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差异性分配的理论内涵与政策意义
(一)差异性分配的中国语境
“经济增长本身就是一个不平衡的过程。”[157]差异性分配的形成是经济过程的自然结果,由于资源禀赋、劳动者素质、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差异,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会形成收入的差异性分配,体现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在市场机制起决定作用的经济体中,分配差异化不可避免,体现了市场机制对劳动者素质和能力的自然筛选,因此,“在分配关系中,按劳分配是正义差异性原则的集中体现。劳动是劳动者通过劳动工具而与劳动对象的结合,劳动者之间有差异,劳动工具之间可能有差异,劳动对象之间也可能有差异,这些差异的对象化,必然导致劳动结果的差异,如果按劳动结果进行对等化分配,就必然导致分配结果的差异。”[158]即使在很多分配制度合理的国家,也并非不存在收入的差异化,这是劳动过程和市场体制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了个体的自主性和市场的自发性,这种收入的差异化具有历史合理性,也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随着经济转型的加速和市场化的推进而逐步显现,区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体制和平均主义色彩,自由市场体制和公平竞争环境是我国目前收入分配制度的经济背景,而收入分配差距也是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趋势。但我国的差异性分配除了以上规律外,很大程度上还是政府主动政策选择的结果,这与我国多方面的特殊因素有关,这些因素包括历史与现实、体制与机制、经济与社会、法律与政策等多方面的原因,尤其与城乡二元结构、转型经济中的不完全市场化、非法收入与灰色收入、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与不均等有关。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我国的收入分配问题就表现为差异性分配。
“经济发展对不平等产生的影响决定性地取决于发展的模式。”[159]我国的社会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模式存在较大的特殊性,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从计划经济体制演化而来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强调分配的公平性,忽视了分配的激励功能,不能有效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分配的效率导向代替了分配的公平导向,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基本形成了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匹配的分配模式。但由于分配体制没有理顺,收入分配不公的矫正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我国成为世界上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国家之一。比如,我国的收入分配突出体现为城乡、地区和行业差距大、企业内部差距大、不同群体间差距大,初次分配居民收入占比小,分配不公问题严峻。
由于经济发展战略的政府主导,收入分配格局的形成也体现出公权主导的色彩,即使是基础性的收入分配关系也不仅仅是市场作用的结果,而体现出政府对分配关系的介入和分配模式的设计。所以,我国收入分配的差异性是市场自然演化与政府主动政策选择的结果,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使我国的差异性分配带有较大的政策性因素,公权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这在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中是难以见到的。公权介入经济过程加大了收入分配的不确定性,而我国收入分配中的不公现象很多是由此衍生的,这也是理解我国收入分配差异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差异性分配的理论阐释
所谓差异性分配是相对于均等性分配或无差异性分配而言的,差异性分配主要与参与分配的主体在时间、能力、权义等多方面的差异直接相关,并体现为分配机会和分配结果上的差异。[160]差异性分配是我国收入分配问题的集中体现,是对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提炼、归纳和抽象,它主要关注基于我国的发展政策、经济模式等因素而导致的收入分配结果在主体、地域和时间等层面的差异性,它是表征分配结果的,但也贯穿于分配过程,集中体现了中国分配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首先,差异性分配表征分配结果。我们惯常提到的收入分配不公往往是指分配结果的不公,虽然制度中也经常出现机会的不平等,但结果的不平等更容易看到,而机会的不平等是难以评估的。并且,生活中的很多机会不平等往往具有个体意义,即这种机会的不平等往往是基于个体素质的差异而产生的不平等,从而出现个体层面的机会差异化,这种不平等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机会不平等的可观察性较弱,而结果不平等可以在分配体制中体现出来。我们所指的差异性分配主要是指分配结果的差异,这种差异可以依据生活经验和政策后果予以观察,从而具有比较清晰的制度意义,通过对它的理论提炼和总结,可以对制度变革提供一定的理论启示。
