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实践工作的回顾
(一)官方编制的投入产出表
官方投入产出核算实践的建立与发展大体上以国务院国办发〔1987〕18号文件为分界点,分为两个阶段——不定期编表阶段(1987年之前)和制度化编表阶段(1987年之后)。198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该通知要求,每5年进行1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表,即逢2年度、逢7年度开展大规模投入产出调查,编制投入产出基本表;逢0年度、逢5年度通过小规模调查和对基本系数表进行调整,编制投入产出简表。这就使得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成为一种制度。
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投入产出核算较早,美国在20世纪40年代就编制出了国家投入产出表,西欧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前后也开始编制投入产出表。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编制投入产出表起步较晚。我国编制的第1张投入产出表是1973年的中国投入产出表,这是1张实物型投入产出表,部门数为61个,由中科院与北京经济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和国家计委计算中心等单位合作编制而成。此后,国家统计局同有关部门合作编制了1979年、1981年和1983年投入产出表,这3个投入产出表均有实物型和价值型两种形式。制度化之前的中国投入产出表如表1-1所示。
表1-1 制度化之前的中国投入产出表
资料来源:陈锡康,杨翠红.投入产出技术.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除国家层面上的投入产出核算,我国不少地区都进行了地区投入产出核算。地区投入产出核算的时间与国家投入产出核算的时间并不一致。山西省是我国第1个编制地区投入产出表的省区,编表时间为1979年,分别编制了实物型投入产出表和价值型投入产出表。此后,黑龙江(1981)、上海(1981)、天津(1982)等地区分别编制各自地区的投入产出表。据统计,1979—1986年,我国共有25个省区编制了地区投入产出表。值得一提的是,除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部分城市也编制了城市投入产出表,如武汉(1983)、大连(1983)、重庆(1984)、西安(1985)和哈尔滨(1985)等。
不定期编表阶段的官方投入产出核算为我国及各地区研究经济结构、预测经济发展趋势、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等提供了丰富的数据,同时也为以后的投入产出核算积累了大量经验,在我国投入产出核算的发展历程中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自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后,我国的投入产出核算正式进入核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阶段。按照国务院的通知要求,截至目前,我国已成功编制5张投入产出基年表、4张投入产出延长表,2010年投入产出延长表正在编制中。制度化之后的中国投入产出表如表1-2所示。
表1-2 制度化之后的中国投入产出表
注:表1-2中均为价值型投入产出表。规范化之后,我国只在1992年编制过151部门实物型投入产出表。
随着国家投入产出核算进入制度化阶段,中国的地区投入产出核算也进入了制度化阶段。截至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中国内地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与国家同步编制了地区投入产出表。2002年,30省区市投入产出表已经由国家统计局出版,2007年30个省区市投入产出表也已经出版发行。
制度化的投入产出核算有利于及时、定期地研究全国及各地区经济结构的变化,为经济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投入产出核算的制度化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一大进步,不但意义重大而且影响深远。
(二)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编制的投入产出表
除国家统计局和各地区统计局定期编制全国及各地区投入产出表外,我国的一些科研机构也在不断尝试编制其他类型的投入产出表(包括国家统计局与其他科研机构合作编制的投入产出表),如中科院陈锡康等编制的农业投入产出表(1982年、1984年)、城乡经济投入产出表(1992年),国家信息中心编制的中国1997年8大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信息中心合作编制的2002年和2007年中国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国家统计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编制的中国可比价投入产出序列表(1992年、1997年、2002年和2005年),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国家统计局合作编制的中国2007年30省区市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国家统计局与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日本经济产业省合作编制的2007年中日区域间投入产出表,如表1-3所示。
表1-3 高校、科研机构编制的部分投入产出表
此外,许多企业也编制了企业投入产出表,并将投入产出技术应用到企业的生产、管理中。早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就编制过企业投入产出表。我国的企业投入产出表涉及机械、化工、纺织、陶瓷、运输等众多行业。截至目前,我国有100多家企业编制过企业投入产出表。
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编制的投入产出表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我国的投入产出核算,是官方投入产出核算的必要补充,为我国的投入产出分析和应用提供了大量宝贵的数据。
(三)官方投入产出实践的变化特点
从1973年第1张中国投入产出表诞生到2010年中国投入产出延长表的编制,我国官方投入产出核算实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其中既有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转变导致的变化,又有我国自身统计制度的完善和统计方法的进步导致的变化。回顾我国投入产出核算的发展历程,除了投入产出表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外,我国投入产出核算的变化还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投入产出表基本表式的转变
我国投入产出核算实践最为显著的变化为投入产出表基本表式的转变:由实物型投入产出表到价值型投入产出表的转变,由MPS表式到SNA表式的转变。
