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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是历史前进的推动力量。但革命的发生,绝不是少数几个人可以制造出来的,而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中外历史上无数次的革命证明,当统治者无法照旧统治下去,人民无法照旧生活下去,也就是社会矛盾尖锐之时,革命就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辛亥革命的发生、发展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辛丑条约》订立后,列强采取“以华治华”政策,继续利用清政府作为其统治中国的工具。但帝国主义的侵略并没有丝毫减弱。1904—1905年,在我国东北地区发生了日俄战争,双方订立《朴次茅斯条约》,俄国将在我国旅顺、大连的租借地及相关权益转让给日本。日本侵略势力深入到东三省南部。这期间,英国1903—1904年发动了对中国西藏的侵略,强迫西藏地方政府签订《拉萨条约》,阴谋分裂中国领土,而沙俄也想出兵控制西藏,我国边疆危机又一次显现。
20世纪初,列强对华经济侵略进一步扩张。除输出商品外,他们还争相在华投资设厂,夺取修筑铁路和开采矿山的权利。据估计,1895—1914年,各国在中国设立工矿企业130家,新设银行13家共85个分支机构,直接投资修筑了东清、胶济、滇越、广九等铁路。1894年外国在华企业投资1.09亿美元,1914年达到9.61亿美元。铁路投资成为列强在华投资的重点,到1914年,列强的铁路直接投资约2.92亿美元,筑成铁路3772公里。此外,列强还通过贷款来控制中国的铁路。1902年以前,列强借给中国的铁路借款不过4800多万美元,1903—1914年间就达2.05亿美元。投资铁路不仅包括修路权,而且包括对铁路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甚至还囊括了对铁路沿线矿产的开采权。各国在修路过程中还千方百计扩大权益。如俄国在修筑东清铁路时,以枕木需要木料为由,取得了24.5万平方公里内森林的采伐权,平均每年采伐木材约值1亿银圆。
革命酝酿之际,也正是清政府处于内外交困之时。1901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以慈禧太后为首的清政府已彻底放弃了抵抗外国侵略者的念头,甘当“洋人的朝廷”。为了摆脱困境,清政府于1901年4月成立督办政务处,宣布实行“新政”。新政并没有脱离“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窠臼,因此“新政不新”。当时有报纸评论道:“新政”是“以貌不以心新,以浮不以实新,以外不以内新,以伪不以真始”。各种不满之声日益增多。
当时的国内,一方面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反清武装起义开始发展,另一方面1904年在中国东北发生了日俄战争。一些官僚和资产阶级上层人士认为,日胜俄败的结局正表明了立宪国对专制国的胜利。他们把立宪看作能够阻止革命的法宝,一时之间,要求立宪的呼声越来越高。迫于内外各种压力,清政府不得不于1906年宣布“预备仿行立宪”,并于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宣称要学习日本实行君主立宪,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期,9年后才正式召开国会,推行宪政。
1911年5月为形势所迫成立的内阁,13名大臣中满族有9人,其中皇族占7人,被社会讥为“皇族内阁”。种种事实表明,清政府没有立宪的诚意。它的所作所为,不仅使立宪派大失所望,也使统治集团内部因满汉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尖锐而分崩离析。武昌起义后,立宪派和一部分官僚转向共和革命,这是重要因素。
辛亥革命的前夜,整个社会经济也到了崩溃的边缘。《辛丑条约》规定的4.5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加上利息,清政府每年需偿还2200余万两白银。1900—1911年,清政府举借的外债高达3.4亿两白银,其中铁路借款占76.86%,财政军火借款占14.66%。再加上练兵等“新政”的开展,财政支出急剧增长。1903年,清政府财政收入10492万两白银,支出13492万两白银,亏空3000万两白银,赤字比1900年以前增加1倍以上。1910年,清政府制定的宣统三年财政预算收入为296962719两白银,支出338652272两,亏空约达4169万两。为了解决财政困难,清政府把大量赔款、偿还外债的负担分摊到各省,这样就扩大了中央与地方间的矛盾。清政府还不断加捐加税,除田赋、厘金、盐课等旧税一再追加外,各种巧立名目的新税层出不穷,致使人民生活苦不堪言,社会矛盾空前尖锐。当时梁启超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中国亡征万千,而其病已中于膏肓,且其祸已迫于眉睫者,则国民生计之困苦是已。盖就国家一方面论之,万事皆有可补救,而独至举国资本涸竭,驯至演成国家破产之惨剧,则无复可补救。所谓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也。就个人一方面论之,万事皆可忍受,而独至于饥寒迫肌肤,死期在旦夕,则无复可忍受。所谓铤而走险,急何能择,虽有良善,未有不穷而思滥者也。呜呼,今日中国之现象当之矣。”
20世纪头10年,伴随着新政、预备立宪的进行,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被统治者无法照旧生活下去了,革命成了历史的必然选择。
20世纪初,一场轰轰烈烈的收回铁路、矿山利权的运动开展起来。湖南、湖北、广东三省绅商要求收回粤汉铁路主权的斗争,是全国收回路权斗争的发端。1905年8月,美国迫于压力,同清政府议定以675万美元赎回粤汉铁路已筑未筑的权利(本来被清政府出卖给了帝国主义)。之后,三省人民分别成立铁路公司,筹集资金,分段修筑铁路。与收回路权斗争遥相呼应,收回矿权的斗争于1905年以后也日益高涨起来。斗争首先发生在山西。经过艰苦斗争,1908年英商福公司被迫同意与山西省商务局订立《赎回英商福公司开矿合同》,山西绅民以275万两白银的代价赎回福公司凭一纸合同所攫得的山西矿权。
“皇族内阁”成立后,清廷以“上谕”形式宣布铁路干线均收归国有,接着和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签订了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国有”名义把原来由各省铁路公司商办的铁路利权出卖给帝国主义,激起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的保路风潮,其中四川的反抗风潮尤为炽烈。处于领导地位的立宪派本来打算把斗争限制在“文明争路”的范围。然而,清政府却诱捕了立宪派谘议局正、副议长蒲殿俊、罗纶以及保路同志会和川路股东会的负责人,并造成骇人听闻的“成都血案”。四川各地爆发武装斗争,“保路运动”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
在反抗中外反动势力的斗争中,各地的会党起义是一支重要力量,其中声势较大的1903年广西会党起义,席卷全省。清政府调集湖北、湖南、广西等省兵力,历时3年才把起义镇压下去。此外,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后,一些义和团余众继续坚持斗争。年轻的中国工人阶级也开始发动罢工运动。据不完全统计,从1905年到1911年,规模较大的罢工斗争有55次,显示了工人阶级的伟大力量。
