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便衣警察为什么知道他们三人是贼?
火眼金睛
《京华时报》2014年7月13日第9版登载了这样一条消息(记者王晟):仨中年男子,从四川老家一路行窃来到北京,假扮游泳者进入朝阳区团结湖一露天游泳场行窃。仅两天就偷窃12部手机和1块高档名表。受害者报警后,三名警察潜入游泳场,将三个窃贼抓获。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细节略有加工):
民警乔装游泳者进入游泳场侦查,发现每天下午2点,有三个中年男子准时出现在游泳场内,他们换上泳衣却不下水游泳,只在泳池边上徘徊,并且反复进入男更衣室。这引起了便衣警察的警觉:
如果这三人是来游泳的,那么应该下水游泳
他们三人不下水游泳
所以,他们不是来游泳的
(这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其推理规则是:否定后件必须否定前件,即无后无前。见附录之二。)
只有蓄意行窃的人,才会盯着更衣室
他们紧盯更衣室
所以,他们是蓄意行窃的人
(这是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后件式,其推理规则是:肯定后件必须肯定前件,即有后有前。见附录之二。)
窃贼发现,有些粗心大意的人换泳裤时,将手机随意地放在一旁,很容易下手,所以他们便紧盯更衣室。但这一切,都看在便衣警察的眼里。
找出了初步的怀疑对象,但还需要进一步证实才能抓捕。7月6日下午,又有一名游泳者发现自己手机被盗了,便衣警察询问了失窃手机的号码,并输入到自己的手机里。几个便衣警察,先走到游泳场的出口,不一会儿,三个嫌疑人也走出来了。一个便衣警察拨打了失窃手机的号码,这时有一个嫌疑人身上的手机响起了铃声。几个便衣警察,立即动手控制住了嫌疑人,并从嫌疑人身上搜出了被盗窃的手机。在群众聚集的地方抓捕坏人,还要选择合适的地点,以免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所以警察选择在游泳场出口动手。
当便衣警察拨打失窃手机的号码时,他们脑子里有这么一个推理:
只有窃贼身上,才会响起失窃手机的铃声
嫌疑人身上响起了失窃手机的铃声
所以,嫌疑人是窃贼
至此,完全证实了三个嫌疑人就是一伙窃贼。接着,警察又搜查了三个人的暂住地,起获了12部被盗手机、1块高档手表、1个钱包。
为什么这三个窃贼逃不过火眼金睛的便衣警察?因为便衣警察善于观察和推理。在侦破的过程中,他们进行了三次逻辑推理:
第一次推理:推出他们来游泳场不是游泳的;
第二次推理:推出他们是蓄意行窃的;
第三次推理:证实他们就是窃贼。
有了这三次推理,民警才会果断出手。这样做,既不会漏掉坏人,也不会误伤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