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尘曲
我大一的时候七堇年到学校签售《尘曲》,我所在的社团负责策划和接待。我当时是很激动的,倒不是因为我对这个少女有什么过多的情感,我也并没有提前读过她的作品,只是因为,我男朋友喜欢她。
第一次听说七堇年是因为当年是郭敬明的脑残粉。当初看见一篇报道,题目貌似是“郭敬明力挺新人七堇年”云云,只记得当初两个人站在一起很温馨,互相给对方说好话,不是恭维做作,就是很真诚很实在地说对方其实很好,有点为彼此正名的正义感。签售会现场提到离开柯艾这件事时,她说她依旧很感激小四的伯乐之恩,但她七年来的付出也足以让她安心地离开。
有人说,人生一定要有一次爱一个人爱到忘了自己,不计得失,甚至不求他爱你。我觉得这样未免有些自虐。但我懂得说这句话的人的意思:人生一定要有过一段轰轰烈烈年少轻狂的日子。我希望每一对彼此喜欢的人都能一起走到白头,但如果真的有一天有人要离开,我希望他们能像七堇年和“柯艾”那样好好分手,安心地放手,安心地离开。曾经的日子是幸福的,是互不相欠的就够了。那段时间喜欢听Sarah和前夫March合唱的Just One Last Dance,看见两个曾经相爱却最终分道扬镳的人依然像当年一般默契幸福,觉得这也算种缺憾的完美。一段感情最完美的结束方式大概就是离开时无恨并且安心。
我虽然是签售会现场的工作人员,但买书仍然是排着长长的队去的。买书的人特别多,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多七堇年的书粉,但我应该算是诚恳的。我男朋友当年是真心喜欢这样美丽的文艺女青年,我排队买到的这本签名版《尘曲》大约也在他心里给我暗暗地加了个分。
每个人谈起自己,都会讲到幸运与不幸。小七说她一路走来是幸运的。但她也明显对我们学校了解得不够充分,她说,八千亩的校园确实大啊。校园确实大,但也确实没有八千亩。她带着文艺女青年特有的亲和和孤傲,她对主持人喋喋不休的大段台词表示微微地抗议,然后说,问问大家有什么问题吧。签售会现场还准备了七堇年文章选读,几个同学站在舞台上朗诵七堇年书里的句子。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也被选中在诗人来学校做客的时候站在舞台上念他的诗,现在回忆起来,觉得画面还挺傻挺好笑的。
我当时手机像素很差,拍不到清晰的七堇年,于是搭讪了一个扛着单反的少年,把邮箱给了他,让他回头把照片也发我一份。我把小七的照片传上空间,收到了来自男同学们一致的夸奖和赞扬。除了我男朋友,我最好的男生朋友也在空间留言说:真漂亮。那感觉如今想起来就像是自己种出了一个水灵灵的萝卜,别人挖走了萝卜,却没给种菜的你一分钱。从我有限的审美水平来看,我觉得她长相一般,音色也一般,但气质淡然平和,让人欢喜。
她说离开柯艾后,走了很多地方,见了很多人,经历了很多事情,然后变得朴素、真实,拥有了一份心灵的踏实。我那时候也希望有一天能拿部相机背个包一个人去走很多地方,我想去看漫山遍野的蒲公英,看绵延不断的薰衣草,然后在有很多很多风车的地方随风奔跑。一个人走着看着想着,心里会满满的,不一定是幸福,但一定是满满的。
这本《尘曲》我当时大约是看完了的,因为女生对于男朋友喜欢的女生总有一种特殊的强烈的探知欲。现在大家都长大了,我男朋友大约也不喜欢她了吧,但是我一直记得那次签售会宣传海报上的句子,来自海子的诗:最朴素的生活,最遥远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