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政 府
6.1 复习笔记
一、政府体制理论
1.政体论
政府是国家的组织要素或政治机器,是体现、达到国家目的和行使、表现、执行、解释国家意志的机关。如何组织政府以及由此而实现共同体的善,是政治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政治学一开始就追求的目标。
①亚里士多德的政体学说
a.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政体可以说是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企求的目的”。
b.根据权力归属的人数多少,在对158个城邦国家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以统治者人数和统治目的为标准,把政体划分为君主政体(1人统治)、贵族政体(少数人统治)和民主政体(多数人统治)。同时,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治是关乎城邦的最高的善,并以此为标准(即是否追求善业)将上述三类政体又演绎为变态的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的政体是混合性质的共和政体,即混合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一种政体。
c.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体论不但包括最高统治机构的归属,还包括统治机构下的“政权的安排”即政体的要素。亚里士多德的要素论可以理解为“三权分立”思想的最早来源。
②马克思的“议行合一”原则
a.1871年3月,法国巴黎工人起义,建立了一个“议行合一”的新政权——巴黎公社。这种战时的高效的政权体制被马克思总结为新型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形式。马克思明确提出了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应该是集行政权和立法权于一体的工作机关,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直接受到选民的监督和罢免。这就是后来作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设置原则的“议行合一”原则。
b.列宁在理论上与马克思一致,十月革命的胜利使俄国实践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议行合一”原则。后来根据1936年宪法,苏联典型的“议行合一”体制有所变化,这种政治体制是一种发展了的“议行合一”体制。
c.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议行合一”原则和苏联模式对中国政府体制的建构有着直接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的指导、特定的文化传统和政治体制传统以及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特征决定了“议行合一”原则是最合适于其政治追求的政府体制。
2.政体类型
(1)君主制
君主制是共和制的对称,是指以君主为国家元首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政体可以分为:
①专制君主制与等级君主制
a.在专制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力完全属于君主,“朕即国家”。中国封建社会的历代王朝都是典型的君主专制。
b.等级君主制存在于土地领主制的中世纪欧洲,这里的等级君主制又叫做等级代表君主制,即在君主之下,有一个由僧侣、贵族和商人代表组成的等级代表会议。
②立宪君主制
是资产阶级类型国家的一种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不同程度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根据君主的实际地位和权力大小,立宪君主制政体又可分为“二元制”和“议会制”两种。
a.二元君主制的特征:君主是真正的权力中心,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君主及接近君主的少数人手中;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内阁是根据君主的意志组织起来的。
b.议会君主制的特征:议会权力大为增强,议会成了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内阁由议会产生,而且必须对议会负责;君主的实际权力大为减弱,君主的职责大多是礼仪性的;有的君主连形式上的权力也没有,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2)共和制
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是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府体制或国家形式。从总统、议会和政府三者关系上看,资产阶级共和制又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混合型的议会制一总统制三种。
①议会制:
a.议会制是指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在法律上对议会负责的共和国制度。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后,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进行改选,以使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b.实行议会共和制的国家有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和第四共和国、德国魏玛共和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芬兰、奥地利、希腊、印度、以色列、新加坡等。
②总统制:
a.总统制是指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之外,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共和制。
b.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总统拥有相当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同时,议会保留有较多的决策权,并对选民负责。
③混合型的议会制一总统制:
a.总统由全民投票选举产生,有法定的任期,不论是否得到议会的支持;总统拥有重大权力,总理由总统任命和撤换,但也要议会中的多数支持。
