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2005年是郑和首次下西洋600周年。自1904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上发表《祖国大航海家郑和传》一文以来,史学界对郑和远航的研究亦已历百年之久。在这一百年中,研究成果层出不穷,成绩斐然,郑和远航中许多原本复杂难明的问题逐步得到澄清,为更加客观、科学地认识这次远航提供了可能。本文拟就郑和研究中几个引人注目、众说纷纭的问题进行简单梳理,并对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理解。
一 郑和其人
郑和下西洋的事迹早已为人所知,但郑和其人的许多情况则直到近代才搞清楚。因为史料中缺乏明确的记载,郑和的生卒年一度难以确认。郑鹤声在《郑和年表》中认为,郑和出生于洪武四年(1371)[734];又在《郑和下西洋史事新证》一文中,以新发现的史料《非幻庵香火圣像记》有力地论证了郑和于宣德八年(1433)逝世于古里(今印度南部西海岸之科泽科德)解决了郑和生卒年的问题[735]。这一观点在学界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可。
袁嘉谷1913年发现的“昆阳(今晋宁)马哈只墓碑”,是考证郑和家世的重要史料。碑文撰于永乐三年,作者是当时任礼部尚书兼左春坊大学士的李至刚。碑文中称,郑和的曾祖父为拜颜,祖父为马哈只。这里的“哈只”是“巡礼人”的意思。按照回教惯例,只有曾到过天方朝圣的人才可以称为哈只,类似汉语中的“师尊”。郑和的父亲生有二子,长子文铭,次子即和,女四人。郑和是在明军攻占云南梁王政权时被阉入宫的,朱元璋把他赐予燕王朱棣为侍童,以后靖难之役中,他因在郑村坝(今北京东郊之东坝村)立下战功而被赐郑姓,遂以郑和之名传世。据史料记载,郑和三下西洋之前曾返乡祭扫祖先,并收养其兄子旸为后裔,至今已历二十余世,并在南京、云南及泰国等地均留有后裔。
1937年,李鸿祥将军发现了云南玉溪的《郑和家谱》,后李士厚又先后发现并考证了南京《郑和家谱首序》及云南巍山的《赛典赤家谱》,前者把郑和的家世上溯到十一世祖西域布哈剌国王所非尔,后者则上溯到三十七世祖阿拉伯伊斯兰领袖穆罕默德。根据这几种史料的记载,郑和上推六世为赛典赤瞻思丁。赛典赤瞻思丁于成吉思汗西征时迎降,封达鲁花赤,后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追封为咸阳王,其子孙世代在云南为官,《元史》有传。郑和祖父米的纳受封为滇阳侯,其父米里金袭封在昆阳住家。这说明郑和具有贵族身份。
郑和的宗教信仰也是为研究者们广泛关注、论述颇多的问题之一。从当前的研究状况来看,郑和的宗教信仰相当复杂,很可能因为航海活动的需要,他对伊斯兰教、佛教乃至妈祖信仰都不排斥,而是采取一种兼容并包的态度。
首先从家世来看,郑和明显具有伊斯兰教背景。郑氏先祖均为穆斯林,郑和的祖父、父亲是曾到天方朝圣的虔诚教徒。此外,现在仍然存世的《西安大清真寺记》碑中,提及第四次也就是永乐十一年(1413)下西洋时,郑和专程至寺行香,并请掌教哈三共同出海。在第五次即永乐十五年(1417)下西洋时,郑和也曾到泉州灵山回教先贤墓行香,并在清真寺祈求平安,其行香碑碑文称:“钦差总兵太监郑和,前往西洋忽鲁谟斯等国公干,永乐十五年五月十六日于此行香,望灵圣庇佑。”
郑和在下西洋过程中,也多次参拜天妃,祈求平安,说明他对道教信仰也不排斥。天妃即妈祖,姓林,宋都巡检林愿第六女。传说“始生而地变紫,有祥光异香”,后来成为滨海居民信奉的重要神灵。郑和远航过程中所立的福建长乐“天妃灵应碑”、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等均为郑和崇拜天妃的证据。明人张燮记曰:“永乐间,内官郑和有西洋之役,各上灵迹,命修祠宇。己丑,加封‘弘仁普济护国庇民明著天妃’,自是遣官致祭,岁以为常。册使奉命岛外,亦明祀惟谨。”[736]
同时,郑和也深受佛教信仰的影响。最为明显的证据是郑和自称奉佛,并有法名。《优婆塞戒经》卷七后所附《题记》中,郑和自称“大明国奉佛信官内官监太监郑和,法称速南吒释,即福吉祥”[737]。此外,郑和还多次施财刊印《大藏尊经》等佛教经典。
