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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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学上的社会心理

大凡一个社会,从表面上看来,种种组织,小若家庭大若国家,东洋西洋,各各不同。他的不同的原由,皆根于社会心理的各异。但看他表面上的不同,不细察他里面的心理,这样观察,总觉浮薄;要想改革社会,一定是药不对症!但是这些心理,历史上有许多看不出来,倒是文学上表现得最是明显。

现在我所讲的,是我国古代文学上的社会心理。这种心理,我国现在的社会里面,还是没有改变,还是在那里活现,而且势力非常之大;可见文学遗传的力量,是不小阿!

大凡一个人心理,最怕的就是死。偏偏天生成的不吃饭不穿衣不住房子,都是要死的;所以人生一世,都是为着这个问题,忙得不了,家庭国家,都是由这种问题生出来的。这是古今中外的人普通的心理。人最怕的就是死,偏偏天生成的到底终不免于死,于是对于死后的问题,各种人心理就不同了。

对于死后的说法,就成为宗教问题。我国古代虽无宗教,然对于祭祀的一层,却也算是一种宗教。试观吾国古代文学——《诗经》可为古代文学的代表——祭祀诗占了十分之六七——《周颂》《鲁颂》《商颂》都是祭祀的诗,《大雅》《小雅》中祭祀诗很多,十五国风稍少——祭祀的对象,分为两种:

一种是天神。祭天是王的职分,平民是不许祭祀的。古人心理,以为王是天的儿子,所以称为天子,天子是天命他治万民的,平民不许妄干非分。因此就演成一种神权政治,例如《商颂》的玄鸟,《大雅》的生民,表现这种心理,最为明显。这种心理,一直传到清朝,还是不变,祭天的习惯,民国时代,已经没有天子,还是不改;政体虽然改为共和,专制的心理,也还未改。天神以外,又有社稷群神,如《皇矣》之“是致是附”。这种例很多,现在不必多讲。

一种是人鬼。人鬼又分两种:一种是有功于社会的,一种就是祖宗。有功于社会的,如先啬之为旧祖《甫田》“琴瑟击鼓,以御田祖”。《大田》“田祖有神”。这种例很多,现在也不必多讲。现在所最要讲明的,就是祭祀祖宗这桩事。祖宗为什么要祭祀他?一部分果然也有报功的心理;然而大部分的心理,必先以为死了以后,还是同活人一样,不但相信有鬼相信有灵魂,而且以为鬼还有躯壳,所以一切丧葬的礼节,祭祀的仪式,种种待遇,与活人一样。相信鬼有躯壳,所以保存尸骸,无所不至,衣衾棺椁,和坟墓制度,都是从此心理发生的。以为鬼的灵魂,必宿于尸骸,所以法律上盗墓开棺,定了杀罪。若死者的生前犯法,还要戳他尸首。西洋人死了之后,有付医院解剖的,我中国古人见之,必以为大逆不道了。尸骸为灵魂归宿的地方,故《大车》有“死则同穴”之语,《黄鸟》一诗,且有用人殉葬的举动。相信死了之后有灵魂与活人一样,所以也必须要衣食住,《清庙》的闭宫的宫,都是为祖宗住的地方,现在的造祠堂,烧纸屋,就是这种遗制。《天保》“吉蠲为饎,是用孝享。祠烝尝(凡祭祀,春曰礿,夏曰褅,秋曰尝,冬曰烝),于公先王……神之吊矣,诒尔多福”,都是为祖宗食的事情,现在的四季祭祀,也就是这种遗制。诗中所称的神,就是祖宗的灵魂,后世又加以烧冥衣,烧纸钱,初丧又用纸的舟车,纸的奴婢,佛教进来以后,又加以拜经忏,现在各处风俗,还是如此,这是后世比古人增加的。古人殉葬有俑,有时竟用活人,《黄鸟》“临其穴,惴惴其栗”。我至今读之,想见活埋的惨像,肉战心惊。古人祭祀,还用活人扮尸,《凫鹥》“尔酒既清,尔殽既馨,公尸燕饮,福禄来成”这两件事,现在总算比古人减少了。

生人所最怕是死,得衣食住则生,不得则死;有钱则得衣食住,没有就不能得。所以钱是最宝贝的,衣食住是最要紧的。死了之后,以为还是和活人一样,必须要钱,必须要衣食住。其实就使死了之后和活人一样,钱和衣食住,也会能自己供给的。人不需鬼供给,鬼也不需人供给。然而古人的心理,不是这样,以为人死了之后,一定要子孙供给,《左传》说“若敖氏之鬼,不其馁尔”。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就是说没有子孙,祖宗的祭祀,无人供给,必致鬼要饿死的。所以古人的心理,最怕的就是没有子孙,单传独子,难保不中途夭折,断绝子孙,于是乎生出一种多子的主义,《螽斯》颂子孙众多,竟要如螽一般,《思齐》颂大姒“则百斯男”,《楚茨》“神嗜饮食,使君寿考……子子孙孙,勿替引之。”这种心理,岂不明显吗?

