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网与根
第一章 孩童卡力班
利比亚希尔镇那些毫无慈悲心的人,直到乔治·韦伯的父亲去世,仍在说三道四,说他父亲不仅抛弃了老婆孩子,而且还和另外一个女人鬼混。这些说法大都站得住脚。至于对他们的评价如何,我宁愿把最后的决断权交给万能的上帝,或交给那些由他指定的众多代言人吧。在利比亚希尔镇,这样的人不在少数,我情愿让他们来讲述。就我而言,我只能说,约翰·韦伯抛妻弃子确有其事,而且他的朋友都不会否认这一点。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韦伯先生确实有一些朋友。
约翰·韦伯是“北方人”,宾州德裔血统,他于1881年来到老卡托巴州。他是一位砖瓦匠,也是一位普通的建筑师,他来到利比亚希尔是负责一项新酒店的建造工作,科科伦家族的人打算将该酒店建在位于小镇中心的贝尔蒙特山上。科科伦家族的人都很有钱,他们来到此地,买下了许多块地皮,要加以规划并大展宏图,这个酒店就是他们宏伟事业的重要项目。当时,铁路正在修建,而且即将完工。就在一两年前,北方的百万富翁乔治·威利特购买了数千英亩的山野荒地,聘请了建筑师,打算建造全美无与伦比的庞大乡村庄园。人们从外地纷至沓来,定居于此。大街上随处可见崭新的面孔。人们普遍认为重大事件即将发生,利比亚希尔即将迎来辉煌的前景。
这个地方正在蓄势待发。它正从一个只有数千人口、与世隔绝、不被外界所知的小山村变成一座欣欣向荣的现代化小镇。铁路网四通八达,越来越多的有钱人听说这里的美丽景色后蜂拥而至,并定居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约翰·韦伯来到了利比亚希尔,并定居下来,慢慢地获得了成功。他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自己的印记。据说,他发现这个乡间村落到处都是木制房屋,于是逐渐使它发展成了砖房林立的繁荣小镇。他就是这么一个人,喜欢坚固、耐用的东西。每当有人就新建筑的最佳建筑材料向他征求意见时,他总会一成不变地回答:“砖。”
起初,用砖修建房屋的点子在利比亚希尔听起来十分新颖。韦伯先生不动声色地等待着,他的提问者也沉默不语;过了片刻,对方显得相当疑惑,仿佛不太肯定自己是否听错了,于是问道:“砖?”
“没错,先生,”韦伯先生坚定地回答,“用砖。等你完工的时候,你会发现用砖的成本要比用木材低得多。而且,”他的声音很轻,十分确信,“这是建筑的绝佳材料。它不会腐烂,不会发出响声,也不会摇晃,你也踢不坏它。砖房冬暖夏凉,五十年甚至一百年以后,它仍然完好。我不喜欢木材,”韦伯先生继续固执地说,“我不喜欢木制房屋。我来自宾夕法尼亚州,那里的人都知道怎样盖房子。”他用并不常见的吹嘘口吻说,“嗯,我们那里都用石头修建屋舍,和你们这一带的房屋相比,既美观又耐用。依我之见,建造房屋只有两种材料最好——石头和砖块。如果由我来建造,”他郑重其事地补充说,“我就会用这两种材料。”
但是他并非总使用这两种材料。随着时间的推移,出于完工的迫切需要,他只好在砖石庭院里加上了木料,但那只是偶尔的迫不得已。他的真爱、他的首选、他永恒的钟爱仍然是砖块。
诚然,尽管约翰·韦伯的外表乍看上去使人觉得怪异,甚至会震惊不已,但是他的长相一如他所建造的房屋,给人一种坚实、可靠的感觉。虽然他的个子中等略高,但奇怪的是,人们往往觉得他长得比实际身高更矮一些。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他长得稍微有点驼背。他那两条短腿微微朝外弯曲着,他扁平的大脚、水桶般结实的躯干,还有大猩猩般来回舞动的长臂、几乎长过膝盖、在面前摆动的大手,都颇似猿猴。他的脖子粗而短,似乎塌在魁梧的双肩上。两侧棕红色的头发几乎盖住了整个颧骨,额前的头发快把眼睛遮住了。