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人生的青春之问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宋友文
在人类思想史上,追问“人是什么”“人的本质是什么”的“斯芬克斯之谜”永恒地吸引并考验着无数思想者的智慧,人们对它的阐释构成了一道人类自我认识的亮丽风景。许多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局限,始终没有达到科学的境界,直到19世纪中叶,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吸收人类思想史上优秀成果,提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命题,使人的本质的问题第一次得到科学的说明。如何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的论述?
人的本质问题,是关于什么使人成为人、什么是人的根本特性的问题。许多思想家对此做过相关论述,例如人是政治动物、理性动物、制造工具的动物、文化的动物等等。这些见解都包含着某些合理的因素,反映了人的某一方面的特性,但这些静态的描述并没有从根本上真正揭示人的本质。根据马克思对人的本质所下的定义,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是关于人的一般本质,即人作为一个类区别于动物(狭义的)的根本特性是什么。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人是劳动、实践的动物。劳动、实践是人不同于动物的根本特性。因为劳动、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本身。人既是劳动的产物,也是劳动的主体。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与动物的无意识的、自然本能支配下的生命活动不同,人的生命活动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马克思这里所说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指的就是劳动,就是实践,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这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发展的第一个前提。通过劳动,类人猿的肌体、四肢、大脑逐渐变为人的肌体、四肢和大脑,使动物水平的自然属性提升为人的自然属性;通过劳动,人们形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丰富多样的人际交往,使动物的群体性提升为人的社会性;通过劳动,人们在分工与合作中产生了语言符号和文化,这就为意识的进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物和推进器,从而使动物处于萌芽水平的智能跃进为人的意识、思维和理性。
劳动还把人同劳动的对象分开,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己本身的关系中确立主客体关系。劳动过程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劳动产品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人通过劳动及其产品,实现和证明着自己的本质,体验和认识到自己的本质。也正因为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所以马克思把劳动的异化看作人的异化的前提,把产品异化看作人的异化的主要形式,把对劳动的占有,即私有制剥削,看作对人的占有、对人的本质的否定。人固然有许多属性,有许多不同于动物的特征,但人的本质属性、根本特征是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其他一切属性、特征都是形成于劳动之中,由劳动所派生的,是受劳动支配和决定的。也只有通过劳动,这些属性才可能被理解为一个有机的“属性集”,各自在劳动的基础上,通过这个“属性集”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另一方面是关于人的现实本质。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准确的说法应当是: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或人的类本质。对于一般的事物或动物来说,揭示出类本质,找到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就够了。人则不同。劳动不是人类个体所固有的特性,人作为孤立的个体并不具有这些特性,并不能从事现实的劳动。在社会历史上,劳动与劳动是不同的。谁都知道,奴隶的劳动不同于奴隶主的劳动,农民的劳动不同于地主的劳动,无产阶级的劳动不同于资本家的劳动。而且奴隶的劳动、农民的劳动,以及无产阶级的劳动之间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所以,对于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来说,仅仅了解人的劳动本质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一定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结构。撇开了各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的不同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和思想关系,无法真正理解人的现实本质,了解到的充其量也就是“类本质”。费尔巴哈由于把人看作生物的人,所以他的人的本质的理论也就始终停留在“类本质”的层次上。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说,在承认人的一般本质的前提下,还要继续揭示不同的劳动条件下造就的不同的个人,因为“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况且,当年马克思所关心的不是人和动物的不同,而是这个或那个社会经济形态中的人,首先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中的从事现实活动的人,亦即作为一定社会关系之总和的人。因此,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的命题,标志着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人的本质是劳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两种表述。如何看待它们之间的关系?哲学界存在不同看法:一种看法是“劳动”是马克思的早期思想,还属于费尔巴哈人本学的范畴,成熟的马克思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否定、代替了“劳动”的提法;一种看法是“劳动”和“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都是科学的,具有同等重要的独立意义;还有的人在实际理解和论述中,只提“劳动”而不提“社会关系的总和”,认为人的本质只能是“劳动”而不能是其他。