此起彼伏的民众斗争表达了人们对清王朝的不满和愤怒,削弱了清政府的统治基础,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创造了客观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孙中山曾满怀信心地说:“全国革命的时机,现已成熟。”“满清王朝可以比作一座即将倒塌的房屋,整个结构已从根本上彻底地腐朽了,难道有人只要用几根小柱子斜撑住外墙就能够使那座房屋免于倾倒吗?”“中国现今正处在一次伟大的民族运动的前夜,只要星星之火就能在政治上造成燎原之势。”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已经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其原因,一是甲午战争失败以后,民族意识的觉醒和反帝爱国运动的发展,直接推动了设厂热潮的到来;二是这一时期清政府也调整了经济政策,允许和奖励民间设厂,这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据统计,1895—1911年间,新设立的资本额超过万元的民族资本厂矿达800家,资本额超过1.6亿元。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民族资本主义有了某些发展,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发展是非常困难的。它们仍然存在着资金少、规模小、设备不全、技术落后等弱点。
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力量也在增长,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1904年以后,各地民族工商业者纷纷组织商会。与此同时,在拒法运动、拒俄运动、反美爱国运动、收回路矿利权运动、立宪运动、保路风潮和国会请愿中,资产阶级都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中国的资本主义是在西方列强侵入的情况下发生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多数是由商人、官僚、地主、买办转化而来,他们虽然有冲破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桎梏,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但即便是到了20世纪初,他们仍然没有发展到能够独立地进行反帝反封建革命的程度。
20世纪初,在中国政治舞台上出现了一支引人注目的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队伍。这些人接受了西方教育,因而具有与封建士大夫完全不同的特点。他们观察世界的世界观是进化观;在价值取向上,他们以美、法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共和国作为自己追求的最高目标。许多人以孟德斯鸠、卢梭、罗伯斯庇尔、华盛顿自诩,以国家大事为己任。他们的眼界比较开阔,对中国的贫穷落后、民族危机有着深刻的体会,对前途充满信心。他们之中大多数人社会地位较低,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更容易激起他们的愤慨和不满。正因为有这些特点,使他们成为中国民主革命中首先觉悟的成分。
资产阶级革命派的骨干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阶级。他们主要是通过不同的信念和趋向,来反映某个阶级、阶层的利益和意愿,用自己的知识为这个阶级、阶层服务。从这个角度来看,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的纲领、思想以及他们的社会实践都代表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利益。
革命派代表了资产阶级的利益,但并不是每一个资本家都能够深刻理解革命派的思想和纲领。如资产阶级革命派政治纲领中的平均地权、节制资本的提法,着眼于防止贫富差别悬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但并不能得到大多数资本家的认同。再加上中国资本主义经济比较弱小,大多数资本家都希望维持现有的社会秩序,能够在稳定的环境中发展资本主义,所以对革命党人的激进做法采取抵制甚至敌视的态度。这就使当时的大多数资本家在政治上表现出拥护和参与立宪运动的倾向,而对革命的支持却很不够。这深刻地说明,辛亥革命的阶级基础是十分薄弱的,这种状况将深刻地影响辛亥革命的进程和结局。
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曾指出:“余维欧美之进化,凡以三大主义:曰民族,曰民权,曰民生。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美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威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则民权主义起。十八世纪之末,十九世纪之初,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递嬗变易,而欧美之人种胥冶化焉。”
民族主义的内容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具体而言,民族主义的内容有以下三方面。
第一,以革命手段推翻满洲贵族的统治。“反满”是民族主义的核心。同盟会宣言曾尖锐地指出:“今之满洲,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可见孙中山非常痛恨满洲人。但“反满”并不是盲目排满,不是种族复仇,而是推翻满洲贵族把持的卖国专制的清政府,所以他又指出:“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种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更不是“要灭尽满洲民族”,而“是不许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绝无寻仇之理。”这样民族主义就抛弃了狭隘的民族复仇主义,正确地处理了与满族的关系,把斗争的矛头对准了少数满洲贵族统治阶级,所以“反满”的实质是资产阶级同封建统治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
第二,避免“共管”“瓜分”,争取民族独立,把“反满”和反帝国主义侵略的民族解放运动结合起来。孙中山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有一定程度的认识,在《民报》发刊词中将“外邦逼之”和“异种残之”并列为实行民族主义“殆不可须臾缓”的原因。他尤其对清政府与帝国主义的关系有清醒的认识,明确指出清政府充当帝国主义的走狗,使帝国主义对华侵略“有予取予携之便矣”,孙中山在《驳保皇报书》一文中指出:“曾亦知瓜分之原因乎?政府无振作也,人民不奋发也。政府若有振作……外人不敢侧目也。”“故欲避免瓜分,非先倒满清政府,则无挽救之法矣。”就是说,反帝必先倒满,通过“反满”来消除帝国主义的侵略,“反满”成为反帝的间接途径。
