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发展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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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

《意见》指出,“深入推进直属于学校领导的独立二级教学科研机构建设。规范二级机构职能定位,统一管理全校本专科、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统一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统一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加强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应是中共党员,且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为了贯彻关于“独立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要求,2015年一些学校在原来“教研室”“教研部”“科研部”等基础上组建、成立或是更名为“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有浙江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广西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吉林建筑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西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青岛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独立设置和独立运行)等。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高校中马克思主义学院有280家左右。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共中央党校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保留中央党校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的职能任务,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理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决策咨询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培养本学科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对此举作了高度评价:“中央批准中央党校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就是坚持党校姓‘马’姓‘共’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