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饶孟侃的十四行诗
饶孟侃是清华文学社早期社员,也是新月诗派的主将,积极推动新韵律运动的开展。在《晨报副刊·诗镌》上,饶孟侃连续发表了《新诗的音节》《再论新诗的音节》《新诗话》等,就新诗的音节、用韵、平仄、格调等都发表了重要意见。其中关于十四行体移植相关的内容有四点。一是肯定十四行体音节可以用于新诗。他说:“譬如我们专从诗的音节上讲,把文字的关系抛开,我们在新诗里也可以用外国诗的音节,这种例子在现在的新诗里真是举不胜举,象骈句韵体,谣歌体(Ballad Fonn),十四行体等等都是。”[158]二是肯定新诗用韵的必要性。他认为诗韵“是把每行诗里抑扬的节奏锁住,而同时又把一首诗的格调缝紧”。“这东西在旧诗里和格调一样,简直没有充分的发展;所以在新诗里面我们更应当格外多多的尝试,因为一首诗的动作的快慢多半是跟着韵脚走的。”[159]这里强调了诗韵的格调缝紧作用,是移植十四行体复杂用韵的理论基础。三是区分了新诗的两种节奏。一种是由全诗的音节当中流露出的一种自然的节奏,一种是作者依着格调用相当的拍子(Beats)组合成一种混成的节奏,饶孟侃认为第一种往往靠不很住,第二种才是有规律的,可以通过磨炼获得的。他把节奏单元称为“拍子”,认为用得好,固然能把一首诗的音节弄得极生动,但是有时候对它过分注意,弄得情绪与音节失了均匀,也不能写出好诗,这种观点实际成为诗人写作汉语十四行诗的指导原则。四是肯定新诗音节的存在意义。饶孟侃认为,诗中只包含两件东西,即能够理会出的意义和听得出的音节,“一首完美的诗里面所包含的意义和声音总是调和得恰到好处”[160]。这对于纠正初期新诗忽视形式具有思想解放的意义。这些论述是新韵律运动创格的重要内容,也是饶孟侃自身创作的理论指导。
正是基于这种富有创见的新诗创格理论,饶孟侃创作了大量的新格律诗,其中包括汉语十四行体,虽然数量不多,但质量很高,是20世纪30年代初优秀的汉语十四行诗。他的《爱》载《新月》第4卷第1期(1931年8月),诗中提出对爱的两种理解,一是世俗的,即“把爱当作食粮”,二是诗人的,即“它是理想的虹”。诗人写了抱着世俗的爱者的“三部曲”:一是把爱当作满足私欲的“食粮”,忘了它的精神因素,忘了真诚的心心交流;二是在爱的问题上轻率,“食指一动,不等到口便想去尝”,而真正的爱情是具有持久性和排他性的;三是尝了以后对爱的拍卖。错误观念下的错误行为,结下的必然是苦果。诗人通过对世俗爱情的具体描写,表达了自己对爱的独特思考和理解。这诗的内容不是写个人的爱情,而是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诗大量运用了跨行法,打破中国传统行句统一格式,增加了语言的弹性;每行均齐,都是八字,用音数等量而非音组整齐来建行;韵式为ABBA ABBA CDE CDE,是一首变格的意体十四行诗。他的《飞——吊志摩》是悼念徐志摩逝世的,发表在《诗刊》“志摩纪念号”(1932年7月30日)上,还是运用音数等量格律营建诗行的节奏模式,没有机械地规定每行的音组(拍子)数和每个音组的音数,但每行统一规定为10音,全部诗行均齐。行内自由地断句。韵式是ABBACB-BCDEFDEF。诗既遵循十四行体规范,又写得自然流畅,这是饶诗的重要特点。他的《懒》发表在《学文》第1卷第1期(1934年5月1日)上,全诗如下:
这首诗写得既规整合律,又自然流畅,是汉语十四行体中难得的写景抒情诗。诗完全遵循了起承转合的结构进展,由自然“懒的世界”,承写自己“懒散情绪”,再转写自己无奈,最后作结振奋。每行十言,但行内组句自由,大量使用的是自然口语,甚至出现了“接着是”“无奈推它不动,挥它不去”“赶明儿”这样很难入诗的语言,显得自然上口。每行虽然也可以划分成四个音组,但又明显感到若是硬划就会影响自然流畅的朗读效果,即使不作划分我们也能感到全诗从整齐诗行中传达出的匀整节奏效果,所以也能归入徐志摩、朱湘等探索的等音均行的节奏体系。这是一种意义与声音、语言与音节“调和得恰到好处”的音节美,再加上密集复杂的音韵缝合,诗就有了一种情调和音调融洽的美感。闻一多读此诗后即致信饶孟侃:“《懒》为最好,好得厉害,公超、梦家均大为赞服,鄙见亦同。”[161]《学文》第1期出版时以《懒》作为首篇,可见其获得的推崇,显示了汉语十四行体正在走向成熟。