第三,以“五族共和”作为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孙中山认为,处理各民族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是民族平等,反对一个民族“宰制于上”,任何民族不得享有特权,同样也不受歧视。他在辛亥革命后提出“五族共和”的主张,宣布汉、满、蒙、回、藏“五族一家,立于平等地位,都有参政权利,同心协力,共策国家之进行”。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继承了中国历史上传统的民族反抗思想和西方资产阶级的民族思想。民族主义抨击了清政府的民族压迫政策,将斗争的矛头指向已成为各种矛盾焦点的清政府,直接反映了资产阶级的民族觉醒和政治独立的愿望,符合历史发展潮流;它将“反满”和争取民族独立结合起来,主张推翻作为帝国主义走狗的清政府,间接地反映了中国人民反帝和民族解放的要求;它强调民族平等,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民族隔阂,孤立了清政府,加速了其灭亡的进程。因此,民族主义具有巨大的历史进步意义。但它仍存在着不足。首先,民族主义缺乏明确的彻底的反帝内容,而是将反帝寓于“反满”之中,没有把矛头对准当时的主要敌人,因而不能科学地揭示出近代中国社会民族矛盾的深刻历史内容。其主要原因,一是孙中山对帝国主义的认识尚停留在感性阶段,对帝国主义仍抱有某些幻想。孙中山长期受资本主义教育,受欧美思想影响很深。尽管他对欧美的社会问题的弊端有所察觉,但对欧美各国的资产阶级民主却备极推崇,他是不可能认识到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的。二是为了避免正面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矛盾冲突而采取的一种斗争策略。三是孙中山未能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阶级的作用,对于人民群众的反帝斗争觉悟缺乏正确的估计。从本质上讲,近代中国的民族问题,主要应是反对外国帝国主义侵略,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而不是对内反对清朝统治。其次,民族主义带有大汉族主义和种族主义色彩。孙中山提出任何外族(不只是满族)都不能主掌政权,政权只能由汉族人主掌,这就有大汉族主义的倾向。此外,孙中山“五族共和”的主张实际上就是要把汉、满、蒙、回、藏五族汇为一族,即同化于汉族,融合成一个中华民族,成立一个大民族主义的共和国,这显然带有大汉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倾向。
民权主义的内容是:“创立民国”,即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具体说来,它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根本否定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孙中山认为封建君主专制与资产阶级共和制是水火不相容的,封建专制制度是恶劣政治的根本,是造成国家纷乱和分裂的重要原因。封建暴政造成了贫困和落后,使得中国人民处于黑暗之中。无论为朝廷之事,为国民之事,为地方之事,百姓均无发言及参与权。孙中山在《在东瀛〈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上的演说》中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照现在这样的政治论起来,就是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仅有民族革命还不够,还必须实行政治革命,推翻君主专制。这是国民革命的首要目标,是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前提。
第二,经由“国民革命”的途径,采取革命暴力的手段,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政权的阶级转换需要暴力革命,否则很难达到目的。孙中山总结“上书当道”的经验教训,逐渐认识到采用和平的方法进行改革是不可取的。因为,“由满洲人将国家加以改革是不可能的”,“改革意味着给他人以损害”,改革“就会丧失他们现在所享受的各种特权”。因此,只有以革命的暴力推翻满洲贵族的反动统治,才能建立一个“平等”的、“民治”的、“国民”的资产阶级议会制共和国。孙中山在他一生的革命活动中,始终将争取民权和武装斗争联系在一起,坚信摧毁封建暴政、建立民国的途径只能是革命的暴力。
第三,建立与新国体相适应的新政体——以总统议会为组织形式和以宪法为指导法规的国民政府。孙中山主张的新政体,基本上采用了西方以议会政治为核心的共和政体,但在某些环节上又有自己的独创。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革命程序论”。他把建设民主共和政治的过程分为三个时期,即军政、训政、宪政时期。军政时期以武力扫除一切障碍奠定民国基础;训政时期以文明法理督率国民建设地方自治;宪政时期俟地方自治完备之后,由国民政府选举代表组织宪法委员会创制并颁布宪法,革命即告成功。二是“五权宪法”。所谓“五权”,即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另加考选权和监察权。考选权可以保证合格的官吏得以选拔和任用,监察权可以保证不合格的官吏得以罢免,使官吏真正成为“国民公仆”。
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是对西方资产阶级民权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他将自由、平等、博爱以及民有、民治、民享的思想融入他的民权主义思想中,他的民权主义体现了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特点和发展趋势,既反映了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主要矛盾,也表达了中国人民反对封建专制,渴望民主自由的强烈愿望。它不仅是批判和结束清朝君主制的有力武器,也是反对封建复辟势力,进行民主主义启蒙的有力武器。但是,民权主义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首先,民权主义缺乏深刻的、明确的反封建内容,没有提出一个彻底的民主纲领,因而未能扫除封建暴政的社会基础。从民权主义的内容来看,它并没有把地主阶级作为整个封建统治阶级来反对,仅仅把矛头指向皇帝和满洲贵族的专制统治,而忽视了汉族封建势力,对汉族地主阶级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这就给汉族旧官僚、地主军阀混入革命阵营以可乘之机。其次,民权主义还缺乏彻底实现人民权力的重要内容。所谓民权,主要是指以资产阶级为核心为领导的权利,并不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权利。由于这个原因,孙中山虽为实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进行了很大努力,然而由于封建势力的强大,资产阶级的历史与阶级局限性,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始终行不通。
