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三 税务稽查的常用方法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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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你市国税稽查局有权查询你和你妻子的银行存款账户。但是,市国税稽查局的检查要符合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手续,才可进行查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税务机关有权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也就是说,市国税稽查局在检查你的银行存款账户时,必须经过市国税局局长的批准,并持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否则,你所在的存款银行有权拒绝他们的检查。
由于你妻子也属于涉案人员,所以属于银行存款账户的检查范围,市国税稽查局办理了有关的手续后,有权查询你妻子的银行存款账户。
[知识回顾与提升]
税务稽查基本方法是指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时,为发现税收违法问题,通常采取的手段和措施的总称。
一、账务检查方法
账务检查方法,即书面资料检查方法,是指对稽查对象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审查,据以确认稽查对象缴纳税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一种方法。账务检查既可以对纳税人进行实地检查,也可以进行调账检查。
账务检查方法按照查账的顺序分为顺查法和逆查法,按照查账的详细程度分为全查法和抽查法,按照查账的技术方法分为审阅法和核对法。
(一)顺查法与逆查法
1.顺查法
(1)顺查法的概念。
顺查法,又称正查法,是指按照会计核算的顺序,从检查会计凭证开始,以凭证核对账簿,再以账簿核对会计报表,通过逐步审查核对,从中发现账证不符、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以及涂改、计算差错等问题。
(2)顺查法的工作程序。
顺查法从审阅和分析原始凭证开始,依次进行证证核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表核对、账实核对,最后对会计年末结转数进行审查。
(3)顺查法的特点。
顺查法的优点是检查系统、全面,运用简单,不易遗漏环节。顺查法的缺点是工作量大,重点不够突出。一般只适用于检查规模较小、凭证资料较少,以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问题和一些特别重要项目的检查。
2.逆查法
(1)逆查法的概念。
逆查法,又称倒查法,是指按照会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从检查分析会计报表开始,对报表分析的疑点进行追踪检查至账簿、会计凭证的一种检查方法。
(2)逆查法的工作程序。
逆查法从会计报表的审阅分析开始,依次追踪进行账表核对、账账核对,对明细账和日记账、会计凭证进行审查分析,最后进行账实核对、审查原始凭证。
(3)逆查法的特点。
逆查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能够迅速抓住重点,及时发现问题。从检查技术上看,逆查法主要运用了审阅和分析的技术方法,根据重点和疑点,逐个进行追踪检查。逆查法一般适用于财务核算正规、账务资料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严格、会计凭证资料多的大中型企业,但不适用于某些特别重要的项目的检查。
(二)全查法与抽查法
1.全查法
(1)全查法的概念。
全查法又称精查法或详细审查法,是指对稽查对象在检查期内的所有涉及经济业务的信息资料,采取严密的审查程序进行审核检查的一种方法。
(2)全查法的特点。
全查法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核算对象比较单一的企业,或者为了发现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检查,以及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对某些(某类)特定项目、事项所进行的检查。全查法对于管理混乱、业务复杂的企业,以及税务稽查的重点项目、事项的检查十分适用,一般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2.抽查法
(1)抽查法的概念。
抽查法又称抽样检查法,是指从被查总体中抽取一部分资料进行审查,再依据抽查结果推断总体的一种方法。抽查法具体又分为两种:一是重点抽查法,即根据检查目的、要求或事先掌握的纳税人有关纳税情况,有目的地选择一部分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重点检查;二是随机抽查法,即以随机方法,选择纳税人某一特定时期或某一特定范围的会计资料或存货进行检查。抽查法不仅在检查的基础、环境、内容上与全查法不同,而且使用的基本方法也不同。