b.混合型的议会制一总统制的典型国家有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从苏联独立出来的国家。
此外,还有无产阶级共和制。恩格斯说:“对无产阶级来说,共和国和君主国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这种论断是建立在巴黎公社基础之上的。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次实践。实行议行合一的巴黎公社,成了以后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样板。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都是民主集中制。
综上所述,在现代国家中,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使得政府的权力集中和分散程度是不一样的。
二、中央政府及其行政机关
1.中央政府的制度类型
(1)总统制的中央政府
在总统制国家,行政权力集于总统一身,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行政机关首脑。美国是最为典型的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元首、执政党的领袖,其主要作用表现在:
①最高立法者。总统对国会的决议享有否决权。要使总统的否决权无效,需要参、众两院超过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因此,对总统的否决进行否决的可能性极小。
②行政首脑。行政首脑的工作使总统必须与许多机构打交道。在制定全局性政策和遴选执行政策的人的过程中,总统不得不与国会各委员会的主席和主要成员、利益集团以及有关各部的官员共同行使权力。
③国防和外交政策的首脑。美国宪法把处理外交事务的权力授予总统,在外交领域,总统总是大权独揽。
(2)内阁制的中央政府
内阁制发源于英国,并成了当今西方世界的主要政府制度。内阁是内阁制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其主要特点是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相结合,立法与行政权力都集中在内阁手中。首相是内阁的首席大臣,内阁的一切重要活动,都由首相决定。
内阁制的优点是:
①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力合作,保证了政府活动的敏捷、迅速和有效。
②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
③遇有紧急情况时,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
比较而言,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新政府的领导人有时并不能马上进入角色。内阁制的缺点是,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那么有力。
(3)混合型的中央政府
混合型的议会制一总统制下的行政权力比较特殊和复杂。法国是最为典型的混合型的政府体制。
(4)中国的中央政府
我国的中央政府是执政党设置的,共产党以执政党身份管理国家事务。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主任和秘书长等组成。国务院的职权包括:
①制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命令、指示和决定,并有权向立法机关提交法律议案。
②编制和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
③领导各行政部门的工作。
④领导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⑤审定国家行政机构的编制,任命、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人员。
⑥执行立法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政府,都是在执行党的意志和政策;二者虽是不同的机制,发挥不同的作用,但最终归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因此是无可争议的“议行合一”体制,是发展了的“议行合一”。
2.行政机关
行政部门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属的行政体制或职能部门。
(1)官僚制理论
在20世纪,马克斯·韦伯对官僚制进行了经典性研究。他把官僚制定义为具有下列特征的行政管理体制:
①等级制,即每个官员都拥有明确的特定权限,并对其上级负责。
②非人格化,即每个官员的工作是根据固定的规则而不是根据官员的好恶来确定;每项具体事务都必须保留文字记录。
③延续性,即行政官员是一个专职的薪金阶层,其职务稳定,并有望正常晋升。
④专业化,即官员都是择优录用,受过专门训练,并系统了解所在领域的全部知识。
韦伯认为,上述特征综合在一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管理的效能,使官僚制同复杂的工业社会息息相关。韦伯的研究为人们提供了出发点。
(2)官员行为理论
随着对官僚制研究的深入,出现了专门研究官员行为的理论,主要包括部门政治理论和官员理论。
①部门政治理论
a.部门政治理论并不假定政府是一个作为整体的行为者,政府只是许多部分的总和,而各个部门均有自己的利益,因而政策过程就是各部门之间谈判和协商的漫长过程。
b.行为者、利益和观点的多元状态,意味着政策过程是一个协调各方观点、建立一个一致或多数联盟从而能够制定一个政策的过程。
c.在部门政治中,分歧与妥协过程的特点影响政策的输出。
d.政策过程具有耗时性。
②官员理论
官员理论的主要要素是官僚自主性、信息不对称和预算扩大化倾向。
a.官僚自主性:即行政机构和个人超越其法定的地位和职能,超越政治家的控制,在公共决策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现象。官僚自主性既可能是由于行政对其部门利益追求的结果,也可能是政治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必然性产物。
b.信息不对称:在政治过程中,作为政治代理人的行政机构拥有明显的信息优势。常识告诉我们,一般性的法律或政策的执行主体是行政机构而非制定法律和政策的中央政府。而在执行的过程中,行政机构就自然形成了相对其委托人的信息优势。
c.预算扩大化倾向:为了追求部门利益,行政机构有预算最大化倾向,因为预算越大,机构也就越大,机构负责人的权力越大,其控制的资源也就越多。这一点对任何国家的行政机构都是一样的
(3)行政机构的作用
在政治学上,行政机构属于政府机构范畴,行政机构讲的是最高行政当局即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统属的各部、局,就是政治学上所指称的行政机构。那么,行政机构的职能是:
(1)行政官员的首要功能是执行中央政府的决策或政策倾向。
(2)官员们大大地影响着决策过程
①中央政府在制定某个方面的政策时,少不了专业化官员的信息和参与。
②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大多是指导性的,只有当行政官员制定出法规条例,详细阐述政府的政策时,指导性的政策、法律才能有效地实施。此外,行政机构的官员们还被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三、国家元首、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
1.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性地居于首脑地位。任何性质的国家,都要设置国家元首。元首对于国家的作用有:
第一,象征国家;
第二,代表国家;
第三,对内代表国家的统一。
2.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是指由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组成的代表大会的政治体制,它在理论上或实践中对立法负有重大责任。任何国家的法律都规定,立法机构的成员或代表由选举产生,并对选民负责。
(1)议会主权
即国家最高权力由君主转向议会。在议会拥有主权的国家,议会在制定任何法律或修改任何已经制定的法律方面享有无限的权力,并得到法院的承认,因而没有任何机构或法院拥有否决或驳回其立法的权力。
(2)立法机关的结构
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组织一般分为一院制和两院制。世界上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采用两院制,更多的国家实行一院制。目前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实行一院制。
(3)立法机关的职权
①立法权:
即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它分为两类:
a.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
b.制定和修改普通法律的权力。一方面立法机关自己制定法律;另一方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制定法规、条例、决议和命令等,它们都具有法律规范的性质。
②财政权:
财政权也叫财政同意权,是指议会对政府提出的预算案、赋税案、公债案以及其他有关公民负担的财政法案的审议权。
③监督权:
监督权主要表现在批准对官吏的任命和监督政府的执法行为方面。在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议会对政府行为的监督权是不一样的。“委员会批准制度”是监督的另一重要形式,即一个行政部门在采取行动之前必须得到主管委员会的批准。
(4)中国的立法机关
在中国,立法体制就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结构上,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一院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有:
第一,立法权。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有制定、解释、修改、废止普通法律的权力,而且还有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
第二,组织中央政府和其他最高国家机关的权力。选举、决定和任命国务院总理及政府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人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人员以及其他中央机关的组成人员。同时,它还有罢免上述人员的权力。
第三,决定一切国家重大事务的权力。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计划,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决算,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制,决定特赦,决定战争与和平以及它认为应当由它行使的权力。.
第四,监督权。通过听取最高行政机关、最高审判机关和最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提出质询,实行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一系列制度构成,如选举制度、代表制度、组成人员制度和委员会制度等。
3.司法机关
(1)资本主义国家司法制度
①资本主义的司法机关享有的权力主要有:独立审判权;违宪审查权;制定政策的权力。
②司法机关行使权力时,应遵循的原则:司法权独立原则;司法民主原则;法律平等原则。
(2)中国的司法制度
我国司法审判的原则之一便是独立审判。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组成人员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而产生,它们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到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我国司法机关的主要职能是侦查和审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享有解释普通法律的权力,释宪权归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四、国家内政府间关系
1.单一制国家
a.单一制国家是指在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里,权力和威权合法地集中于中央机构。具体的权力和责任可授权给地方政府和部门,但被授予的权力受到中央政府的监督,并且它可以撤销这些授权。
b.代表国家:中国、法国、日本、斯堪的纳维亚。
2.联邦制国家
a. 联邦制就是指由有自己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若干成员国或成员州构成的统一的国家。
b.代表国家: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巴西、阿根廷等。
c. 联邦制的主要特征是:联邦有统一的宪法、法律以及最高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联邦的地位高于成员州或成员国;联邦宪法对各成员州或成员国的权限有明确的规定。
6.2 课后习题详解
重点问题
1.如何认识三权分立学说和“议行合一”学说对政治制度建设的影响?
