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养老保险权
年老是自然规律的必然结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寿命有了显著提高并不断延长,越来越多的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也不例外。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的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截至2015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2亿人,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6.1%,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且老龄化程度还在持续加剧。[25]迅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趋势,与人口生育率和出生率下降,以及死亡率下降、预期寿命提高密切相关。目前中国的生育率已经降到更替水平以下,人口预期寿命和死亡率也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随着20世纪中期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老年,21世纪前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最快的时期。[26]
在当今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问题日益凸显并在诸多社会问题中变得尤为敏感和重要。当我们在探讨养老权益的话题时始终避不开退休年龄这一关键问题,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退休年龄的早晚都事关其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退休后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和金额以及养老保险的其他权益。从宏观层面考虑,劳动者何时退休直接影响到国家的人力资源战略、经济社会的发展。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至此,搁置已久的延迟退休改革拉开了序幕。
实际上延迟退休最早在2012年已经被提出。当年6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纲要提出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之一就是研究弹性延迟领取养老金年龄的政策。一石激起千层浪,研究延迟退休的设想刚出炉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激烈的争论,自此有关延迟退休的争论便不绝于耳。为回应社会各界的争议,2012年7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小步慢走”的延迟领取退休养老金的思路,并表示拟针对不同群体诉求采取差别化策略。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有关延迟退休的各种推理假设经常出现在网络、电视等媒介之上,足以可见公众对于延迟退休政策的关注。
2015年2月1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3月1日起,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正式向公众发出了延迟退休的信号。《通知》下发后,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进行积极转发,尤其对于高等院校、医院来讲,其体制内存在较多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此该《通知》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其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还针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咨询了中共中央组织部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并得到电话回复,回复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27]: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从研究政策到出台政策,延迟退休正逐步向前迈进。
2016年7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16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基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提出的延迟退休政策,将分三步走:一是在实施上会小步慢行、逐步到位。比如每年往上调几个月。二是区分对待,分步实施。比如会选取现在退休年龄相对较低的部分岗位开始。三是会在之前做及时的公告,也会在方案出台前广泛地听取和征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