(2)抽查法的工作程序。
1)制订抽查方案。在制订抽查方案时要尽量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使方案尽可能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抽查方案的关键是确定抽查重点和抽查对象。在抽查重点确定以后,按照抽查要求合理确定抽查的对象和内容。当某一抽查重点存在多个对象时,要按照重要性原则确定具体的抽查对象。此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抽查项目制定合理的抽查路线,确定抽查的时间、人员分工、复核等。
2)实施抽查。实施抽查是对抽查方案的具体落实,在实施抽查时要把握好抽查时间,以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如在抽查实物资产时,要选择资产流动量相对较小的时间进行,以免影响抽查结果的准确性。
3)分析和判断抽查结果。根据抽查结果对总体进行推断是抽查法的目的,但抽查结果只能作为对总体判断的参考,不能作为直接定案依据。对于抽查结果与实际情况差异比较大的,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必要时可以扩大抽查范围,或者放弃抽查结果。分析时应注意进行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分析。
(3)抽查法的特点。
抽查法一般适用于那些会计核算水平较高、内部控制较强、纳税态度较好的企业。
(三)审阅法和核对法
1.审阅法
(1)审阅法的概念。
审阅法,是指对稽查对象有关书面资料的内容进行详细审查、研究,发现疑点线索,取得税务稽查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
(2)审阅法的审查内容。
审阅法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会计核算组织有关的会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的审阅;二是除了会计资料以外的其他经济信息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如一定时期的内外部审计资料、购销和加工承揽合同、车间和运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资料。
审查时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于上述资料的审阅,除审阅其本身的合法、合理性外,还应结合所掌握的其他资料进行审阅;二是对于时间逻辑关系的审阅,应审核资料所反映的日期与经济业务发生日期、会计核算记录日期是否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
(3)审阅法的特点。
审阅法适用于所有企业经济业务的检查,尤其适合有数据逻辑关系和核对依据内容的检查。
2.核对法
(1)核对法的概念。
核对法,是指对书面资料的相关记录,或是对书面资料的记录和实物进行相互核对,以验证其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
(2)核对法的核对内容。
核对法的核对内容包括会计资料之间的相互核对、会计资料与其他资料之间的核对、账实核对。
(3)核对法的特点。
核对法作为一种检查方法,在检查过程中用于查实有关资料之间是否相符是有一定限度的,在采用核对法对稽查对象的会计资料或其他资料进行核对和验证时,必须结合其他检查方法,才能达到检查目标的要求。
二、调查验证方法
调查验证方法,是指在税务稽查过程中,采用实地盘存、外部调查、观察、查询等方法,对稽查对象与税收有关的经营情况、营销策略、财务管理、库存等进行检查、核实的方法总称。根据稽查对象和稽查目的的不同,调查验证方法可分为实地盘存法、外调法、观察法和查询法。
(一)实地盘存法
实地盘存法,是指税务检查人员到现场对被查对象的货币资产、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确定其形态、数量、价值、权属等内容与账簿记录进行核对比较,从中发现账实不符,财物短缺、损失,隐瞒销售和虚增成本等问题的一种方法。
实地盘存法是账务检查方法的延续和补充。通过专项盘点,可以查出纳税人有无账外经营的现象。例如,核对纳税人“银行对账单”和清点现金实物可以检查是否有白条抵库、坐支或挪用现金、私设小金库、隐瞒收入的情况。核对原材料、库存商品账户账面结存数量与库存实物账卡(盘存表)的数字是否相符,单价是否正确,账面是否红字,可以检查原材料、库存商品是升溢还是多转成本。
(二)外调法
外调法,是指对有疑点的凭证、账项记录或者其他经济业务,通过派出稽查人员到稽查对象以外、与该项业务相联系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调查,或者委托对方税务机关协查,以查实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
