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门启(代序)
1898年大学堂开,北京大学诞生于风雨飘摇,人心思变的戊戌之年。1904年法律门启,北京大学设立“法律门”,延聘法学教授,招收学生设立课程,致力于为社会培养急需的法学专业人才。也几乎在同一时期,中国法制变革的大幕徐徐拉开,绵延几千年的中华法制文明开始了艰难转型。光阴荏苒,今年已经是2018年,甲子两度,又逢戊戌,北京大学迎来了建校120周年。为显拳拳之意,法学院诸位同仁,奉献佳构,联缀成册,以资纪念。
校庆之期,亦是反思之时。120年的岁月,我们的大学是否养成了一种垂范久远的精神,我们相去“民主与科学”还有多少距离?开启法律之门,培养法学人才,推动法制变革,建设法治社会,已经100多年,此间我们收获了多少牢不可破、深植民众精神之中的法治成就?
现状或许并不那么乐观,目标似乎仍然遥不可及。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停止求索甚至妄自菲薄的理由。艰难跋涉一个多世纪,我们的法治建设仍然“在路上”,这不是因为我们选择了错误的目标,弄错了努力的方向,而是因为我们要完成的任务实在非常艰巨,我们所致力的乃是一项伟大的事业。而历史告诉我们,伟大的事业从来不可能一帆风顺。
开启法律之门,不只是简单地引入一套来自异域的现成规则体系,然后机械地安放在民众头上,而是要以现代的法律规则去引领中国社会的全面转型。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要以新的规则之治去填补因为传统秩序的崩塌所产生的罅隙、空白和断裂;要为正在出现的社会形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有实效的调整机制。考虑到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差别显著的大国,中国社会转型的缓慢、渐进和复杂,以及由此导致的秩序重构的艰难,就不难预料。
开启法律之门,也同样不是简单地引入一套时髦的法治话语模式。法治的精髓不是私人自治、程序正义、限制公权之类的法律意识形态话语的抽象空转、循环论证,而是渗透到生活世界方方面面、边边角角的“自己与他人一体遵守规则”的意识以及发自内心的对“规则之治、法律至上”的价值认同。但我们知道,几千年传统社会延续下来的稳固的集体心性结构,要普遍性地发生从依赖人治到信仰法治的价值认同上的转变,毫无疑问相当困难。由此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些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之重要性的人或者团体,在面对具体的人或问题时,会毫不犹豫地将法治抛之于脑后,认为某个人或某个组织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并且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任何社会群体观念的真正转变都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更何况我们这里所谈论的乃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风物长宜放眼量”,我们只能从长时段的维度上去致力于法治价值观念的培育。
从根本上看,开启法律之门,推动法制变革,最深层次的诉求还超越了器物层面上的拿来主义,而在各种文明形态主动或被动汇入世界普遍历史,人类文明共同体日益凸显的时代背景下,寻求对中华传统文明的再造。法治之所以值得追求,并不在于它是魏源意义上的“夷人之长技”,活学活用,有助于实现富国强兵、救亡图存,复兴崛起之类的功利目标,而在于法治对任何现代社会来说,是具有普遍价值的文明要素。要在中国建设一种现代的文明,就必须引入这种法律文明,进而实现对传统中华文明的再造。而对于中国这样的具有巨大文化惯性的国度而言,通过建设法律文化,来实现传统中华文明的再造,谈何容易!这必然是一项绵延数代、薪尽火传的工作。而且可以预料,因为各种利益的冲突和较量,文明的再造必然充满了曲折、反复甚至血与火的考验。
通向法治的路途虽然充满艰难险阻,甚至会发生一时一事一人一地等各种层面上的倒退、曲折和反复,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法律之门的开启,注定是中华文明发展中的重要历史时刻。因为一个悠久的文明,从那一刻起,义无反顾地决心拥抱现代法治文明。这是何等令人惊心动魄的大事!从那一刻开始,我们就已经启程,而只要已经上路,就拥有了到达目的地的希望。此外我们也确信,法律之门一旦开启,就不再可能被关上,因为历史的潮流不可阻挡。
当然,历史潮流并不会自动流淌,要取得具体的进步,仍然依赖于个体的努力与实干。百年之中,一批批从法律之门走出的法律人,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遥想百年之前,法学人才极度匮乏,以至于编纂重要法典草案时,尚需延揽外国专家来作为主笔,而不过短短二十多年后,我们自己培养的法学专家,就已经能够编纂出极高水准的法典,对中国社会产生长久且深远的影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东京审判中,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都活跃着杰出的中国法律人的身影。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在一片荒芜的基础上重建法治,不过40年的光景,就已经有一大批具有相当高水准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在以各种方式推动和维护着日益复杂的法治系统的日常运作。这一切都使得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历史的三峡虽充满激流险滩、惊涛骇浪,但我们总有走出峡口,见证海阔天空的那一刻。“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华文明终会成功转型,融入人类共同体的文明体系之中,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
在法律人共同体中,法学教师又是一类特殊的人群。他们站在法律门内,执鞭讲台,培育法学学生,研究法学问题,阐发法学理论,推动法治进步。虽不能说他们一定是法治建设的灵魂和中坚,但的确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法律门启100多年来,这个学术群体虽然历经坎坷,但最终得以发展壮大。时至当下,他们的活动也不再局限于校园讲堂,无论是立法、司法还是法律实务,都可以看到法律门内的理论研究与法律门外的法治实践的密切交流与频繁互动。正是因为有了与现实的对照,我们逐渐明白,任何高深的法学理论,如果脱离了事实的支撑,都不过是装神弄鬼的自说自话;同样,任何理论,如果一味粉饰现状,失去了批判和反思意识,都会失去知识的品格,沦为下流。历史是最终的裁决者,他不仅会判定理论的真伪,还会鉴别理论者品性的高下。
基于这样的考虑,我们将这一作品摆在读者诸君面前。她由北大法学院诸位老师的学术论文汇集而成,体现了他们对某一个或某一些特定法学问题的思考和评断。这一方面是为了纪念北大建校120周年,另外也是为了见证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事实上,这本文集也是北大法律学人思想的一个横截面,是生生不息的中国法律思想长河中的一个凝固的瞬间。我们期待通过这本文集,与兄弟院校的法律学人,与广义上的法律人,与所有有着健全理性思维和正常的体面感的学者,分享我们的思考,展开真正的对话与交流。
最后,其实我们还设想着与中国法治建设的后来者,展开一场跨时空的对话。若干年后,这些后来者也许会拿起这本书,在心中悄悄地评估,我们这一代法律学人的所作所为,是否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是否对得起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所经历的岁月!
薛军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