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政府转型
红心鸭蛋、多宝鱼等多种食品中都发现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可惜当我们知道这些信息时,这些食品已在市场上流行了一段时间,且有不少人受其害了。亡羊补牢也有用,但为什么不能在亡羊之前把牢补好呢?
其实在亡羊之前补牢,不让这些食品上市并不难。根据各国的经验,无非是严格审查食品企业的资质,并对即将上市的和已经上市的食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工作。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坚持经常性例行检查,这些有害食品就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我们为什么总是在有人举报、媒体曝光,甚至发生事故后,才去大张旗鼓地检查和处理呢?这应该说是有关部门的失职。
我也有朋友在这些该承担责任的部门工作。与他们谈起这类事情,他们也是一肚子苦水。食品出了问题,他们受到上级和社会的指责,但要进行例行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人手和经费都严重不足。他们总处于“救火”的状态,没有精力“防火”。看来指责他们是打错了板子。食品安全其实涉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这样的重要问题。
市场经济中政府并不是包打天下的全能政府。市场与政府各司其职,该交给市场的交给市场,市场无能为力的由政府承担。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食品中添加有害物质是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消费者无法识别这些有害物质。消除这种做法,保护消费者,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能。
政府实现这种职能不能光靠口号,不能仅依赖媒体监督,也不能总是运动式的亡羊补牢,而要靠平时扎实的工作。这就需要机构、人力、财力的保证。我们有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也有实施这种法律的部门,但从现实中存在的问题看,还是存在有待完善之处的。深圳曾出现过“八个部门管不了一头猪”的问题,其原因就在于权力交叉而形成监管漏洞。与企业一样,政府机构设计的原理也应该是各种权力既不交叉,也没有遗漏,每一件事都有相应的部门管理,这个部门权责利一致。过去计划经济下机构的设置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有的监管部门还没有惩罚的权力,有的事几个部门都可以管,这就形成监管无力,或各部门互相扯皮、推诿。政府改革不是简单的放权或精减,该加强的一定要加强,该取消的也一定要取消。总体应该是围绕实现政府应有的职能这一中心。市场监管绝对是应该加强和调整的。
我们现在的确存在政府人员过多的问题,但并不是每个部门都如此。有些部门人浮于事,效率不高,但有的部门深受人员不够的制约。要对食品进行日常的例行检查,需要足够的人力,而现在这些部门的人员远远不够,扩大这些部门的人员编制是当务之急。当然,在缺人的部门内,人员的配置也不合理,官多、务虚的人多,在第一线从事实际工作的人太少。这些部门往往是文山会海。开会多、发文件多、说得多、号召得多,而细致的日常检查少。所以,不仅要为这些部门增加人,而且要切实改变这些部门的作风。否则,人再多,大家都在空谈,食品安全哪有保证?
要真正做到日常检查,还需要设备及其他支出。无论财政经费如何紧张,都要保证日常食品安全检查所需。其实政府并不是没钱,而是用的不是地方,搞面子工程、外出考察、用于各种形式主义,花了多少钱?只要把这些钱用于保证食品安全,就足够了。如何有效地使用税收是对人民负责的问题,也是政府资源的有效配置问题。我们常说把钱用在“刀刃”上。保证日常食品检查的支出就是“刀刃”。还有什么比食品安全更重要的呢?
食品安全屡出问题折射出了政府改革的不到位。政府改革是当前改革的中心。政府改革并不是要动大手术,从食品安全这样的事情出发来设立机构、配备人员与经费,改革就前进了。改革并不是喊口号,而是要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