(三)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稽查人员通过深入检查现场,如车间、仓库(包括外部仓库)、营业场所以及基建工地等,对被查事项或需要核实的事项进行实地视察和了解,考察企业产、供、销、运各环节的内部管理状况、控制程序和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从中发现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获取相关证据的一种方法。
(四)查询法
查询法,是指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调查、询问的方式,查实某些问题,取得必要的资料,以帮助进一步检查的一种调查方法。根据查询方式的不同,查询法可以分为面询法和函询法。
三、对比分析方法
对比分析方法,是指运用不同的分析技术,对与企业会计资料有内在联系的财务管理信息,以及税款缴纳情况进行系统和重点的审核分析,以确定涉税疑点和线索、进行追踪检查的一种方法。常用的对比分析方法包括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因素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等。
(一)比较分析法
1.比较分析法的概念
比较分析法,是指将企业会计资料中的有关项目、数据,在相关的时期之间、指标之间、企业之间及地区、行业之间,进行静态或动态对比分析,从中发现问题、获取检查线索的一种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的种类较多,常用的有绝对数比较分析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
(1)绝对数比较分析法。
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经济指标绝对数的直接比较分析来衡量企业经济活动成果和差异的方法。
绝对数比较,是通过对有关联关系的有关事项之间的总量或货币总额(数量或金额)进行对比,揭示和发现两者或多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并根据这些差异进行对比后,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程度。例如,对企业各个不同时期的货物运输费用或销售收入进行对比,对各个不同时期的库存商品(存货)的购销存数量进行对比,都属于绝对数比较分析。通过这种对比,可以揭示被查事项的增减变动是否正常,是否符合经营和核算常规,从而发现存在的问题。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绝对数比较分析法适用于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中相关项目真实性的核查,以及成本计算表(单)、纳税申报表、有关账户余额和有关明细账户特定项目的检查。当这些项目的增减变动超出了正常的变化幅度和曲线值时,便可以认为这种变动存在某种涉税疑点或问题。
(2)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
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又称相对数比较分析法,是指利用会计资料中有关两个内容不同但又相关的经济指标求出新的指标比率,再与这种指标的计划比率或上期比率进行比较分析,以观察其性质和大小,从而发现异常情况的方法。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是通过计算被查项目的百分比、比率或比值结构等相对数指标的比较,揭示其中存在的差异,并对这些差异进行对比,以判断问题的性质和程度。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结构、税收负担率、存货(运输)费用比率等指标的计算与对比,就属于相关比率比较分析。
在税务稽查中,有时运用相关比率比较分析法比绝对数比较分析法更容易发现问题。比如,稽查人员在运用绝对数比较分析法对被查项目进行分析后,为了确保分析判断的客观和正确,可以运用相关比率分析法予以验证。
(3)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
构成比率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有关联关系的经济指标各组成部分所占比率的计算,确定各组成部分的构成比例是否符合常规,从而发现企业的涉税问题。比如,通过对企业外购货物构成比率是否与销售货物和期末存货的构成比率具有同一性的计算分析,可以发现企业是否存在虚假进货或隐瞒销售收入的情况。
2.运用比较分析法时应注意的问题
(1)比较分析之前,应对用于对比分析的被查项目的有关资料所涉及内容的正确性予以确认,即企业提供的和稽查人员检查提取用于对比分析的数据资料在内容上是真实的,取数上是正确的。
(2)运用对比分析的各项目之间必须具有可比性。可比性,是指进行相互比较的有关项目应该是同质(同一核算内容、范围、项目)、同一比较周期、同一价值取向(同一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的,否则,各项目就失去了对比条件,比较的结果也就失去了价值。