民生主义的内容:平均地权,即核定全国土地的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革命后的增价,则归国家,为国民共享。孙中山看到,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富者极少,贫者极多,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总有少数人把持文明幸福,这种社会问题已积重难返,以致引起新的革命。为了防止资本主义制度下贫富分化与对立,避免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种种弊端,为了解决“农民”这个中国的重大民生问题,必须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只有解决土地问题,才能发展资本主义,即从封建所有制下解放劳动力,扩大农村市场,解决原料供应问题。因此,中国不能只进行民族革命和政治革命,还必须进行社会革命,即所谓毕其功于一役。而进行社会革命,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途径就是“平均地权”。其具体办法和步骤有以下方面。
第一,核定地价。由地主自报地价,国家按亩征税,又可将土地随时收归国有。他认为这样地主不敢以少报多,因为地主每年都要缴纳最高的税额,本身已负累不堪;同时又不敢以多报少,国家可以随时收买其土地。这样既解决了地主利用土地垄断经济,又可促进工商业发展。从国家的角度,无论收税还是买地,都有益;地主方面,也不吃亏。
第二,土地国有。办法是:土地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孙中山在《三民主义与国家前途》中举例说:“比方地主有地价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两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有,这对国计民生皆有大益。”这样做虽然没有直接剥夺地主土地,但实际上地主对土地只保留名义上的所有权。如若实施,必然否定地主土地所有制。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平均地权”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个把土地问题同发展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经济纲领,反映了劳动人民摆脱封建剥削、要求获得土地的强烈愿望。它力图打碎封建主义的枷锁,解放农业生产力,因而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是有进步意义的。列宁称之为“进步的、战斗的、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土地改革纲领”。然而它的民生主义带有浓厚的空想色彩。“平均地权”的指导思想是依靠国家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来解决土地问题,反对夺富人之田为农有,不赞成发动群众用暴力革命的手段铲除封建剥削制度。同时尽量考虑并尊重地主阶级的利益,用相当的代价来收买地主土地,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国家对地主的一种赎买政策。因此“平均地权”只是一种温和的社会改良方案,只能防止地主垄断土地,而不可能真正消灭地主土地所有制,解决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
三民主义思想的发展变化比较复杂。革命派与改良派论战时,三民主义得到充分阐释,代表人物是:胡汉民、汪精卫、朱执信。孙中山革命受挫后,总结革命经验,构建革命理论,代表作有:《孙文学说》《实业计划》《民权初步》,进一步完善了三民主义思想。1924年,国民党改组,孙中山晚年政治思想发生巨大转变,实行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赋予三民主义思想以新的内涵。孙中山死后,三民主义被国民党不同的政治力量曲解,出现了戴季陶的三民主义、蒋介石的三民主义和汪精卫的三民主义等。
戴季陶的三民主义——戴季陶主义。戴季陶主义认为,孙中山三民主义的哲学基础是继承尧舜以至孔孟的仁义道德思想,完全渊源于中国正统思想的中庸之道。只有以儒家伦理思想为基础的三民主义,才是“纯正的三民主义”,才是“指导国民革命的最高原则”。戴季陶主义认为仁爱是人类的生性,爱人利他的仁心,更不是一定要同阶级才能够具备,革命就是行“仁”,革命是从仁爱的道德律产生出来,并不是从阶级的道德律产生出来的,因此,拥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不需要取阶级斗争的形式,因为人类是具有仁爱性能的,可以仁爱之心感动资本家,使之尊重工农群众的利益。戴季陶主义以“共信不立,互信不生,互信不生,团结不固,团结不固,不能生存”为由,主张共产党员必须退出国民党,或者放弃共产主义信仰,去做一个纯正的国民党党员。戴季陶主义的实质是反对唯物史观,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反对国共合作。戴季陶主义对国民革命后期的历史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是1927年以后,国民党建立政权的理论基础。
蒋介石的三民主义。蒋介石在巩固了自己的政治地位后,也大谈特讲三民主义。他把三民主义具体化为心理建设、伦理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五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心理建设、社会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是对孙中山《建国方略》原封不动的照搬,伦理建设则是蒋介石后来补充进去的。蒋介石的伦理建设强调:政治上,一切法律制度,和负政治责任者的生活行动态度,皆要合乎礼;人在处世行事之时,应贯彻智、仁、勇三达德,对他人则要讲究五达道,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要坚持忠、孝、仁、爱、信、义、和、平。这样由内而外、由己及人、由亲至疏的秩序,便能达到政治上各得其所的目的,因此,蒋介石认为政治的条件虽然包含着军事、经济、文化的种种,但政治的基础,是建筑在伦理上面的。蒋介石因此发动了一场新生活运动。蒋介石的三民主义和戴季陶的三民主义有很大的相似性,他们的基本特征都是将三民主义“儒化”。这样的思想,不仅为其推行军事独裁专制统治提供了理论,而且与现代政治理念相违背,因此是不值得提倡的。
