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希摩斯:英国内战缘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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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希摩斯》简介

经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教授介绍,我与李石博士在英格兰剑桥相遇,她告诉我她正在翻译托马斯·霍布斯最鲜为人知的著作《贝希摩斯》,并与我讨论了一些有关这本书的困惑。而我恰巧在数年前出版了《贝希摩斯》的历史考订版,这个版本的底本是牛津大学圣约翰学院保存的原始手稿。由此,她邀请我为中国的读者写一篇简单的序,介绍《贝希摩斯》的写作缘由,以及此书与霍布斯的其他著作(尤其是《利维坦》)之间的关系。我欣然接受邀约,简介内容如下。

一、霍布斯为什么创作《贝希摩斯》

1660年英王查理二世复辟,几年之后,霍布斯撰写了《贝希摩斯》一书。在此书中,他描述了英国内战时期以及国王查理一世被处死之后的政权过渡期所发生的事件,并且以他在其最著名的著作《利维坦》中所构建的政治哲学来解释这些事件。

查理二世的复辟标志着自1640年以来英国政治动荡的结束。那时,查理一世国王试图镇压北方苏格兰王国的叛乱,但因在英格兰受到反对而失败。对国王的反对起源于有关宗教的纷争——英格兰教会的教义和礼拜仪式——以及国王依法所拥有的权力。起初,国王试图通过在1640年5月选出的议会解决他与英格兰和苏格兰臣民之间的问题。然而,1642年年中,国王和议会开战了。

苏格兰人很快加入了这场内战,站在议会一边,国王在1646年战败。但双方一系列的谈判都没有产生一种稳定的政治安排,只是带来新的争端。议会内部对于下一步该怎么办,分裂成不同派别,打败国王的军队倾向于向国王施压,采取极端措施。在1648年年末,军队的一些成员发动了一场军事政变,他们清洗了议会。接着,剩下的议会成员(现在通常称为“残缺议会”)宣称国王掀起了反对其人民的战争,对其进行审判,并在1649年年初将其处决。他们接着宣布成立共和国。

霍布斯,以及其他许多被看作保王派的人,曾流亡法国。在那里,他于1651年创作了他最伟大的著作《利维坦》。这本书至少部分地是为了证明他关于臣民应服从他们的统治者的强烈权威主义思想,并谴责对于已确立的政治权力的反叛。虽然这似乎是为了论证王权反对议会叛乱的正当性,但许多保王派对霍布斯却持怀疑态度。这部分是因为他对政治权威合法性的理解——所有人同意将他们的权利让渡给主权者——这一论证与更传统的君权神授思想相去甚远;部分还因为他对于服从统治者的理由高度工具化的学说——主权者拥有保护和伤害的实际能力——这一学说可以被轻易地用来论证和巩固一种成功篡夺而来的权力。保守的保王派也震惊于霍布斯对宗教的漠视,他们中许多人与英格兰教会有紧密的联系,而后者与英国君主制又有密切的关联。霍布斯很快在查理一世的继任者查理二世的流亡宫廷中变得不受欢迎,于是返回了英格兰。

17世纪50年代的一系列骚乱事件发生期间,霍布斯都生活在英格兰,那时保守派与激进派之间正为国家的政治和宗教安排而展开激烈的斗争。在1653年,残缺议会最终被军队指挥官奥利弗·克伦威尔(Oliver Cromwell)解散。克伦威尔成为国家的统治者,拥有“护国主”(Protector)的称号——他小心地避免采用“国王”这一头衔。1658年他死后,没人能成功地维持政治稳定,而之前能进行决定性干涉的军队,此时则分裂成不同的派别。保守派将军乔治·蒙克(George Monck)带领着一部分军队,努力保卫伦敦,并在1660年年初颁布了号召自由选举新一届议会的命令。这一届议会将查理二世召回英格兰并复辟了君主制。

