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民主:民主与法治的复合结构及其内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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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流编

第一章 西方民主的失败与治理之道

1831年4月2日,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Alex de Tocquville)访问美国,以其敏锐的思想嗅觉闻到了民主时代的气息,为人们揭开了未来社会的一角。如果说托克维尔当年看到的只是民主趋势的话,那么,今天的人们正在享受着民主带来的巨大好处。我们看到,民主的发展由涓涓细流汇为洪波巨浪,自19世纪以来,在世界范围内三度掀起制度变迁的浪潮。[1]方兴未艾的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其速度之快,范围之广,正在创造着人类政治生活的“奇迹”:所谓的“民主化在波兰用了十年,在匈牙利用了十个月,在东德用了十周,在捷克斯洛伐克用了十天,在罗马尼亚则只用了十小时”;[2]大约有一百二十多个国家形成了所谓的民主政治,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民主化潮流的冲击。[3]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惊呼,“突然间每个人都发现了民主!”他反问道,“今天的政治思想家,不论在什么意义上,有谁不是民主主义者呢?”[4]

人们不仅要问,民主真的成为“世界政体”了吗?

我们并不打算对这样一个乐天派的问题做急功近利式的探讨,而是准备从相反的视角出发,对民主遭遇的失败作一个冷静的思考。我们概略地梳理西方批判民主的思想史,并总结了以法治规制民主失败的治理之道,以求理解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的逻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