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权益类证券
考情分析:本节是本章考查频率最高的一节,主要介绍了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权证等几种常见的权益类证券的含义、特点、要素以及风险收益特征等相关知识。本节涵盖的考点较多、较细,在历次考试中,一般会出3~5题。
学习建议:由于本节涉及的权益类证券较多,学习时,应分别以每一类证券为线索,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风险和收益特征,逐一对各个权益类证券进行记忆。
名师点拨
一、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并据以获取股息和红利的凭证。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即为公司的股东。
股票的特征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参与性和永久性,具体内容如表2-3所示。
表2-3 股票的特征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在不同场合有不同含义,具体内容如表2-4所示。
表2-4 股票的价值与价格
根据股东权利不同,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即公司通常发行的无特别权利的股票,是最主要的权益类证券。关于普通股相关知识的具体内容如表2-5所示。
表2-5 普通股
优先股是一种相对普通股而言有某种优先权利(优先分配股利和剩余资产)的特殊股票。优先股通常有一个规定的票面价值,并按照票面价值支付一定比例的股息。优先股的股息率是固定的,在优先股发行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的盈利水平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但是优先股股东的权利是受限制的,一般无表决权。因此,优先股拥有股权和债权的双重属性:承诺付给持有人固定收入,但无表决权;属于一种股权投资。
根据公司是否要补发盈利不足时未发的优先股股息,优先股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1)累积优先股。累积优先股是指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积起来,在普通股持有人收到股息前,由以后财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的优先股股票。
(2)非累积优先股。非累积优先股是指只能按当年盈利分取股息的优先股股票。如果当年公司经营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积,以后也不能补付,但是任何时期的股息都应在普通股股东收到股息之前予以支付。
普通股和优先股有各自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具体可概括为表2-6所示的几点。
表2-6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风险收益比较
二、存托凭证(★)
存托凭证最早起源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证券市场,由J.P.摩根首创,当时是为了给美国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提供便利而产生的。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一般代表外国公司股票。当一国的公司欲使其股票在国外流通时,可将一定数额的股票委托某一中间机构(通常为银行,称为存券银行)保管,由存券银行通知外国的托管银行在当地发行代表该股份的存托凭证,存托凭证便开始在外国证券交易所或柜台市场交易。
提示
对发行人来说,发行存托凭证可以扩大市场容量,增强筹资能力;对于投资者来说,购买存托凭证可以规避跨国投资的风险(如汇率风险)。
存托凭证产生后,各国家及地区相继推出了适合自己的存托凭证,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大多数全球存托凭证在伦敦证交所和卢森堡证交所进行交易,通常以美元计价,且不会受到部分国家对于资本流动的限制,可给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外国公司的机会。
名师点拨
美国存托凭证是以美元计价且在美国证券市场上交易的存托凭证。ADRs是最主要的存托凭证,其流通量最大。
按基础证券发行人是否参与存托凭证的发行,美国存托凭证可分为有担保的存托凭证和无担保的存托凭证。
(1)有担保的存托凭证。有担保的存托凭证是由发行公司委托存券银行发行的,发行公司、存券银行和托管银行三方就存托凭证与基础证券的关系,存托凭证持有者的权利,存托凭证的发行规模、转让、红利的支付及协议三方的权利义务等签署存券协议。
根据交易能力和对基础证券公司要求的不同,有担保的ADRs可分为4种类型,具体内容如表2-7所示。
表2-7 有担保ADRs的类型及其比较
对于上述四类有担保的ADRs,存托凭证的级别越高,对证券公司的要求就越高。
知识拓展
(2)无担保的存托凭证。无担保的存托凭证是指存券银行不通过基础证券发行公司,直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有基础证券的数量自行向投资者发行的存托凭证。无担保的存托凭证目前已经很少应用。
三、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简称可转债),是指在一段时期内,持有者有权按照约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其转换成普通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债券,它既包含了普通债券的特征,也包含了权益特征,同时还具有相应于标的股票的衍生特征。可转换债券的具体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点。
(1)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可转换债券的双重选择权表现在转股权和提前赎回权两个方面: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较低债息收益和转股权组合的证券,投资者拥有转股权;对于发行人来说,可转换债券是一种较高债息成本(相比没有赎回条款的债券而言)和提前赎回权组合的证券,发行人拥有提前赎回的权利。
(2)可转换债券是含有转股权的特殊债券。转股前,它是一种公司债券,体现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转股后,它成为股票,体现一种所有权关系。
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包括标的股票、票面利率、转换价格、转换比例、转换期限、赎回条款、回售条款等,具体内容如表2-8所示。
表2-8 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包含纯粹债券价值和转换权利价值两部分。
(1)纯粹债券价值。纯粹债券价值来自债券利息收入,定价方式参照普通债券。
(2)转换权利价值(转换价值)。转换价值是指立即转换成股票的债券价值。转换价值的大小与普通股的价格高低正相关。
可转换债券的价值,用公式表示为:
可转换债券价值=纯粹债券价值+转换权利价值
可转债的市场价值表现为其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其市场价值通常高于转换价值。若可转债不能转换成股票,则其价值会是普通债券的价值或者“债券底价”。
可债券的价值实际上是一个普通债券加上一个有价值的看涨期权,因此,可转债的价值必须高于普通债券的价值。可转换债券价值、转换价值、债券价值之间的关系如图2-2所示。
图2-2 可转债的价值示意图
由图2-2可见,当股价很低时,可转换债券像普通债券一样交易,可转债的价值主要体现了固定收益类证券的属性;而当股价很高时,可转债的价格主要由其转换价值所决定,并且可转债的价值主要体现了权益证券的属性。
四、权证(★★)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持有人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权证的基本要素包括表2-9所示的几点。
表2-9 权证的基本要素
认股权证在其有效期内具有价值,其价值可以分为两部分: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1)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是指权证持有者执行权证时可以获得的收益,它等于认购差价与行权比例的乘积,用公式表示为:
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Max{(普通股市价-行权价格)×行权比例,0}
(2)认股权证的时间价值是指在权证有效期内标的资产价格波动为权证持有者带来收益的可能性隐含的价值。
一份认股权证的价值等于其内在价值与时间价值之和。
名师点拨
依据不同的标准,权证可以分为不同类别,具体内容如表2-10所示。
表2-10 权证的分类
五、权益类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
权益类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如表2-11所示。
表2-11 权益类证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
六、影响公司发行在外股本的行为(★)
影响公司发行在外股本的行为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股票回购、权证的行权、股票拆分和分配股票股利、兼并收购和剥离等。具体内容如表2-12所示。
表2-12 影响公司发行在外股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