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野中的生态文明(马克思主义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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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序言

生态文明既是全球性的潮流和方向,更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做出的自主性选择和创造性贡献。党的十七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在十六大确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基础上,高屋建瓴地将生态文明确立为实现全面小康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必将推动我国进一步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必将对人类文明作出重大的贡献。将生态文明鲜明地写入执政党的政治报告中,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拓荒性的里程碑意义。这样,就需要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展开对生态文明的全方位的新的研究,以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一)

随着生态文明的建设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首先需要对生态文明的发生领域和问题领域做出科学的界定和说明。面对作为科学的理论创新概念的生态文明,不能简单地按照形式逻辑的属加种差的方式来界定其含义,而应该按照辩证逻辑的要求,“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1]。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走向对生态文明的科学的理解。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展示出生态文明的丰富的生动的发展着的内涵和外延。

1.从发生领域来看,生态文明是一个关系到人类整体的可持续生存和永续性发展的基础性和普遍性的问题

人类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社会要保持自己的存在和进步,一刻也离不开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人是通过劳动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作为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实践(劳动),是物的尺度(自然规律)和人的尺度(人的需要和目的)相统一的过程,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然向人的生成,而且实现了人向自然的生成;不仅实现了客体的主体化,而且实现了主体的客体化。这种建立在实践(劳动)基础上的、以实践(劳动)为中介的人与自然的辩证作用过程及主体和客体的辩证作用过程,就构成了人类生存和发展、社会存在和进步的基础内容和基本要求。可以将之称为社会的生态结构,即社会的自然物质条件经过社会实践进入社会有机体形成的特定的层次结构。这就形成了生态文明的发生领域和问题领域。当然,人们总是按照一定社会方式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事实上是一种社会建构的关系,总是受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制约和影响。这样,从实践的高度、从社会的视角来看待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来规定生态文明的科学内涵,是我们必须坚持的一个总体原则和基本要求。在这个意义上,生态文明就是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处理人(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的人和人、人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方面所取得的一切积极、进步成果的总和。

2.从问题指向来看,生态文明是人类解决全球性问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理论努力和实践探索的总和

在总体上,可持续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文明是高度一致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与自然物质条件(人口、资源、能源、环境、生态等)矛盾做出的一种理性的战略选择,其基本内涵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不仅后代人需求的满足最终还得依赖自然物质条件、还得依赖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手段和能力也得依赖自然、依赖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其最终的成果表现为生态文明。生态文明就是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形成的一切成果的总和。通俗一点讲,生态文明就是一个囊括一切与生态环境问题相关的实践成就和理论成果的“大口袋”。

3.从最终结果来看,生态文明就是作为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相统一的人类实践的成果在作为主体和客体关系的人与自然关系领域的积淀和升华,集中体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生态文明同样是人类实践成果的积淀和深化,而实践是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这里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就自然地包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

(2)与其他文明形式不同的是,生态文明是人类实践成果在人与自然关系领域的积淀和深化;人与自然的关系领域构成了生态文明的发生领域和问题领域。

(3)生态文明集中体现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总体性把握,是人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和改造与保护、修复和完善的统一。

(4)生态文明也包括与人和自然关系相关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生态文明就是通过人类实践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其中包括与之相关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的程度和水平。这一点是与第一点相一致的。第一点是发生领域和现实要求,这一点是最终结果和理想追求。

4.从哲学实质来看,生态文明是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的积极进步成果的总和

在通过实践建构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自然已经成为由原初自然、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构成的复杂整体。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只有通过不断调节自己的行为,有效地克服改造自然、征服自然中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使自然向人的生成和人向自然的生成实现良性互动和功能互补,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才能最终保证人的持续生存和社会的永续发展。因此,生态文明的哲学实质是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的积极进步成果的集中体现。

在一般的意义上,“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社会的素质”[2];同样,生态文明也是实践的事情,也是社会的素质。科学的生态文明概念应该是立足于实践基础上的开放的创新的概念。

(二)

在全球性问题愈演愈烈,我国现代化的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生态文明从隐性走向了显性、从理论走向了实践,日益显示出了自己在解决全球性问题、协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的重大作用和价值。但是,生态文明要提升自己的理论内涵、增强自己的实践功效,必须从既有的哲学中汲取智慧,必须强化自己的哲学基础。但是,这里存在着一个以什么哲学为基础的问题。

