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视觉健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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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 视觉健康关乎国家发展

第3章 国民视觉健康现状

一、视觉健康的定义

所谓健康,不仅指一个人没病,不羸弱,而且指在身体、精神与社会这三个维度上的健全(Well-being)状态。[4]根据WHO在1948年成立之初的这一定义,那么健康由不可或缺的且递进的三部分构成。我们通常理解的健康,即没病,只是健康的基础。在此基础之上,精神或心理健康则是健康的第二个层次。这一点如今也已被当代我国人日益理解并接受。抑郁症、焦虑症甚或失眠之类的精神疾病不仅因为卫生知识的普及以及传媒等渠道进入人们的视野,使人们认识到良好的精神卫生或心理健康是保证人们正常进行工作或社交的前提之一,并开始关注精神健康问题。事实上,之前非常罕见的相关药物或心理治疗也开始为更多人(尽管主要是在城市地区)获得。第三个层次则是个人与社会的积极互动,促进并保障个人健康。这是人们谈论健康时通常容易忽略或低估的一个层面。但若稍加反思,就可以想见,个人的身心健康不仅与其所处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福利政策和制度架构等因素相关,而且与其教育程度以及相应的个人潜能开发和发展、社区和工作环境的和谐,乃至更大社会环境的和平安宁相关。尽管对于任何个体,或在不同社会,健康的三个层次对其健康的贡献度是不同的,但这三者是个人健康不可缺少的因素。

长期以来,视觉都被认为是人体获取外界信息最重要的感觉,健全的视觉对人的生存、发展和生活质量影响广泛且深远。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健康定义,本书从身体、精神和社会这三个维度来理解人的视觉健康。视觉健康,首先是指视觉器官没有疾病,我们称其为眼健康。在健康状态下,人体双眼的屈光能力好,能够对周围一定范围内事物形成正确、清晰的影像。当受到遗传、环境、营养、疾病、生活方式或是自然老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视觉器官的某些部位会发生病变,如青光眼、白内障、屈光不正和视网膜病变等眼疾以及晶状体调节力下降之类的退化。这导致屈光调节和成像能力下降,轻则视物模糊,重则残疾失能。其次是指与眼健康相关的精神健康。眼健康的缺失会给个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与危害,限制人们与外界交流的能力,容易招致社会歧视并引发人的自卑,对个体的心理健康不利。多项研究都显示,在社会经济水平一致的情况下,视力有损害的人比视力健康的人更可能患有抑郁症和焦虑症。这对个人保护自身健康以及与社会保持良好的关系都是不利的。社会对个人视觉健康的保障作用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方面:一是保证个人获得基本的与眼睛相关的医疗服务,与之相关的则是个人能够获得规范的和质量有保证的商业配镜服务。二是全社会对视觉有缺陷者的友好,并在经济社会发展可能的范围内为他们提供各方面可能的便利,令各种形式的视觉缺陷不成为人们生活和发展的阻碍,或大大弱化这类障碍。

鉴于以上分析,尽管目前社会和学界对视觉健康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我们在此将视觉健康定义为:

狭义的视觉健康主要指视觉器官没有病变和损伤;而广义的视觉健康还应包括与视觉直接相关的个人健全发展和有效参与社会生活。[5]

至少有三大社会因素令视觉健康问题对于当代我国日益重要。首先,在知识和信息时代,眼睛是获取巨量文字和图像信息的最重要的感官;其次,日益增长的城市化造就的陌生人社会常常会加剧视觉缺陷者的不便——在农村地区,无论是否求助于熟人,盲人都还比较容易应对其生活环境;最后,老龄社会的到来以及人们的预期寿命的增加,意味着我们的社会将不得不应对与衰老伴随的视觉功能衰退问题。我国对视觉健康的关注点将由视觉器官的病变移向视觉对个人社会生活的影响。人民对视觉健康的要求已经从过去的“看得见”提升到了“看得清”“看得久”和“看得舒服”。这是一个全球共同的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各类国际卫生组织和西方学界对视力问题的关注,从眼疾以及严重的视觉损害逐渐上升到了整体的视觉健康,开始系统性地评估视觉损害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并积极呼吁各国政府采取应对政策解决日益严重的国民视觉健康问题。这也是我国政府需要面对的政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