答:政府机构的理论对政府机构设置的影响:
(1)分权学说
洛克主张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其中立法权是至上的,以此来支持当时已由资产阶级掌握领导权的代议制。分权学说的实质是为了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在分权学说中,资产阶级掌握的立法机构的地位高于一切。在资产阶级革命完成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完全为资产阶级掌握。因此,三权制衡也只是资产阶级统治者之间的制衡。
(2)“议行合一”原则
与分权学说相对立的是马克思的“议行合一”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的批判众所周知,他们认为资产阶级议会在本质上是“有产者的统治”,是金钱政治,是“不断践踏人民意志”而不能反映民意的“清谈馆”。在吸收卢梭思想和巴黎公社实践经验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著名的“议行合一”原则。马克思明确提出了新型的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应该是集行政权和立法权于一体的工作机关,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并直接受到选民的监督和罢免。这就是后来作为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设置原则的“议行合一”。
2.新古典学派和福利经济学派在政府观上有什么不同?
答:(1)新古典经济学派
认为国家就是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是一头难以控制的怪兽,因此应该尽量限制其作用的范围。除非非政府不可,否则就不应该让政府介入。如果政府不发挥作用,市场就无法运转,政府才应该介入。政府的作用只应该限定在保护市场经济的范围内,具体地说:
①制定和实施法律,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
②界定产权,保护私人的财产权。
③监督合同的执行。
④维护本国货币的价值。
(2)福利经济学派
认为,由于存在“市场失灵”,政府必须干预经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应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提供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称做公共物品,其特点是花钱的人与不花钱的人同样可以享受其好处。公共物品不是私人愿意提供的,必须由政府以税收和公共开支的形式加以完成。
②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宏观经济稳定事实上也是一种公共物品,它不是市场竞争所能达到的,因此,政府应该实施充吩就业计划,用财政和金融手段调节社会总需求。
③减少经济的外部性。
④限制垄断。
⑤调节收人和财富的分配。
⑥弥补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
3.共和制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是国家代表机关或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的一种政府体制或国家形式。选举产生统治者的历史源远流长,因而共和制具有不同的历史类型和阶级性质。
(1)奴隶占有制共和国。共和制最早存在于奴隶制国家的古希腊和古罗马。在古希腊的民主共和国中参加选举的是全体,但仍然是奴隶主的全体,奴隶是除外的。古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由少数特权贵族选举的由显赫贵族组成的元老院,行政权力由限任制下的执政官、监察官和独裁官执行。古罗马共和国由共和制转变为君主制,在权力形式上是由取消限任制、确立终身制开始的。
(2)资产阶级共和制。共和制是资产阶级国家较为普遍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它通常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实行限任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资产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理想形式。从总统、议会和政府三者关系上看,资产阶级共和制又分为议会制、总统制和混合型的议会制一总统制三种。
(3)议会制。指政府(内阁)由拥有多数议席的政党组成并在法律上对议会负责的共和国制度。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后,内阁必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进行改选,以使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议会制又称为内阁制。议会共和制和议会君主制的区别在于国家元首不同,前者为由选举产生的总统,后者为世袭的君主。但与议会君主制相似的是,议会共和制下的总统一般不掌握实际权力,只是虚位元首。
(4)总统制。指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独立于立法机关之外,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共和制。因此,独立选任的总统,不论是否得到议会的支持,都在法定的期限内任职。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总统拥有相当多的决策权和执行权;同时,议会保留有较多的决策权,并对选民负责。相比之下,总统制国家的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权和制约权,比议会制国家的议会的权力小。
(5)混合型的议会制一总统制。总统由全民投票选举产生,有法定的任期,而不论是否得到议会的支持。总统拥有重大权力,总理由总统任命和撤换,但也要议会中的多数支持。这些国家都实行多党制,而实行混合制是既要避免议会制下政府的频繁更迭,又要避免权力过分集中。
(6)无产阶级共和制。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次实践。巴黎公社的基本原则是,公社由普选的代表组成,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公社是兼管行政与立法的工作机关,即实行“议行合一”制。实行议行合一的巴黎公社,成了以后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样板。l917年十月革命后建立了苏维埃共和国。l949年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代表由选举产生并接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都是民主集中制。
4.总统制和内阁制的优缺点是什么?