(3)比较内容是由比较目的确定的,而且这种目的是预置的,不是随机的。也就是说,在进行比较之前,必须明确需要比较的项目、内容以及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的比较目的,数据的采集方向和运用的比较分析方法是不同的。
(4)比较分析的差异,只是一种抽象的、相对的检查结果,要在检查结论中予以采纳,还必须经过分析、验证和核实。
(二)控制计算法
1.控制计算法的概念
控制计算法,是指运用可靠的或科学测定的数据,利用数学等式原理来推测、证实账面资料是否正确,发现问题的一种检查方法。常用的方法有:以产控耗、以耗控产、以产控销、以支控销等。
2.控制计算法的基本程序
(1)确定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
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和目标,是指稽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根据检查目的和要求,以求证某些事项是否客观存在并正确的实际事件。如分析税收负担率的实际情况时,必须将企业一定时期履行纳税义务的具体事项确定下来,而这一具体事项可以是企业全部经营的税收负担率,也可以是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或者是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2)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和采集进行事项分析的数据。
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一经确定,就必须根据被分析事项的特征,确定相应的参数,同时采集供分析实体的相关数据。确定事项分析的参考数据,可以是企业同期比较值,也可以是行业平均值。如分析税收负担率时,必须获得企业同期比较值,或者行业平均值,同时,采集具有可比性的相关数据。
(3)建立事项分析的数学模型。
建立数学模型,是控制计算法的基本条件。对同一事项进行分析比较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法,也可以建立多种数学分析模型。如在分析企业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时,为了求得销售对进项税额影响的足够支持,以一定时期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同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为基本依据,考虑和分析同期存货购入、结存以及销售变动对进项税额的影响。这样,建立的数学模型更能反映企业真实的增值税税收负担率,更易于发现问题。
1)以产核销,即以当期某种产品的产量和结存数量测算当期销售数量的一种方法。测算公式为:
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该方法分析时还应当注意,该公式的计算结果实际上是当期产品的发出数量,所以在与账面销售数量核对时,还应剔除已经发出但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发出数量。
2)以耗定产,即以当期材料消耗数量以及单位产品耗料定额来测算其产量的一种方法。测算公式为:
3)以产定耗,即以耗料定额和产量来测定材料消耗是否正常的一种查账方法。
如测定数与账面耗料数相差较大,应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虚列材料成本或转售材料未及时做账以偷漏流转税和所得税税款的现象。
以上列举的只是控制计算分析方法的三种基本方法,类似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还有很多。如某酒厂用玉米生产粮食白酒,当月消耗玉米10吨,出酒率一般为60%,测得该厂当期应生产粮食白酒6(10×60%)吨。如果测算产量与账面记录产量差异较大,则应重点检查企业有无将完工产品不通过存货账户核算而直接进行销售、漏记产品销售收入、偷漏应纳税款的现象。
(4)数据分析结果比较。
根据控制计算法得到的数据,与企业实际数据进行比较而出现的差异,需要通过进一步检查和核实才能确定是否对税收构成实际影响。
3.运用控制计算法应注意的问题
(1)对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必须首先进行复核,确保其正确并符合会计核算原理。
(2)对需要进行分析的事项或目标,必须是可以建立事项分析的数学模型,即关键在于确定分析事项或目标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依存关系,如果不存在相互依存关系,运用控制计算法进行审查不可能达到预期目标。
(3)运用控制计算法的目的是检查和发现企业经济活动中的不平衡状况,以帮助稽查人员进一步发现涉税问题。因此,多数情况是对有关指标进行计算和测定,这就要求用于计算和测定的数学模型(关系公式)必须科学,计算过程也要进行认真演算和复核,以防结果有误,导致分析判断失误,影响检查结论的正确性。
(4)为了提高控制计算法运用的正确性和工作效率,在确定进行审查前,稽查人员必须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常识、被审查事项或目标的特点和内在关系,掌握企业会计核算的过程和规律,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目的。
