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食物是人的宇宙性内容,烹调则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界的标志之一。烹调方式和饮食习惯,是文化的重要差异。列维·斯特劳斯由此入手,研究特定的文化结构。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生产方式,影响着人们的味觉习惯和肠胃功能。游牧民族对肉食和乳制品有偏好,农业民族对植物有偏好,沿海地区的人大量吃鱼虾,高山密林里的人多吃山珍野味,都是不同地域的物产决定的。大自然是如此慷慨,为人类提供了赖以生存的食物。而由此也形成了各种各样文化的偏见,肉食为主的游牧民族,嘲笑以食植物为主的民族是食草民族,更有甚者干脆说是喂兔子。而农耕民族的人初到牧区,最无法忍受的是没有青菜。相传乌孙公主曾作《悲秋歌》:“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毡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作为政治联姻的工具,远嫁的不幸除了语言的障碍之外,首先是饮食习惯的差异。就是同一民族中的人,也因为饮食习惯的不同而多有误解。北方人到南方,最受不了的是吃不饱,南方人到北方则是吃不了。不仅是食量,也包括食物的品种和烹调的方式。少小时,认识一位阿姨,她有一个亲戚是南方人,她家人从来不请这个亲戚做客,原因是怕伺候不好饮食。
饮食成分具有明显的阶级差异。在上古时代,吃肉是贵族的特权,平民百姓是基本吃素的,故有《诗经》中“彼君子兮,不素餐兮”的牢骚。《曹刿论战》中,也有“食肉者鄙,未能远谋”的记载。冯谖有“食无鱼”的不平,他是孟尝君的门客,地位介乎于贵族和平民之间。大概是从畜牧文化普及开始,肉不再是珍贵的东西,平民百姓也可以吃上,故陆游有“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的诗句。就是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年底杀猪也是农家普遍的风俗。而在城市里,待客的时候如果没有肉,也会被认为不恭,甚至引起亲友失和。东北农民想象的国宴,是猪肉炖粉条子可劲儿造。而南方的村妇想象的帝妃生活,只是睡醒了觉对丫鬟说,拿一个柿饼来。可见东北比南方富庶,天气寒冷,摄入卡路里的需要量也高。此外男人对于肉的需求量比女人要大,大约是因为要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除此以外,还有文化的禁忌,女人爱吃肉违背淑女风范,至少是馋,也说明不会过日子。而当代农民对市民的讥讽,则是一年收十二个秋,天天都吃肉。
辨别植物是文明的开端,神农尝百草的传说应该是最早的起源。而由此引申开去的语用,则形成汉语的不少词汇,“尝试”泛指所有的探索。而进一步发展的生产活动,也是以植物为条件,无论是采集、种植还是游牧,都依赖于植物。医学一开始也建立在关于植物性能的知识上面,李时珍作《本草纲目》,张仲景被称为“医圣”,都和他们对于植物的药理发现有关系。就是在西方,民间的医药也是以植物为主,乔治·桑笔下的小法岱特,有用草药治病的特殊本领而具有神秘性。托尼·莫里森《所罗门之歌》中的一个女黑人,也会用草药和偏方治病。进一步推广,应用到织物的印染,更不用说环境的绿化与居室的布置,总之,植物与人类的文明休戚相关。
一个人对于植物的辨别,大约是从吃开始。粮食、蔬菜和水果,是最基本的食物。古人所谓“民以食为天”,指的就是以粮食为主的植物。在旧日农村,“糠菜半年粮”是一般农家基本的饮食条件。这里所说的菜,指的还是蔬菜,所谓“瓜菜代”。连一个伟人都教导人民“忙时吃干,闲时吃稀”,青黄不接的时候,蔬菜一类的植物就是宝贵的活命粮。即便在没有饥荒的年头,对于粮食的珍惜也是全民性的观念。历史上饥荒的记忆,影响着民族的心理,“吃了吗”成为见面时的问候语。东北的民谚云:“家有万贯,不吃咸豆拌饭。”各地区的民间故事中,多有教育孩子节约粮食的内容,都是这一民族集体无意识的表征。一旦遇见大的水旱灾害,或者外族入侵和各种战争,农事荒废,就连蔬菜也吃不上,也就是所谓的荒年,只好以野菜充饥。如果连野菜也没有的时候,则只能是吃观音土,甚至易子而食。特别是在北方地区,无霜期短,可以采摘野菜的时间也很短。而外族的入侵又很频繁,据历史学家分析,西北牧区每十年中就要有一次大的干旱,水源枯竭,牧草不生,牲畜大批死亡。游牧的人群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就是抢劫接壤的农耕地区,所以,北方乱世特别多。老实的农民流离失所,名之为逃荒。有血性的青壮年则揭竿而起,农民起义由此不断。李自成号召民众的口号是“迎闯王,不纳粮”。刘恒的著名小说《狗日的粮食》,就是讲述一个农妇为了填饱全家人的肚子所经历的磨难。一位博学的先生,分析汉字简约形象的表意功能时,举“饭”字为例,左为“食”右为“反”,无食即反;而“和”字,左为“禾”,右为“口”,口中有粮即和,可谓精辟。