答:(1)总统制
①在总统制国家,行政权力集于总统一身,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国家行政机关首脑。
②总统制的优点:尽管对总统及其领导的行政部门存在很多约束,但总统仍旧是行政制度中的核心人物。总统是国家元首、执政党的领袖。总统是最高立法者、行政首脑以及国防和外交政策的首脑。
③总统制的缺点:总统的权力不断扩大,对三权制衡局面构成威胁。
首先,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使行政权力集中于总统;宪法对总统的权力未作具体明确规定,为总统扩大权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其次,政府功能扩大,形成了庞大的政府系统,作为行政首长的总统,其权力自然随之扩大。
再次,超级大国的地位加强和扩大了总统在外交和军事方面的权力。
最后,某些强有力的总统在战争时期或经济危机时期加强了总统的权力。
(2)内阁制
①发源于英国,并成了当今西方世界的主要政府制度。内阁是内阁制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其主要特点是行政部门与立法部门相结合,立法与行政权力都集中在内阁手中。首相是内阁的首席大臣,内阁的一切重要活动,都由首相决定。
②内阁制的优点:
第一,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通力合作,保证了政府活动的敏捷、迅速和有效。
第二,议会和选民都可以监督政府。
第三,遇有紧急情况时,内阁可以实行应急政策。
③内阁制的缺点:议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如总统制国家议会那么有力。
5.官僚制的特征是什么?如何认识官僚制与官僚主义的关系?
答:(1)韦伯认为,官僚制的合理性在于它使行政受法规约束以及要求知识成为决策基础。他把官僚制定义为具有下列特征的行政管理体制:
①等级制,即每个官员都拥有明确的特定权限,并对其上级负责。
②非人格化,即每个官员的工作是根据固定的规则而不是根据官员的好恶来确定;每项具体事务都必须保留文字记录。
③延续性,即行政官员是一个专职的薪金阶层,其职务稳定,并有望正常晋升。
④专业化,即官员都是择优录用,受过专门训练,并系统了解所在领域的全部知识。
在政治学上,作为一种制度,官僚制是指所有大型组织中由受过训练的专职人员组成的行政管理机构。
(2)在政治学上,作为一种制度,官僚制是指所有大型组织中由受过训练的专职人员组成的行政管理机构。官僚主义随着国家出现而产生,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官僚主义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做官当老爷的领导作风。如不深入基层和群众,不了解实际情况,不关心群众疾苦,饱食终日,无所作为,遇事不负责任;独断专行,不按客观规律办事,主观主义地瞎指挥等。有命令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事务主义等表现形式。官僚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和旧社会衙门作风的反映。
总而言之,官僚制是一种组织管理制度,官僚主义是一种工作作风,前者以追求高效率为目标,后者是一种形式主义,降低着组织的效率
6.什么是部门政治理论?官员理论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部门政治理论并不假定政府是一个作为整体的行为者,政府只是许多部分的总和,而各个部门均有自己的利益,因而政策过程就是各部门之间谈判和协商的漫长过程。
①行为者、利益和观点的多元状态,意味着政策过程是一个协调各方观点、建立一个一致或多数联盟从而能够制定一个政策的过程。
②在部门政治中,分歧与妥协过程的特点影响政策的输出。
③政策过程具有耗时性。
(2)官员理论的主要要素是官僚自主性、信息不对称和预算扩大化倾向。
官僚自主性既可能是由于行政对其部门利益追求的结果,也可能是政治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必然性产物。为了追求部门利益,行政机构有预算最大化倾向,因为预算越大,机构也就越大,机构负责人的权力越大,其控制的资源也就越多。
7.行政机构的作用有哪些?