英格兰教会(曾于1646年被废除)恢复了其之前的权力以及作为英格兰唯一官方宗教团体的显赫地位。许多人希望英格兰教会能够容纳其反对者——新教,他们也想通过改变礼拜形式,使其变得不太严格并且区别于罗马天主教仪式(这在一个世纪以前的宗教改革时是被拒斥的),而保留国家教会的地位。他们还希望教会能够削弱主教们的权力和权威,形成一种更加合作的组织形式。但令他们失望的是,英格兰教会几乎没有向新教徒们做任何妥协。更有甚者,一种更激进的独立教派在过去二十年中成长起来,一小伙人聚在一起崇拜上帝,没有固定的形式,而这被宣布为违法。

在复辟君主制下,霍布斯自己的立场是模棱两可的。主教们对霍布斯满含敌意,对他抱有敌意的还有教会的政治支持者、查理二世的主管大臣(chief minister)—克拉伦登伯爵(Earl of Clarendon)[1]。与其他许多温和派的保守政治家一样,克拉伦登对霍布斯对于法律及其限制(英国政府通常运行于其中)的明显轻视总是心怀芥蒂。霍布斯有时甚至相信,主教正在密谋将他当成异端进行迫害,而且将他视为一个严重威胁。但是,霍布斯也有他的支持者,尤其是那些并不太赞同宪法限制的政治家,而国王自己也以少量津贴供养并保护霍布斯。

另外,霍布斯发现在查理二世复辟之后,他很难再继续发表政治哲学著作。但是,在1667年,一个新的政治危机导致克拉伦登伯爵失宠,其政治权力被削弱。而国王新的顾问,不像过去那样与教会有紧密的联系,也不再执着于宪法限制。霍布斯似乎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即想要将自己往前推。《贝希摩斯》正是那一时期的作品。

二、霍布斯如何写作《贝希摩斯》

我们并不清楚《贝希摩斯》这部书具体是如何写成的。但是在其拉丁语诗体自传中,霍布斯自己告诉我们这部书大概写于1668年。其写作基础是一个极为简洁的英国政治事件编年史,始于1637年导向内战的政治时代,终于1660年的查理二世复辟。这一记述基于两个基本的叙述来源:第一个是爱德华·赫斯本兹(Edward Husbands)发表于1644年的文件集。其中有国王和议会两方所颁布的官方公告、投票、命令和条例,时间从1641年双方关系破裂到内战期间。第二个是詹姆斯·希斯(James Heath)于1663年出版的《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三个王国的内战编年史》(A Chronicle of the Late Intestine War in the Three Kingdoms of England, Scotland and Ireland,后简称《编年史》)。该书基于1642—1660年所出版的新闻报纸,详细记录了这一时期的政治事件。霍布斯查阅了这些著作,对政治事件进行叙述和评论。其叙述大致是准确的;而其评论,正符合霍布斯的风格——犀利,有时甚至是讥讽。他惯常诋毁议会的行动,有时也诋毁国王的温和的支持者。对于霍布斯来说,后者在战前以及战争刚打响的头几年中寻求妥协解决方案的企图是对于国王权利的背叛。那些企图与查理二世的主管大臣克拉伦登伯爵有紧密的联系,而他在霍布斯写作本书之前不久被免职流放了。

然而,这本书带给我们的还远远不止这些。在四部分对话中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霍布斯抨击了精神权力,特别谴责精神领袖的宗教权威,并基于古代历史学家西西里的狄奥多罗斯[2]的记载,对古代埃及、埃塞俄比亚和希腊祭司实践世俗权力的情况进行了讨论。霍布斯还对大学以及它们如何被利用来增进教士的权力进行了批评。《贝希摩斯》最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于:霍布斯反对精神权力的辩论通常是针对教皇和罗马天主教教会,他在《利维坦》里便是这样做的;然而,在《贝希摩斯》第一部分对话的激辩之处,霍布斯却将矛头指向了英格兰教会。霍布斯论辩道,英格兰教会并不比罗马天主教教会或者长老会(这两者通常被保王派看作君主制和英格兰教会的主要敌人)好多少,英格兰教会的主教宣称能够决定其教义和祈祷仪式,从根本上挑战了国王的权力。这一结论是通过详细考察英格兰教会的教士理查德·阿莱斯特里最广为人知的著作之一《人的所有义务》(The whole duty of man)[3]而得出的。该书是一部在信仰和神学理论上都非常保守的著作。霍布斯认为,该书在教士于特定情况下抵抗王权的问题上表达了一种模棱两可的观点,这将削弱政府的权力。