郑和为什么被称为“三宝”或“三保”太监,历来揣测颇多,或说是因为他历事永乐、洪熙和宣德三朝,或认为是其小名,也有学者认为“三宝”由佛、法、僧三宝而来,很可能是受到朱棣、姚广孝等人崇佛的影响。笔者认为,“三宝”是郑和小名的可能性较大。
远在下西洋以前,郑和就已是深受朱棣宠信的宦官之一。因在靖难之役中有功,郑和被任命为内官监太监。永乐二年,他受命出使日本,与足利幕府交涉侵扰中国沿海的倭寇问题,结果“日本首先纳款,擒献犯边倭贼二十余人”[738],促进了中日关系的发展。
与郑和同时代的袁忠彻在其所著的《古今识鉴》中对郑和评价颇高,说他不但“行如虎步,声音洪亮”,而且“文通孔孟,博辩机敏,长于智略,知兵善战”[739]。《郑和家谱》则称赞他办事“公勤明敏,谦恭谨密,不避劳勚”[740]。
总之,郑和深受永乐皇帝的信任,办事谨密,有谋略,懂兵法,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但又不排斥佛教、妈祖信仰,而且有办理外交事务的经验,这些因素使得他成为出使西洋的合适人选。
二 郑和下西洋的目的
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何在,是郑和研究中众说纷纭、争论颇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说法:
这是清朝官修明史的说法。朱棣发动靖难之役,攻入南京后,建文帝不知所终。此说认为,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正是为了寻找建文的下落。但朱棣敢以藩王一隅之地对抗天下,又怎么会因为畏惧只身逃难、不知所终的建文而大动干戈,倾尽国力呢?
此说以为,朱棣派遣郑和下西洋是为了联络各国以共同对抗当时以中亚撒马尔罕为基地,控制了伊朗、伊拉克、阿富汗、印度、土耳其等地的帖木儿(1336-1405)。持此主张的有向达、尚钺、罗香林、赵令扬等。但帖木儿于1405年出征明朝途中死去,即使此说解释初下西洋尚为可信,但认为以后数次西洋之行均以此为目的则未免以偏概全。
这也是《明史》说法。郑和下西洋确有庞大的海军随行,但主要目的是自卫和打击海盗,维护海上交通秩序,具有“维和”性质。
吴晗、童书业等认为成祖即位后,财政困难,于是派出使者,贸采琛异,充溢府库。
福建“长乐南山寺天妃之神灵应记”是郑和最后一次下西洋时所立的碑文,其中提到派遣郑和出海的目的是“宣德化而柔远人也”。
永乐七年,朱棣派遣郑和出使时下发诏旨称“敕谕四方海外诸番王及头目人等……祗顺天道,恪守朕言,循礼安份,勿得违越,不可欺寡,不可凌弱,庶几共享太平之福”[741],体现了怀柔海外诸国,将其纳入明政府礼制外交秩序的意图。
以上诸说各有支持其说成立的事实依据,各自解释了郑和下西洋的动因,但又都不能独自全面地解释下西洋的目的。只有把这些观点综合来看,才能得出较为全面的结论。任何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往往是政治、军事、经济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尤其像郑和下西洋这样一个历时近三十年,牵动政治运作之方方面面,影响及于亚非广大地域的事件,更不可能是单一因素的产物。
三 航路问题
在郑和下西洋的航路问题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郑和船队的终点站在哪里。《郑和航海图》(《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番图》)是现存记载郑和船队经行路线最为全面、最为权威的史料,其涵盖范围从中国东南沿海直到非洲东海岸,非洲海岸线清晰可辨。结合《明史》《明实录》及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长乐“天妃灵应之记”等史料来看,郑和船队曾到达非洲东海岸已无疑问。近年来在索马里、肯尼亚、坦桑尼亚等地出土的14-15世纪的中国陶瓷,也有力证明了这一点。但郑和船队最远究竟到过哪里呢?