1.不能将生态文明建立在东方传统哲学的基础上

逻辑和历史是一致的。我们应该在发生学的意义上,肯定东方传统哲学在现代生态文明建构中的思想文化资源价值。以儒释道为主流的东方传统哲学具有典型的“天人合一”(就自然之天而言)的理论思维特征,包含着丰富的生态文明意识,内在地超越了西方近代哲学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在构建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具有自己独特的作用。但是,东方传统哲学不能成为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这在于:这种有机论思维是建立在经验、直观甚至是宗教的基础上的;更为重要的是,在思维方式上,只有将“天人合一”和“主客二分”统一起来,我们才能真正建构起生态文明。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同样必须要高度警惕文化保守主义。

2.不能将生态文明建立在后现代主义的基础上

后现代主义看到了现代性所造成的包括生态异化在内的一系列严重的问题,要求实现部分和整体的统一、事实和价值的统一、男性和女性的统一(生态后现代主义)。无疑,这种思想是走向生态文明的一种重要的思想资源。但是,无论是解构性的后现代主义还是建设性的后现代主义,都把解构现代性作为自己目的,而现代性恰好是广大的发展中国家所缺乏的,同时,后现代主义只局限在知识(文化)的领域来解构现代性,而没有看到现代性所造成的异化其实是有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的。因此,后现代主义不能成为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3.不能将生态文明建立在生态中心主义的基础上

生态中心主义是对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人类沙文主义)的反动,有助于恢复人和自然的系统联系,是建构生态文明的重要的思想资源。但是,作为其思想基础的生态机能整体主义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机能整体主义或整体主义(holism)最早是作为一个科学概念出现的。“科学的机能整体主义主张所有生物都是互相依赖的”,“它能够在进化、营养网络和生态系统的意义上得到表达。也能够在亲属关系、家庭、市民共同体和自然的经济制度的意义上得到表达”[3]。后来,这一概念被引申到了价值论和道义论的领域,形成了价值论的机能整体主义和道义论的机能整体主义。机能整体主义在环境伦理学中的运用就形成了环境机能整体主义或环境整体主义(environmental holism)。这是生态中心主义的最基本和最根本的哲学基础。从表面上来看,环境机能整体主义似乎就是生态思维,似乎就是生态总体性(生态辩证法)。但是,二者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事实上,作为生态中心主义哲学基础的“生态机能整体主义也是生态民族主义的一种形式,因为它是一种包含了与种族线相关的自然的生态的区分的机能整体主义”[4]。而提出“生态机能整体主义”概念的《机能整体主义和进化》(Holism and Evolution)一书的作者斯马茨,曾任南非种族主义隔离政府的总理、国防部长和内务部长,不仅是种族隔离制度的主要构建人之一,而且策划和指挥了对劳工运动和种族解放运动的残酷镇压,以拘捕流落在南非的圣雄甘地而臭名昭著。况且,在理论上,“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5]。因此,我们不能将生态文明置于生态中心主义的基础之上。作为激进生态学的社会生态学、生态女性主义在批评生态中心主义的过程中,也没有发现自然支配的深层原因,因此,激进生态学也不能成为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

4.不能将生态文明建立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

作为生态社会主义中与无政府主义等传统相区分的思想流派的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由异化消费造成的生态异化(生态危机)问题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未来理想社会的重要特征,认为共产主义是解决生态危机的最终方案,因此,成为一种重要的绿色思潮。但是,生态马克思主义在一定程度上认为马克思主义存在着生态学的“空场”,试图用异化消费理论补充马克思主义的劳动异化理论、用生态危机理论补充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危机理论、用资本主义的第二类矛盾理论(生产力/生产关系与资本主义生产条件——自然的矛盾)补充马克思主义的资本主义矛盾理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生态马克思主义称之为资本主义的第一类矛盾),而没有看到是劳动异化造成了消费异化、是经济危机造成了生态危机、是资本主义的第一类矛盾造成了第二类矛盾,因此,生态马克思主义是存在着致命的内在缺陷的。显然,生态文明是不能建立在这种理论基础上的。

这样,就需要我们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来审视、建构和规范生态文明,而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能担当起这样的重任。

(三)

唯物史观在生态文明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同样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意义,同样构成了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和哲学基础。过去,人们惯常是在自然辩证法的意义上审视生态文明的,其实,不能简单地将生态文明看作一个只涉及自然辩证法或辩证唯物主义的问题,同样必须从唯物史观的视野来考问生态文明。