答:在政治学上,行政机构属于政府机构范畴,行政机构讲的是最高行政当局即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统属的各部、局,就是政治学上所指称的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的作用有:
(1)行政官员的首要功能是执行中央政府的决策或政策倾向。
(2)官员们也大大地影响着决策过程。一方面,中央政府在制定某个方面的政策时,少不了专业化官员的信息和参与。另一方面,中央政府所制定的政策,大多是指导性的,只有当行政官员制定出法规条例,详细阐述政府的政策时,指导性的政策、法律才能有效地实施。
6.3 考研真题详解
一、名词解释
1.民主共和政体[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研]
答:民主共和政体是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政体形式,其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这些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并实行限定任期制。民主共和政体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主要可分为议会共和政体、总统共和政体与委员会制政体。
①议会制共和政体。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的君主的地位作用和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
②总统制共和政体。在总统共和政体中,最高国家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总统和议员分别由选举产生,并有特定任期,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③民主共和政体还有委员制政体,其典型国家是瑞士。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厦门大学2011年研]
答: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法理上来说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和地方分别设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支撑,负担着传递和回应人民利益诉求的功能,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区域自治制度等共同支撑我国的政治生活。
②人民代表大会政体的特点: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c.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3.议会共和政体[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2年研]
答:议会共和政体是民主共和政体的一种,在议会共和政体中,议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总统只是“虚位元首”而不掌握实权,他与议会君主政体中的君主的地位作用和享有权限相似,不同的是前者由选举产生,而后者为世袭继承;前者政治活动负政治法律责任,后者则无须负责。当代的意大利、奥地利、印度等国都实行议会共和政体。
二、论述题
1.运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相关原理,分析说明各个国家有权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道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东北财经大学2009年研]
答:(1)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国家政体,它是指一定的社会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些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2)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密不可分的,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由于统治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直接决定着国家的阶级属性,因而国体体现着国家的阶级本质和阶级利益内容。由此可见,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体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国体是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决定因素,同时,国体又必须通过一定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来反映和实现。
(3)除了国家的阶级本质之外,具体的历史条件、经济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民族构成以及政治力量的对比等因素也影响着具体国家和历史发展阶段中具体政体的选择。因此,相同性质的国家可能会有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比如英国和美国同为资产阶级国家,可是英国采取君主立宪制,美国则实行共和制;而不同性质的国家也可能会有相同的政权组织形式,比如在希腊的奴隶制雅典国家采用共和制,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共和制。
2.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的区别。[山东师范大学2008年研]
答:(1)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是分权制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有两层基本内容:
①按不同的功能把政治权力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资产阶级政治学家洛克把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后来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盂德斯鸠把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进一步把政治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和考试权。
②不同功能的权力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关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就提出过权力制约的思想,后来孟德斯鸠进一步提出了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的资本主义民主原则。在美国独立战争后制定的宪法中,最早正式采用了三权制衡的原则。
分权制衡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上的贯彻,常常体现为按不同的功能权力设置不同的权力机关,如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等,同时这些机构之间具有相互监督、相互否决的权力,从而形成相互制约。
分权制衡是资产阶级设立不同的国家机构为自己阶级利益服务的原则。一方面,资产阶级不可能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分权制衡;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可以通过影响不同功能的权力实现自己的利益,抑制他人利益,规约政府行为,以此来协调本阶级内部的利益矛盾,平衡各种集团的力量,维持资产阶级统治的稳定。本质上,分权制衡原则是维护资产阶级总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
(2)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本质上是人民内部不同利益之间的一种政治协调原则,它承认人民内部存在着利益的多样性,同时又确认人民利益根本上的一致性,这种多样性和一致性,奠定了在民主基础上集中的政治协调原则基础。在实施过程中,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包括两个过程:一是方方面面利益和要求表达和协调的过程;二是经过协调的各方面利益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协调的过程。民主与集中正是这两个过程的统一。
在国家机关组织上,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在:
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