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民经济观察(系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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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创新口号化

我们有些人喜欢喊口号,以喊口号为时尚。然而,什么美好的东西,一旦口号化之后就变得庸俗、简单,甚至失去其原意了。现如今,创新这个极为重要的概念正迅速被口号化。许多不了解创新真正含义的人不断地喊着:创新!创新!以至于只有口号而不见行动。

要了解创新的真正含义,必须首先正本清源。创新这个词是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在其1911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创造出来的。“创新是指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包括五种情况:(1)采用一种新的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2)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的制造部门尚未通过经验检定的方法,这种新的方法决不需要建立在科学上的新的发现的基础之上;并且,它可以存在于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之中。(3)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有关国家的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4)掠取或控制原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也不问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的,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5)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形成一种垄断地位(例如通过“托拉斯化”)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我一字不漏地把有关创新的最经典的解释都抄录出来了。这正是我解释创新这个词在口号化过程中如何被曲解的出发点。

我们通常都把创新与科技联系在一起,所以,常见到、听到的口号是“实现科技创新”。其实在这个定义中,创新不仅与科技相关,还与制度相关。熊彼特描述的第(5)种情况就是讲制度创新的。以后的经济学家在发展创新理论时,形成了两大流派:技术创新学派与制度创新学派。当然,这两派并不是对立的,只是各自发展的侧重点不同而已。而且,经济学家一致认为,制度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前提。如果没有保证创新的利益由创新者获得的专利制度,谁会去进行创新活动呢?如果没有一种企业制度可以使小企业变为大企业,谁有能力进行重大技术突破呢?我们把科技创新作为口号往往就忽略了更为基本的制度创新。

仅就技术创新而言,我们常喊的口号是“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其实这又是一种误解。重大技术突破当然是创新,而且是极为重要的创新,但绝不是唯一的创新。熊彼特曾把创新分为大创新和中小创新。像纺织机、火车、汽车、电力等大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但科技的突破不可能一个接一个,在两次重大的科技突破之间有一个积累、量变的时期。这个时期内的中小创新也是重要的。在创新的定义中,发明一种新产品是创新,但使一种产品有了一种新特征也是创新。例如,衣服是老产品,但你使衣服的样式有了改变,就可以称为创新。千万记住,勿以创新小而不为之。

从熊彼特给创新所下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创新的含义相当广。例如,“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可以理解为销售方式的变化,超市、直销就是这样。同时,建立垄断和打破垄断也都是创新。熊彼特还强调了创新扩散的问题。只有创新扩散才有社会进步。从另一个角度看,即使核心技术是别人的,我们能学习,并在此基础上提高,属于实现了创新扩散,也是有意义的。日本是缺乏原创力的,汽车、彩电这些东西都不是日本人发明的,但他们学过来,并且造得更好,这不同样有意义吗?不要认为,创新就一定是自己的,非要有自己的品牌,能学习别人,做得更好、更精,也属于创新的一部分。

当我们把创新这个口号叫得震天响时,似乎人人都可以作为创新者。其实这又错了。熊彼特强调,进行创新的是企业家。企业家最主要的职责就在于创新。不能进行创新的企业领导只能称为企业管理者,而不是企业家。那些有胆识、有眼光,能把新发明运用到经济活动中的企业家就是创新者。特别要注意的是,企业家是唯一的创新主体。一般意义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无论科学水平多高,都不能成为创新者。熊彼特强调了创新与发明的本质差别。发明是创造出过去没有的东西,创新是把这种东西引入经济生活中。发明是科学家的事,但创新不是他们的事。社会有分工,业务有专长。如果一个科学家去创新,那他就既不是科学家,又不是企业家。科学家或科技工作者从事科学研究只是为创新提供基础,没有创新的任务。至于一般的公众更与创新无关。创新不是全民的事,仅仅是企业家的事。天天喊创新的口号,似乎“天下创新,匹夫有责”,不会有什么结果。不是什么事都可以搞群众运动的,也没有必要把这口号挂在嘴上,天天讲。

口号化成为我们的特色,其实也害了我们。当一件事情变为人人皆喊的口号时,好心也不会有好结果。从这个角度看,引经据典,对创新这个词咬文嚼字一番,并不是无事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