1.从理论地位来看,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制高点,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世界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统一整体。因此,在理论体系方面,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是统一的。在哲学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真理观和价值观,都是统一的。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块整钢”中,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总体性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制高点。作为马克思两个伟大的科学发现之一,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出物质生产力的状况是一切社会现象的基础和根源、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样,就不仅将唯心主义从其最后的避难所中驱逐出去了,而且向上提升了唯物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完备的哲学唯物主义。哲学史上最伟大的革命变革就是这样发生的。因此,当恩格斯将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6]的时候,当列宁认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7]的时候,都突出强调的是历史唯物主义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制高点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史观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这里的普遍,不仅指唯物史观是适用于所有的社会结构和所有的社会形态的,而且指唯物史观也是适用于自然领域和思维领域的。在自然领域,自然辩证法揭示了自然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如果没有唯物史观,就不可能完全揭示出自然界从原初自然向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的生成过程;在人类实践的过程中,自然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建构的过程;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史观也是适用于自然领域的。生态文明恰好就是在从原初自然向人化自然和人工自然生成的过程中产生的。在思维领域,革命的能动的反映论和辩证逻辑揭示了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如果没有唯物史观,就不可能完全揭示出从一般动物的感觉和心理到人的意识产生的辩证过程。事实上,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史观也是适用于思维领域的。同样,在思维中展示出的人对自然的认识和把握的成果,也是生态文明应有的内容。当唯物史观适用于自然领域和思维领域的时候,也就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问题了。

2.从理论对象来看,历史唯物主义不仅是研究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而且是研究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辩证关系的科学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8]在这个意义上,唯物史观具有狭义和广义的区分。狭义唯物史观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主要研究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推动下的社会形态更替的过程和规律。广义唯物史观是一种大社会历史观,主要是从由实践(劳动)规定的社会历史的视野来科学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当然,历史唯物主义也是一个科学的有机的整体,不能将狭义的方面和广义的方面割裂开来。在唯物史观整体中,狭义的方面是其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突出的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反映的是马克思在哲学上的最伟大的发现;广义的方面是其扩展和运用,突出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方法论意义,反映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总体作用。显然,自然物质条件在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中的前提条件和基础作用、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的规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规律),就构成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这样,唯物史观就直接地成为了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

3.从理论内容来看,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展现出人与自然的辩证图景尤其是其社会历史性质

唯物史观之所以能够成为生态文明的哲学基础和指导思想,就在于她科学地展现出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图景尤其是这种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质。

(1)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领域中的主客体关系问题。

在过去的一切社会历史观中,社会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社会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了自然界和社会历史之间的对立。而唯物史观是从社会历史的现实基础出发的,在发现人类社会历史的秘密的同时,认为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问题是与社会历史观基本问题属于同一序列的问题。这就是,“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9]。

(2)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是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系统性关系。

在以往的社会历史理论看来,人对自然的关系首先并不是实践的即以活动为基础的关系,而是理论的关系;这样,这两种关系在第一句中就已经混淆不清了。但是,人们决不是首先处在这种对外界物的理论关系中的。正如任何动物一样,人们首先必须吃喝等等,也就是说,并不处在某一种关系中,而是积极地活动,通过活动来取得一定的外界物,从而满足自己的需要。由于这一过程的重复,自然物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属性,就永远铭记在人们的头脑中了,人们就学会从理论上把满足自己需要的外界物同一切其他的外界物区别开来。因此,人们“是从生产开始的”[10]。这样,在人(社会)和自然的实践关系的基础上,也展开了其理论关系和价值关系。于是,包含实践、理论和价值等因素的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就在总体上成为一种系统性的关系。

(3)人(社会)和自然关系的失衡是影响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唯物史观在从哲学上揭示人(社会)和自然关系的本质的同时,也说明和揭示了这种关系的社会表现形式,看到由于人类的盲目活动造成的人(社会)和自然关系的失衡、冲突是制约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这样,唯物史观事实上已经看到了全球性问题的端倪及其危害。

(4)协调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由于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是一种建立在社会实践基础上的复杂的社会性的系统关系,涉及实践、理论和价值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而破坏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会制约社会发展甚至会毁灭社会存在。因此,在调节这种关系的过程中,需要人类调整自己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需要人类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但是,更需要人类变革现存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这样,“瓦解一切私人利益只不过替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开辟道路”[11]。这事实上是一个总体的社会进步过程。因此,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的生态文明,是不能脱离无产阶级解放的总体历史进程的。上述思想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是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的规律的具体展开,自然应该成为生态文明的科学的哲学基础。

4.从理论特征来看,唯物史观关于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思想具有一切哲学思想和社会思潮不具有的鲜明的科学性和阶级性

(1)物本和人本的统一。

与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不同,在唯物史观看来,人和自然是矛盾统一的整体。在自然观上,当然是以自然为本;在社会历史观上,要以人为本。但在实践中,人与自然是相互规定的。自然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相统一的基础,是也只能是实践。