有了多子主义,就生出一种多妻主义。娶妻不生子,就要娶妾。天子于王后之外,还有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诸侯以下,以次递减,以至于平民,犹可于娶妻以外娶妾。妇女七出之条,无子也在出例,妒也在出例。所以妇人不妒忌,以为美德。樛木美后妃能逮下,无嫉妒之心;小星美夫人惠及下,无妒忌之行;江有汜美媵劳而无怨,小星美妾知命不同。这种全是多子主义造出来的法律道德和文学。然而这种制度,到底使家庭社会不得安宁,观绿衣之妻妾相争,桑中之相窃妻妾,这弊病就可见一斑了。

有了多子主义和多妻主义,就生出一种重男轻女的心理。《斯干》“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常,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罗”。男寝床而女寝地,始生时已显分轻重,况男子可以多妻,女子不许多夫,男子可受遗产,女子无此权利,何以如此不平等呢?因为古人心理,“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所以妻女必须贞节。若由外遇而生子,死了之后,祭祀时神不能享受,与无子等;故与其无亲生子,不如承继族中之子,血脉还是相通,还是同类同族。亲生的女儿出嫁于人,生了儿子,他的血脉已不能相通,已成异类非族。所以私生子和外孙同属非类非族,鬼神所不歆的。故女子不许多夫,女子不许承受遗产。遗产必传于亲生子,无亲生子,就传于承继子。遗产传子孙,有责承担任祭祀义务的心理。所以有人防子孙的不肖,遗产以外,另立祭产;遗产可卖,祭产不能卖,也无非是保障祭祀确实的方法罢了。

古代文学上社会的心理,略已讲了。这种连带而生的心理,遗传到现在,都还未改,影响于风俗如何?请再略为讲演。

(一)保存尸骸的弊 种种葬事,由此而生,家有坟地,百千年后,遍地皆坟墓,影响于生产不浅。火葬不行,人人须有一棺,例如四万万人,须四万万棺,材木不给,家宅大受影响。南方人迷信风水,停棺不葬,酝酿瘟疫,有害生人。解剖不行,医术不能进步。前清外国传教者,多兼营医院,且多解剖实验。于是挖眼剖心支解人体的恐慌,往往酿成教案。前清一代与外国种种战争,丧师失地,赔款糜财,自雅片战争以至于拳匪之役,没有一件不与教案相关,近来山东胶州问题,亦因杀两教士而起,推其缘由,皆由迷信尸骸为灵魂归宿之说而起。

(二)多子主义的弊 因为要多子孙,多妻轻女,已大伤人道,酿成不平之社会。况且因为要多子,势必早婚。早婚之害,男女未成熟生子,体格不强,人种积弱,在世界不能占优胜地位。男女早婚,学业未成,已有家室之累,一有家室,大都不肯远离乡井。于是为家长的既须养妻,又须养子妇,又须养孙子,终身经营家计,置国家公共事业于不顾。做儿孙的,依赖家产为生,成为无用之物;家长物故,大都坐吃山空,流为无赖;盗贼之风,欺诈之事,种种发生。既因早婚,故望子亦早婚,因此更以早抱孙子为乐。故吾国多大家庭,家家以人丁兴旺为祥,故国家人口竟至四万万,成为人口问题。因为人口愈多,生计愈困难,卫生不讲,学术不进,大多成为贫弱分子,不但无益国家,而且反为有害。

(三)重男轻女之弊 我国四万万人口,半为女子,此一半女子,于法律上既不能与男子平等,无财产权,无学业权,为男子之附属品。在男子一方面,实也受累一生,多因此不能成功事业。而女子一方,更加受苦,种种弊病,讲不胜讲,现在的世界,非人有自立自养的资格,几乎不能生存于世,再不解放,实在危险得很!

以上种种弊病,大都由祖宗教而起。故要男女平等,不要早婚,不许多妻,不要多子,非把他根本心理打消,虽百计千方,演说著书,从浮面的弊病立说,终是无济于事!所以要把以上的弊病打消,非先把他迷信的心理打消不可!打消他迷信的心理,须从科学做起,第一件事,就是取消祭祀祖宗。这件事一取消,以下由祭祀发生的弊病,就多迎刃而解了。

凡百事业和学术的进化,总脱不了遗传和环境两事。譬如现在讲文学,要研究环境,必须研究外国文学;要研究遗传,必须研究本国文学。因为不知道遗传,须要改良,也无从着手。鄙人所以要讲这篇的意思,大半也是为此。

附记:

人家见了,这一篇文章,或以我为耶稣教徒,所以要废掉祭祖宗这件事,其实我是不信宗教的,北京大学月刊上我有几篇文章,可以做证据的。

又或骂我为非孝一派的。其实孝是人情之常,不过我是赞成对于父母生前真实诚恳的孝,反对对于父母死后虚伪装饰的孝。

十年七月八日 朱希祖

(原载《新青年》第9卷第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