笔者认为,人的本质是劳动的提法具有科学性。尽管这一命题还保留着费尔巴哈的术语和痕迹,但就其思想实质来讲,前者与后者是根本不同的。费尔巴哈说的“类特性”,是人类共同的生物属性,马克思说的是劳动实践;费尔巴哈只讲“类特性”,着眼于个体和类的关系,马克思从未讲过人只有“类本质”,事实上,他既讲“类本质”,又讲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本质”,强调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所以,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史上,从“人的本质是劳动”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不是后者对前者的否定,而是后者对前者的深入,深入劳动内部,根据劳动的条件和方式,来揭示和思考人的本质问题。应当这样来理解二者的关系:“人的本质是劳动”这一命题是正确的,但不充分;“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以“人的本质是劳动”为前提的;“人的本质是劳动”有待于深入或具体化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需要指出的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中心思想就是承认劳动实践活动,就是把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结合起来研究人和人的问题,并以此批判旧唯物主义。列宁说,旧唯物主义“抽象地理解‘人的本质’,而不是把它理解为‘一切社会关系的〈一定的具体历史条件下的〉总和’,所以他们只是‘解释’世界,而问题却在于‘改变’世界,也就是说,他们不理解‘革命实践活动’的意义”。
从马克思的整个思想体系来看,“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和社会关系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无法分割的。一方面,劳动离不开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劳动得以进行的社会形式,人的劳动无不是在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文化关系之中进行的。另一方面,社会关系也离不开劳动,如果没有人的生产劳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也就不可能存在任何现实的社会关系,劳动是社会关系赖以存在的社会内容。所以,不同的社会关系对劳动发生不同的影响和作用,而不同的劳动及其他实践活动又不断地创造出新的不同的社会关系。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对象化、客体化了的社会劳动,是人类社会劳动的产物:而一定的社会劳动又处处凝结着、渗透着社会关系,是人类社会关系作用的结果。总之,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当然,“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二者是有区别的。首先,“人的本质是劳动”是把人作为类看待,强调人和动物的区别;“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指“单个人”(个人)的本质,把个人(以及民族、阶级)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载体,把人与人相区别。也就是说,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可以进行人的“国民性”“民族性”“阶级性”的现实思考,如无产阶级的“本质”和资产阶级的“本质”。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是人的一般本质,具有不变性。人是劳动的动物、实践的动物,这种思想从总体上适用于任何时代。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单个人的本质,是人的现实本质,它是可变的。不仅原始社会的人不同于奴隶社会的人,而且在同一社会形态下,特别是阶级社会中不同阶级的人也是不同的。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人的现实本质也发生变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提法,都是科学的,都是必要的。从理论上讲,“劳动”比“社会关系”更根本。但就其现实意义而言,人的现实本质比人的一般本质更重要。从劳动的观点考察人,只能看到人的抽象的同一性,人就是人,人不同于动物;而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考察人,则可以发现人的社会属性,在阶级社会中发现人的阶级属性。严酷的社会现实告诉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人,而在资产阶级眼光中,工人却不完全是人。在阶级社会中,如果只是认识到地主和农民、工人和资本家都是人,都和动物有不同,虽然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没有错,但却很难称得上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如果我们以这样抽象的理论来指导现实的革命和建设活动,就必然会迷失方向,误入歧途。
为什么说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根本问题?
宋友文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说:“一个人生命中的最大幸运,莫过于在他的人生中途,即在他年富力强时,发现了自己生活的使命。”马克思中学毕业时决心要选择“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周恩来青年时期曾立下“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志愿,青年鲁迅也曾发出“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人生宣言。同这些伟人确立的人生目的相比,有些人认为“人生在世,吃喝二字”,有的人奉行“浮生若梦,得过且过”,还有人相信“生活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请问这些不同的人生目的对他们的人生轨迹是否有影响,有什么影响?
