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言语行为动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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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言语行为动词的框架语义分类

3.1 框架语义学

框架语义学是认知语义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由美国语言学家Fillmore(1977a,1977b)在其早期格语法理论的基础上创立,主张从人们理解语言的角度阐释词汇意义。Fillmore从人类学家Bateson那里将“框架”概念引入语言学,1982年,他发表《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标志着该理论基本形成。框架语义学的核心思想是:人们是在词语所激活的语义框架中理解词语的意义的。人们通过对真实场景的反复体验,在大脑中形成了意象图式或者说认知完形,这就是抽象的语义框架。因此,“框架”就是我们大脑中的概念结构,它可以是任何一个概念体系,体系中的概念之间相互关联,要理解体系中的任何一个概念,必须理解整个概念体系,同时,任何一个概念的激活又都会激活其他相关概念。当概念结构中的一个概念被置入到一个文本或一次交谈中时,该概念结构中其他所有的概念都自动被激活(Fillmore 1982/2003:111-37)。“我们只有参照概念结构,才能充分地理解词语的意义,概念结构是词语意义的依托和理据。……一般而言,框架以图式化的方式对现实世界的知识进行编码。词语唤起相应的框架或例示特定的框架元素。”(Lowe et al.1997:2-3)

框架的种类繁多,可以是内在的、外在的、静态的、动态的、时间的、空间的、社会的、文化的、情感的、文体的,究竟有多少,难以说清楚。至于框架之间的关系,最新版本的英语框架网络为之设立了12种名目,如上位框架—当前框架—下位框架、总框架—当前框架—分框架、背景框架—当前框架—前景框架等(陶明忠、马玉蕾2008)。每个当前框架都被置于框架语义网络之中,从而反映了概念结构之间的依存关系。

作为认知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框架语义学对语义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下文我们将集中介绍一些与本研究密切相关的框架语义学的相关概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以此作为我们下文分析的理论基础。

3.1.1 框架和框架元素

框架这个术语首先由人类学家Bateson在人类学中使用,指个人交换信息的一种方式,是信息传递的抽象形式。Bateson认为框架属于心理学范畴。

Fillmore最先将框架理论引入语言学,并且先后给框架下了三次定义。1975年,Fillmore(1975:124)第一次引入框架这个概念时,把它定义为“能与场景的原型实例建立联系的语言选择的任何系统——最简单的例子是词的组合,也包括语法规则和语言范畴的选择”。这个定义表明,框架在当时被认为是与所谓的“场景”相联系的一系列语言选择。1985年,Fillmore把框架定义为“特定统一的知识网络,或对经验连贯一致的图解(frames are specific unified frameworks of knowledge, or coherent schematizations of experience)”。1992年,Fillmore把框架看作“认知结构[……],为由词语编码的概念所预设的知识(knowledge of which is presupposed for the concepts encoded by the words)”(Fillmore&Atkins 1992:75)。Fillmore对框架定义的改进表明,框架起初被认为是语言概念,而现在则从认知上得到重新阐释。

由于框架语义学求助于构成意义基础并以用法为理据的各种概念结构来描写独立的语言实体(词语、词汇化短语和一些特殊的语法构式)(Fillmore 2006:613),因此“各种概念结构”在框架语义学中都被称为框架。这样一来,认知语言学文献中的各种术语,诸如图式(schema)、脚本(script)、场景(scenario)、概念架构(ideational scaffolding)、认知模式(cognitive model)以及民俗理论(folk theory)等等,在框架语义学中都被统称为框架(Fillmore 1982)。

至于框架元素(简称FEs),Fillmore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定义,只是在对“复仇”框架举例时谈到框架元素是指某个情景下的参与者和事件:“框架元素不仅包括参与框架的人、器物、事件、话语、命题等,还包含了那些显示短语在句中的句法地位的功能词,如介词、标补词(complementizer)等等。我们标注了这些短语是某个控制项的句法依存项,并用框架元素这套术语给它们标上标签。”(Fillmore et al.2004)与格语法的语义角色不同,不同的框架可能具备不同的框架元素,在真实的文本中,框架元素就表现为一个个词语或短语。

框架元素可以区分成核心框架元素和非核心框架元素。这种区分与传统句法学家所做的论元与修饰语之间的区分有相当一部分的重合,但这二者并不相同。传统的区分,主要是基于诸如提取这种有关句法配置和句法现象所作的假设。而框架语义学中的概念主要是语义的,关注某个概念对于理解框架是否必要。框架语义学认为,与动词描写密切相关的配价模式只建立在中心元素的基础上。非中心元素包括各种类型的外围修饰语,它们不同程度地与各种类型的事件或者状态相关。……有关动词的基本的配对描述只包括那些核心框架元素。(Fillmore et al.2004)

3.1.2 框架和词语

Fillmore(1982,1994)的框架理论提出:除了词典所列出的客观意义之外,文化背景、百科知识、生活经验和信仰在确定词汇意义时起着关键的作用,仅仅罗列几个语义特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把词汇放在特定的框架之中进行分析。

框架理论认为背景知识和百科知识使得词汇具有了意义,它们和语言知识很难分开,某些特定的词汇和结构激活读者/听者头脑中对应的框架,不参照词汇所在的框架,意义无法实现,语言符号激活的概念大于语义表征的总和。在框架理论中,要了解某词汇的意义,必须了解该词汇所在范畴在该文化中的习惯和做法。Fillmore(1982)认为:“词语代表了经验的分类(范畴化),这些范畴中的每一个,都是以依赖知识和经验背景的激活情境为基础的。关于词语的意义,框架语义学的研究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努力,即试图理解一个言语社团为何会创建一个范畴并以词语来表达它;同时通过将原因加以呈现和澄清,来解释这个词语的意义。”(Fillmore 1982詹卫东译)因此,“词或词义并非逐个直接关联,而是通过词或词义跟共有的背景框架和方式标示相关联,词义在这种关联中彰显框架的特定元素。”(Fillmore&Atkins 1992:77)

