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康复学专业建设构想
2012年,华东师范大学向教育部提出开设教育康复学本科专业的申请,2013年3月28日教育部发布教高[2013]4号文件,决定在本科专业目录中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置教育康复学,教育康复学即作为二级学科与特殊教育学并列。由于教育康复学科属国内首创,本节主要就教育康复学专业课程建设思路等进行叙述,以期为国内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建设提供参考。
一、培养目标
根据以上对教育康复学的界定,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在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康复中心、福利院、私立康复机构,既能承担各类康复训练,又熟悉或能承担特殊教育集体教学任务的复合型人才。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框架及主要课程
教育康复学本科课程体系将专业课程分为四个板块(不包括学校与学院设置的通识课程),即: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必选课和实验与实践课程。课程板块及主要课程,如图1-4-1-所示。
图1-4-1
(二)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基于上述教育康复学的界定与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从整体而言,课程包括了教育与心理和康复训练两类课程,教育与心理类课程主要有普通心理学、儿童发展心理学、特殊教育学概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教法等课程;康复训练类课程主要有听力障碍的评估与训练、言语语言障碍的评估与矫治、各类障碍儿童的教育与康复训练等。两类课程及各板块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各课程内容之间有机衔接,呈阶梯式递进,前面课程是后面课程的基础,后面课程是前面课程的延伸与拓展。
该原则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相关理论课程均有配套的实验课程,如“言语障碍的评估与矫治”的实验课时约占总课时的三分之一;二是加强见习、实习环节,包括在各类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医院康复科的见习、实习。
即遵循综合康复的理念,先按言语、听觉、语言、认知、情绪行为、运动、学习能力七大康复板块设立专业核心课程,然后在此基础上,依儿童障碍类型设置拓展型课程,如脑瘫、智障、自闭症、听障、学习困难等儿童的教育与康复训练。提出先分后总这一课程设置原则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第一,大多数特殊儿童均有一些共同的障碍,如言语障碍、认知障碍等;第二,无论哪一类特殊儿童均会表现出多种障碍,如脑瘫儿童除肢体运动障碍以外,还会有言语、语言、认知、情绪行为、学习能力等方面的障碍;第三,目前有部分高校特教专业课程按特殊儿童障碍类型设置课程,课程内容之间存在大量的交叉与重复。先分后总原则遵循的是先关注与处理各类特殊儿童的共同性问题,再关注与处理各类特殊儿童的特殊性问题,以期减少教学内容的重复,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教学效果。
三、培养形式与途径
教育康复学的设立是特殊教育改革的产物,改革的精神与内容必须体现在其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中,以下分两个层次探讨教育康复专业人才培养的形式与途径。以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康复学专业规划为例,一是本科层次的人才培养,即在本科阶段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合作,具体而言,本科学生必须修满156+60个学分的课程,前156个学分由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康复学专业承担,后60个学分(包括临床康复实习)由上海中医药大学承担,学生毕业时既可获得教育学(教育康复专业)的学位证书,也可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康复治疗学专业证书(相当于二专)。二是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可以探索实施七年一贯制本硕连读的培养模式,如前三年在上海中医药大学学习医学与康复治疗学的课程,后四年在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康复学专业学习特殊教育类课程,硕士论文可由两校教师分别或联合指导。另外,由于助听器验配师已列入我国职业大典,言语康复师也即将列入,所以教育康复学专业将积极支持与鼓励学生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升教育康复技能,为今后的实践奠定坚实基础。
四、专业发展前景
首先,从教育康复学专业学生毕业去向上看,其就业领域十分广泛。据不完全统计,现有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近2000所,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059所、自闭症儿童康复机构30所、智力残疾康复机构798所、儿童福利院397所,另有大量的社会康复机构等。这些学校与机构都需要大批教育与康复的专业人员。
其次从教育康复专业学科发展前景来看,该学科作为教育学的二级学科,无疑为其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随着社会与科技的日益进步,现代社会的康复需求将逐渐增加,“人人享有康复”的目标将推动教育康复学向深度与广度两方面发展。可以设想,在条件趋于成熟的情况下,可根据现代康复医学的框架,在教育康复学学科下逐步分设言语听觉康复科学、特殊儿童物理治疗、特殊儿童作业治疗、特殊儿童心理干预与治疗、教育康复信息技术等专业方向。笔者相信,教育康复学新专业的设立与建设,将极大地拓宽特殊教育学与康复治疗学的研究领域,并有力促进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
思考题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