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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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的意义

教学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动,教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居于中心地位。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的原则。

(一)教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作为一种专门组织起来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教学能够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能够有目的、有计划地将教育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基本知识)传授给学生。通过教学,能较简捷地将人类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转化为学生个人的精神财富,从而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促进学生向预期的方向发展,使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人类发展的一般水平,保证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只有提高教学质量才能提高人才质量、保证人才质量。因此,教学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人才的基本途径。

(二)学校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主,全面安排

在各种教育形式中,教学对个体的影响最为全面、集中、高效。教学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学校教育工作以教学为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教育工作经验的总结。在时间的安排、师生精力的投入上,教学都处于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心地位。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教育质量就能提高;反之,教育质量就必然下降。因此,学校教育工作要以教学为主,合理统筹。在时间上,大部分用于教学;在内容上,以间接知识为主;在组织形式上,以课堂教学为主。同时,学校要妥善地处理教学与其他教育活动之间的关系,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全面提高学校教育的质量。

(三)教学为个体的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教学的作用对个体的发展最直接、最具体的表现为:它使个体的认识突破时空局限和集体直接经验的局限,扩大了他们的认识范围;它使个体的身心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有利于综合科学知识的传授和学习,在一个统一的过程中实现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