框架和词语之间的关系如下:框架是词义的依托和理据(Lowe et al.1997:19),词语是被语言使用者利用的工具,其作用是唤引(evoke)/投射(project)语言使用者心中的框架(Fillmore 2006:613),或例示(instantiate)特定的框架元素(Lowe et al.1997:19)。“唤引”框架是针对听者/读者而言的,即听者/读者根据特定词语的提示从记忆中检索特定框架;“投射”框架是针对说者/作者而言的,即说者/作者根据心中的特定框架,从记忆中检索特定词语;“例示”框架元素也是针对说者/作者而言的,即指明充当框架元素的实际参与者。简言之,词语通过框架实现词义的表达和理解。词语(语言符号)是显性的形式(语音形式或书写形式),框架是隐性的结构。隐性的结构只有通过显性的形式才能得以呈现。词语之所以能够充当唤引或投射框架的工具,就是因为它有显性的形式。概而言之,人类使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实质就是使用语言符号唤引或投射意义所依托的框架,通过框架这种心理结构来实现意义的传达和理解。

3.1.3 凸显—框架和语义值

词语除了唤引或投射与它相适的框架之外,还象征着它所指的概念,该概念“凸显(profile)框架的某个局部或某个方面”(Fillmore 2003:272)。凸显和框架不可分割,框架就是被凸显的概念所预设的知识结构或概念结构,包括各种具有结构的背景信息(Fillmore 2003:263,271;Croft&Cruse 2004:15)。

Langacker(1987:183)指出:“一个表达式的语义值既不单独属于基体(base),也不单独属于凸显(profile),而是属于二者的结合。”这里的“基体”就是框架(Croft&Cruse 2004)。Langacker(1987,1991)以hypotenuse(弦)为例解释“凸显(profiling)”这一概念,凸显的区别和语义框架中的子结构所侧重的区别相对应,并且反映我们注意力分配的变化。他指出hypotenuse(弦)的定义必须参照right triangle(直角三角形),而对right triangle(直角三角形)的理解反过来又不能离开hypotenuse(弦)。虽然hypotenuse(弦)和right triangle(直角三角形)的定义与同一个背景框架(或基体)关联,但这两个概念并不相同,因为框架中被凸显的方面不同,如图1所示:

图1

Fillmore(1982)用框架理论分析语义的经典例子是商业事件框架。对商务事件[BUY(购买)]这一框架的完整的描述涉及买方、卖方、货币和商品。用某一动词对商务交易[BUY(购买)]框架的某一方面进行描述时,这些要素中的一个或多个就进入了我们的视角(perspective)。句子层面的句法角色的指派(由此形成不同的句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相关动词决定的,即句子的句法视角(syntactic perspective)。

为buy(购买)设定一个框架至少有两个优点:一个框架可以说明不同的句型;可以应用于不同但相关的动词,如sell(出售)、pay(支付)、charge(收取)。我们完全有可能把不同的句法视角放到相同的框架中。

选用动词“buy(购买)”,[购买]框架的4个成分——买者、卖者、货物、钱全都出现了,并填充进不同的句法槽(slot),例如:

(1)David bought an old shirt from John for ten pounds.

(David用10英镑从John那儿购买了一件旧衬衫。)

例(1)中,买者(David)作主语,货物(an old shirt)作直接宾语,卖者(John)作第一个状语,钱(ten pounds)作第二个状语。

选用动词“sell(出售)”,就会使我们把卖者和货物分别置于主语和宾语的视角,而可能把买者当作间接宾语,例如:

(2)John sold an old shirt to David for ten pounds.(John以

10英镑的价钱向David出售了一件旧衬衫。)

选用动词“pay(支付)”,则把买者、钱分别置于主语和宾语的视角,还可能引入卖者作间接宾语,例如:

(3)David paid ten pounds to John for an old shirt.(David

为一件旧衬衫向John支付了10英镑。)

选用动词“charge(收取)”则把卖者、买者分别置于主语和宾语的视角,例如:

(4)John charged David ten pounds for an old shirt.(John为

一件旧衬衫收取了David 10英镑。)

可以看出,[购买]框架不仅适用于动词“buy(购买)”,也同样适用于其他动词如“sell(出售)”“pay(支付)”和“charge(收取)”。根据框架语义学理论,上述这四个动词的区别只是同一框架内部的视角变化,它们都有购买者、销售者、货币和商品这四个填充项,区别仅在于凸显哪两个填充项。

“Buy(购买)”是从购买者和商品的视角构建认知结构和组建句子,销售者和货币是可有可无的,不必体现在句子表层结构中,例如:

(5)David bought an old shirt(from John)(for ten pounds).

(David用10英镑从John那儿购买了一件旧衬衫。)

“sell(出售)”从销售者和商品的视角构建认知结构和组建句子,购买者和货币不必出现在句子表层结构中,例如:

(6)John sold an old shirt(to David)(for ten pounds).

(John以10英镑的价钱向David出售了一件旧衬衫。)

“pay(支付)”从购买者和货币的视角构建认知结构和组建句子,销售者和商品是可有可无的,例如:

(7)David paid ten pounds(to John)(for an old shirt).

(David为一件旧衬衫向John支付了10英镑。)

“charge(收取)”从销售者和货币的视角构建认知结构和组建句子,购买者和商品不必出现,例如:

(8)John charged(David)ten pounds(for an old shirt).

(John为一件旧衬衫收取了David 10英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