶段性也被称为儿童发展的年龄特征。它是指在儿童发展的连续过程中,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会表现出某些稳定的、共有的典型特点。

儿童生长发育阶段性的分布

儿童从出生到18岁以前,其成长阶段通常包括婴儿阶段(0—1岁)、幼儿阶段(2—13岁)、学前阶段(4—5岁)、学龄阶段(6—12岁)和青少年阶段(13—18岁)。不同阶段的儿童,不仅具有较为相似的生理发展特点,也具有需要完成的共同的社会心理发展任务。

(3)顺序性

儿童身体的快速生长和发育的过程中,遵循从上到下、由近到远、从小到大、由低级向高级的顺序性。

儿童的社会心理发展也具有顺序性。从积极人格培养的角度,婴儿时期的儿童需要完成信任人格的培养,幼儿时期的儿童需要完成自主人格的培养,学前阶段的儿童则需要完成勤奋的人格培训。这些社会心理人格的培养,必须在儿童成长发展的某一个阶段完成,这些阶段无法变更顺序。

(4)不均衡性

在迅速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儿童身体各系统的发育是不均衡的。从系统来说,儿童的神经系统,如脑、脊髓和周围神经等的发育较早,生殖系统发育较晚;免疫系统到12岁左右趋于成人水平。

(5)个体差异性

儿童生长发育的个体差异性是指由于遗传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儿童在具有整体共同特征的基础上,在身心发展的表现形式、内容和水平等方面,都有不同于整体特征的个性化特点,具有不同于他人的成长轨迹。

(6)分化与互补性

儿童的身心发展具有分化与互补的特点。儿童的各种生理和心理能力的发展和成熟,多数情况下都依赖于明确分化的生理机能的作用,但在总体发展水平方面,却又表现出一定的机能互补性特点。

三、儿童的需要

1.生存的需要

生存的需要包括生命存在的需要和社会存在的需要两个方面。

(1)生命存在的需要,即获得基本生活照料,包括养育照料和可获得的最高水平健康医疗照料。

(2)社会存在的需要,即获得社会身份,包括姓名、户籍和国籍。

2.发展的需要

儿童的发展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成长需要,是指儿童为了身心发展,需要获得的关爱、教育和引导。它主要包括:

(1)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得到父母的爱和适当管教,与父母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

(2)拥有受教育的机会,有良好的教育和学习环境,满足其探索和认知世界的求知欲。

(3)获得足够的休闲和娱乐,有适合儿童且安全的娱乐场所,为儿童形成良好的娱乐休闲态度、方式和行为提供教导和培养。

3.受保护需要

儿童的受保护需要也被称为儿童的免遭伤害需要,是指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需要在身心两方面得到安全保障,不受到任何人为的伤害。这些人为的伤害主要包括对儿童的虐待、忽视和剥削。儿童虐待包括:

(1)身体虐待,如体罚和责打。

(2)情感虐待,如用讽刺、挖苦和侮辱性语言对儿童进行管教,不公平地对待儿童,以及歧视儿童。

(3)性虐待,如成人对儿童实施性行为,成人让儿童一起观看性活动、性音像或者性图片、以及成人为了自身的性快感而与儿童发生的一切接触和抚摸行为。

(4)儿童忽视,包括对儿童身体健康需要的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照顾的忽视,对儿童发展需要和教育需要的忽视,以及对儿童社会化发展需要的同伴交流和接触社会的机会的忽视。

(5)儿童剥削,主要包括童工形式的劳动剥削和让儿童从事商业性活动的性剥削两大类型。

4.社会化需要

儿童的社会化是儿童逐步了解社会、掌握生存技能的过程,是人的社会化过程中的第一步,它要求儿童在其成长过程中通过个人和社会的交互作用,获得在语言、思维、情感等能力和行为方式。儿童社会化的具体内容包括:

(1)培养儿童的基本生活技能,使儿童掌握吃饭、穿衣、保持个人清洁卫生、语言表达等人类发展的最初行为方式。

(2)促使自我观念发展,使儿童能分清自我与非我两者的关系。

(3)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儿童逐渐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调整好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的关系。

(4)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使儿童逐步适应社会规范,具备社会公德;培养社会角色,使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扮演适当的性别角色、游戏角色、学校角色以及社会角色等。