不同的人生目的对个人的人生轨迹有着重要影响。所谓人生目的,是指活着的人在自己所处的历史条件下,对“人为什么活着”这个人生根本问题的认识和回答,是实践中关于自身行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
首先,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一方面,人生目的规定了人生活动的大方向,对人一生所从事的各项具体活动起着定向的作用;另一方面,人生目的又是人生行为的动力源泉,为实现人生目的,人将不断激励自己注重培养能力、磨炼意志、奋发进取、努力拼搏。马克思在青年时期思考自己的人生道路时,希望自己的职业能够实现“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并认为人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基于这样的人生目的,马克思最终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正是在这种人生目的的支撑和引领下,马克思作为无产阶级的革命导师,克服常人难以承受的重重困难,为全人类解放的事业奉献了自己的一生,真正实现了自己青年时立下的志愿:“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13岁的周恩来用“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回答老师关于“为什么读书”的提问,在确定读书目的的同时,他也确定了自己的人生目的,并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为了中华之崛起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中华崛起是他人生努力的方向,也是激励他不断前行的动力源泉。青年鲁迅发出“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的人生宣言。为了实现这一宣言,他的一生便是“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邓小平一直把自己看作“中国人民的儿子”,他为中国人民的利益而拼搏、奋斗了一生。“两弹一星”之父邓稼先,青年时期看到因科技落后而备受欺凌的中国,立志要“学好一生本领,报效祖国”。因此,他在美国获得物理学博士学位后,毅然放弃国外优越的物质条件,回到刚刚燃起希望之火,却仍是贫穷落后的中国。他在中国最荒凉、最偏僻的地方隐姓埋名,为祖国的核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古今中外许多创造了辉煌壮丽人生的仁人志士,大多在青年时期就确定了伟大的人生目的,将自己的人生目标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联系在一起,从而在人生的一系列重大抉择中,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使自己在正确的人生道路上稳步前进。
其次,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的道路并不是时时都是一条平坦的大路,它本就崎岖不平、坎坎坷坷,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挑战,不同的人生目的会使人采取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美国励志家拿破仑·希尔曾指出:“人与人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但是这种很小的差异却可以造成巨大的差异。很小的差异即积极的心态还是消极的心态,巨大的差异就是成功和失败。”现实生活中很多事例在展示着这一道理:人生态度上看似不起眼的差异却会引起人生结果的截然不同。
有一个经典的“砌墙”故事,将这一人生道理生动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三个砌墙工人工作时,一个好管闲事的人过来问:“你们在干什么?”第一个工人略带怨气地回答:“没看见吗?砌墙呢!”第二个工人抬头看了一眼提问者说:“我们在盖楼房呢!”第三个工人站了起来骄傲地说:“我们在建造一座城市!”十年过后,这三个人的命运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第一个人在另一家工地上砌着另一面墙;第二个人坐在建筑公司的办公室里画图纸,他成了一名建筑工程师;第三个人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奔波调查、规划,他成了一名城市规划员。对所做事情的回答,体现了三个人三种不同的人生目的。第一个“砌墙”的人为了生活而活着,第二个“盖楼”的人为了实现个人价值而努力,第三个“建城”的人为了更多的人生活得更好而奋斗。三种不同的人生目的产生了三种不同的人生态度,三种不同的对待自己所做事情的态度,造就了三种不同的人生结果。故事虽然有夸张的成分,但却有其合理之处。正确的人生目的更容易催发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使人无所畏惧、顽强拼搏、积极进取。马克思在其革命生涯中遭遇了无数次的困难与挫折,其中有许多甚至威胁到他和家人的生命安全,但正是出于要为人类做贡献的人生目的,马克思不屈不挠,战胜各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历史规律,启动了全人类的解放事业。积极乐观的人总会为了达成目标做各种尝试、各种努力,有努力就会有回报,所以积极乐观者的人生结果往往要好于低沉、消极的人生态度持有者。错误的人生目的会使人或是投机钻营、铤而走险、违法犯罪,或是虚度人生、游戏人生、放纵人生,或是悲观消沉、看破红尘、厌世轻生。人生目的是人生中源源不断的生命动力,正确的人生目的,会使人以昂扬乐观的人生态度来对待坎坷、挫折,更容易做到“不用扬鞭自奋蹄”。
最后,有什么样的人生目的,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价值标准,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人生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是人的生活实践对于社会和个人所具有的作用和意义。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社会经历和所处环境不同,利益和兴趣各异,因此人生价值具有个性化、多元化、多样化等特征。人生价值包含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外界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表现为自身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人生价值标准是指对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不同的人生目的使人拥有不同的人生价值标准,正确的人生目的,会以人的社会价值为人生价值的评判标准。错误的人生目的,往往只顾及个人的自我价值,将人的社会价值抛之于脑后。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中的人,人生活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离开了一定的社会基础,个人就不能作为人而存在,当然也无法创造人生价值。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的最基本内容,一个人的生活具有什么样的价值,从根本上说是由社会所规定的,而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对社会所做的贡献为标准。马克思主义在强调人的社会价值的同时,并未排斥人的自我价值,因为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前提和必要条件。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平凡人在为人生的自我价值而努力奋斗。如果人只想着自己,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想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主张自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他人和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那么这个人很可能走上自私自利、违法乱纪、自取灭亡的道路。正确的人生目的引导人除了考虑个人的自我价值外,更多考虑自身的社会价值,时刻心里有他人,想着别人需要什么、能够为别人做什么,这样人生道路才会越走越宽。除此以外,人生价值标准是影响人生选择的重要因素,正确的人生目的使人在面对人生选择和从事具体工作时,能够更多考虑行为的社会价值,从而在工作中尽心、尽力、尽责,最大限度地做出贡献。错误的人生目的则会使人只看到自己,想到个人私利,将人生价值理解为向社会或他人不断索取,甚至为了追逐个人的私利而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
综上所述,不同的人生目的对个人的人生轨迹有着重要的影响,人生目的是人生命活动的总目标,是人生实践活动的前提和起点,决定人生的根本方向、道路选择、人生态度和价值评价标准,是人生观的根本问题。正确的人生目的,对人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青年应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目的,自觉选择“为人民服务”的人生目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如何理解为人民服务的高尚人生观?