(2)目的和工具的统一。

与单纯强调自然的内在价值的生态中心主义或者单纯强调自然的工具价值的人类中心主义不同,唯物史观认为,自然是满足人的需要、实现人的目的的工具,但是,自然的优先性是始终存在的,人在自己活动过程中必须将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统一起来。

(3)利用和保育的统一。

针对单纯强调“人定胜天”的机械论,唯物史观强调指出,如果人类不注意对自然的保育,那么,最终会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人类在开发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放弃征服自然的观念,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样,唯物史观就与复古主义和浪漫主义也划清了界限。

(4)男性和女性的统一。

生态女性主义认为马克思主义没有注意到支配女性和支配自然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唯物史观早已揭示出,在支配自然和支配女性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关联,但是,从根本上来看,这不是由父权制而是由私有制造成的。在消灭私有制以后,在两性都获得解放的同时,才能实现自然的解放。

在总体上,唯物史观认为,只有在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飞跃的过程中,人类才可能真正自觉地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保证这种关系向着合理的人性的方向发展。这些特征和要求,同样是唯物史观成为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和哲学基础的科学保证。

因此,尽管人们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提出马克思主义存在着生态学的“空场”,或者批评马克思主义是造成现代反生态文明问题的渊薮,但是,最保守的估计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确持续地传播人类社会依赖于既定的自然物质条件的观点。它也接受不同的地理条件决定人们在其中改造自然的不同方式,因而,历史唯物主义可以无可非议地被描述为‘人类生态学’”[12]。作为“人类生态学”的历史唯物主义,也就是指唯物史观具有生态规定。因此,只有把生态文明置于唯物史观的基础上,生态文明才能真正获得自己的科学的理论规定和实践规定,才能真正发挥自己在社会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作用。

(四)

强调历史唯物主义是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和哲学基础,并不是要排斥甚至是否定自然辩证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指导地位。

1.在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互补的

同样,在生态文明的理论建构和生态文明的实践推进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它们都要揭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规律,从而构成了生态文明的指导思想和哲学基础。自然辩证法主要从自然的整体性、统一性的角度揭示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强调尊重自然规律对于人类活动的价值和意义,着重强调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价值观,尤其是科学技术自身的生态变革在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历史唯物主义主要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揭示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强调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制约和影响,着重强调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生态化变革在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其实,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过程中,涉及了一系列超出自然辩证法领域的问题。例如发展模式、发展道路、社会关系、社会制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影响等,这样,就需要唯物史观的积极介入。同样,在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建设的过程中,有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也是超出了自然辩证法领域的。例如,生态文明到底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相并列的一种文明结构呢,还是一种继渔猎社会、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的文明形态呢?生态文明与智能文明(知识—信息文明)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显然,这些问题已经是属于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等唯物史观范围内的议题了。再如,生态环境问题是一种关系到全人类利益的问题呢,还是一种由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引发的问题?生态文明是一种普遍性的要求呢,还是只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代表着生态文明的未来和方向?显然,这些问题已经是属于阶级、社会制度等唯物史观的固有问题了。因此,在生态文明问题上,自然辩证法不能代替历史唯物主义,同样,历史唯物主义也不能代替自然辩证法。所以,从实践上来看,如果脱离唯物史观的指导,没有形成科学合理的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们就不可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样,生态文明就是不可能的;从理论上来看,如果将生态文明只看作是一个单纯的自然辩证法领域的问题,那么,不仅涉及生态文明的一系列的基本问题无从得到解决,而且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体性也被人为地肢解了。

2.在实际中,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交叉、互补的

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组成部分的自然辩证法,不仅要把握自然规律,而且要注意社会规律对自然规律的影响;不仅要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而且要关注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影响。同样,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组成部分的历史唯物主义,不仅要把握社会规律,而且要注意自然规律对社会规律的影响;不仅要把握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且要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分工毕竟只是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内部的分工,既不能无视这种分工的客观存在,也不能无限夸大这种分工。我们应该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彼此相互制约的高度来看待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在生态文明问题上的关系。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随着科学技术生态化趋势的迅速发展,随着对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入,在哲学领域中出现了生态自然观、社会自然观、生态哲学、社会生态学等新领域和新思潮。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以学科分工的形式实现的学科综合的新的努力和新的形式。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马克思当年的设想:“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自然界的社会的现实和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是同一个说法”[13]。因此,突出强调历史唯物主义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地位,不是对自然辩证法的地位和作用的否定。