四、儿童面临的问题

1.儿童生存的问题

(1)新生儿健康问题

(2)儿童营养问题

(3)儿童户籍问题

2.儿童发展面临的问题

(1)贫困的问题

(2)家庭监护的问题

(3)受教育的问题

3.儿童保护的问题

(1)儿童遗弃的问题

(2)儿童遭受体罚和肢体虐待的问题

(3)儿童被性侵的问题

(4)儿童被忽视的问题

(5)儿童被拐卖的问题

五、儿童社会工作的概念

1.儿童社会工作的定义

儿童社会工作是指把儿童作为工作和服务的对象,以儿童权利为价值理念,以儿童发展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工作实务理论为依据,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结合所在社会的环境资源,为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保护儿童免遭伤害而开展的专业服务活动。

2.儿童社会工作的层面

儿童社会工作一般可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3个层面

(1)微观儿童社会工作即指根据儿童个体本身的需要而开展的个案辅导工作;

(2)中观层面即指以满足儿童需要为中心,针对儿童家庭,或有相同问题同伴开展的小组工作;

(3)宏观层面即指以满足儿童需要为中心,针对社会组织和社区的社会工作,或针对政策改变开展的调查研究、宣传倡导等社会工作。

3.儿童社会工作的类型

儿童社会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儿童得到适当的养育、照料和教育,并保护他们免遭伤害,安全成长。

(1)支持性儿童福利义务

支持性儿童福利义务的服务对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儿童及其家庭,尤其是家庭监护状况良好的家庭。

支持性儿童福利义务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的个别化咨询辅导,为儿童提供休闲娱乐服务,为准妈妈提供咨询以及协助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服务。

支持性儿童福利义务的主要目的

这类服务的目的是支持父母履行教养职责,以满足儿童成长的需要。

(2)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

补充性儿童福利义务的服务对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父母亲职能力不足的儿童及其家庭。

补充性儿童福利义务的主要内容

a.内容主要包括为经济困难家庭连接资源,为儿童提供经济补助;

b.为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父母提供托育服务;

c.为新生儿及其父母提供健康育儿资讯和技能培训服务。

补充性儿童福利义务的主要目的

这类服务的目的是通过弥补父母亲职能力的不足,改善父母的亲职状况,以满足儿童成长的需要。

(3)替代性儿童福利服务

替代性儿童福利义务的服务对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亲职不当和亲职缺失的儿童。

替代性儿童福利义务的服务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养、家庭寄养和机构养育或教养。

替代性儿童福利义务的服务目的

这类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替代儿童的父母履行亲职职责,使儿童回归家庭环境,健康成长。

(4)儿童保护服务

儿童保护服务的对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遭受到人为伤害,包括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伤害的儿童及其家庭。

儿童保护服务的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伤害预防和伤害应对服务:

a.伤害预防服务是通过对有伤害风险儿童及其家庭的介入,逐步减少直至消除风险的过程,包含的服务可以是支持性的也可以是补充性的。

b.伤害的应对服务通常是指儿童伤害发生后,为受到伤害的儿童提供家庭外安置服务的过程,多数时候是替代性服务。

六、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

1.明确了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

儿童社会工作要以保障儿童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保障所有儿童获得公平服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保障儿童参与社会等为专业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

2.界定了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范围

依据定义,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体系由儿童发展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实务理论知识两大部分组成。

3.聚焦亲职能力建设,突出家庭监护服务

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以满足儿童成长需要为核心,将儿童的家庭置于实务的中心,针对不同的情形,为儿童提供家庭支持、补充和替代服务来保障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4.兼顾了专业理想和本土化实务路径之间的平衡

儿童社会工作实务需要在坚持专业理想的前提下走本土化道路,即一方面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环境条件,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专业理想,促进环境向有利于儿童权利实现的方向改善。

第二节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儿童健康成长、补充和改善家庭监护能力、救助和保护受伤害儿童。

一、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1.传播儿童健康成长理念和知识

(1)母婴保健服务。

(2)婴儿早期喂养理念和实践。

(3)幼儿早教。

(4)亲职教育。

2.提供家庭支持服务

(1)亲职辅导

亲职辅导是指为根据家长需要提供的如何做好父母的指导和教育工作,一般可采用个别辅导、家长自助小组和亲子互动团体等方式进行。其目标是帮助父母提高亲职能力,做个好家长。

