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二、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算增值税时,要将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为: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简易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一些特定货物销售行为,无论其从事者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简易办法计税。简易计税办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办法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情况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2%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和旧货以外的物品,均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办法计税。具体适用项目如下:
(1)动漫企业;
(2)经营租赁业务;
(3)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4)长途客运、班车、地铁、城市轻轨服务;
(5)国际运输服务;
(6)经营生物制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自产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产的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自产的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7)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但桶装饮用水不属于自来水,应按照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