汪精卫的三民主义。汪精卫在投敌叛国后,建立了伪政权。他用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为其叛国行为“正名”。他也声称孙中山的思想是以中国固有的传统思想为基础的。他认为民族主义产生在中国固有的和平思想上,根本就没有排外的意思;儒家思想是教人确立“信”的,这个“信”就是“信念”,是对“和平运动”要有的坚定信念。汪精卫把三民主义说成是为反共、反苏俄、反英美而作的思想,这就使得汪伪政权也有了“合理性”。在处理对日关系时,汪精卫又抬出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孙中山的大亚洲主义思想主要体现在1924年11月孙中山在《对神户商业会议所等团体的演说》中),胡说什么“近卫声明提出三个原则,就第一个原则来说,善邻友好正是大亚洲主义的理想,也就是三民主义的根本精神;就条约第二个原则来说,共同防共,固然不是对俄,然而是要防止第三国际的扰乱阴谋,使共产主义不能流毒于中国,不能流毒于东亚,就是大亚洲主义的理想,也就是三民主义的根本精神;就第三个原则来说,经济提携,是以中日两国的协力,发展中日两国的经济力量,抵抗殖民主义的经济压迫、经济侵略,就是大亚洲主义的理想,也就是三民主义的根本精神”(《汪主席和平建国言论选集》)。可见,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被歪曲到何种地步!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成果。南京临时政府虽然容纳了表面上赞同革命的一些立宪派和旧官僚的头面人物,但在孙中山的领导下,革命党人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建设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1)表现在国家机关人员的安排上。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谋求政府组织“由党决定”,而立宪派也极力争夺,据此黄兴提出“部长取名,次长取实”的变通之法。在南京临时政府的九个部中,虽然只有陆军、外交、教育三部的总长为同盟会会员,但九名次长除一人外均为同盟会会员。其中陆军总长兼参谋总长黄兴职权最重,所以被称“虽无内阁之名,实各部之领袖也”。在作为国家立法机关的临时参议院中,同盟会会员也占多数。这表明革命党人在国家政权中居主导地位。
(2)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民主共和国政体。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以临时大总统名义公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56条。总纲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领土由全国22个行省加上内外蒙古、西藏、青海组成。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二章《人民》规定: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享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民主权利,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其他各章规定,参议院行使立法权,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选举产生,国家政体为内阁制,法院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等。这鲜明地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性质。
(3)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法令和措施,集中代表和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在扫除封建陋习方面:限期剪辫,劝禁缠足,禁止刑讯,保障人权,改变所谓“贱民”身份,禁止买卖人口,严禁鸦片,禁止赌博;改变“老爷”称呼为先生或某君,废止跪拜;提倡廉洁奉公,临时政府各级职员,都未规定薪金,除政府提供食宿外,每人只给军用券30元。这些措施,有力地触动了封建专制的弊政,起到了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的作用。在经济政策方面:宣布保护私有财产,保护工商业,鼓励人们兴办实业,把发展工商各业作为“富国裕民之计”。制定商业注册章程、商业银行暂行条例,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提倡垦殖事业,废除清政府的一些苛捐杂税。在教育方面:把旧时学堂一律改为学校,男女同校;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纲”的“公民道德”,否定忠君尊孔的封建教育,废止小学读经;增加自然科学等方面的课程,禁用前清学部颁布的各种教科书。
以上各项无不体现出南京临时政府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政府。它的成立,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的重要标志。
辛亥革命是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反对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为目的的革命,是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近代历史上,辛亥革命是中国人民为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而奋起革命的一个里程碑,它使中国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变,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
第一,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结束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沉重打击了中外反动势力,使中外反动统治者在政治上乱了阵脚。辛亥革命把“皇帝拉下马”了,把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推倒了。它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使中国反动统治者在政治上乱了阵脚。中国封建社会本来有个“头”,那就是皇帝。它是大权独揽的绝对权威,是反动统治秩序赖以保持稳定的重心所在。辛亥革命突然把这个“头”砍掉了,整个反动统治就乱了套了。这以后,从袁世凯到蒋介石,像走马灯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登场,却始终建立不起一个统一的稳定的统治秩序来。不用说人民革命的浪潮一浪接着一浪,就是反动阵营内部也无法再保持统一。这自然有很多原因,而辛亥革命在这里所起的巨大作用是无法抹杀的,它为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开辟了道路。
第二,辛亥革命结束了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政府,使民主共和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并在中国形成了“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的民主主义观念。正因为如此,当袁世凯、张勋先后复辟帝制时,均受到了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和人民群众的坚决反抗。
林伯渠同志在40年前曾经很有感慨地说:“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过低估计的,这并不足怪,因为他们没看到推翻几千年因袭下来的专制政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荏苒三十年》)林老亲身参加过辛亥革命。他这段语重心长的话,说得何等中肯!