宋友文
2016年3月5日“雷锋纪念日”当天,“身边的雷锋”官方微博下面,有网友评论说,雷锋的故事是假的,就算真的有雷锋,他也一定是个傻子。聪明人谁会一直那样舍己为人?请问,你认为雷锋傻吗?如果你认为雷锋傻,那你了解张思德、邓稼先、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牛玉儒、丛飞、毛秉华、赵亚飞、秦开美等人物的事迹吗?如果了解其中一两个的话,那你认为他们傻吗?如果你认为雷锋不傻,请说明理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各种利益关系调整和各种文化思潮交融交织的复杂局面,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呈现出复杂多变、多元多样的状态。人们的思想不再像之前一样单一,对待人生价值的态度也不尽相同。在这样的环境下,有网友竟躲在虚拟网络的背后,发表“雷锋是个傻子”“雷锋的故事是编造的”等言论。对此,我们的态度不应是模棱两可的回避态度,必须要鲜明地指出,雷锋不傻,张思德、邓稼先、焦裕禄、赵亚飞等人都是英雄,他们都不傻。如果他们是“傻子”的话,社会需要这样的“傻子”,人民需要这样的“傻子”,我们也希望自己能够做到这样的“傻”。
对于雷锋的故事我们每个人既熟悉又陌生。雷锋于1940年12月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今望城区)一个贫苦家庭。他7岁时父母双亡,成为孤儿,9岁参加儿童团并成为儿童团团长,14岁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后因工作表现突出,他20岁时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22岁时,他在一次出勤中因公殉职。对于雷锋的故事,我们熟悉的是:他勤奋好学,努力学习党的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爱岗敬业,无论在哪个岗位都经常被评为工作模范;热心帮助他人,捐款捐物从不吝惜个人钱财;等等。而我们不熟悉的是,雷锋也是一个追求时尚、热爱青春的年轻人。他喜欢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并经常在集体活动中积极地展现自己,是一个爱热闹的人。同时,雷锋还是一个时尚青年,他爱美,有手表、皮夹克和皮鞋,还是一个很爱照相的人。雷锋也有缺点和不足,有时候还喜欢向别人炫耀他的军功章。不仅如此,雷锋还和所有年轻人一样,有过朦胧的爱情和青春,甚至还写过爱情诗。雷锋并不是神,离我们也没那么遥远,他也并不像有些人想象的那样“傻”,他会为了个人的价值、自己的荣誉而努力,他也渴望拥有真切的友情、美好的爱情。他与一般人不同的也只有,他更容易、更经常想到他人,喜欢别人因自己所做的事开心、欢笑的样子,喜欢自己被他人欢迎。可也正是这一点区别,使他做出了许多别人觉得“傻”的事情。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也在努力追求这种“傻”,希望自己可以成为这样的“傻子”,为别人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从而构建一个和谐社会。
当今时代条件下,我们学习雷锋,主要学习的是雷锋精神,而不是单纯地学习他的做法。雷锋精神的核心是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这种精神是马克思主义的一贯主张。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列宁在《党的组织和党的出版物》中谈到无产阶级文学为谁服务时说:“它不是为饱食终日的贵妇人服务,不是为百无聊赖、胖得发愁的‘一万个上层分子’服务,而是为千千万万劳动人民,为这些国家的精华、国家的力量、国家的未来服务。”毛泽东多次强调,只有具有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崇高精神的人,才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一历程展现了“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形成及发展过程,反映了无产阶级人生观和道德观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过程,体现了无产阶级高尚人生观、道德观的优良传统。
之所以说“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道德观是具有现实性、可以实现的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是因为我们的身边用行动践行这种人生追求的人很多,除了雷锋及同时代的张思德、焦裕禄、孔繁森等耳熟能详的英雄以外,还有新世纪的打黑英雄、人民公仆任长霞,将爱心洒满人间的歌手丛飞,公益先锋赵普,以及将自己视为农民的儿子、一生奉献农业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的共产党员赵亚夫,等等。
