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追逐梦想管理架构(晚上还有一更)
刘小杰急急辩解道:“可我根本就不管任何事好不好?我也不会,我也懒得去管那些事。都是我姐在搞。”
陆路笑着说:“那所有的人都是在帮你这个老板赚钱,不是更好?再说了,你要是真的想做点什么,难道你姐不让你做啊?好了好了,你别乱想了。我们都把你当做最好的朋友,对你也从来没有见外过。刚才丁茜是故意逗你玩的,什么会议什么之类,你想参加随时都可以参加的。”
古云轩也过来拍了一下刘小杰的肩膀:“你不是一个人。你看我,还不是被他们拒绝了?”
许笠也开口打圆场:“看你们俩说的。你们没听过一句话啊?小庙容不了大佛。你们两个都是大神级别的。你们要来我们当然打内心里面盼望啊,不过不是现在,得等到咱们把这庙啊,建设大了再说。”
刘小杰执拗地说:“不!我就是想和你们一起建设嘛。”
林传昌脸一沉:“小杰,你再胡闹的话,信不信我现在就给鹤年叔打电话?”
虽说他们这几个世交子弟算上去都是同一辈的,但是林传昌年龄最大,而且就算是以前,也是最少年老成的一个。刘小杰对他还是有点怕的。
林传昌开口了,刘小杰虽然心里非常不甘心,但还是只能怯怯地回答:“别别别,传昌哥。那还是……先这么算了,我明天再来。”
说完慢吞吞地走到他的加长林肯那里,开门上车,给大家挥手示意的时候还是满脸委屈。
刘小杰走后,林青苇说:“好了,大家都回公司开会吧?”
陆路傻眼了:“还真开会啊?”
林青苇瞟了他一眼:“公司创业伊始,百废待兴。当然是需要开个会的了。”
陆路哦哦了两声,就和大家一起进了公司。
众人坐定后,陆路就一直干瞪着眼,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传昌看着这个场面,于是开口说道:“大家知道的,我们陆总的性格是谋定而后动,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或者说,只要陆总确定了的事,就一定能成功。由于公司发展迅猛,有很多事陆总还在反复斟酌中,可能暂时不便透露。所以现在我请示,本次会议先由我这个办公室主任来主持。陆总,您看行不行?”
陆路看着大救星,头点得像小鸡琢米:“对对对!当然行。来来来,大家欢迎。”
说完率先鼓起掌来。
掌声过后,林传昌说道:“今天在这里讨论公司未来的大方向还为之过早。我觉得,我们今天讨论的主要议题,应该集中在公司的管理架构的建立和部门职能分工这两个方面。大家可以分别说说,相关的建议和看法。”
所谓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工商管理专业出身,又有过集团公司管理经验的林传昌,一开口就直接提纲挈领,抓住了管理的主要脉络。
陆路看着一个个苦思冥想却抓耳挠腮的样子,赶紧说道:“我建议,还是刘主任先提出一个框架。咱们在框架里面讨论,就免得讨论会变成了天南海北的聊天会了。”
所有的人都觉得这个建议不错,纷纷表示赞同。
在林传昌的主持和引导下,众人经过一番讨论,终于把追逐梦想的管理架构梳理出来了。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最高决策者,平时不负责具体事务;
二、总经办主任直接对董事长个人负责,提供相关管理建议。具备对所有部门的监察权。无决策权、财政权、行政权、人事权;
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
四、宣传部负责公司宣传、公关及情报的收集整理。
五、运营部为公司最大的部门。下属影视、歌曲、直播、舞蹈、游戏四个组。
六、日常事务由各部门负责人拍板,办公室主任督查;
七、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等事务,由运营、财务、宣传三部门负责人三方会签,办公室主任督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八、考虑到历史原因,歌舞组由原夕龙歌舞团改制。暂不到纵店办公。
公司架构确定后,又进行了进一步的人员任命。
一、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小涛;
二、办公室主任林传昌;
三、财务部经理林青苇,暂时兼管公司法务、经纪人方面事务。下属庞东秀。
四、宣传部经理许笠;
五、运营部经理空缺。由刘小涛暂代,林传昌协助。
六、运营部舞蹈组组长李欢,下属刘云。
七、运营部直播组组长杨洋羊。
确定了以上大框架之后,林传昌提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于后天上午上班前,提供本部门的年度、季度、月度书面方向性工作计划,由总经办统一权衡调配后出参考意见,总经理根据综合意见后,下达宏观工作指令。
最后,林传昌习惯性说了句“大家还有没有什么意见,如果没什么意见就散会”时,庞东秀举起了手。
庞东秀也不绕圈子,直截了当地提出了一个问题:“我想知道,现在追逐梦想和林氏娱乐两家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吗?现在林氏的人员编制需要全部转过来吗?”
这个问题不等林传昌开口,刘小涛直接回答了:“兄弟关系。我这么说吧,以追逐梦想公司来说,投资有可能是与林氏合作,也有可能与其他公司合作。”
林青苇开口说道:“我想我能够理解陆总的意思,我来解释一下。追逐梦想目前计划上两个项目,其中一个与林氏合作,另外一个是与其他公司合作。假设都赚了一千万,同时都是五五分成。”
林传昌补充道:“那么和林氏合作的那个项目,林氏拿五百万走,林氏自己内部人员去分。然后我们三个作为追逐梦想内部参与这个项目建设的人,再从追逐梦想的这五百万里分得自己个人的。”
林青苇接着说道:“另外一个项目,作为林氏公司就没有。而我们如果参与了项目建设,也在追逐梦想的五百万里分得自己个人的部分。”
林传昌继续补充:“但是我们个人作为追逐梦想的高管,所有合作都是选择对追逐梦想最有利的合作对象。例如,一个项目投资五五,但是林氏提出的是五五分成,而另外一个公司提出的是四六。他们得四我们得六,那么林氏出局。”
“我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