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支部工作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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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的“四大”定位

党支部是党执政大厦的根基,是我们党的基本细胞,是党树立在群众中的旗帜。《支部工作条例》指出:“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科学阐释了党支部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第一,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中国共产党是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构成,其中基层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可见,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础的组织,党支部建设处于党的建设基础地位。

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一部马克思主义政党诞生、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一部建立党支部、巩固党支部、依靠党支部、建强党支部的发展史。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明确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规定建立从支部、区部、总区部到中央委员会、代表大会自下而上的组织系统,并在“支部”专章中规定支部的组织形式和接收新盟员等职责任务。列宁领导俄共(布)在八大党章中规定:“党支部是党组织的基础”,并强调要“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1925年,党将自己的基层组织由党的“小组”改为党的“支部”。1926年,党提出了“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1927年,党的五大第一次在党章中将支部单独列为一章。1927年9月,“三湾改编”创造性提出“支部建在连上”等重大建党思想。1928年,党的六大提出:“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创造了新的经验。在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指导原则,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促使了党不断发展壮大。

在党的组织系统中,虽然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的一级组织,但在党的建设中党支部却占有极其特殊的重要位置,基础地位十分突出。十九大党章在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部分第三十四条专门增写有关党支部的内容,强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成为此次党章修改的新亮点。从过去党章中把党支部作为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到此次正式提出“基础组织”这一表述,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建规律认识的深化,使党支部的地位和性质更加清晰,职责和作用更加凸显。

第二,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中,党支部处于基础地位,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是构成党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处在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中的“神经末梢”。党支部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路线的“最后一公里”。党支部不仅担负着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等作用,同时还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平台,党组织生活一般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每个党员都要在党的一个支部中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党支部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不能做“二传手”、当“中转站”,必须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当好最直接、最一线的组织者、发动者、落实者,让党支部真正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党支部是实现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载体,必须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具体而生动地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要认真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这是党的十九大赋予党支部的直接政治责任。必须切实把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落到支部,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党的创新理论坚定实践者、推动者;坚持不懈学党章用党章,以党规党纪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必须切实把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落到支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精神不振,消极懈怠,道德行为不端等问题,充分发挥党支部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政治作用。要认真履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磅礴力量。必须把党的群众工作落到支部,充分发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成为“党在群众中的耳目手足”和“党在群众中的核心”。

第三,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使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的根基才会牢固,党才能充满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科学阐释了党的基层组织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它们的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强不强,直接影响到党的决策部署能不能落地见效,直接影响着党在一线党员、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战斗堡垒是军事术语,是指在战斗的阵地上构筑起来的碉堡,作为火力的支撑点,既可以作为防御也可以作为进攻的坚固建筑物。党组织战斗堡垒思想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长期积累沉淀的。1902年9月,列宁在《就我们的组织任务给一位同志的信》中提到:“运动的全部主要力量就在于各大工厂工人的组织性,因为大工厂里集中的那一部分工人,不但数量上在整个工人阶级中占优势,而且在影响、觉悟程度和斗争能力方面更占优势。每个工厂都应当成为我们的堡垒。”1936年,刘少奇在《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中指出:“我们的主要目的,是把我们在这些工厂中的堡垒保存与巩固起来,以便在此基础上开展我们的工作,避免单独地和敌人作战,被敌人各个击破。”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正式提出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1939年6月10日,陈云在《解放》第七十三期发表的《支部》一文中指出:支部“不但要在组织形式上具有核心的堡垒的姿势,而且要在实质上真正能起核心的堡垒的作用”。同年9月18日,陈云在《共产党人》创刊号上发表的《巩固党与战区的群众工作》中指出:支部全局即勤勉工作,“才算得是群众的核心,党在群众中的堡垒”。同年11月,他继续在《共产党人》第二期上发表的《开展群众工作是目前地方工作的中心》中指出:“只有党与群众密切的联系着,只有党的支部真正成为群众核心的时候,那个党才是一个巩固的党,那个支部才是党在群众中的堡垒。”1945年,党的七大修改党章时把“战斗的堡垒”正式写入党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地位及作用。

我们党是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党的领导,首先要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最终要通过党的支部的大量工作,使之变为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实践证明,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了党的事业历经磨难而不衰,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当前,广大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

第四,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共同构成党的统一整体。党支部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关系到党是否充满生机活力,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是否巩固。党支部分布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尽管这些基层单位的工作任务、领导体制有所不同,党支部的具体职能、工作方法也不完全一样,但都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都要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党支部在了解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要靠党支部来保持和发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要靠党支部落实到群众中去,都要做组织和宣传工作,把党的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协调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维护团结,以及在紧急关头和关键时刻把握方向、驾驭全局、稳定形势,等等。党支部的这种作用,是党的领导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具体体现,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