一个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就能对人生目的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个人的能力或大或小、职业不尽相同,职位也有高低,但只要科学认识人生目的,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狭隘私心所扰,不为浮华名利所累,不为低俗物欲所惑,就能够不断实践高尚的人生价值。
一个树立了为人民服务人生观的人,就能以正确的人生态度对待人生、对待生活,始终对祖国和人民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人的一生总会有各种各样的际遇,或得意或失意,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而只有树立起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才能以积极的心态看待人生。心中拥有大爱,才能无惧小利的得失。雷锋、张思德、焦裕禄、赵亚夫等人,都将心中的爱放大了,不只关照了自己身边的朋友、亲人,还将生命中的路人放在了自己的心里。正是因为心里有了别人,他们才能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为人民服务”听着似乎是高高在上的一个道德标准、人生目标,但其实它离我们的生活一点也不远。大学生应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加强体育锻炼、培养道德情操,为了以后从事具体职业做准备。这也是在为“为人民服务”打根基。在未来的工作中,大学生应心里常怀自己的服务对象,将个人的努力与人民的事业结合起来,用坚韧不拔的意志战胜生活、学习和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和挫折,在不断开拓人生更高境界中领会生活的美好。
雷锋、张思德、邓稼先、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牛玉儒、丛飞、毛秉华、赵亚飞、秦开美等人并不傻,他们是伟大的人,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只比我们普通人优秀一点,进步一点,高尚一点。他们只是将事物、感情在心中排队时,将别人放在了自己前面一点;只是在面对人生选择时,更多地选择有利于大多数人的选项;只是在对待个人利益时,看得比我们轻了一点。我们每个人只要进步这么一点、高尚这样一点,就都可以成为这样一个受人尊敬的“傻子”。
如何理解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宋友文
1980年5月,一封署名为“潘晓”的读者来信《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发表在《中国青年》杂志上。这封信用沉重、幽怨、郁闷、诚挚、激愤的笔触书写了人生痛苦和创伤,一经发表,便引发一场全国范围内关于人生观的大讨论。在讲述了自己在工作、爱情、家庭生活中所经历的种种不幸后,潘晓最后这样写道:“我体会到这样一个道理:任何人,不管是生存还是创造,都是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就像太阳发光,首先是自己生存运动的必然现象,照耀万物,不过是它派生的一种客观意义而已。所以我想,只要每一个人都尽量去提高自我存在的价值,那么整个人类社会的向前发展也就成为必然了。这大概是人的规律,也是生物进化的某种规律——是任何专横的说教都不能湮没、不能哄骗的规律!”虽然这是一场30多年前的讨论,但它所引发的思考直至今日仍具有重要价值。请问,在这场讨论中,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
“这是一颗真实的、不加任何粉饰的信号弹,赤裸裸地打入生活,引起反响。”在所有对这封信的比喻里,太原读者贺海毅的这句话最为独特而贴切。每一个时代都有困扰当代人的问题和痛楚,不同时代的背景虽不尽相同,但其中也有诸多共性的东西。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开放迈开大步向前走,直至今日,党提出了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可见我们当前所处的时代与20世纪80年代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结,这种联结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这便是共性的东西。许多人的价值观在改革开放的巨变中显得如此无助,四处彷徨却无处安放,尤其是当面对自我与社会之间的问题时更是如此,这便是潘晓所提出的主观为自我、客观为别人的核心问题: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二者是否必然矛盾?
