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经济观察·系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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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政府与宏观政策篇

新年从诚信开始

南方一些地方的多宝鱼由于在饲养中添加了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而遭全面封杀。这些企业损失的不仅是金钱,还有信誉。以后人们对这些地方的多宝鱼,甚至水产品,难免有一点不信任。在多宝鱼缺少时,大连合格的多宝鱼上市了,价格几乎上涨了一倍。而且,还为大连以后水产品进京打开了销路。哪一种做法有利,恐怕是一目了然的。

我们的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为一些商家浑水摸鱼提供了可乘之机。于是就有了种种添加有害物质的产品上市,就有了商家玩弄返销、赠品等各种手段来蒙骗消费者。这类现象几乎每天都在发生,说明我们的法规制度相当不完善,执法不严。因此,加强立法与制度建设,是使市场由混乱走向有序的根本之道。这话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问题在于道理是地球人都知道,缺的是扎扎实实地做。

不过立法与制度完善了,执法认真了,市场就会一切都OK吗?如果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立法和制度上,那就有点太天真了。制度决不是万能的。一来制度永远不会是完善的,任何再完善的制度也有空子可钻。制度的建立往往是事后的。在此之前,制度的空白就是大漏洞。二来有许多事是立法和制度无法解决的。商家用返销、赠品等方法蒙骗消费者时,有些做法很难界定为非法。商家所用的各种手段中,有些是违法的,有些并不违法,仅仅是“缺德”,而道德是一种软约束,别人无可奈何。

因此,规范社会市场秩序,不仅要有立法和制度,而且需要提高商家的道德水平。强调立法和制度的重要性绝不意味着否认道德的重要性。法律、制度和道德是相辅相成的。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中,这三者缺一不可。而且,法律和制度的有效实施说到底还要靠人们的道德水平。在一个道德水平低下的社会中,法律和制度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立法和制度可以用强制的手段实施,但道德水平的提高却不能靠强制。社会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来提高道德水平,但这种宣传教育是否有效还取决于人们的接受程度。要让那些“缺德”的商家遵守社会道德,还要靠他们的自觉。

一个人自觉地去做一件事是他认识到这件事对自己有利。让商家自觉地遵守道德,就要让他们知道,遵守道德完全符合他们自己的商业利益。我想晋商的成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当年在包头市场上有许多山西商人在销售面粉、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许多商家的面粉缺斤短两、食用油掺假,而乔家坚持一斤面给十七两(旧秤一斤为十六两)、食用油决不掺假。消费者并不是傻子,时间长了,哪个店诚信,哪个以骗人为能事,心中都有数。结果都到乔家买东西,乔家做大做强了,那些玩“小把戏”的商家都失败了。乔家把“吃亏是福”作为自己经商的信念,结果吃了小亏,占了大便宜。我们常说,“小富靠智,大富靠德”。玩点“小把戏”可以发点小财,骗几个小钱。只有讲诚信的“德”,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经济学的一个原则是,绝不要认为你比别人聪明。那些“缺德”的商家就违反了这个原则,自以为“从南京到北京,卖的都比买的精”,玩点欺骗消费者的“小把戏”。其实消费者心中自有一杆秤,上一两次当可以,哪会永远上当?你卖的东西不合格,你给消费者的赠品是次品,消费者还会再去吗?被消费者贴上“缺德”的标签,你能成功吗?靠一些缺德的“小把戏”只能短时间骗少数人,不能长期骗所有的人。商家不把这点道理溶化在血液里,落实到行动中,失败就是迟早的事。

当然,让商家提高道德水平也需要一个环境。法律不能惩罚缺德的商家,但媒体可以谴责他们的行为。舆论监督对提高商家的道德水平是有效的。让缺德的商家成为过街老鼠,缺德者就会改邪归正了。

新年的钟声快敲响了。愿所有商家在新的一年里守法诚信,创造更大的辉煌。新一年的新起点就从诚信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