三、标题为什么是“贝希摩斯”

霍布斯对于他为什么将这四部分对话称作“贝希摩斯”讳莫如深。[实际上有些人甚至怀疑霍布斯是否自己使用了这一标题,但他的出版商威廉·克鲁克(William Crooke)在霍布斯死后使用了这一标题,这可能是霍布斯想要用这一标题的最清晰证明。]《旧约·约伯记》中提到“贝希摩斯”和“利维坦”这两只怪兽,将它们描述为已知的最强大有力的怪兽。“利维坦”后来被用来指鲸鱼;“贝希摩斯”是一种大型陆地动物,大概是河马或者大象。后世对霍布斯以“贝希摩斯”为标题的用意有许多解释,其中一些还是很有道理的。其中最可能的是,霍布斯试图将“贝希摩斯”当作“利维坦”的反面。如果“利维坦”意味着公民政体的强大权力,那么“贝希摩斯”指的就是它的敌人,处于暗处但并不缺乏权势的教会权威。霍布斯在回应英格兰教会的批评者约翰·布拉姆霍尔(爱尔兰的大主教)[4]时提到这一点:他指出,如果一名教士准备对《利维坦》进行回应,那将是“贝希摩斯对抗利维坦”。“贝希摩斯”的这一含义可以追溯到这一词的更早用法。在新教神学的宗教改革之初,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以这一术语指教皇和主教制度以及其联盟和支持者,其后的新教作家则延续了这一用法。

在大部分现代版本所依据的手稿中,除了主标题“贝希摩斯”外还有一个副标题——“或长期议会”。长期议会通常指的是1640年选举产生的议会,这届议会一直到1660年才结束。它被称为长期议会,是因为在之前的英国历史上其他任何议会都没有这一届长。这是一届与国王抗争的议会;这届议会对国王进行了审判,并于1649年将其处决(即使当时许多议会成员被军队排除在外);1653年长期议会被克伦威尔解散;但在1659—1660年它又恢复了,直至最终由其自身通过投票解散并选出新一届的议会。

四、为什么是对话形式

《贝希摩斯》所采用的对话形式对于一部历史作品来说是不常见的。这是霍布斯在17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的晚期作品中所青睐的一种形式。他这样做可能是因为对话形式能够混淆视听,使读者不知道哪一个说话者表达的意见是自己真实的想法。但是,如果这是霍布斯的目的的话,这一做法并不是很有效,因为我们可以从文本中清晰地了解到霍布斯自己的观点。霍布斯实际上想以一种对话的形式介绍自己的哲学,这也是解决国家政治争端的最好的方式。对话的形式,允许霍布斯以最简单的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例如建议屠杀所有长老派,这被强有力地拒绝了),否则这些意见将很难得到呈现。

五、《贝希摩斯》如何、于何时出版

《贝希摩斯》在写好后许多年都没有出版,因为国王不愿改变他的政策。霍布斯的任何有意义的作品都不得出版,以防开罪于主教们。然而,霍布斯的出版商威廉·克鲁克使出版变得可能,当政府出版审查的权力由于议会更新立法的失败而被削弱时,《贝希摩斯》终于得以出版。在霍布斯死后,此书于1682年出版。这并非由霍布斯授权,而是依据克鲁克从霍布斯那里得到的一个可靠版本。

保罗·西沃德

2017年春于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