(三)因素分析法
1.因素分析法的概念
因素分析法,是指将影响某一事项的各个因素分离出来,在此基础上分析各个因素的变动对该事项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以便进一步查明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因素分析法包括连环替代法、差额分析法、指标分解法、定基替代法。这里主要讲述连环替代法和差额分析法。
(1)连环替代法。
连环替代法是将分析指标分解为各个可以计量的因素,并根据各个因素之间的依存关系,顺次用各因素的比较值(通常即实际值)替代基准值(通常为标准值或计划值),据以测定各因素对分析指标的影响。连环替代法的具体替换计算程序如下:
1)确定指标变动受哪些因素的影响,根据指标与因素之间的依存关系,列出计算公式,然后代入基期数字。
2)将各个因素连续依次替换,在替换时必须是在第一个因素变化后不再变化的基础上替换第二个因素;在第一、二个因素变化后不再变化的基础上替换第三个因素,依此类推,每个因素替换一次,每次替换后计算出替换结果。
3)将每次替换计算的结果与前一次替换计算的结果相比较,所得的差异就是变动因素对指标的影响程度。
4)将各个因素变动对指标的影响程度相加,就是被分析指标的总差异。例如,某一个财务指标及有关因素的关系由如下式子构成:
实际与标准的总差异为PG(PO-PS),PG这一总差异同时受到A、B、C三个因素的影响,它们各自的影响程度可分别由以下式子计算求得:
最后,将以上三大因素各自的影响数相加,应等于总差异Po-Ps。
(2)差额分析法。
差额分析法是连环替代法的一种简化形式,是利用各个因素的比较值与基准值之间的差额,来计算各因素对分析指标的影响。
例如,企业利润总额是由三个因素影响的,其表达式为:
在分析当年和上一年比较的利润变化时可以分别算出当年利润总额的变化,以及三个影响因素与上一年比较时不同的变化,这样就可以了解今年利润增加或减少主要是由三个因素中的哪个因素引起的。
2.运用因素分析法的程序
(1)确定被审查活动的影响因素及联系。
确定影响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是进行分析的前提和基础。如产品单位成本由原材料、燃料与动力、工资及福利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成本项目构成,它们之间是和的关系;再如原材料成本由于受产品质量、原材料单耗、单价三个因素的影响,它们之间是乘积的关系。
(2)确定因素的排列顺序。
用因素分析法测定某一因素的变动时,需要假定其他因素不变,还要遵循一定的先后顺序,否则,测定的结果差距很大。因素的排列顺序取决于分析的目的、要求和指标与因素之间的依存关系。一般来说,因素替换的顺序是:先替换数量指标,后替换质量指标;先替换实物指标,后替换价值指标;先替换基础指标,后替换派生指标;先替换主要指标,后替换次要指标;先替换外延指标,后替换内涵指标。但若按有利于明确经济责任归属的原则进行因素分析时,则不需要考虑排列顺序问题。如原材料成本的相互影响因素,按习惯排列顺序为先产品产量,再单耗,最后单价。因素分析法实际上是比较分析法的发展和补充,是以指标对比分析为基础的。
(3)依次替换各因素并测定影响效果。
一是按习惯上的因素分析法进行替换,每次一个,且在前一次的基础上进行;二是按明确责任归属的方法进行替换,虽然也是每次一个,但不依赖前一次的结果,且要单独测定共变因素的影响。由于因素分析法是一种假定抽象分析,它是在假定其他因素不变而只有一个因素变动的情况下计算其变动对指标影响的程度,而指标变动是各个因素共同变动影响的结果,故应当合理安排指标和因素之间的依存关系。
(4)进行延伸检查。
各影响因素是否真实,问题的症结何在,有无提高效益的潜力等,都应做必要的检查。如上述原材料成本,若是生产量增加引起成本增加,则应进一步查明产量的增加是否真实,有无虚构产量、伪造产量和产值计划完成的舞弊问题,或有无片面追求产量以致造成积压和浪费的情况;若是因市场急需所致,则应进一步分析产品在市场上是否有更大的潜力,以便明确是否应该扩大生产,如果可以扩大生产,则应考虑是追加投资或租赁设备,还是通过协作来扩大产量,单位内部还能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产量等;若是材料单价的提高导致成本增加,则应进一步查明材料单价的提高是否真实,有无改变成本结转方法调节成本利润的问题,国家有无调整价格,单位有无因改变进货渠道、地点而使采购费用增加的情况,有无控制材料价格增加的潜力等。
(四)相关分析法
1.相关分析法的概念
相关分析法,是指将存在关联关系的被查项目进行对比,揭示其中的差异,判明经济业务可能存在问题的一种分析方法。对于稽查对象而言,一项经济业务的发生,必然会引起一连串相关活动的变动,这既是由经济活动的相关性所决定的,也是由经济活动的规律所决定的。
2.相关分析法的基本程序
(1)分析和判断经济活动与税收关系。
企业的经济活动有些会涉及税收关系,有些不一定涉及税收关系;有些是在经济活动发生时就与税收相联系,而有些是在经济活动发生以后的一定时期内相联系。运用相关分析法进行涉税问题的检查时,必须首先分析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否构成或者将要构成税收关系。
(2)分析和判断经济活动间的关联关系。