(2)婚姻辅导

婚姻辅导是为有儿童的夫妻开展的,针对的是对儿童成长产生了影响的婚姻问题,目的是为儿童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3)家庭辅导

家庭辅导以家庭为单位,以全体家庭成员为对象,以改善家庭成员关系为重点,以恢复能够执行健康的家庭功能为目标的专业指导或治疗活动。这里的家庭辅导是为有儿童的家庭开展的家庭辅导,目的是解决对儿童产生了影响的家庭关系,改善其成长过程中的家庭环境。

(4)亲子关系辅导

亲子关系辅导以父母和子女为对象,以消除两者之间的矛盾和隔阂为目标,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和支持,最后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的专业指导或治疗活动。

3.开展儿童支持服务

(1)儿童问题辅导

儿童问题辅导是指专门为儿童提供的辅导服务,包括针对儿童自身的问题行为、与他人的人际交往问题、心理健康问题、身心障碍的康复与治疗问题等开展的一系列专业服务活动。其目的是为儿童提供及时和有效的情绪疏导和支持、行为指导和矫正,从而预防可能出现的更加严重的问题,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2)儿童的娱乐和休闲

娱乐和体闲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对儿童在情绪、认知、语言、社会和身体动作的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儿童的社会化引导

为处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与其社会化发展需要相符合的社会化引导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自我认同;

技能学习;

团队精神;

社会责任。

二、补充和改善家庭监护状况

1.补充和改善经济状况

(1)连接现有政策资源

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帮助连接政策资源,改善其家庭经济状况贫困的现状。这些政策包括孤儿生活保障政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残疾人补助、大病医疗救助、特殊困难救助、教育救助津贴等。

(2)困境儿童父母就业援助

为困境儿童父母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信息,为其就业提供帮扶,从而实现提高其就业的能力,改变其就业状况,改善家庭经济条件的目的。

2.补充和改善家庭监护状况

(1)亲职教育

为亲职不当的父母提供亲职教育,并跟踪辅导,以帮助父母纠正不当教养理念和行为,改善亲职状况,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基本保障。

(2)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是指所有为补充父母或儿童主要照顾者时间和精力不足而提供的儿童托管服务。它为临时无人看管儿童提供了安全和有积极意义的活动或者学习空间,降低了儿童因临时缺乏监护而面临的各种风险,如意外伤害、被拐骗、结识社会不良青少年等。

三、救助和保护儿童

救助和保护儿童是指为永久或者临时失去了家庭监护的儿童提供的替代家庭监护服务。具体类型有以下几种:

1.儿童收养服务

(1)儿童收养服务及其相关概念

儿童收养

儿童收养又被称为儿童抱养或儿童领养,是指依据我国收养法而发生的收养行为。收养行为是一种设定和变更民事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行为,它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以及财产继承等一系列的民事法律关系。收养这种法律行为的目的,在于使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人们之间产生拟制的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

儿童收养服务

儿童收养服务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为失去了监护的儿童(如孤儿),在潜在的收养家庭中选择一个最适合的家庭,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该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和家庭养育子女需要的服务过程。

(2)儿童收养的环节和程序

我国目前能够提供儿童收养服务的机构为儿童福利院或社会福利院。社会工作者需要连接收养服务的环节和程序,以便提供相应的协助。

送养儿童信息发布;

收养家庭招募;

收养家庭评估;

收养家庭培训;

送养儿童与收养家庭适配;

办理收养手续;

送养儿童进入收养家庭;

收养后跟踪回访;

评估结案。

2.家庭寄养服务

(1)家庭寄养服务的概念

家庭寄养服务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方法为永久或者临时失去了家庭监护儿童选择合适的寄养家庭,并完成寄养安置的服务过程。家庭寄养情况下寄养儿童的监护权不变,仍由委托机构承担;儿童户籍仍然在原来的福利机构。

(2)家庭寄养的服务环节

寄养家庭的招募

a.评估、筛选和统计寄养儿童

开展寄养服务时,首先需要通过评估和统计,明确有多少孩子需要家庭寄养服务。根据我国福利机构养育儿童的特点,符合寄养条件或者说适合家庭寄养照顾模式的儿童如下:

第一,智力正常,但身体有残疾,无康复需要。

第二,智力正常,有疾病,但目前不能确定能否治愈。

第三,智力正常,但身体有残疾,且有清晰但不烦琐的康复需求。

第四,智力偏低,有简单交流能力,身体健康。

第五,智力偏低,有简单交流能力,但有疾病或残疾,需要定期治疗。

第六,等候完成收养手续办理的儿童。

第七,公布寄养家庭招募信息

在确定了可以家庭寄养的儿童数量,并了解了每一个儿童的寄养需求之后,就可以开始招募寄养家庭了。具体需要做的工作包括:

第一,确定寄养家庭的数量。

第二,拟定寄养家庭条件。

第三,开展寄养家庭招募信息宣传。

筛选合格家庭

完成上述的招募信息拟定和宣传工作之后,机构就需要开展接收申请和筛选寄养家庭两项工作。

评估申请合格家庭

即指机构社会工作者对合格的申请家庭进行考核审查,决定是否聘用家庭开展儿童寄养工作的过程。

a.评估程序

第一,了解评估对象;

第二,寻找真实信息来源;

第三,收集综合评估信息。

b.评估方式

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观察、电话访谈及面对面访谈等多种方式。

c.评估结果

社会工作者筛选寄养家庭的标准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第一,判断申请寄养家庭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寄养家庭的要求;

第二,判断申请寄养家庭是否有符合福利机构寄养儿童照顾需求的照顾能力和技巧。

d.评估报告

在评估有了结果之后,机构社会工作者需要撰写报告,呈现整个评估过程。

寄养家庭培训

a.针对寄养家庭

第一,了解儿童寄养的意义。

第二,了解寄养家庭的责任。

第三,了解寄养家庭的权利。

b.针对进入寄养家庭的儿童

第一,帮助寄养家庭了解寄养儿童的一般特点,即共性特点。

第二,帮助寄养家长了解福利机构儿童的特点,即寄养儿童的个性化特点。

第三,增进寄养意愿的肯定。培训内容还应该包括帮助参训家庭再次确认自己的寄养意愿,它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了解参与寄养服务的细节;二是了解参与寄养服务的意义。

儿童与寄养家庭适配

a.在完成培训工作之后,社会工作者需要根据待寄养儿童和参与培训并有明确寄养意愿家庭的特点,开展配对工作;

b.同时,机构需要与寄养家庭签订寄养协议,完成寄养儿童委托程序,正式确立福利院儿童与委托家庭之间的寄养关系;

c.在寄养配对安置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需要考虑儿童身体和智力的综合状况与寄养家庭环境之间的匹配。

儿童家庭寄养跟踪和评估服务

儿童家庭寄养的跟踪是指负责儿童寄养工作的机构定期进入寄养家庭走访,了解和评估寄养家庭的监护状况和儿童生活及成长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支持,以保证寄养儿童得到适当的生活照顾和成长指导。

儿童家庭寄养服务结案

儿童家庭寄养服务的结案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a.年满18周岁,转入成人社会福利机构;

b.在未满18周岁之前,被寄养家庭收养;

c.在未满18周岁之前,被其他家庭收养。

3.机构养育服务

除了收养和寄养,家庭监护缺失儿童还有一种养育安置方式,即机构养育,也被称为集体养育,或者院舍养育。它是将家庭监护缺失儿童集中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中,是由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看护的一种照料模式。

第三节 儿童社会工作的主要方法

儿童社会工作为了应对儿童成长面临的问题,促进儿童健康成长,需要综合运用专业的方法和技巧。这里重点介绍以家庭为中心的工作方法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

一、以家庭为中心的方法

1.以家庭为中心方法的概念

(1)家庭中心方法定义

以家庭为中心方法是指以儿童获得最佳照顾和保护为目标,针对儿童生活的家庭和社区开展的提升照顾儿童和保护儿童技能,改善社区儿童安全环境的社会工作专业实务方式。这里的家庭既包含儿童的原生家庭,也包含再婚、亲属、寄养和收养等不同形式的家庭。

(2)方法要素

以家庭为单位。社会工作者与家庭中的每一个人建立关系,联合全体家庭成员。

聚焦家庭功能。社会工作者通过提升家庭成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家庭发挥其功能的能力。

家庭全程参与。从问题界定,到潜能分析,再到服务方案制定和落实,家庭全程参与服务过程。

建立良好关系。儿童社会工作者与家庭建立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彼此坦诚和开放的沟通模式。