随着生态文明实践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理论的深化,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将会以横断的形式实现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新的综合。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既是对关于人类史和自然史的辩证关系的“一门科学”的理论确认,也是我们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实践的指导思想。当然,这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上确证、在理论上认同的问题。与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等理论一样,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当然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一种横断性或者横贯性的划分,而不是要取代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在生态文明问题上的指导地位。

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各种生态压力,经济建设的环境代价和成本也日益增大,这样,就需要我们转变自己的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所提出的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的战略思想,其实就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运用和创造性发展。因此,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胆地推动生态环境方面的理论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批判地借鉴和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生态文明成果,我们才能最终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才能对人类文明尤其是世界生态文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五)

方法是推动内容前进的动力。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我们试图科学地回答生态文明的内在本质、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1.坚持文本研究和理论研究的统一

我们要在深入地发掘马克思主义文本尤其是《德意志意识形态》、《资本论》及其“三大手稿”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生态文明思想的基础上,参照《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自然辩证法》等文献,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统一,突出强调唯物史观在生态文明的理论研究和现实实践中的指导价值。在探讨唯物史观关于人(社会)与自然关系理论的生态文明意蕴的过程中,既要说明自然生态系统是社会存在和社会发展的自然物质条件,也要揭示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人类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社会关系,同时,要运用唯物史观的对象化活动、社会形态、社会结构和社会有机体等理论,来科学地规定生态文明的历史发生、历史演进、现实构成和自身结构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此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还要探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建设生态文明的原则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的统一的前提下,也要吸收哲学诠释学、生态学和系统科学等成果和方法,以增强问题的说服力。

2.坚持比较研究和本土研究的统一

从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现实出发,我们要注意国外的一些重要思潮[生态马克思主义和生态社会主义、生态中心主义、后现代主义、生态现代化理论、激进生态学(西方学界将深层生态学、生态女性主义、社会生态学看作是激进生态学)等]在生态文明理论研究中的思想价值,同时,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也要充分说明这些思潮的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在此前提下,还要充分注意到中国传统文化在生态文明形成中的历史价值,同时要指出其固有的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在说明西方思潮和传统思想各自得失的基础上,我们要运用“文明多样性是文明的发展动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突出强调在生态文明研究的过程中坚持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既要从民族的传统生态智慧中汲取营养,也要学习国外的现代生态文化的长处。但是,只有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批判地吸收各种生态思想,才能实现生态文明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需要这种创新,也是这种创新的实践基础。唯有坚持“综合创新”,才能保证我们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坚持历史研究和现实研究的统一

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科学地说明生态文明的问题领域和理论规定的同时,我们要着力探讨当代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原则性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就是中国特色的生态变革之路,我们必须要围绕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将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规定和基本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将生态文明看作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规定和基本要求,要将人民群众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必须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抽象争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谐发展。要按照统筹兼顾的要求,从战略上来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我们也要看到,尽管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普遍趋势和一般要求,但是,只有在消灭私有制和“三大差别”的共产主义条件下,才能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身的全面和谐,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将现实和理想联系起来的桥梁,因此,将人与自然的和谐作为自身基本原则和要求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的现实的制度选择。

按照上述思路,本书试图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描绘生态文明的整体图景。除了序言之外,共由三篇内容构成。上篇“生态文明的问题视阈”,由生态文明的概念建构、研究方法、理论基础和文化之根等四章内容构成,主要研究的是生态文明概念形成和发展中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中篇“生态文明的理论规定”,由生态文明的发生机制、历史演进、结构定位和系统构成等四章组成,主要按照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对生态文明的基本问题进行一般哲学分析。下篇“生态文明的实践指向”,由生态文明的小康目标、发展支柱、价值诉求和制度依托等四章构成,主要是根据作为唯物史观最新成果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探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些基本原则性问题。

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揭示生态文明的规律,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唯物史观研究的领域,对于建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有助于人们形成科学的生态文明观念,对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但是,由于笔者才疏学浅,在涉及从唯物史观的高度来审视生态文明这个高难度的课题上,力不胜任,仍然有许多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希望大家对书中存在的不足和错误批评指正!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也参考了同行的一些研究成果,由于篇幅所限,未能在参考文献中一一列出,在此一并表示诚挚的谢意!

注释

[1]《列宁选集》,3版,第4卷,41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2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Don E.Marietta, Jr.,Environmental Holism and Individuals, Environmental Ethics, Volume 10, Number 3(Fall 1988).

[4]John Bellamy Foster, Marx's Ecology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International Socialism, Issue 96(Winter 2002).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33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25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列宁选集》,3版,第2卷,3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1卷,66页脚注②,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0卷,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19卷,40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4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2][英]戴维·佩珀:《生态社会主义:从深生态学到社会正义》,146-147页,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3卷,3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