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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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尧典(节录)

[1]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2]。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3]。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4]。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5]。”夔曰:“於[6]!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7]帝曰:“龙朕塈谗说殄行,震惊朕师[8]。名汝作纳言,夙夜出纳朕命[9]。”

阮刻《十三经注疏》本

【题解】

《尚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古代典籍之一,记录了上古官方历史,涉及诸多王公大臣的言论,其具体作者不可考。先秦时,《左传》《国语》诸多典籍中,多用“书”“夏书”“商书”“周书”来指称《尚书》,其名称从汉代开始确立,孔颖达《尚书正义》:“尚者,上也。言比上代以来之书,古曰《尚书》。”

《尧典》是《尚书》的第一篇。尧,相传是我国原始社会后期著名的氏族首领,名叫放勋,属于陶唐氏,所以又称唐尧。《尧典》记载了唐尧的功德、言行,是研究上古帝王唐尧时期的政治体制、政治思想以及社会制度等方面的重要资料。

【注释】

[1]帝:此处指舜。[2]夔:人名。舜之臣。典乐:主管有关音乐的事。教胄子:教育子弟。《史记·五帝本纪》作“教稚子”。[3]直而温:正直而温和。宽而栗:宽宏而有度。刚而无虐:刚强而不粗暴。简而无傲:简易而不傲慢。[4]诗言志:诗歌是用来表达人的意志情趣的。歌永言:歌是延长诗的音节而咏出。声依永:声音的高低又同延长的音节相配合。律和声:以律吕来调和乐声。律,律吕。五声为相对音高,律吕以定绝对音高。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六律”,偶数六律阴律,叫“六吕”,合称为“律吕”。[5]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八类乐器不同,所发的音也不同,故曰“八音”。此处指各种乐器。克:能。谐:和谐。无相夺伦:不打乱互相的次序。夺,失去。伦,次序。神人以和:神和人得以融洽和谐。[6]於:叹词。[7]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我敲击石磬,各种野兽都欢腾起舞。此处有可能指不同氏族部落的民众戴上各种兽类的面具跳舞。予,我。石,石质的乐器。拊,轻轻地敲。[8]塈(jì):厌恶。谗说:馋谄的言论。殄:贪婪残忍。师:民众。[9]纳言:官名。出纳:传达。

【讲疏】

本段文字可反映出古代“乐”的存在方式、乐的作用及当时人们对乐的看法。远古时代的“乐”呈现出诗、乐、舞三者合一的形态,“乐”早期以娱神为内容,从而达到与神沟通的目的,即篇中所言的“神人以和”。《尧典》中提出的“诗言志”,被朱自清认为是我国历代诗论的“开山纲领”,对后来文论产生了重要影响。“诗言志”的观念在当时比较普遍,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记载赵文子对叔向言:“《诗》以言志。”《庄子·天下》:“《诗》以道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尧典》这段话衍生出后来的诸多诗学主张:

1.诗具有教育作用。夔以诗乐“教胄子”,这体现出儒家诗教观念的起源。周时学在官府,个体文学创作或真正意义上的文人尚未出现,所以上授命夔以“典乐”教化国民,这是当时的礼乐制度,也是“乐教”传统的体现,说明当时人们已认识到音乐对人的启迪作用,“乐教”和“政教”是相通的。

2.诗具有社会交流作用。“神人以和”,即指建立起人与神之间的和谐关系。先秦时代的诸侯卿大夫,在交往过程中“必称诗以谕其志”(《汉书·艺文志》),即“赋《诗》言志”,这就使得诗具有社会的交往功能,有助于后来“诗无达诂”等诗学观念的形成。

3.诗还具有一定了解社会的作用。《礼记·王制》:“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这说明了先秦时期人们已经初步认识到“采诗观志”的作用,并将采诗作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从而充分发挥诗歌的认识功用,有助于诗歌政治教化功用的形成。

4.诗、乐、舞三位一体。早期的原始歌谣是古代口头文学的源头,也是最早的文学样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诗、乐、舞三位一体,密不可分,体现出古代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可视作上古时期古代艺术的基本形态,对于把握中国古代艺术的原初形态和起源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解读】

诗言志

“诗言志”出自《尚书·尧典》,“志”,主要指思想、志向、抱负等,郑玄注《尚书》解释为:“诗所以言人之志意也。”“志”同时也包含“情”的因素。闻一多曾从分析字形入手,指出,“志有三个意义,一,记忆;二,记录;三,怀抱”,并进一步阐述说“志与诗原来是一个字”。《歌与诗》“诗言志”在以后的发展中形成了重志、重情和情志并举的三个分支主张。在中国文学批评发展历程中,占主体的还是情志并举的分支,如《毛诗序》、刘勰、钟嵘、孔颖达、白居易、叶燮、王夫之等提出的文质并举,内容形式统一,感物抒情,情物交融,言志与美刺相连,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诗学理论体系,对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相关知识链接】

2010年开始,《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贰)(叁)(肆)由上海文艺出版集团中西书局先后出版,发现了诸多新的《尚书》篇目,如《尹至》篇、《保训》篇和《傅说之命》篇。在《第一辑整理报告》中包含了《尹至》《尹诰》《程寤》《保训》《耆夜》《金縢》《皇门》《祭公》和《楚居》共9篇简文。其中,经过学界解读发现,《尹诰》篇与传世的古文《尚书》中《咸有一德》篇,《傅说之命》篇与传世的古文《尚书》中《说命》篇存在较大差异,出土文献的发掘整理将极大地有助于我们重新厘清古文《尚书》和今文《尚书》之学案。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宋代蔡沈《书集传》、清代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当代屈万里《尚书今注今译》等相关注本可作为研读《尚书》之参考。

【延伸阅读】

《大禹谟》,存于古文《尚书》中,今文《尚书》中无此篇,记载舜帝与禹、益、皋陶讨论相关政务,其中涉及采集民众善言嘉语传达统治者,同后来歌诗化民及采诗观风有承袭关系,而“罔淫于乐”强调不要沉溺于乐中,可同后来墨家及法家的观点互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