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可以举出很多条。其中突出的一条,就是推翻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君主专制制度。这在当时确实是一件了不得的大事。我们不能把从君主专制到建立共和国,只看作无足轻重的政体形式上的变化,甚至只看作是换汤不换药的招牌的更换。
中国在君主专制政体统治下经历过几千年的漫长岁月。这是一个沉重得可怕的因袭重担!多少年来,至高无上的君权一直是封建主义的集中象征。人们从幼年起,头脑中就不断被灌输“三纲五常”这一套封建伦理观念,把它看成万古不变的天经地义。“国不可一日无君”。君主成了代表天意、站在封建等级制度顶端的最高代表。每个人在这种制度面前,必须诚惶诚恐地遵守“名分”,不容许有丝毫逾越。这就是所谓“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河南程氏遗书》卷五)。谁要是敢有一点怀疑,轻则叫作“离经叛道”“非圣无法”,重则成了“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红楼梦》里的王熙凤有一句名言:“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可见,在那个时候,谁要是想“把皇帝拉下马”,那就得有“舍得一身剐”的大无畏气概,一般人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到了近代,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的急剧激化,使中国社会处于剧烈的动荡和变化中。人民群众的反抗斗争前仆后继。但是,直到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登上历史舞台前,还没有一个人提出过推翻君主专制制度的主张来。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革命是中国旧式农民革命的最高峰。洪秀全做了天王,其实还是皇帝。义和团运动的口号更只是“扶清灭洋”。资产阶级改良派鼓吹爱国救亡,介绍了不少西方资产阶级的社会学说、政治制度到中国来,起了巨大的启蒙作用。可是,他们把忠君和爱国看作是一回事。康有为那些声泪俱下、处处不忘“列祖列宗及我皇上深仁厚泽涵濡煦育数百年之恩”的话,是最能打动当时一般士大夫的心的。而那时世界上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除法美两国外,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奥匈帝国、沙俄等无一不保留着君主制度。所以,康有为提出以俄国彼得大帝和日本明治天皇的改革作为中国学习的榜样,在许多人看来是很有理由的。
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破天荒地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孙中山在几次演讲中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且世界立宪,亦必以流血得之,方能称为真立宪。同一流血,何不为直截了当之共和,而为此不完不备之立宪乎?”(《中国民主革命之重要》)1905年8月成立的中国同盟会明确地把“创立民国”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之一。它在第二年冬颁布的《革命方略》中更是响亮地宣告:“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这在当时确实是石破天惊之论!比一比,从“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到“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这是何等巨大的根本性的变化!他们坚韧不拔地通过报刊鼓吹、秘密宣传,使这种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到辛亥革命爆发时,推倒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国,已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任何反动势力都已无法把它再扭转过来了。
第三,辛亥革命给人们带来了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皇帝,该算是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的了,如今都可以被打倒,还有什么陈腐的东西不可以怀疑、不可以打破?陈独秀在五四运动前夜写过一篇《偶像破坏论》说道:“君主也是一种偶像,他本身并没有什么神圣出奇的作用;全靠众人迷信他,尊崇他,才能够号令全国,称作元首。一旦亡了国,像此时清朝皇帝溥仪,俄罗斯皇帝尼古拉斯二世,比寻常人还要可怜。这等亡国的君主,好像一座泥塑木雕的偶像抛在粪缸里,看他到底有什么神奇出众的地方呢?但是这等偶像,未经破坏以前,却很有些作怪;请看中外史书,这等偶像害人的事还算少么?”思想的闸门一经打开,这股思想解放的洪流就奔腾向前,不可阻挡了。尽管辛亥革命后,一时看来政治形势还十分险恶,但人们又大胆地寻求新的救中国的出路了,再加上十月革命炮声一响和中国工人阶级力量的发展,不久便迎来了五四运动,开始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辛亥革命,就没有五四运动。
第四,辛亥革命促使社会经济、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新的积极变化。临时政府成立后,颁布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令和革新措施,主要包括:(1)革除社会陋习,如禁止续辫、缠足、赌博,严禁种植和吸食鸦片。(2)树立民主新风,如官员、官民之间均为平等关系,废除清朝官场称呼“大人”“老爷”的恶习,废除跪拜之礼,改行鞠躬礼。(3)保障人权平等,允许女子参政权,禁止买卖奴婢,禁绝贩卖华工,禁止刑讯、体罚等。(4)鼓励实业发展,保护私人财产和工商业者的经营活动。颁布一系列保护工商业发展的章程、则例,提倡垦殖事业。(5)实行教育改革,提倡男女同校、奖励女学,将各种旧式学堂改为学校,禁止使用清廷学部颁行的教科书,增设自然科学、工商业和工艺方面的课程。毫无疑问,这些措施的推行,对社会经济、思想习惯和社会风俗等方面产生了新的积极的影响。
第五,辛亥革命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帝国主义的侵略势力,而且推动了亚洲各国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列宁指出:“中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具有世界意义,因为它将给亚洲带来解放并将破坏欧洲资产阶级的统治。”(《列宁全集》第2l卷)
毛泽东指出,辛亥革命“有它胜利的地方,也有它失败的地方。你们看,辛亥革命把皇帝赶跑,这不是胜利了吗!说它失败,是说辛亥革命只把一个皇帝赶跑,中国仍旧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之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并没有完成”。(《毛泽东选集》第2卷)
那么,革命党人何以不能保持政权,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在哪里呢?