《明史》本传中说“又有国曰比剌,曰孙剌。郑和亦尝赍敕往赐。以去中华绝远,二国贡使竟不至”[742]。比剌、孙剌是何地,就成为确定郑和下西洋最远地方的关键。沈福伟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二者在今莫桑比克境内。金国平、吴志良2002年年底在《澳门研究》上发表的《郑和下西洋的终极点——比剌孙剌考》,应用语言学的工具更加肯定地考证出“比剌”指莫桑比克岛,孙剌则是索发剌,二者也就是郑和远航最远到达的地方。[743]
近年来,英国人孟席斯(Gavin Menzies)在其著作《1421,中国发现世界》中提出,郑和船队在1421-1423年,即第六次下西洋时,实现了环球航行,并曾到达美洲、澳洲和南极[744]。此说一出,震惊世界,但此观点是否可靠,亦引起了诸多学者的怀疑。朱鉴秋在其《虚构的环球航行——评孟席斯(1421)的宝船队航线》一文中,对孟氏的观点进行了强烈质疑[745]。
孟席斯在书中称,这一任务是由郑和属下的洪保、周满、周闻、杨庆四个分舰队完成的,并称之为宝船队航线。该书正文计7篇18章,正文第4章“绕过好望角”,认为郑和主船队1421年离开古里,经东亚回中国,而洪保、周满、周闻三个分队横越印度洋,绕过好望角至佛德角群岛,再横渡大西洋到达加勒比海。又该书第6篇(第15章)讲到杨庆早在郑和下西洋前一月出航,范围也超出印度洋。该书的问题主要涉及三个分船队。
第一,洪保船队。该书第3篇第6章认为,洪保从加勒比海向西,经福兰克群岛、巴塔哥尼亚海岸,通过麦哲伦海峡,南航至南极,再沿威德海边东行,经印度洋赫德岛、凯尔盖朗岛至澳洲西部,然后经印度洋、南中国海回国。
第二,周满船队。与洪保船队一起航经麦哲伦海峡后分开。沿南美西岸北上,再从秘鲁西岸横渡太平洋,航经澳洲北岸、西岸及新西兰等地,然后取道南中国海回国。
第三,周闻船队。到加勒比海后,沿北美东岸向西北环绕格陵兰岛航行,试图去北极,后经北冰洋的边缘海喀拉海、拉普捷夫海和楚科奇海,通过白令海峡回中国。
孟席斯提到的洪保、周满、周闻、杨庆等,都曾亲身参与郑和远航。洪保、周满的事迹见于刘家港、长乐碑及多种史籍,杨庆事迹见于《西洋番国志》,周闻事迹见其墓志铭。这里先谈洪保航线。
巩珍《西洋番国志》记载:“敕:内官郑和、孔和卜花、唐观保,今遣内官洪保等送各番国使臣回还,合用赏赐并带去银两段匹铜钱等件。敕至即照依坐去数目关给与之……”[746]这是为郑和第六次远航发布的敕书。此处的关键是,敕书上清楚标明发布时间是永乐十九年十月六日,亦即公元1421年10月底,也就是说此时刚发布派洪保出使西洋的命令。而按照孟席斯书中的描述,洪保与周满等人三支船队于1421年8月绕过好望角,1421年9月到达佛德角群岛,10月到加勒比海,洪保更于1422年到达南极。这与敕书的记载明显冲突,孟氏此说纯系臆测。
周满,合肥人,洪武乙丑年(1385)生,任太仓卫百户,后因随郑和下西洋有功,于永乐甲午年(1414)升任副千户,史料较少。1983年在江苏太仓发现的《周闻墓志铭》中记载,他曾参与1409年、1413年、1417年、1421年(永乐时)四次下西洋和1431年(宣德时)第七次下西洋的远航活动。关于1421年下西洋,墓志铭记载:“辛丑继往,中道取回。”可见他甚至并未完成航行全程,比郑和主船队回国还早,是不可能如孟氏所论经过格陵兰岛、白令海峡回国的。可见孟席斯的研究最主干部分是立不住脚的。
此外,孟氏还认为郑和船队在秘鲁建立了殖民地,这一说法也得不到任何证明。孟氏设想郑和宝船队载有船员妻妾随航,甚至有婴儿在海上出生,这更属无稽之谈。郑和船队的主要船员是卫所士兵,在明代的卫所制度下,所有士兵严格隶属于其卫所,参与征伐时随军出征,任务完成返回卫所,眷属从军是绝对不可能的。
笔者认为,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孟席斯所谓郑和船队进行了环球航行云云,实在是得不到充分史料证明的臆测,除非孟氏真的拿出号称秘而不宣的考古材料,否则此说难以令人信服。尤为可虑者,社会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出于对伟大航海家郑和的爱戴敬仰,出于以郑和之事迹为民族之光荣的心理,对孟氏所谓的“新说”不加考证、迫不及待地表示赞成,这实在不是一个自尊、自信的社会所应有的现象。
四 宝船问题
以15世纪之初的技术条件而能横越印度洋,远泛至非洲东岸,郑和宝船究竟为何种规模制度,自然成为人们所关注的议题。