正如每个人生下来就不是一个纯粹与世隔绝的人一样,人生价值也不是单一的,它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外界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衡量人生的社会价值的标准是个体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虽然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看似轻松地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区分开来,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却很难做到这一点。我们所做的选择看似是由自己做出的,所希望实现的目标、所欲求的东西似乎都是我们作为个体的想法,但仔细想来,这一看法存在问题。因为从出生起,我们就由医院接生,由爸妈和身边众多的亲人抚养长大,我们所阅读的书、所受的教育、所接受的医疗、所享受的公共设施、所购买的食物、所消费的服饰等,皆是由社会创造的。因此可以说,绝大多数的个人和社会之间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截然分开,社会对个人的影响也不可能被我们完全地看透并分离出来,我们所做出的决定、我们认为对我们有价值的东西、我们需要的满足究竟有哪些是受到社会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而个人和社会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也就意味着人生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同样不是截然分开的。
事实上,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毫无疑问存在区别,因为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相加,即使生活在同一社会中,个人之间也不可能完全一致,人们接受的教育、阅读的书、所接触的人、所经历的事件、所享有的资源之间的差异必然造就不同的人,正是这些差异化的人才组成了一个有生机、有活力的社会。但我们更应该看到,在这些差异化的个人背后,或无形或有形的联结物将这些个体联系在了一起,组成了一个社会。离开了个体的社会是不可思议的,离开了社会的个体同样也是令人担忧的,脱离开整个社会在现今不仅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持续的,离开了社会的个体根本无法生存和发展。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应该看到,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个体的人生活动不仅具有满足自我需要的价值属性,还必然地包含着满足社会需要的价值属性。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其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因此,虽然人们之间是不同的,追求的价值也不同,但社会却并不能肆意打压和排挤这些不同,只要人们的言论和行为及其实现自己价值的方式不以牺牲他人为前提,只要人们所肯定的自我价值是正当的,就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诸如潘晓这样的言论,反映的是一代人对于人生的迷惘和对于体制的感受,这样的声音不仅不应该被压制,反而应该被倾听,潘晓们之所以会痛苦,正是因为他们有着向善、向美、向真的追求。他们必定有着自己所积极追求的目标和价值,只不过在现实生活中不仅看不到希望的实现,反而看到自己所肯定的价值一点点被侵蚀,从而产生了彷徨,不知究竟应该如何选择,不知道是坚持原有的价值还是随波逐流,放弃自己的坚持。我们今天能探讨这一场20世纪80年代的讨论,证明我们的社会是开放的、包容的,这样的困惑同样存在于当代人身上。事实上,只要每个人所肯定和追求的价值都不是为了损害他人,无论其内容如何,都应该被尊重,并允许其创造条件实现自身价值。在这个实现自身价值的过程中,整个社会也在变得更加完善、更加包容、更加进步,经历了一场潘晓讨论,我们见证了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也见证了一代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所做出的努力,更见证了社会的进步和生活于其中的人们在这一过程中所实现的人生自我价值。可见,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
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没有社会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人是社会的人,这不仅意味着个体物质和精神的需要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得到满足,还意味着以怎样的方式和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是由社会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一个人的需要能不能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取决于他的人生活动对社会和他人的贡献,即他的社会价值。诸如潘晓讨论这样的讨论在封建社会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在一个人们连吃住都无法满足,人的生命甚至家人的安全并不由自己掌握的社会里,精神上的需要绝不是迫切的需要。虽然这并不否认崇高精神需要的重要性,但是应该看到,一个社会的进步程度决定了生存于其中的人们所希望实现的价值的内容范围和对这些价值的排序,所以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绝不是可以割裂开的,也绝不是对立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每一个人为了这个社会价值而尽自己的一份力,这份力量不仅是为他人付出的,也是为自己付出的,因为这份力量反过来又会为自己人生价值的实现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大环境,从而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奠定基础、创造条件。回到潘晓讨论这个事件,不难发现,潘晓只是一个符号,是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是一代青年对爱与激情、人生的痛苦与迷惘进行思索与讨论的一个象征性符号,这个事件使得人们将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之间的关系放到一个无比正式的场面上来讨论,起到了推动时代进步的作用。正如中国青年杂志社原总编辑彭波所言:“改革的一切都是为了生产力的解放,也就是说,是人的个性的最大解放。中国30年的改革开放,正是从‘人生的路为什么越走越窄’的疑问和不满走向寻求变革、寻求个性解放、寻求创造的过程。潘晓的所有疑问不仅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更是对旧体制的诘问。当让潘晓痛苦万分的生存环境一点点消失之后,我们意识到,那一场人生观的大讨论实际上是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进行的一次必然铺垫。”现今我们谈论潘晓讨论,是在一个更加包容、更加自由、更加民主的社会里谈的,这也证明了社会价值的实现不仅不会阻碍自我价值的实现,反而有助于每个个体的人生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越来越多的人关注价值实现的问题,认识到个人与社会的共生关系,从而推动实现价值的环境日益健全,这或许是潘晓讨论在当今中国的生命力来源。
如何定义成功?衡量成功人生的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张苗苗
有人认为,有钱就是成功;有人认为,有名就是成功;有人认为,名利双收才是成功。什么样的人生才是成功的人生?衡量成功人生的标准到底应该是怎样的?