毛泽东指出:“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毛泽东选集》第4卷)西方资本—帝国主义列强来到中国,不是为了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而是为了掠夺中国来发展它们自己的资本主义。中国不过是它们竞相争夺的一块肥肉而已。对于它们来说,一个政治上、经济上不独立的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的半殖民地的中国,是一个极其广大的倾销商品的市场,一个理想的资本输出的对象,廉价原料、廉价劳动力的供应地。如果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它当然还会同西方发达国家打交道,同它们发展经济文化往来,但那时的中国将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同它们在平等的基础上,而不是如同半殖民地时期那样在不平等的基础上同它们建立和发展关系。这是它们所不能容忍的。它们既不愿意失去在中国的殖民主义利益,也不愿意看到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成为它们的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所以,无论怎样虔诚地向西方国家学习,怎样热烈地向它们表示友谊,中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还是不能得到它们的同情和支持。事实上,袁世凯就是在帝国主义势力的支持下窃取辛亥革命的果实的。毛泽东指出:“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反对中国独立,反对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的历史,这就是中国的近代史。历来中国革命的失败,都是被帝国主义绞杀的,无数革命的先烈,为此而抱终天之恨。”(《毛泽东选集》第2卷)这是讲得十分深刻的,也是完全符合历史实际的。
再从国内因素分析。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来自现代生产关系,现代生产关系没有确立,或不稳固,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不可能巩固地存在下去。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建立了共和国,可是资产阶级还远没有成熟到足以独立缔造这个制度并把政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此外,还必须注意到,由于中国的特殊历史环境,资产阶级特别缺乏独立性。中国的资产阶级很少是由手工工场主发展起来的,而主要是由官僚、买办、地主和商人转化来的。这些人转化为资产阶级,长久地保持着他们原来所从属的那个阶级或阶层的思想和心理特征。而且,即在经济上也没有割断同封建经济的联系。这样,就造成了他们在政治态度上不同程度地依附于原来所从属的阶级或阶层的情况。同时,由于中国是个幅员非常辽阔的中央专制的大帝国,政权层次很多,封建统治特别严密,严重地妨碍了资产阶级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独立的政治力量。1905年成立的同盟会,只是几个地方反满革命小团体的联盟,不能把它当成国内资产阶级的统一和独立的政治团体。由于思想先进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有多数拥护孙中山,并在同盟会中居领导地位,为它规定了资产阶级性质的斗争目标。所以同盟会首先是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革命团体,它所领导的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但不能把同盟会与国内资产阶级看作一回事。与国内资产阶级关系比较密切的资产阶级立宪派团体,1906年后才出现,带有强烈的地方色彩。预备立宪公会和宪政公会似乎稍稍打破了狭隘的地方性。其他如湖北的宪政筹备会、贵州的宪政预备会、广东的粤商自治会等,都是与当地士绅联合而成的纯粹地方性团体。
全国性的资产阶级统一独立的政治行动,直到1910年的国会请愿高潮才出现。但是他们中间的联系还是很薄弱的。到1911年武昌起义前夕成立宪友会,表明资产阶级政治上统一和独立的趋势又向前进了一步。但这是在清朝专制统治迅速走向瓦解,新的统治力量尚未形成的时刻出现的情况。一旦清朝统治崩溃,中华民国建立,袁世凯做了总统,宪友会的力量很快就涣散、分裂,大部分被袁世凯的势力吸引过去了。统一的资产阶级政党,连影子都不见了。革命党人也正在经历着同样的过程,即涣散、分裂、重新组合。一个本身力量很微弱的阶级,又不能比较巩固地形成统一的独立的政治力量,要想掌握政权,自然是不可能的。
在考察辛亥革命时,我们看到一个极为特殊的情况,即经过革命一度建立起来的政权,没有哪一个阶级真正充当它的坚强支柱。前面已经指出,资产阶级革命党人只在很短的时间内赢得资产阶级比较一致的支持,中华民国建立后不久,就失掉了这种支持。其他的阶级或阶层怎么样呢?地主买办阶级不支持它,这是显而易见的。农民群众支持它吗?也不。革命党人的一个最大的失策就是没有认真发动农民,农民没有在革命中得到好处。海外华侨曾经给予革命运动以很大的支持。但武昌起义后,人们陶醉于“革命成功”的幻景,华侨再也不曾提供过可观的支持力量。孙中山曾希望得到资本主义列强的同情和支持。当得知武昌起义成功的消息时,他放弃回国的强烈愿望,而“决意先从外交方面致力”,在列强间折冲樽俎。可是,结果两手空空。帝国主义者早已选定了袁世凯做他们的代理人,给他以很大的财政支持。