按照《明史》的记载,郑和宝船有长44丈,宽18丈,9桅12帆者,换算成现代计量单位,则大约长138米,宽56米。管劲丞在1947年即对此说提出质疑。按照此说,宝船长宽比约为7:3,则其形状近乎长方形,完全违反了船舶制造的流线型原理。南京静海寺残碑中有“永乐三年,将领官军乘驾二千料海船并八鲁船”的内容,因此“二千料”就成为考察宝船问题的突破口。他又从嘉靖癸丑(1553)《龙江船厂志》中找到关于400、200、150、100料战船规制的记载,根据这些记载进行类推,长44丈,宽18丈的宝船应为33000料。管劲丞据此认为明史的记载并不可靠。[747]
1957年,在明代宝船厂发现实物铁力木巨型舵杆,长11.07米,为宝船研究提供了新的突破口。通过对中国造船史及舵杆的研究,周世德认为,长44丈,宽18丈的船并非不可能存在,其船体的肥短是出于抵御海浪的考虑,中国造船史上巨型船舶肥短的例证屡见不鲜,《资治通鉴》中甚至记有长宽为2:1的船型。关于船长尺度,他提出,根据史料,船舶发展至宋代,长二三十丈者已屡见不鲜。而根据一定大小的舵杆适用于一定规制的船体来进行计算,宝船厂舵杆适用于长48丈至53丈6尺大小的船,除去木帆船舵效率较低的因素,仍适用于《明史》记载的郑和宝船[748]。
席龙飞则认为,郑和宝船应属福船类型(尖底),吃水深,适于深水航行。而根据《明实录》的记载,当时造船业也甚为发达。《明史》的宝船规制也符合福船比例[749]。
当前,对郑和宝船规制的争论仍然方兴未艾,对《明史》规制表示怀疑的学者亦不在少数,如杨槱提出“郑和远航用的船长在十二丈左右,2-3桅,可载货200-300吨及水手、官兵200余人”[750]。那么,又该如何看待这些争论,对宝船问题得出一个科学、合理的认识呢?
笔者认为,在现有史料和科研工作都不能做出明确结论的情况下,对旧有说法保持理性的怀疑态度无疑是十分重要的,然而我们也不应该盲目地以现代人的目光揣测古人,低估古人的智慧同样不是认识历史的正确态度。既然我们现在无法排除郑和宝船确实存在的可能性,就不应该以己度人,武断地宣称这种船必不存在。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不如把这些疑问姑且存之,留待后人解决。
五 郑和下西洋后中国是否走向闭关之路
众所周知,郑和下西洋前六次在永乐年间,当时在位的是明朝第三个皇帝明成祖朱棣。最后一次下西洋是在宣德年间,当时在位的是明朝第五个皇帝明宣宗朱瞻基。往下数至明朝第十二个皇帝是明穆宗朱载垕,年号隆庆。明穆宗在位仅六年,时间很短,往往被史家所忽略。其实,明穆宗在位的六年,有两件事情值得大书特书:其一是调整对北方蒙古地区的政策,改变了明王朝与蒙古地区长期敌视的状况,出现了有名的“俺答封贡”,从此北方安定,边贸互市繁兴;其二是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仅就这两件事而言,明穆宗在明代历史乃至中国历史上就应获得一定的地位。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通常认为郑和下西洋后中国开始走上闭关锁国之路的说法并不确切,隆庆开关说明这种说法起码不符合明朝的历史事实。
笔者认为,郑和下西洋是中国传统礼制朝贡关系发展的极致,具有政治性和贸易性的双重特点。所谓政治性,是指明朝自认为是天朝大国,对周边地区和国家负有保护、体恤、怀柔它们的责任,它们之间发生矛盾和冲突,明朝有责任来调解。所谓贸易性,是指明朝是经济大国,特别是永乐年间物产丰盈,在交往中常常是赐予多于贡物。明朝正是靠这种礼制朝贡关系,维持着在亚洲的核心地位。这种核心地位,不含有恃强凌弱的霸道,这和洪武时期太祖制定的睦邻友好的祖训有关。朱元璋认为,四方各国皆远离中原,地处偏远,即使占有了它们的土地也并不足以供给,统治了它们的人民也不足以使役。他说:“我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751]朱元璋这一条祖训影响了有明一代,郑和下西洋也是这种祖训精神的延续,不存在对外掠夺,更没有占有殖民地的诉求,有的只是和平的理念,友好的举措。
同时,郑和下西洋也暴露了一个问题,即它是政府行为。当时的对外贸易完全控制在官方手中,民间贸易受到严格限制,也就是所谓的“海禁”。《续文献通考》的作者王圻在评价这一政策时说,“贡舶”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由市舶司统一管理;而“海商”则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也不包括在市舶司的管理范围内[752]。这里的“贡舶”与“海商”的区别,明确体现了国家以朝贡制度严格控制海外贸易,禁止私人航海活动的企图。