不定期编表阶段,我国投入产出表均有实物型表,与此相对应,1987年之后的全国投入产出表绝大部分为价值型表,只有1992年的投入产出表既包括118部门的价值型投入产出表,又包括151部门的实物型投入产出表。相比较价值型投入产出表,实物型投入产出表描述了物质产品的实物运动,揭示了各实物产品之间的技术联系,具有不受价格等因素影响的特点。但是,实物型投入产出表也有一定的缺陷:第一,由于不同产品的单位不同,实物型投入产出表只有行模型,没有列模型,形式较为单调,不利于分析应用;第二,实物型投入产出表不能包括社会经济系统的所有产品,即实物型投入产出表对社会经济系统的描述是不完整的;第三,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均编制价值型投入产出表的情况下,我国编制实物型投入产出表在国际比较中受到很大局限。
我国1990年及以前的投入产出表均是在MPS下的投入产出表,而1990年之后的投入产出表则均为SNA下的投入产出表。MPS体系下的投入产出表注重对物质生产部门的核算,对服务业的核算则考虑较少。我国投入产出表由MPS表式向SNA表式进行转化,首先是由我国的核算体系由MPS向SNA进行转变的直接结果;其次是我国编制SNA投入产出表进一步满足了国际比较的需要。
投入产出表基本表式的转变是我国投入产出核算最为直观也最为重要的变化,是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由MPS向SNA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使我国的投入产出表与国际通用的投入产出表在形式上达到一致,影响深远。
2.部门规模的扩大
我国投入产出核算实践第二个显著变化特征是部门规模的不断扩大。具体来看,我国1979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为21个,1981年投入产出表部门数为26个,1983年投入产出表部门数为22个,1987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117个,1992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118个,1997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124个,2002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122个,2007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为135个,2012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为139个。很显然,逢2年份、逢7年份基于大规模投入产出调查得到的投入产出表部门数明显增多。与此同时,逢0年份、逢5年份基于上一个投入产出表得到的投入产出延长表部门数也在不断增加:1990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33个,1995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33个,2000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40个,2005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40个,2010年投入产出表的部门数是42个。
我国投入产出表的部门规模不断扩大,从客观要求上看,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生了一些新的产业部门;另一方面,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原有的某个产业部门逐渐演化为差异较大的多个产业部门,这都要求我们在更加细致的层次上对不同部门进行投入产出核算。从统计实践上看,部门规模的不断扩大一方面是由于投入产出核算的行业参照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断进步。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历次改进会对原有行业进行调整、整合、细化,同时会增加一些新的行业门类;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统计制度的完善和统计能力的不断提升,改进的投入产出调查方法、编表方法以及更多基础资料的获得也为投入产出核算进一步扩大部门规模、细化部门分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不断扩大的部门规模提高了投入产出表的质量,拓展了投入产出表的应用空间,是我国投入产出核算实践不断进步的一大表现。
3.统计系统的内外结合
相比较早期投入产出表的编制,当前,我国的投入产出表编制呈现出统计系统内外结合的特点。在我国早期编制投入产出表的过程中,统计系统(国家统计局)几乎承担了编制投入产出表的全部工作,很少有其他部门的参与和协助。随着投入产出表对数据要求的越来越高,仅有统计系统的参与已不能满足编制高质量投入产出表的要求,因此,不断有相关单位参与到投入产出表的编制过程中来。
目前,我国的投入产出表编制是由国家统计局、铁道部、财政部、国家邮政局、海关总署等众多单位相互协作完成的。我国目前的投入产出调查采用条块结合的调查方式,在投入产出专项调查中,铁道部、国家邮政局分别负责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的调查,国家统计局负责其他部分的调查。统计系统的内外结合保障了基础数据的质量,提高了投入产出表的编制质量。
4.资料来源渠道的拓宽
我国的投入产出表编表方法以直接分解法为主、间接分解法为辅,其基本前提是需要收集大量的基层数据。随着我国统计体系的不断完善,投入产出表编制所需要的数据也在不断丰富。早期投入产出表编制所需要的绝大部分数据由调查获得(包括专项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而在目前编制投入产出表的过程中,现有的核算资料、行政管理资料(如财政决算资料)、会计决算资料(如银行、保险、运输等)等辅助资料不断丰富编制投入产出表的资料来源,已经成为编制投入产出表不可或缺的资料。此外,全国经济普查也为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提供了大量的基础资料。
随着我国统计体系的日趋完善,编制投入产出表所需的资料将会更加多样化,这些丰富的数据资料为投入产出表的编制提供了可靠的数据保障,降低了收集数据资料的工作量。
5.编表方法的改进
我国编制投入产出表的主要方法是直接分解法为主、间接分解法为辅,而不是国际上通用的UV推导法,这主要是由我国的统计基础决定的:在我国的统计实践中,统计单位是企业,而不是产业活动单位,不符合投入产出表对“纯”部门的要求。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通常包含多个基层产业活动单位,此时会产生一个问题——自产自耗产品。只有将自产自耗产品进行分解还原,才能得到企业从事生产活动过程中从外部获得的各种生产投入量,才能使投入产出核算与我国现行核算体系相衔接。
1987年投入产出调查中,自产自耗产品的分解采用的是直接分解法,即企业自行完成对自产自耗产品的分解还原,企业把生产外销产品时所投入的自产自耗产品还原为生产这些自产自耗产品所投入的各种外购材料等。在1992年及之后的投入产出调查中,自产自耗产品则采用间接推导法,即企业不再对自产自耗产品进行直接分解,而是由企业将这些自产自耗产品按成本价直接计入中间投入,然后通过一定的数学方法将其转换为生产这些自产自耗产品时所投入的外购材料等。之所以采用以上措施,主要原因是减轻基层单位的负担,减小企业的填报难度。目前,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企业财会制度的改革、数据基础的不同,自产自耗产品的分解方法也在不断改进。
上述几大变化只是投入产出表编制过程中变化较大的几个方面。投入产出表编制过程还有其他变化,特别是在一些具体细节的处理上,如废品废料的构成处理,进口关税、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的处理,FISIM的调整等。此外,投入产出专项调查也在不断改进。比如,增设反映地区流入流出、存货构成的调查内容,加强服务业调查,增加典型调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