其次,差异性分配贯穿于分配过程。任何制度的最终结果都是由一连串的因素引发的,所以,对差异性分配中分配结果的关注并不意味着就屏蔽了分配过程的复杂性,概念具有简化认知、促进交流的功能,而概念背后具有复杂的社会生活和制度背景,需要透过概念的表层而深入到制度的肌理,从而加深对概念的理解和认知。差异性分配是对分配结果的表征,但它体现了中国复杂的经济过程和政策博弈,从这一概念出发,我们可以对中国的分配过程展开阐释,从而形成对我国分配制度的完整认识。
最后,差异性分配是开放的理论范畴。差异性分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总结,因为其抽象,可能会遮蔽社会生活的复杂性,所以,应当在中国的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过程中动态地理解差异性分配的制度表现,从而形成对我国分配模式和分配结果的准确把握。差异性分配的开放性要求我们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准确理解差异性分配的制度表现及其经济社会后果,并在此基础上评估分配制度的效果和变革方向,从而动态地把握我国分配制度改革。
总之,差异性分配是对我国分配模式和分配状况的总结和提炼,可以成为重要的理论范畴,描述我国的分配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指导我国的收入分配改革。
(三)差异性分配的理论价值
差异性分配是针对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状况作出的现象总结和理论提炼,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抽象性,能够描述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可以将差异性分配作为新的理论范畴,并由此统和相关的制度构成,形成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新的理论框架。因此,差异性分配这一范畴的提出,不仅具有理论价值,也可以有效指导我国的收入分配改革。
(1)观察财税法的新维度。财税法具有再分配功能,这种再分配不是随心所欲作出的,而是需要对分配领域的状况有准确的把握,并综合分析社会经济中的相关因素,以此形成相应的财税法政策和财税法制度,从而实现其再分配功能。差异性分配的提出,可以整合分配领域的诸多问题,从而为财税法再分配功能的实现提供统一的理论视角和政策维度,进而使我们更好地认识财税法的制度构成和制度原理,从而改善其制度设计。
(2)形成经济法的新范畴。范畴的形成需要满足很多条件,实践经验的积累、理论知识的拓展、研究成果的总结等,在此基础上,才能提炼出具有一定抽象性和普适性的理论范畴。而差异性分配这一范畴的形成就是立基于我国长期的市场经济实践和分配经验,通过总结目前分配领域的问题和理论研究的现状而提炼出来的,这一范畴契合经济法的精神气质和制度诉求,从而可以串并起经济法的制度形态,为经济法理论的完善提供新的理论资源。
(3)拓展经济法的新领域。经济法是因应社会经济问题而出现的新的法律形态,其研究领域和研究范围需要根据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由此才能凸显经济法的时代价值。而差异性分配问题的引入,可以拓展经济法的研究范围,使经济法从对经济价值的追求中解放出来,将社会价值纳入制度考量。这种制度变迁的结果不仅仅会在经济法内部发生量变,也有可能导致新的学科体系的形成,比如,社会法的兴起就是对经济法研究的补充,可以弥补经济法研究范围和制度价值的缺漏。社会法基于对社会公平的追求,对收入分配问题同样有其制度关切。所以,对差异性分配的研究可以拓展经济法的研究领域,甚至可以使经济法制度产生裂变,形成新的法律形态。
(四)差异性分配的政策意义
政策设计需要基于对社会经济运行状况有准确的把握,在此基础上提出具体的政策方案。除此之外,更重要的问题是需要基于政策的体系性和连贯性,促进不同政策之间的契合和协调,提高政策效能。在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改革中,存在很多具体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措施只是局部的改革方案,缺少政策体系性考量,并且,很多政策措施不能着眼于长远,导致制度频繁变动以适应于当下的政策诉求,其中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最为典型。所以,应当通过差异性分配这一范畴统筹目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通过制度之间的协调与体系化完善我国的财税法律制度。
我国目前的改革方案强调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这一政策形成模式可以有效解决政策方案之间的不协调,实现整体的政策效果。收入分配领域的很多政策措施具有不同的政策效应,对最终分配结果的影响存在差异。差异性分配的提出,可以统和收入分配领域不同的政策议题,将关乎收入分配的制度纳入一体考量,从而减少不同政策之间的抵消效应。基于差异性分配的理论视角,可以将关系到收入分配的所有政策议题纳入议程设置,求取政策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实现整体意义上的制度绩效。所以,差异性分配在目前的总体改革模式下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
差异性分配的提出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还具有很强的实践价值。经济转型与社会变迁强化了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性,而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和实现需要相应的理论指导,差异性分配的提出为我们认识收入分配问题提供了新的认知视角,在此基础上作出的制度设计可以为改革实践提供政策参考,从而保证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