连接资源网络。儿童社会工作者帮助家庭连接社区支持网络。

(3)方法理念

以家庭为中心的儿童社会工作实务方法的理念是: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最佳环境,因此,儿童社会工作保障儿童能够安全、永久和健康成长的有效方法就是要联合家庭,让家庭参与,发挥家庭潜能,并给予家庭支持。

(4)实务原则

在服务过程中,包括制订和落实服务计划,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永远是第一需要考虑的。

儿童社会工作者必须通过相关服务了解儿童需要和儿童及其家庭情况。

在服务过程中,儿童和家庭不应因为语言、宗教、发育迟缓等原因受到不同对待。

凡有可能,家庭应获得服务以保持儿童在家庭中生活,避免发生亲子隔离创伤。

家庭寄养照料是临时安置方式,应尽量短暂。

凡有可能,家庭外照料儿童都应在最短的时间里与父母团聚,并在过程中获得社会工作者的支持。

如没有回归原生家庭的可能,儿童社会工作者应该为家庭外照料安置儿童提供永久性替代照顾服务,安排领养寄养。

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必须为家庭外照料安置儿童提供下列保障:

a.能够维持儿童与其关系密切人士的联系,如父母、兄弟姐妹和有其他具有养育能力的亲戚,使其感受到稳定和持续的家庭氛围。

b.安置环境对儿童应无不利于其成长的约束,能够满足儿童个性化需要。

c.从临时安置到永久安置的决策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有利于儿童长远发展为出发点。

2.以家庭为中心方法的主要内容

(1)以家庭为单位,在社区开展家庭监护评估,筛选风险家庭

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服务需要评估,即从儿童成长安全视角进行的家庭监护评估,内容包括儿童健康成长、家长监护能力以及家庭和社区环境3个方面。

(2)评估结果分析

采用以家庭为中心方法的评估,是将儿童置于其生活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中考察其成长的安全、永久和持续状态。

(3)组建家庭工作团队

组建家庭工作团队的范围

围绕评估筛选出来的风险家庭组建家庭团队,成员既包括父母,也包括亲戚、邻里、朋友和医生、教师等,如果儿童年龄合适,也可以包含在这个团队中。

组建家庭工作团队的作用

a.组建家庭团队的好处是能够从不同视角,获得对同一个服务对象家庭问题的看法,使信息更加丰富和准确。

b.同时,不同成员可以为服务对象家庭提供多元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家庭服务需求。

c.这一环节是儿童社会工作者与家庭、儿童以及其他团队成员建立关系,并制定团队工作机制的环节。

(4)开展家庭团队工作

儿童社会工作者与上述家庭工作团队成员一道,常采用团队会议的形式,探讨家庭面临的问题,并从提高家庭解决问题能力的角度,共同明确家庭解决问题的计划,包括步骤、内容和时间框架。家庭团队在这个环节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界定儿童伤害的家庭风险类型和程度。

挖掘所有与家庭相关的社会支持网络,包括亲戚和社区里的资源,制订家庭支持服务计划。

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

儿童友好社区是指整体环境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区。社区倡导是社区工作方法中的一种,常用于在社区中传播新的理念和引导新的行为方式。儿童友好社区对大多数社区居民来说,还是一个新的概念,需要儿童社会工作者开展倡导工作,帮助社区居民了解并实践,从而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理想目标。

1.儿童友好社区的标志

按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定义,儿童友好区是将儿童置于其关怀中心的社区,其具体标志包括:

(1)社区能够保障儿童的基本需要得到满足;

(2)社区有条件让儿童与同伴见面和玩耍;

(3)社区能够保护儿童免遭伤害;

(4)儿童在社区里有干净的饮用水和卫生的环境;

(5)社区能够为儿童提供所需的教育、医疗和紧急庇护服务;

(6)儿童能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生活;

(7)社区能够在其发展过程中发挥儿童的作用,尤其是在与儿童自身相关的社区事务中。

2.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内容

(1)完善社区基本建设。

(2)建设安全、益智的儿童游戏场所和设施。

(3)健全社区儿童和家庭服务体系。

(4)创新社区儿童参与工作机制。

3.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

儿童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包括网络媒体倡导、名人效应倡导、海报宣传倡导、讲座论坛倡导等常见倡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