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情节的构成:假定的、独特的情感因果性
“开端、发展、高潮、结局”这个理论,不但落伍于胡适,而且落伍于亚里士多德。我们的教育家实在太懒了,对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两千多年前的学问一无所知,对胡适九十年前的文章也没有印象,也算情有可原,但是,1980年代的小说理论应该略知一二吧。那时花城出版社出了英国一个作家叫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在内地非常流行。其实这是本很通俗的书,写得很聪明。他把情节和故事加以划分。如果说国王死了,然后王后死了,这仅仅是时间上的连续,只能是故事,不是情节。要是情节的话,其中必须有一个因果关系,国王死了,然后王后也死了,什么原因?因为王后悲痛过度而死。有这个因果关系,就是情节了。(注:福斯特:《小说面面观》,花城出版社,1984年,第75—76页。)
这个理论讲得很通俗,但实际上它是很古老的。亚里士多德在《诗学》里讲情节,就是一个“解”、一个“结”和一个“果”的问题。打一个结,然后把它解开,以一个结果来寻找原因。(注:伍蠡甫主编:《西方文论选》,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第60页。亚里士多德:《诗学·诗艺》,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1页。)比如说,《俄狄浦斯王》,它先有个“结”,这个孩子生下来,祭司就预言他将来会杀了父亲,娶母亲,人们千方百计逃避这样一个结果。然而阴差阳错,种种巧合,他最后还是杀死了他的父亲,娶了他的母亲,逃避的原因变成了逃避不了的结果。这就是“结”和“解”的关系。我想这个福斯特的理论就是从这里来的。但是,我要坦白地说,福斯特的理论还是不到位,用这样的理论解读小说还是不够,因为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多种多样,可能是一种很科学的原因:这个人死了,因为得了癌症。林黛玉死了,为什么?她的身体有毛病,有肺病、胃溃疡、神经衰弱,所以死了。如果光是这样的话,还不成其为小说。理性的因果关系,构不成小说的情节;小说情节的因果关系,必须不是理性的,不是实用的。我不爱你,因为你没有大学文凭,收入很低;后来爱你,是因为你炒股票发财了:这都不成其为小说。因为从价值观念来说,它是一种实用的价值观念,是非常理性的。好的小说是一种非常感性的因果关系,由情感来决定。福斯特那个例子说,国王死了,王后因悲伤过度而死,是情感的原因;而不是因为她觉得国王死了,财产损失了,或者权力损失了。从理论上来说,就是审美情感要超越实用价值。所以罗斯金说,少女可以为失去的爱情而歌,守财奴不可为失去的钱袋而歌。歌是结果,原因不同,为钱袋则为实用,为爱情则为情感的审美。
欣赏小说的情节,有一个关键,就是什么样的情节是好情节,什么样的情节是不好的情节?如果是非常理性的因果关系,那是不好的情节,很粗糙,或者说很干巴。
有了情感的因果关系,还没讲到小说,为什么呢?因为一些奸情凶杀案,也是情感的因果关系,但是那是真人真事,所揭示的人的内心世界往往是实用性质的,就是有情感成分,深度也是有限的。小说不满足于真人真事的因果关系,其目的是深挖人心理深层的奥秘。这就需要想象,通过假定性、虚拟,在想象中自由地探索,哪怕是超现实的因果、荒诞的因果,只要具有开拓心灵深层的功能就行。这里就有一个艺术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了。艺术的假定性世界和逻辑,跟现实的因果关系是不一样的。一切艺术都应该是真实的,但是,真实和假定是分不开的。这就是我们前一节提到的中国古典文论中的虚实相生。歌德说,艺术是通过假定达到更高程度的真实。
关于小说的阅读理论,五花八门,车载斗量,但是,很少有解读小说艺术的功能。比如,目前很权威的西方叙事学,如热奈特的《叙事话语》,讲究叙述的次序、延续、频率、心境与语态。而托多罗夫的《叙事作为话语》则分别论述叙事时间、语态和语式。我觉得他们都离开了审美价值、情感世界去讲话语,除了托多罗夫时有真知灼见以外,大体上都满足于描述、概括和演绎,并未提出评价小说优劣的准则,因而,总体来说,我觉得不能对他们作疲惫的追踪,应该从中国小说创作和阅读的历史经验出发,概括出中国式的小说阅读理论,解决小说的情节、人物在艺术上的评价问题。
依赖西方大家的文论已成为中国当代文学理论的顽症,许多学者光是梳理西方文论的来龙去脉,从概念到概念,从演绎到演绎,对之作疲惫的追踪,不惜耗费十年甚至数十年的生命,仍然对西方文论的局限无所突破,对具体文本的解读捉襟见肘。我觉得这实在是得不偿失。与其如此,不如直接从自己的经验中进行第一手的概括。当然,这有难度,难度就在需要有一点原创性。但是,相对于全国同行无休止的生命耗费,直接概括可能会另辟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