谈到饶孟侃的十四行诗,我们还需要特别举出他的《弃儿》:
这诗发表在《诗刊》创刊号(1931年1月20日)上,发表时徐志摩没有在编者语中推荐,发表后也没有引起人们注意,陈梦家的《新月诗选》和闻一多的《现代诗抄》也都没有收录。钱光培却对此诗评价甚高,认为“这首诗的被忽视,是很不应当的”。钱光培的理由是两个:“第一,谁也不能否认,这首诗中所运用的材料,(包括诗中的人物、诗中的情感)都是纯粹的‘中国的’,不带丝毫的‘洋’味和‘洋’的色彩;第二,谁也不能否认,这首诗中的言语,也是纯粹的‘中国的’,同样没有‘洋’味与‘洋’的色彩。”[162]这是极其精当的评价。这首诗在汉语十四行诗史甚至在中国新诗史上的价值都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它实质是十四行体中国化的重要收获。“弃儿”是一个社会现象,但诗人没有把诗写成描叙现象的叙事诗,而是通过一个母亲的诉说写成了一首具有客观抒情性的诗;母亲弃儿,容易滞留在事件的叙述上从而同十四行体的单纯性造成矛盾,诗人放弃过程的叙写交代,例如为什么要抛弃、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将把孩子抛弃在哪儿,而是切取了抛弃那一刻母亲的特殊情感,这种艺术处理使得诗的内涵单纯而强烈,符合十四行体抒情单纯性的要求。这些都决定了这首诗在构思和结构上的成功,同时,这诗在诗语的选择和锻炼方面也有重要特色。我们应该承认,“它所选用的材料(一个普通的中国妇女在弃儿时的千回万转的复杂心情)是与十四行诗这种形式对于内容的要求相适应的;同时,也应该承认,它所选用的语言(一个普通的中国妇女俚俗的口语)还是能以一种自然的形态循着十四行诗的格律前进的。——因此,我们也就不能不承认,诗人的探索是基本成功的”[163]。这诗的题材和体式追求,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它是汉语十四行体题材的拓展,也是汉语十四行体诗语的拓展,而且这种拓展应该说是饶孟侃的自觉追求。早在《晨报副刊·诗镌》期,饶孟侃就写了《土白入诗》的新诗话,他针对当时土白语言能否入诗的争论说:“据我所知道在现在一般写新诗的作家当中,并不是个个人都相信土白在新诗里有充分发展的可能。他们反对用土白作诗,最大的理由是因为他们主张作诗应该有一定的词藻,应该在一定的题材或体裁当中发展。要是我们相信诗学革命即是为的要求一种具体的,亲切的方法去实现人生,那么一定知道这种主张的确是太偏。”“我不但相信土白有入诗的可能,而且相信土白诗在新诗里并要占一个重要的位置。”“我说土白在新诗里有大发展的可能,并不是指新诗都应该用土白写,其实土白诗在新诗里将来至少也不过占一个小部分。”这是一种极有说服力的观点。同时,饶孟侃又认为土白诗难写,“因为作诗到这种时候全要特别在‘诗句的组合上用功夫’,他得用纯粹的土白去组合有节奏的诗句,一不小心马上就有露出破绽的危险。所以在新诗当中要算土白诗最难做,也即是因为一切都得作者自己去创造,去搜求,绝对不能假借描写来掩饰;所以要是一个作家能够用土白把诗写好,我们就可断定他是个真诗人,因为能写好土白诗,别的体裁当然更是不成问题”[164]。也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饶孟侃的《弃儿》特别珍贵。当然,饶孟侃在《土白入诗》中也举出了徐志摩、闻一多的诗,尤其是举出了闻一多的十四行诗《天安门》,说它标志着“土白诗又更进一层做到了音节完善的境界。这首诗发表以后不但一般读者没有认识它,忽略了它的好处,而且作者为这首诗还挨了一位大诗人的骂,真是冤枉,我很久就想把这首诗的好处介绍给大家,现在趁谈土白诗的时候略略说说,尤其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饶孟侃具体分析了闻一多的汉语十四行诗《天安门》土白入诗的特征,同时也揭示了汉语十四行诗在诗语的土白程度上所能达到的艺术水准。饶孟侃在《土白入诗》中说:
这里非常细致地分析了《天安门》土白语言的精妙之处,它使我们知道在汉语十四行中有着这样优秀的土白诗。新月诗人在新诗甚至在汉语十四行诗中土白入诗,体现了精英知识分子的新诗语体尝试,“因为能写好土白诗,别的体裁当然更是不成问题”(饶孟侃)。新月诗人的土白诗包括两类,一是以诗人各自家乡的方言入诗所创作的土白诗,其代表作是徐志摩《一条金色的光痕》;一是以北平土话入诗而产生的土白诗,其代表作即闻一多《天安门》。这些诗在当时获得了积极评价。朱湘把这类诗归入“平民风格的诗”,认为它的特点“一是取材平民的生活,一是采用土白的文体”,认为其可以充分发展的是:“某一种土白中有些说话的方法特别有趣,有些词语极为美丽,极为精警,极为新颖,是别种土白或官话中所无的,这些文法的结构同词语便是文人极好的材料,可以拿来建造起佳妙的作品。”[166]闻一多在汉语十四行诗中尝试土白入诗,“做到了音节完善的境界”,饶孟侃的《弃儿》同样取得了创作成功,这确是十四行体中国化值得注意的现象。当然,对于《弃儿》的语言组织尤其是建行方式,也是存在着不同意见的,因为饶孟侃不以音组而以音数来建行,所以自由地运用了跨句、断行来寻求行的音数大致等量,在这诗中出现了“在飞”“兜圈子”“父亲”等词语抛入下行的现象,梁宗岱在写给徐志摩的论诗信中说:“‘在飞’‘兜圈子’有什么理由不放在‘乳燕’和‘梁间’下面而飞到‘一年’和‘娘不是’上头呢,如其不是要将‘燕’字和‘间’字列成韵?”也就是说,梁宗岱是不主张为了均行和凑韵而任意断句破坏句子结构的,认为跨句断行要切合作者的气质和情调。[167]这种意见也是值得我们重视的。
卞之琳、林徽因在《诗刊》上也有十四行诗发表,但由于其主要创作是在以后,所以放在其他章节中去论述。这里想补充说的是方玮德,他是新月后期重要诗人,有评论称他与陈梦家为“新月派后期的双星或双璧”,逝世时年仅二十七岁。他的十四行诗《古老的火山口》发表在《诗刊》第3期(1931年10月),另在《玮德诗文集》(上海时代图书公司1936年版)中也有十四行诗,如《十四行诗一首》(曾载《文艺》第2卷第2期,1931年2月)。《古老的火山口》采用借喻,新颖而又别致,章法跌宕起伏,最早发表时的诗如下:
这诗题为“古老的火山口”,情思类似游人面对默默的古老火山口所获得的体验思索,真切生动,意象飞扬。但这其实是首爱情诗,诗中的“你”和“我”正是所爱的男女双方。由于诗用“火山”来喻指“我”,可见“我”具有阳刚之气,大致可以确定为男方。诗表达了一位曾经热烈地爱过但因故失去爱和爱的热情的男子的复杂感情。“你不该来到这古老的火山口”,说明这种爱本不该发生;“我不曾”“也没有”,说明爱的“美丽”已歇了很久。“别再梦想那五千年前的嘶吼”,要求所爱的另一方丢掉幻想,自己确曾热烈地爱过,但却再也不会出现了。“这样子不早就变卦”,自己缺乏爱的热情,即使你想用“媚的火,热的诅咒”把它煽起,结果也是徒劳的。最后则真诚地告诉对方:“你来迟了,这不是时候。”这诗构思巧妙,格律严谨,是当时按照新月诗人探索的诗律创格十四行的典型作品。诗没有分段,头四行的契领是第一行,接着的四行的契领是第五行,再接着五行的契领是第九行,因此读来还是可以分成前八后六两段,前八又可分为四四两小段,后六的末行作结,这样诗仍然按着起承转合来结构情思。每一小段都有一行诗契领,表明情思的进展结构。全诗诗行整齐,均由十二音组成。诗的前八行采用ABBAABBA,是两个抱韵,这是意体最为重要的特征,正式意体的后六行用韵可以变化但要有规律,本诗后六行的韵是CDECDE,即第九、十、十一行各用不同的韵,第十二、十三、十四对应重复前韵,这是最为普遍采用的意体韵式,济慈的《蝈蝈和蛐蛐》即用此式,我国朱湘不少诗也用这种韵式,如《意体之36》。因此,这是一首极其典型的汉语十四行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