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量验收及领退盘点制度
成本核算是以价值形式来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价值核算是以数量核算为基础的。要进行准确的价值核算和数量核算,就必须建立和实行计量验收及领退盘点制度。
一、计量制度
计量,是指利用一定的器具,对各种物资按照其特点测定其数量的工作。企业物资的收发,都需要进行计量。计量的先决条件是各种计量器具,如仪器、仪表、量具、容器、衡器等要配备齐全,并要经常校验和维修。计量是否准确,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管理以及生产费用的核算和产品成本的计算。因此,企业应当建立计量制度并严格执行,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管理工作。
二、验收制度
验收是对各种物资,如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的收发和转移进行数量点验和质量检验的制度。
关于材料的验收,有提货验收和入库验收之分。
企业的运输或者供应部门的提货员,在根据提货单向车站或者码头等运输机构提货时,应当认真进行验收,发现件数短缺、重量不足或者破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应当由运输机构负责的,须填制物资破坏毁损清单,并由运输机构签证。
材料运达仓库后,仓库应当根据发票中所列的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等项目认真办理验收;对于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或者化验的,还要由有关技术人员或者化验部门负责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点收入库。对数量不符、质量不符、破坏毁损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求有关方面赔偿或者扣付货款。
在产品、半成品在车间内部或者车间之间的转移,应当根据有关产量凭证,如工票、进程单、产量明细表等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验,遇有质量不符的,要及时返修或者报废。
完工的产成品,应当由车间按照交库产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填制产成品交库单,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送交仓库点收。
三、财产物资的领退制度
财产物资的领退制度,是指企业各部门在领用各种物资时,如领用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应当办理领用手续,在领用凭证上列明领用部门、物资用途、品名规格、领用数量等内容,以便计入有关的费用成本项目;结余未用的物资应当及时退回仓库,并办理退库手续以冲减相应的费用成本。财产物资的领退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有利于落实经济责任制,并可以防止多领少用、以领代耗等错误做法,保证生产费用核算和产品成本计算的准确性。
四、财产物资的盘点制度
盘点(或称盘存),是指通过实际清查来确定月末或者会计年度末等一定时点的资产和负债实存额的手续。“盘存”这一术语原指确定原材料和商品等存货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金额;但现在,除存货外,还意味着通过实际清查来确定全部资产和全部负债的实存额。财产物资的盘点制度有永续盘存制和实地盘点制两种。
永续盘存制是旨在随时了解存货的收、付及结存数量的方法。这种方法要求对材料、商品等财产物资分别设置明细分类账,记录它们收付时的收入量和付出量,并随时计算其结存量。因此,该法也叫出入库计算法或者账面盘存法。采用永续盘存制,虽然能够随时从账面上了解到存货的收入量、付出量和结存量,但账面结存量只表示应有的库存量,而不是实际的库存量。因此,即使在采用永续盘存制的场合下,一般也要进行实地盘存,将账面上的库存量调整为实际的库存量。这样,就可知道账面结存量与实际库存量二者的差额,从而有可能把盘亏部分从存货的付出量中分离出来,有助于追查盘亏发生的原因。
实地盘点制,是指通过实际查点存货的质量和数量来确定期末存货余额,并倒推出当期存货付出数量的程序。实地盘存通常要盘点全部存货;在存货很多的场合,可以抽查其中一部分,再来推断其余部分。实地盘点制与永续盘存制不同,它是一种间接计算存货付出量的方法,这样计算出的存货付出量未必能同实际付出量一致。尽管实地盘存制有这样的缺陷,但有些存货在性质上不可能搞永续盘存制,要了解其付出量,就不得不应用实地盘存制。
企业应当根据存货的性质和特点,采用合理的盘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