如何定义成功?这一问题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盛行的今天,人们对于这一问题难免有疑问、有困惑。人生价值及其衡量标准,实际上是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核心问题。
人生价值内在地包含了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所具有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外界对自身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满足程度。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个体的人生活动对社会、他人所具有的价值。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相互区别,很多时候,人们都在这两个方面的价值之间矛盾和挣扎。但同时,人生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又相互依存,人们最终在二者的统一中实现人生价值。一方面,人生的自我价值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个体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的前提,个体通过努力提高自我价值的过程,也是其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另一方面,人生的社会价值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人生社会价值的实现是个体自我完善、全面发展的保障,没有社会价值,个体就无法获得社会的认可与支持,无法获得社会的资源与平台,无法获得生存与发展,其自我价值就无法存在。
人是社会的人,每一个人都无法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这意味着个体需要必须从社会中得到满足,而以何种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得到满足,也取决于社会,取决于个体对于社会与他人的贡献。任何个体的人生价值都必须在社会及社会关系中才能够实现。1845年春,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845-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再次强调:“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4]这也就是说,人的本质具有社会性,任何人都会打上他所生活的社会关系的烙印。同时,这种社会关系具有整体性,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诸多社会关系的有机统一,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就能理解为什么人不能只想到自己,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利益与需要,还应该去自觉地关照他人与社会。此外,人的自然属性不是人的本质属性,它是人社会属性的物质承担者,社会属性才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生的价值不取决于个体对自我需要的满足,而取决于个体对于他人与社会的贡献。更进一步来说,社会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评判,也主要是以他的社会价值为标准。个体对社会和他人的生存发展贡献越大,其人生价值也就越大,反之,其人生价值就越小。正如毛泽东所说的那样,只有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的人,才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总结来说,评价人生价值,根本上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劳动以及通过劳动对社会和他人所做出的贡献,是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普遍标准。一个人对社会和他人所做的贡献越大,他在社会中获得的人生价值的评价就越高。劳动和贡献的尺度作为社会评价人生价值的基本尺度,正是对人生价值评价根本尺度的一种具体化。在我们今天所处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衡量人生价值,最重要的就在于看一个人是否以自己的劳动和聪明才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真心真意奉献,为人民群众尽心尽力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很多时候,价值的实现与社会认可成正比,人生的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成正比。个体价值的实现程度越高,社会认可的程度越高,所获得的社会资源就越多,自我需要的满足程度也越高。所谓的成功,最后多是以社会地位、资源、名誉、权力等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的东西更加直观直接,而内在的东西不便于感知评价,有些人就直接把人生价值的评价标准与金钱、地位、权力等同起来,这种认识是片面的、错误的。
要比较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社会成员人生价值的大小,除了要掌握科学的评价标准之外,还需要掌握恰当的评价方法。其一,坚持能力与贡献相统一。每个人的职业不同、能力大小不同,对社会贡献的绝对量也不同,不能简单地认为能力大的人就有人生价值,或是其人生价值就大,而能力小的人就没有实现人生价值,或是其人生价值就小。只要人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就应该对其人生价值给予积极肯定的评价。其二,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评价人生的价值,既要看一个人对社会做出的物质贡献,也要看其对社会做出的精神贡献;既要充分肯定从事脑力劳动行业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人对于社会的贡献,也要充分肯定从事物质生产劳动的人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其三,坚持完善自身与贡献社会相统一。人生的社会价值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基础,评价人生价值的大小主要应看一个人对社会所做的贡献,而非个人所获得或拥有的金钱、地位、权力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否认人生的自我价值。