如是说来,野菜真是一个好东西,既能解决民生的问题,又可以保持社会的安定。这就难怪,朱元璋的第五个儿子朱橚封王驻开封,他采集种植了五百多种野菜,研究它们的品质性能,还编了一本《救荒本草》,帮助百姓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渡过饥馑。清代高邮散曲作家王磐,号西楼,被称为“北曲之冠”。他编了一本《野菜谱》,自绘五十二种野菜,还配了朗朗上口的散曲,将民众的疾苦、野菜的吃法一起写进词中,当然还有他悯农的情怀。湘军围攻南京的时候,城中粮食几乎罄尽,天王洪秀全号召居民吃野菜,称之为“甜露”。他还在天王府的后花园中,亲自种植各种野菜,以示与民同甘共苦。洪秀全最终死于疾病,有一种说法就是因为吃野菜中毒而死。汪曾祺的书画中,多有寻常花草,有一幅画的是一只松鼠站在一蓬野果上,边款题字是“桑植山中有野果曰舅舅粮,亦名救命粮”。还有一幅画的是几个荸荠和茨菰,边款题字是“水乡赖此救荒”,民本的思想,首先体现在对民食的关注,由此生发开去,则是文人对于植物的普遍兴趣。从古到今,吟诵植物的诗文不胜枚举。著名作家张洁有一篇散文《挖荠菜》,是回忆早年的经历,但更多抒发的是对淳朴乡情的怀恋。野菜成为一种象征物,联系着乡土与自然。这和民生相比,自然是文人一厢情愿的艺术想象,但是作为一种诗性的情怀,则是源远流长的文化传统。《诗经》中,以采集野菜起兴的诗篇为数不少,第一首《关雎》,有“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即便在大量的植物能够人工培植的今天,以野菜为主的采集文化仍然相当普遍。东北的蕨菜、西藏的红景天、湘西的石耳,仍然需要人工采集。就是药用植物,也以野生的药性为好,仍然是给山野农民带来商业效益的重要副业。至于以“香草”和“美人”并举形容君子,更是自屈原开始中国士大夫阶层自喻的修辞手段,由此形成一个语义系统,至今还在置换出不同的内容。
野菜还和彻底疏离庙堂的遗民传统相关。孤竹君之二子不食周粟,在首阳山采薇,直至饿死。鲁迅作《采薇》,意在讽刺遗民的情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野生的薇自然也不能除外,这就揭示了封建时代的士人们没有安身立命之本的基本文化困境。他是学医出身,有生物学的基础,所以可以把薇的简单烹饪方法想象得很生动。查《新华字典》,薇是巢菜,也就是野豌豆,嫩的枝叶是蔬菜,成熟的果实即是粮食。如果大量采集并且能够贮存过冬的话,伯夷和叔齐是不至于饿死的。流传下来的《采薇歌》,相传是他们二人所作:“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兮?于嗟徂兮,命之衰矣。”从这首诗来看,他们和周王朝不合作的态度,不完全是遗民的心理。张爱玲对于遗老家庭有过透辟的分析:清朝亡国了,说得上是国恨家仇,做官就是资敌。而《采薇歌》中提到的神农,是以尝试植物解决了民食的问题,成为人民崇拜的领袖;夏为禹所创建,而尧舜禅让更是古代民主制的神话。他们都是原始社会时期卓越的部落联盟长,代表着士人质朴的政治理想,“至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与他们一起消亡的政治制度,是伯夷和叔齐无所安身立命的根本原因。或者说对于现实政治的幻灭,导致了他们生命的衰萎。其中还包括对于一切暴力的厌恶,这就在根本上超越了一般的遗民心理。乱世之中的人,都向往政治的清明,而且都是在历史的传说中建立自己的想象,法先王是普遍的心理趋向。孔子念念不忘恢复周礼,老子小国寡民的理想更是回归到自然状态中,近似于《击壤歌》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鲁迅以现实主义的态度,从政治学的角度,延续了古来的传说,由一个长舌妇去发难,这似乎是他们直接的死因。而对于更深刻的心理原因,则几乎没有涉及。他们是贵族出身,估计没有生产技能,绝对不会有鲁宾逊在一片蛮荒中开辟出生活的能力。采薇只能解决吃的问题,而住的状况如何没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