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点法律,避点坑:有趣有料的法律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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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的借条为什么被法官鄙视?

碰到借钱是一件让人很头疼的事,亲朋好友拉下面子张开了嘴,不借吧,伤感情;借吧,又怕有去无回。这个时候,一纸借条就成了很多人最后的选择,毕竟要给自己留个保障嘛。但现实生活中,因为借条写得不对,钱要不回来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且问题五花八门,让人哭笑不得。

先举几个错误的范例,大家不要模仿。

案例A

小明借给小红1万元,然后写了张借条。借条上写着:“××年××月××日,小红借小明1万元。”

法官问:“到底是你借给小红,还是小红借给你啊?”

小明卒。

案例B

小明借给小红1万元,小红半年后还了10元钱,然后写了张借条。借条上写着:“××年××月××日,小红向小明借了1万元,今天小红还欠款10元。”

法官问:“是小红现在只欠你10元了,还是她只还了10元?”

小明又卒。

案例C

小明借给小红1万元,小红半年后还了10元钱,然后写了张借条。借条上写着:“××年××月××日,小红向小明借了1万元,已经还给小明10元,还欠小明9990元。”

法官问:“小红是谁?”

小红说:“不知道,我叫张小宏。”

小明再卒。

上面几个例子,只是众多借条问题中的几个最低级错误。升级版的问题借条还有利息约定不明、利息约定畸高、资金用途不合法、借款人没有行为能力、缺少担保、抵押,等等。这些问题有些会导致借条直接无效,有些会让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完全实现,可谓陷阱多多。

写借条看似简单,但想要写得滴水不漏,着实是一门很高深的学问,不但要绕开很多坑,还要给自己扎上篱笆。如果想通过一篇文章就让大家把这些问题都搞懂,这是不太现实的,但大家可以依葫芦画瓢,把律师提供的“完美”借条拿去借鉴。其实,一张被认真对待的借条,从来都不是一张“纸条”而已,应该是一份合同。

奉上借款合同一份,供大家参考。

借款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笔者注:一定要让借款人填写完整的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以避免身份不明的问题。)

出借方: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_____(笔者注:加入资信良好的连带保证人,在借款方不还时可以直接找连带保证人还钱,当然连带保证人身份也要明确。)

一、借款用途

借款方因________________向出借方进行借款。(笔者注:借款用途要合法,否则借款合同无效。)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出借方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笔者注:借款金额要大写,防止涂改。)

钱款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方式。出借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钱款汇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或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笔者注:付款账户信息填写明确,资金进入账户就证明出借完成,防止扯皮。)

三、借款利息

自交付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______%。(笔者注:利息约定明确才可以作为追偿依据,年利率不超过24%均受法律保护。)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笔者注:借款期限约定要明确,借款人逾期不还即可索要。)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保证和抵押

1.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自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 保证人的保证范围是:本借款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违约金、出借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笔者注:保证人的保证范围扩大到借款人的违约损失,有利于保障出借人的权利。)

3.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4. 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出借方的借款,出借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笔者注:抵押房产或者汽车的,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只扣留房本或行驶本。)

七、权利义务

1. 出借方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八、违约责任

1. 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出借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按照____%加收罚息。

2. 借款方未按约偿还本息时,借款方应承担出借方主张权利时的各种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公证费、公告费、调查取证费等。(笔者注: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根据此约定可以让其赔偿因为追索欠款引起的相关损失。)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他人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笔者注:如果借款人在外地,出借人可选择自己所在地法院管辖,以节省诉讼成本。)

十、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笔者注:签名并捺手印):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笔者注:签名并捺手印):_______________

连带责任保证人(笔者注:签名并捺手印):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