人生价值的实现总是有条件的,任何人都不能随心所欲,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渠道,运用恰当的方法和方式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不能够脱离现实、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或者妄自菲薄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人生价值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个体成才、展才、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难得的机遇、有利的条件。当代大学生正处于增长知识和才干的关键时期,更应该珍惜机会,努力奋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自觉提高自身条件,不断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能力和本领,在实践中追求和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如何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白洁
2016年5月5日的《人民日报》报道了动车上的一起让座事件,并迅速引发了网络讨论。一派观点认为,“女孩不让座是自己的权利,不应受到指责”;另一派观点认为,“女孩应当让座,因为老人年岁已大且身体不好”。除这一让座事件外,我们之前也看过公交车上老人掌掴年轻人的报道。对于让座事件及其背后的道德准则,应当如何评价?如何才能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近年来,关于“让座”引发矛盾的报道屡见不鲜,也引起过多次讨论。这件在生活中稀松平常的小事为何能引起轩然大波呢?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和评价让座事件及其背后折射出的社会道德准则和社会风尚?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思考。
第一,如何评价各类让座事件。就让座和被让座双方发生争执后孰对孰错而言,每一起让座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具体分析。可以明确的是,如果因为他人没有让座而打骂他人,显然不合情理。2013年有这样一篇报道,江苏苏州一辆公交车上,一名大四女学生因低头看复习资料,未给旁边站着的老人让座。老人用腰撞了女生两下后,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老人暴打女生。被乘客拉开后,女生准备用手机拍下老人,老人又迅速上前暴打并抢手机。说到底,让座是一种自愿行为,新闻中的老人因女学生未让座而进行暴打,不仅违背道德原则,而且还触犯了法律。2014年则有这样一篇报道,河南郑州919路公交车上一老人因年轻人未让座与年轻人争论后,打了年轻人4个耳光,然后气倒在车内,急救人员赶到时,老人已没有了呼吸。这位老人因年轻人未让座打对方耳光,反而怒火攻心不幸猝死,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第二,座位属性与合法权利。关于让座的报道已经不再局限于公交车,正如《人民日报》报道的动车让座事件引发的矛盾。5月3日,四川达州八旬老人李某坐动车到成都看病,因只买到达州到营山的座票,老人在南充站被座位主人请了起来,老人女儿想挤着坐被拒,之后一中年男子为老人让了座,老人女儿说:“年轻人应该多学学。”座位主人觉得十分委屈:“坐自己位置错了吗?”对于动车、高铁、飞机而言,座位属性是明确的,也就是需要对号入座,坐自己的座位本应是合法权利。以动车、高铁划分二等座、一等座、商务座而言,很少有二等座乘客要求坐一等座、商务座座位的现象。飞机因为安全原因,不存在站票,因此也很少有让座引发的矛盾。对于公交、地铁等公共资源来说,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是为有需要的人而设立的,如果占用这些座位,应当及时让出来给有需要的人。但是除老弱病残孕专用座位之外,其余座位基本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必须明确让座是一种自愿行为,绝不能进行道德绑架。电影《搜索》中,女主角叶蓝秋因被查出患癌症,心情坏到极点,拒绝在公交车上给老大爷让座。被媒体片面报道后,网友群起而攻之,却没有人了解背后的原因。
第三,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在尊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我们提倡对社会弱势群体予以关爱和照顾。就公交车而言,乘客买同一张票,乘同一辆车,拥有同样的入座权利。但老弱病残孕属于需要照顾的乘客,为他们设置专座,保证这部分人的优先权,体现了一个社会的优良风尚,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在爱心座位不够的情况下,能够施以援手,为有需要的人让个座,体现出一个人的道德涵养和文明程度,是一种美德。如果简单地认为刷了卡买了票就可以不让座,或认为让座是其他人的事,与自己无关,难免有些冷漠。“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力所能及地给予他人帮助,不仅让别人得到方便,更能体会到助人的快乐。
第四,应当相互尊重与体谅。在寻求他人帮助时,应当有礼有节;在给予他人帮助时,应当平等友善。以大四女学生看书未给老人让座的事件为例,如果老人有礼貌地提出自己的需要,相信女学生不会拒绝给一位年迈的老人让座。一旦进行恶意指责,女学生也就没有让座的积极性了。不仅仅是让座行为,生活中很多时候是因为不恰当的说话方式而互相谩骂甚至大打出手,将小事升级为大事。同样,在给予他人帮助时,也应当有良好的风度。当给予别人帮助时,不可高高在上,以施舍的态度居高临下。即使别人接受了你的帮助,也难免心里不舒服。正如教材中提到的,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该坚持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互助原则。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才能保持平和的心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