这样,在辛亥革命后不久,革命党人及其所领导的革命政权便失去了任何支持力量,以致根本无法对付拥有强大反革命实力的袁世凯的政治、军事压力。
武昌起义前和起义后,包括孙中山在内的绝大多数革命党人,都不曾认真考虑过革命后如何保持革命政权的问题。孙中山想积极从事实业建设,为祖国的富强贡献力量;另一些人则有功成身退的思想;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准备恃功邀禄,升官发财,做民国的新贵。这种状况引出两种结果:一是革命党本身涣散、分裂、瓦解,不能成为吸引群众、巩固政权的中心力量;二是革命党人急于议和,以为清帝退位,革命就成功了,对革命胜利后的政治斗争毫无思想准备。
本来这一切都根源于革命党力量的脆弱,但他们当时并不正视这一点。他们常常表示的某些良好的主观愿望,例如,建立法国或美国式的民主制度等,把他们自己欺骗了。
武昌起义后一个月,黄兴写信给袁世凯,推举袁世凯出任总统。孙中山在归国前也赞成与袁世凯妥协。不过,孙中山在政治上考虑得比黄兴多,他的一个最大的隐忧就是清朝政府继续维持不倒,一旦获得外国援助,革命有可能重蹈太平天国的覆辙。因此,他认为利用袁世凯迫使清帝及早退位,是争取革命胜利的重要策略。问题是孙中山始终没有建成一个坚强的革命团体,他的策略思想不能为多数党人所理解;又没有可供调遣的武装力量,很难同袁世凯较量获胜。
当然,我们不能说革命党人对他们牺牲奋斗得来的革命果实毫不珍惜,随意掷弃。他们曾努力设法使袁世凯就范,迫其忠于共和制度。主要办法有两条:第一是把首都定在南京,把袁世凯调离旧势力的巢穴,到受过革命洗礼的南方执政;第二是制定《约法》,要袁世凯遵守。革命党人祈望这两条办法能使袁世凯完全就范。袁世凯根本不把这些放在眼里,第一条完全不曾实行,第二条也成了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反而施展阴谋,步步进逼。
可是孙中山对袁世凯的本质仍旧缺乏了解。1912年8月,孙中山应邀到北京与袁世凯会见,接谈多次,竟做出了错误的判断,认为袁氏“绝无可疑之余地”。事后,又给海外同志写信说:“南北意见之疑团,至此乃涣然冰释。”袁世凯到底搞什么鬼,这个革命党领袖仿佛在五里雾中。
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辛亥革命后不久即遭失败这一事实说明,无论是宪法或任何法律,如果立法者本身没有足以保证实行的力量,人民及其代表无从加以监督,那么,当权者就不会尊重它,它就形同废纸,毫无实际意义。宋教仁多少看出了一些问题,企图发展政党的力量来加强国会的作用,并力图用责任内阁来限制总统的权力,以防君主专制的变相复辟。从资产阶级维护其政治制度的需要而言,宋氏不为无见。然而,他不识袁世凯为何人,不懂政治斗争的复杂性,以致成为中华民国成立后以身殉国的第一人。
总之,不论是从辛亥革命时资产阶级的实际力量看,还是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政治经验看,他们丧失政权是必然的。
可见,辛亥革命的失败,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帝国主义决不容许近代中国成为一个独立、富强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他们对中国革命采取破坏、不支持的政策;封建主义在军事实力、政治经验及社会基础等方面,都大大超过革命派,这是其失败的客观原因;资产阶级革命派政治上的软弱性和妥协性,则是革命失败的主观原因。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没有提出彻底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除了上面对三民主义的分析外,从辛亥革命的历史史实,我们还看到,同盟会反满、反君主政体,却放过了主要敌人,因此在清帝退位后,就失去前进的目标。他们不敢和外国资本主义进行正面斗争,幻想以妥协和退让来得到外国资本主义的同情与支持,结果革命却被外国资本主义所绞杀。他们只关注建立“共和”政权,没有认识到必须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结果让袁世凯篡夺了革命果实。
第二,不能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辛亥革命没有触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不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他们利用会党、新军,却不发动广大农民,在革命的高潮时期,甚至镇压农民的反封建斗争。革命党人没有建立自己的革命武装,以推翻旧政府,保卫新政权。他们依靠的是清军士兵和民间秘密反清会党。武昌起义后,各地建立的民军,大部分是由原来的旧军和会党改编而成,领导权也掌握在立宪派和旧官僚手里。
第三,不能建立坚强的革命政党,作为团结一切革命力量的强有力的核心。中国同盟会,从成立时起,思想上就缺乏统一信仰,组织上也不够巩固。这样的政党,不可能领导革命走向胜利。
辛亥革命的失败,给中国革命留下了两点最重要的教训。
第一,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可能彻底推翻外国列强和封建主义的反动统治,不可能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第二,半殖民地半封建制中国不能重走西方的老路,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救国方案,在中国是行不通的。先进的中国人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为中国谋求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