分析经济活动涉及的关联关系,主要是分析经济活动事项之间在哪些方面有关联,属于什么关联,关联的程度如何。税务稽查重点关注的是直接与税收相关联的事项,不能忽略、漠视与税收相关联的间接事项,要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
(3)找出经济活动事项之间的关联。
一项经济业务,如果客观上与税收相联系,而在会计处理上并没有反映税收关系,也就是说经济活动事项之间并不表现为这种关联,那么必然存在税收问题。找出经济活动事项之间的关联,是运用相关分析法的关键,否则会导致分析后不能揭示出差异或出现判断失误。
(4)分析和把握问题的本质。
并不是所有的异常现象都构成税收问题,有些异常现象是由无意中的笔误或疏忽造成的,可能构成税收问题,也可能不构成税收问题。因此,对经济活动事项分析的结果,只是提供了一个抽象的判断,是否确实存在税收问题,需要从异常现象中把握实质,并在检查中得到验证。
四、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
经过以上管理程序发现企业存在涉税问题,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账务调整,调整的基本方法有三种:补充登记法,反向冲销法,综合调整法。
(一)补充登记法
补充登记法,是指通过编制会计分录,将应调整的金额直接补充登记入账的一种调账方法。它一般适用于漏记账项,或者错账所涉及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核算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情况。
(二)反向冲销法
反向冲销法,是指先编制与原会计处理相反的会计分录,冲销错误账项;再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重新登记账簿的一种调账方法。它一般适用于当期会计科目错误,或者会计科目正确但多计核算金额,且没有影响后续核算的情况。
(三)综合调整法
综合调整法,是指将反向冲销法与补充登记法综合运用的一种调账方法。在会计凭证中,当一方会计科目正确,另一方会计科目用错的情况下,正确一方不作调整,错误一方作转账调整。这种方法在所得税纳税审核后的账务调整中经常运用。
五、不同期间错误账项的调整
对于不同期间发生的错误账项,应当采取不同的办法进行调整。
(一)对当期错误账项的调整
对审核中发现的属于当期发生的错误账项,可以根据正常的会计核算程序,采用补充登记法、反向冲销法或综合调整法,调整当期相关账项。
对于按月结转利润的纳税人,其影响损益的错误账项,如果是当月发生的,可以直接调整错账本身;如果以前月份发生的,则调整“本年利润”数。
(二)对上年或以前年度错误账项的调整
对审核中发现的属于上年或以前年度发生的影响损益的错误账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对影响损益的非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在会计处理上,不调整前期损益,只调整对本年损益的影响数。但是,按照税法规定,仍需调整前期所得或损失,不能将其转移到本纳税年度。
(2)对影响损益的重要的前期会计差错,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办法基本一致,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进行调整。
六、间接查获额的账务调整
在审核中发现的错误金额,有的属于直接影响损益的项目金额,即直接查获额,在调账时直接调整损益即可;有的属于间接影响损益的项目金额,需要在各相关项目之间进行计算分摊,最终确定对损益的影响数。
比如,在材料购进、材料发出、生产成本结转中发生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影响原材料、在产品、库存产成品、已销产品的成本。因此,应当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将错误额在上述各项目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分摊给已销产品的部分即为影响损益的金额,即间接查获额。
(一)错误金额分摊办法
在实务中,对查出的需要计算分摊的错误金额,可以采取“比例分配法”,按照成本核算程序,一步一步地往下分配。
公式中的各相关项目,根据错误金额的发生环节确定:
(1)在“原材料”账户借方查出的错误金额,即多记或少记材料的购进成本:首先,应当在期末结存材料和发出材料之间进行分摊;其次,对发出材料分摊的部分,在本期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摊;最后,对完工产品分摊的部分,再在库存商品和已销商品之间进行分摊。
(2)在“原材料”账户贷方、“生产成本”账户借方查出的错误金额,即多转或少转耗料成本:首先,在本期在产品和完工产品之间进行分摊;然后,对完工产品分摊的部分,在库存商品和已销商品之间进行分摊。
(3)在“生产成本”账户贷方、“库存商品”账户借方查出的错误金额,即多转或少转完工产品的成本,需要在期末库存商品和本期已销商品之间进行分摊计算。
(二)账务调整
根据计算出的各环节应当分摊的成本数额,分别调整有关账户。
做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