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认识你自己
第一辑 认识你自己
人生是从认识自己开始的。而对于自身的认知,将伴随我们的一生。
古希腊德尔菲神庙门楣上刻着一句神谕:“认识你自己。”我们自己,既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
对于这个世界,人类的认识相比古代有了长足的进步。一张世界地图,几乎将陆地和海洋的风貌都标示了出来。借助射电望远镜,人类的目光可以投射到几百亿光年以外的河外星系。透过详细的界、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动植物的生长历程和生活习性早已不是造物主心中的秘密……
随着医学的发展,人们对于身体器官等“硬件系统”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身体内的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高倍显微镜的“火眼金睛”.CT扫描,毫无保留地展现了人体内的美妙“画卷”。日渐完善的基因图谱,诉说着人类遗传、生存的神秘“图景”。以上所说的,都是对于人类自身客观的、物质上的认识。除此以外,还需要从精神、情感、理性、意志等主观层面透析,这样才能得出一幅完整无缺的“全息图”。
人类思维能力的发端,首先是从拥有自我意识开始的——将自己从大自然万物中剥离出来,成为一个被单独认识、考察的对象。对于人类自身的探究,早在古希腊时期就成为哲学研究的核心问题。几千年来,多少哲学大家、思想巨人,都曾为这个问题殚精竭虑。他们的理论体系既有合理的思想内核,否则无法经受时光的冲刷;也有难以克服的理论缺陷,这才造成思想界的百花齐放。对于前人留下的这笔遗产,我们需要采取扬弃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才能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有所创新、有所提高。
人性问题是“认识自我”这一问题域的核心。针对人性善恶的问题,先秦诸子百家留下大量闪耀着智慧之光的论述。《孟子·告子篇》中的告子完全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提出了人性既非善也非恶的观点。除此之外,很多思想家分别站在人性善、人性恶的两岸,隔岸对望着。孟子提出了人性向善说,指出人性向善就如同流水向下的自然规律一样。荀子提出性恶说,声明要用礼乐制度来约束人性的“魔鬼”。在荀子眼中,人性被分为“性”和“伪”,即人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类的自然属性是恶的,就如同其他动物一般,因此要用礼乐制度来形塑人类的社会属性,即“化性起伪”。由此看来,荀子的性恶说并非将人性看得一无是处,而是在“恶”中看到“善”的希望。到了法家代表人物韩非、李斯那里,人性完全被魔鬼的黑暗所笼罩,因此严刑峻法就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唯一法门。此后,儒家思想在董仲舒等人的倡导下,逐渐成为官方哲学。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人性再一次被设想为“善”,由此道德教化成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主要途径。在和风细雨的教化下,前人忽视了法治建设,由此让人性中的“恶”成为脱缰的“野马”,肆无忌惮地侵蚀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的先人对于人性的估计过于乐观,所以丧失了对人性恶的提防。在一次又一次“暴政—改朝换代—新的暴政”的恶性循环中,中国朴实的民众不断承受着制度缺失带来的恶果。传统社会在埋葬旧的暴政的同时,也为新的暴政埋下了伏笔。
相比中国的思想家,西方人对人性的认识相对客观、真实。西方人并不否认人性中有善的成分,但还是将目光更多聚焦于人性中的“恶”。西方文化的两大源头之一——基督教文明——就提出“原罪说”,认为人类的先祖亚当、夏娃因犯有原罪而被驱逐出伊甸园,此后的人类世世代代都要背负起“原罪”。在近代人本主义、启蒙运动思想家的著作中,用法律制度规范人性被放在核心位置。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人们对封建专制痛定思痛,认为人性中的“恶”是无法避免的,“绝对的权力必然造成绝对的腐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权力被滥用,捍卫已经取得的自由、民主、平等,就必须以法律制度遏制权力,让人性中的“恶”没有生存的土壤。为此,西方构建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保证社会运行不因某些人的“恶”而偏离正常的轨道。但近几十年来,西方法律制度也在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力不从心。由于法律只关注社会运行的底线,导致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冷漠。西方社会频繁发生的动荡和骚乱,其实就是对西方唯制度论的一种反压。
其实,要得到对人性、对自我认识的正确答案,我们不妨将东西方的智慧结合起来。人性中“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后天的环境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是否为善(是否为恶),比如一母所生的两个孩子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中,最终导致命运、前途的迥然不同。因此,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防止人性堕落为恶。为人性建立一道防护网后,还要进行适度的道德教育,宣扬人性善的典范,使人性的现实状况与理想状况慢慢接近,由此达到“天下大治”。
“我究竟是谁?”“我来自哪里?”从孩童开始,我们就开始追问这些问题。从人类社会的“孩童”阶段,人们就开始对自身进行不断求索。也许,这些问题永远没有标准答案,但在不断追问中,人类社会不断发展,最终将看到那幅美好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