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丰笔下的狼
作者
Georges-Louis Leclerc,Comte de Buffon,1707—1788
布丰
书名
Buffon:Morceaux choisis
布丰著,R.诺里编:《布丰文选(插图本)》
版本
Publiés avec une introduction et des notes par R.Nollet Paris:Hachette,1920.
狼喜欢吃肉,它有这种嗜好,而且大自然也赋予了它满足这种嗜好的各种手段——爪牙、狡诈、敏捷和力量,总之,用来发现猎物,攻击并战胜之,将其逮住并吞噬的一切必要天赋。尽管如此,狼还是经常饿死,因为人类已经向它开战,甚至悬赏它的首级,逼迫它逃亡,匿身丛林。而在那里生存的寥寥几种野生动物,又极为迅足,可以逃过它的捕猎,它只有靠运气或是耐心在这些动物出没的地点长久守候,才能够出其不意地捕获几只,有时候甚至一无所获。狼生性粗野而胆怯,但是必要时也能变得机敏,迫不得已时也能变得大胆,若为饥饿所逼,它就会铤而走险,去袭击有人看守的牲畜,特别是那些它能够轻易叼走的动物,例如绵羊羔、山羊羔和幼犬。这个窃贼一旦得手,往往会卷土重来,直到它在人类和猎犬手下受了伤,或者被赶走,吃了大亏为止。在白天,狼蜷伏在自己的巢穴里,直到夜间才出来活动。它在野地里出没,在定居点周围转悠,掠走那些被人遗弃的家畜,甚至直接袭击羊圈,在圈门下扒土掏洞,钻进去杀死所有的羊,然后才挑好猎物扬长而去。如果这些办法都行不通,那么它就回到树林,搜寻、跟踪并追猎野兽,希望另一只狼会半道杀出,逮住逃窜的野兽,好一同分享猎物。最后,狼若是饿到了极点,就会不顾一切地攻击妇女和孩子,有时甚至扑向男子,它由于种种极端行为而变得疯狂,最后往往狂躁而死。
黑狼
从外表和内部结构来看,狼都极像狗,仿佛是同一个模子造出来的,不过,狼所表现出来的,充其量是这个模子的反面,只是从完全相反的一面才表现出同样的特性:尽管模子是一样的,但塑造出来的东西却是相反的。狼和狗的天性差异是如此巨大,它们不仅不能共处,而且本能地相互敌视。幼犬第一次见到狼,就会直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尽管这种气味对于它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就吓得发抖,赶紧躲到主人的胯下。一条大猎犬会熟悉狼的力量,见到狼就皮毛倒竖,怒不可遏,大胆地攻击狼,力图将狼赶跑,竭力驱逐这样一个让它极度厌恶的东西。狗和狼若猝然相遇,不是相互逃避,就是彼此相搏,直到分出你死我活为止。狼若是更为强大,就会将对手撕成碎片,然后狼吞虎咽一番。相反,狗若是获胜,就显得更为宽容一些,满足于成为胜方,并不认为“死了的敌人的肉闻起来就香”。它经常把战败者的尸体留给乌鸦,甚至是别的狼来饕餮一番。因为狼之间是会自相残杀的,一头狼如果重伤,别的狼会沿着血迹追踪到它,群起而攻之,结果它的性命。
即使一条野狗,生性也不那么野,很容易驯服,依赖并忠实于主人。狼崽若被抓住,也可以驯养,但是它绝不亲近人,因为本性总要压过驯化,一旦长大,狼就恢复凶残的本性,一有可能,它就会回到野生状态。即便是最野性的狗,也会试图同其他动物结伴,狗天生就愿意跟随和陪伴其他动物。狗擅长带领和看守羊群,也完全是出于本性,而不是训练出来的。相反,狼却是一切群居社会的天敌,甚至不会和自己的同类结伴:如果见到几只狼聚在一起,那绝不是和平的交往,而是战争的盟会;它们发出恐怖的嗥叫,惊心动魄,这也就意味着,它们打算协力捕杀一头大型猎物,如鹿和牛,或者要除掉一条可怕的牧犬。军事行动一结束,它们便分道扬镳,不声不响地回到各自的孤独状态……
狼有很强大的力量,特别是在躯干的前部,在脖颈和颚部的肌腱上。狼能用嘴叼着一只绵羊,不让猎物着地,同时健步如飞,这让牧人望尘莫及,只有牧犬追得上它,逼它丢下猎物。狼撕咬起来十分凶残,而且总是在对手反抗越弱的时候,撕咬得越凶猛;如遇到有自卫能力的动物,它就十分谨慎了。对于这种动物,狼是有所忌惮的,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轻易招惹,也绝不会有勇敢之举。如果有人朝它开枪,打断了它的一条腿,它就会发出哀嚎;但是,当有人用棍子来最后结果它的性命时,它却不像狗那样哀号了:狼比狗要坚忍,健壮,而且没有狗那么敏感。它夜以继日地行走,奔跑,到处游荡,从不知道疲倦,在所有动物中,狼也许是最不容易跑得精疲力竭的。狗是温和而勇敢的,而狼虽然凶狠,却非常胆怯;它一旦落入陷阱,就吓得魂不附体,长时间惊慌失措,任人宰杀也不自卫,任人活捉也不反抗;人们还可以给它套上项圈,系上锁链,戴上笼头,任意牵到各处展示,而它不会表现出一丝不满或不快。
狼的感官——眼睛、耳朵,尤其是鼻子,都很敏锐。它往往先能闻到气味,尽管它看不了那么远。血腥味在一法里开外就能把狼吸引过去;它从远处也能嗅到活的动物,根据猎物一路留下的痕迹,能够长时间追踪它们。狼要走出树林时,绝不会忘记先辨认风向,停在树林边上,朝四周嗅嗅,就能闻到风从远处吹来的活物或尸体的气味。狼爱吃鲜肉,不爱吃腐肉;不过,有时它也吞噬垃圾堆里最臭的腐肉。狼爱吃人肉,它要是比人更强壮一点的话,也许除了人肉什么也不吃了。有人见过狼群尾随行进的军队,成群结队地抵达战场,在这里,尸体总是被胡乱埋葬的,它们便有机会把尸体挖出来,饕餮一番,吃多少也不餍足。这种吃惯人肉的狼,再见到人就扑上去,往往无视牲畜而攻击牧人,吞噬妇女,叼走孩子。人们把这种恶狼叫做“狼妖”[1],必须小心提防。
灰狼
在狼这种动物身上,除了毛皮,一无是处。人们将狼皮制成粗毛大衣,既保暖又经久耐穿。狼的肉质极差,为所有动物所厌,唯独狼才肯吃狼肉。狼嘴里呼出的气味恶臭难闻,因为,为了果腹,狼是饥不择食的,腐肉、骨头、兽毛,鞣到一半的皮革,哪怕沾满石灰,无不可以入口。它也常常呕吐,肠胃清空的时候多过填满的时候。总之,狼身上的一切都是令人憎恶的——卑劣的相貌、粗野的外形、骇人的嚎叫、令人无法忍受的恶臭、邪恶的天性和凶猛的习性,它确实是一种可恨的,生而有害、死且无益的野兽。
贾丁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