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侵占罪
※【重点难点】(1)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3种财物。(2)侵占是指以非暴力的手段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但在理解“据为己有”时,不能仅理解为静态的持有,还应包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予以消费、出卖、赠与他人,对财物进行处分的行为。例如,将代为保管的金钱之外的他人财物出售、赠与、消费、抵偿债务的,这实质上就等于拒不归还财物,是非法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3)行为人对所侵占的财物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所谓“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是指行为人将财物非法占有后,当财物所有人发现并要求其退还或者交出时,仍不退还或者交出。这里有两个条件:一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要有请求返还的意思表示;二是行为人需有不予退还或不予交出的行为事实。(4)侵占罪和盗窃罪的区别表现在:①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犯罪故意,即产生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②犯罪对象不尽相同。侵占罪的对象是行为人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已经在行为人的控制之下;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③客观方面不尽相同。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下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盗窃罪的客观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等发觉的方法窃取其财物。(5)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特殊主体;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解题时要注意的是,只有将基于职务或者业务所占有的本单位财物非法据为己有的,才成立职务侵占罪。
例23-1(单选):甲在十楼用高档手机对远山拍照时,不慎将手机掉落楼下。甲立即让妻子盯着,自己则跑到楼下捡手机。路过此处的乙以为手机是别人丢的,就将手机放在兜里迅速逃离。甲经多方查找找到乙,要求归还手机,遭到拒绝。乙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侵占罪
C.抢夺罪
D.职务侵占罪
【讲解】A项表述中,手机虽然掉在楼下,但不能认定为脱离占有物,因为物主近在咫尺。但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盗窃的故意,不构成盗窃罪。B项表述中,行为人主观上误将他人占有的财物,当作脱离占有物(遗忘物),属于认识错误,后乙拒不归还手机,构成侵占罪。C、D项明显与题意不符。
【答案】B
例23-2(单选):乙由于携款不便,在取得甲的同意后,使用甲的信用卡以甲的名义存入现金1.2万元,待乙办完信用卡后再将1.2万元转在乙的信用卡中。二个月后,甲到银行从该卡中取出1.2万元现金。乙要求甲转账时,甲拒绝。甲的行为构成( )。
A.信用卡诈骗罪
B.诈骗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讲解】A项表述中,甲是合法持卡人,甲用自己的信用卡取钱,不符合《刑法》第196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B项表述中,甲是合法持卡人,且对卡里的1.2万元现金有合法占有权,因而甲取钱的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罪也不存在合法占有的前提,甲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C项表述中,甲对1.2万元现金有合法占有权,因而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D项表述中,甲是将乙委托保管的现金据为己有,且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
【答案】D
例23-3(单选):农村村民小组组长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财产变卖后潜逃。甲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侵占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讲解】农村村民小组组长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农村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答案】C
例题拓展
例23-4(单选):下列选项中,应当以侵占罪定罪处罚的是( )。
A.某长途货运公司司机甲乘长途拉运贵重货物之机,将货物据为己有并卖掉
B.乙请小时工刘某打扫卫生,刘某发现阳台有钱1万余元,便顺带将钱放入自己包里
C.丙受某画院委托为其装裱一幅名画(估价200万元),丙用一张赝品将其调包,在赝品上装裱后冒充真迹归还画院
D.丁乘坐出租车,发现后座有一皮包(前乘客遗忘物,内有贵重物品),误以为是出租车司机的,在下车时将该皮包带走
【讲解】A项表述中,甲作为公司司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公司财物据为己有,构成职务侵占罪。B项表述中,刘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C项表述中,丙基于装裱委托占有他人之物,即基于装裱而合法占有,然后通过调包非法侵吞,构成侵占罪。D项表述中,不管丁是否发生认识错误,换言之,丁不管认为该皮包是前一乘客遗忘在出租车内的,还是该皮包是出租车司机的,将该皮包据为己有的,都构成盗窃罪,所以不选D项。假如D项表述修改为“出租车司机发现后座有一皮包(系乘客遗忘物),据为己有的”,成立侵占罪。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