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犯竟是恋足癖
在西安念大学期间,没有男朋友的我打发时光的最好去处就是图书馆。无数个漫漫长夜,我像条书虫一样静静躲在书堆里,青春一点点从指间流逝,我也一天天褪下青涩。
有一个冬天,我却没敢在晚上离开宿舍去泡图书馆。传闻有个强奸杀人犯在各大高校的图书馆出没,专门瞄上穿红衣服的女大学生,然后伺机将其强奸杀害,毁尸灭迹。我们学校附近的师大和外院,已经有3个穿红衣服的女大学生遇害了!传闻当然有夸张的成分,但那段时间却把我们吓得不轻,大家课余聊的全是这个强奸杀人犯,我们都不敢再穿红衣服了!
传闻来得铺天盖地,消失时无声无息,但这段记忆却始终无法从我的脑海里抹去,它给当时不谙世事的我造成的心理恐慌实在是印象太深刻——这个世界竟然真的有这样的变态存在?原来犯罪心理学课堂上的形形色色的变态犯罪嫌疑人竟然就在我们身边?
本来,这段记忆已经尘封在我大脑的深处,再也不会被打捞起来,直到2018年夏天,我和同事亲手将专门抢劫女性高跟鞋的变态狂抓获。没错儿,这正是一个变态犯罪嫌疑人,他有恋足癖。
姑娘是哭着打的110,我和大伟到现场的时候,她还在嘤嘤哭泣,显然是惊魂未定。
深夜的写字楼,空空荡荡,姑娘瘫坐在电梯外,头发乱蓬蓬的,脸上的妆已经哭花,泪汪汪的大眼睛下,黑印子一道道的。姑娘的短裙下,两条腿蜷缩着,一条腿叠压在另一条下,一只脚光着,五个脚趾甲上涂着亮晶晶的玫瑰色指甲油,在昏暗的灯光下幽幽地发着光。
“我今天晚上加班,10点多才把活儿干完,坐电梯下楼,到7楼时,电梯开了,一个男的进来,看了看我;电梯关上后,他突然从后面搂住我脖子,一下子把我按到地上,然后,把我左脚的鞋脱了下来,抱住我的脚亲了亲,然后,电梯门开了,他拿着我的鞋就跑了!”
我打量着眼前的姑娘,没有明显外伤,更多是受到惊吓:“你感觉身体有没有哪儿不舒服?需不需要去做法医鉴定?”
姑娘摇摇头,哇的又哭出来:“我,我,我就是害怕,还觉得恶心,心里膈应死了,我以后再也不加班了,晚上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待着,呜呜呜……”
大伟想了想:“我先去大厦中控室看一看监控录像,然后咱们回所里,做个笔录。”
大伟把监控录像拷贝到手机上,带着姑娘回到所里。“这个嫌疑人肯定还会再作案,这种性变态犯罪人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我想起多年前犯罪心理学老师在课堂上讲的话。
大伟看看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他为什么深夜出现在这幢写字楼的电梯里,会不会他就在这幢写字楼里上班?不对呀,他不能有那么大的胆子,在自己的地盘上作案,不等于将自己的变态属性暴露无遗了嘛?那又是怎么回事儿呢?”大伟手里转动着签字笔,这是他思考问题时的习惯动作,“小牛,小飞,咱们明天就拿着这人的照片,分头在这幢大楼的每家公司挨家走访。”
这幢大楼一共27层,有大大小小69家公司。我们走访了两天,都说没这个人,一点儿线索没有。我不禁怀疑起大伟这个“福尔摩斯”的推测:这可能就是个过路的,碰到电梯里的美女,一时兴起,激情作案!
大伟承认我的推测有道理,可是,接下来又该从哪儿下手呢?啥线索都没有,以前也没接过类似的案子,难道又要变成悬案?大伟不甘心,半夜12点还不肯睡觉,又登录市局执法办案信息平台,想看看别的派出所有没有接过类似的报案。
就在这时,110报警系统的小喇叭又响了:“W洗浴中心门口有一名女子报警,在路边遭遇一名男子抢劫。”
大伟赶紧给我打电话:“小牛,跟我出警吧,是个女事主。”
大半夜的被叫起来,真是不爽啊!我迷迷糊糊从宿舍床上爬起来,穿上警服,拿冷水扑了扑脸,戴上帽子,系上沉甸甸的警用装备,迷迷糊糊闭着眼睛下楼,差点儿栽个跟头。
可现实告诉我,这个警出得值,太值了!因为这个案情跟前面的电梯惊魂案简直一模一样!一名女事主惊魂甫定,瘫坐在路边,一只手捂着脚,一只手摸着脖子,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我们将女事主接回所里,仔细了解案发经过。
“我是W洗浴中心的会计,做完账下班回家,刚走出大楼五十米不到,从后面过来一个男的,勒住我的脖子把我按倒在地,然后脱掉我的鞋,抱住我的脚闻了闻,拿着鞋上了一辆卡车,开跑了!”
“电梯惊魂案!”我和大伟对视一眼,异口同声,双眼放光,“保不齐他们就是一个人!”
“快查监控!这个路段应该有监控!”大伟兴奋地跑到监控室,调出W洗浴中心门口的监控录像。
虽然天色很暗,录像里还是能看出男子的身形和轮廓,跟那个电梯惊魂案里的男子非常相似!录像显示,男子驾驶一辆厢式货车逃离现场,路灯下,货车后的车牌号隐约可见。
“这辆车肯定还会在周边路段出现,密切注意这辆车的轨迹!”大伟一拍大腿,对视频巡控中心的辅警叮嘱道。
没让大伟等太久,第三天晚上11:30左右,这辆车又一次出现在探头下,这一次,他没能逃过警察的掌心。
嫌疑人上个月刚来北京务工,是一名货车司机,暂住在昌平,常常深夜在海淀和昌平送货。他是个恋足癖,有时候碰见单身女郎,心里的“变态虫”就忍不住蠢蠢欲动,指挥着自己干出自己也想不通的勾当!上次那个电梯惊魂案,是他出来吃夜宵却突然尿急,拐进写字楼里去找厕所,没想到遇见一个美女,心里的“变态虫”就发作了!
“那些高跟鞋呢?”我们在变态嫌疑人住处并没搜到鞋子,很纳闷他都怎么处理那些战利品。
“都扔了。”嫌疑人蔫头耷脑。
原来,嫌疑人每次成功得手后,会把费劲抢来的鞋闻了又闻,获得了心理满足后就顺手扔掉,真令正常人匪夷所思。
性变态犯罪人与一般的性犯罪人的犯罪动机是不同的,性变态犯罪人是为了满足其异常性冲动的性变态心理需要,所以一般正常人无法理解其犯罪动机。比如,一般的性犯罪者在实施奸淫后杀人是为了灭口,而色情杀人狂杀人是为了追求被害人在死亡的过程中精神上和身体上的种种反应以及这些反应带给他的性快感。
这个恋足癖嫌疑人被我们以抢夺罪送进了看守所。但是,矫正他的性变态心理,确保以后不再复发才是根本目标。性变态犯罪人的变态心理虽不易矫正,但控制能力并无实质性的丧失,刑事犯罪的性变态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然而,仅仅将他们送进监狱并不能防止其以后再犯的问题,必须多管齐下,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并用,加强社区矫正和监控,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当然,这是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多部门的共同投入,可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见效甚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