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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形与形的组合关系
在设计中,基本形的组合产生了形与形之间的多种组合关系,为新的形态的创造提供了多种可能(见图3.4、图3.5)。
图3.4 形与形的组合关系
图3.5 形态构成
(1)分离。形与形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2)接触。形与形的边缘正好相切。
(3)复叠。一个形复叠在另一个形之上,产生前后空间关系,可形成一近一远的层次感。
(4)透叠。形与形透明相交。
(5)联合。一个形与另一个形组合交叠,以新的外轮廓形成新形。
(6)减缺。一个形被另一个形局部遮挡,通过减前或减后形成新形。
(7)差叠。与透叠相反,只有互相重叠的地方可以看得见。
(8)重合。两个形完全重合,达到融为一体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