因此,在评价郑和下西洋时,必须看到它的双重效应。第一种效应是,郑和下西洋代表了中国古代礼制朝贡关系的最高水平,可以视为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绝唱。明王朝得到了天朝大国的宗主地位,郑和所到地区则从朝贡贸易中得到物质利益。郑和下西洋的第二种效应,是启示着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这不是朱棣和朱瞻基的本旨,也不是郑和下西洋的目的,但恰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效应。当第一种效应随着下西洋的终止呈式微之势的时候,第二种效应则显山露水,逐渐呈不可阻挡之势。
郑和下西洋的第二种效应,首先表现在开阔了明朝人(特别是闽浙地区人民)的眼界。郑和船队的成员大多来自闽浙等地,尤其是江南地区的卫所,因为“江南属卫,便于舟楫”[753]。万明曾对七次下西洋的人数做过估算,大约有十万以上的人有了下西洋的经历[754],受他们影响的人数当不少于百万。明人慎懋赏所著《四夷广记》中,就有永乐、宣德中随往西洋的周老所言各国物产情况。这些海外情况的传播,最初具有神奇色彩,使人们看到出海贸易虽然充满危险,但更有无限商机,使得东南沿海一带的人民把移民海外和海外贸易看作是一种新的谋生手段,所以在官方终止下西洋后,民间海外活动悄然勃兴。到正统年间,民间海外活动已十分活跃,明朝政府对此惊呼:“比年民往往嗜利忘禁。”[755]并采取措施试图禁止私人出海,然而效果甚微。
除了出海经商,移民海外的现象也日益增多。明朝中叶,由于土地再度集中,出现了流民潮。流民有的向省与省间未开发的地区进取,如荆襄山区;有的向蒙汉交界地区移动,如丰州一带;有的流向城市;而东南沿海地区,则有大批流民向海外移动。这是与明初移民完全不同性质的移民运动。随着新航路的开通,东南沿海移民潮兴起,国内市场与海外市场联系更加紧密,民间海外贸易勃兴。社会思潮也在发生变化,如明代思想家丘浚就要求开放海禁,他认为海外贸易“断不能绝”[756],这大致反映出民间要求发展海外贸易的呼声。这种呼声不断冲击着有关海禁的祖宗之制。隆庆元年(1567),明穆宗开放海禁,允许民间与东西“诸番”进行贸易,正是大势使然。
隆庆开关后,东南沿海各地的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当时“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757],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遍及东亚和东南亚各国,尤以日本、吕宋、满剌加、暹罗等地为转口贸易的重要地点。隆庆、万历时期,中国商船在苏门答腊以东的西洋贸易中十分活跃。虽然明朝仍限制与日本通商,但中日间的贸易规模仍然很大。当时明朝对外贸易最活跃的地方是广东的澳门和福建的月港。万历初,葡萄牙人以每年向香山县付租银的方式独据澳门互市之利后,接通了澳门—果阿—里斯本和澳门—长崎的航路,大量转贩明朝商品。从明朝运往果阿的商品,以生丝和丝织品为大宗。尤其重要的是福建月港—菲律宾马尼拉—墨西哥阿卡普鲁可之间横越太平洋的航路。从此,以闽粤商人为主的商人集团,开始远航美洲,在墨西哥等地从事贸易活动,成为世界市场中非常活跃的一部分。明朝到万历时期,社会相当富庶,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大城市的市场上有专卖东西洋货物的商店,白银成为通货,日本的白银、墨西哥的白银、西班牙的银元都大量流入中国,加上当时云南等地银产量增加,明朝成为当时世界的金融中心。明朝商人与欧洲商人在太平洋地区的贸易活动,为17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所以,“隆庆开关”是明代继郑和下西洋之后对外关系中又一重大事件,标志着明朝的对外交往从官府层面转向民间层面。这是郑和下西洋所意想不到的效应。
传统的观点认为,郑和下西洋以后,唐宋以来对外开放的传统断绝,中国社会逐步走向封闭,明清两代基本上是封闭的时代。对此,笔者认为,尽管宣德以后中国宝船队绝迹于大洋之上,但这只意味着中国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的航海活动的结束,而由郑和下西洋所引发的、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民间航海活动却蓬勃发展起来,并由此反作用于政府决策,因而使明政府在隆庆年间出现了准许私人远泛东西二洋的政策转变。中国社会真正走向闭关之路,始于乾隆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