尽管如此,他的头发一直在脱落,头顶中央秃了一大块。他的眉毛又浓又密,他会透过眉毛向外窥视,脑袋仰得高高的,表现出一副凝神专注的神态。然而,一旦了解他以后,起初觉得他颇似猿猴的印象便会荡然无存。当约翰·韦伯走在大街上,身穿他那身厚重、裁剪合身的黑色棉布西服,衣服的下摆呈圆角,浆挺的白色衬衫上镶着浆硬的袖口,硬领下方打着一条黑色丝绸的大领结,头戴非凡的圆顶窄边礼帽,礼帽呈珍珠灰色,剪裁得有棱有角,人们都会觉得他是一位家境殷实、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
然而,令全镇人吃惊和难以置信的是,此人竟抛弃了自己的妻子。至于他的孩子,则有另外一番说法。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如下:
大约在1885年,约翰·韦伯遇上了利比亚希尔一位名叫阿梅莉亚·乔伊纳的女人。她的父亲叫拉斐特,全称为“拉斐特·乔伊纳”。就在内战后的一两年,拉斐特带着家眷走出了泽布伦县的群山。约翰·韦伯大约在1885—1886年间娶了阿梅莉亚·乔伊纳。他们一直都没有子女,直到婚后15年时才生了他们的儿子乔治。大约在1908年,也就是他们的婚姻持续了20多年以后,韦伯离开了自己的妻子。因为此前一两年,他认识了一位名叫巴特利特之人的妻子。到1908年时,二人的关系越来越火热,流言蜚语开始传播开来。韦伯索性离开了妻子,此后也不再遮掩他的地下私情。当时他已经年逾花甲,而她却比他年轻20多岁,是一个大美人。在他1916年去世以前,他俩一直厮守在一起。
毋庸置疑,韦伯的婚姻是不幸的。我无意在此对他的妻子吹毛求疵,因为不管她有怎样的过错,她自己都是无能为力的。或许她最大的过错就是她本人来自一个宗族观念极强、狭隘固执的家庭,更具体一点来说,就是一个清教徒式的家庭。她不仅继承了家庭早期灌输给她的所有这些特征和信仰,而且这些特征和信仰深深地根植在了她的一生中,任何经历和任何成长的过程都无法使之减弱。
她的父亲是这么一个人:他会严肃、不留情面地说他“宁愿看着自己的女儿死掉、躺在棺材里,也不会把她嫁给一个喝烂酒的人”。而约翰·韦伯恰好就是一个酒鬼。此外,谁要是胆敢向阿梅莉亚的父亲暗示这一点,他就会十分巧妙地补充一下基督教教义,说他宁愿看着女儿死掉、葬进坟墓,也不会把她嫁给离过婚的男人。而约翰·韦伯恰好就是一个离过婚的人。
诚然,这就是造成后来无数不幸的原因——或许是他们二人婚姻生活的主要障碍。另外似乎另有原因,那就是他没有把他来利比亚希尔之前的真实生活如实告诉她。在19世纪70年代初,他曾在巴尔的摩娶过一位姑娘,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年轻的少年,几乎还不到投票的年龄。他只对自己的一位密友谈起过此事:说那个姑娘只有20岁,长得“花容月貌”,风情无限。这次婚姻来得迅速,结束得也很突然——持续了不足一年的时间。直到不可挽回的时候,他们才恍然明白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她返回了娘家,两人慢慢地就分道扬镳了。
在80年代,甚至更晚的时候,利比亚希尔地区的人们都把离婚看成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乔治·韦伯后来谈到,即使在他自己的童年时期,这种观念仍然强烈,离过婚的人不敢在别人面前大声说话,若有人暗地耳语说哪个女人是“离过婚的女人”时,人们通常都会认为她不仅行为有失检点,而且或许比普通妓女好不到哪里去。
在80年代,人们根深蒂固地认为,离过婚的人就和犯过罪、判过刑的人一样,烙上了耻辱的印记。一桩谋杀案很容易被人们忘却,然而离婚的事却总被人们提起。事实上,暴力犯罪时有发生,有些人杀人后,要么逃之夭夭,要么按罪行轻重交钱了事,然后又成了受人尊重的公民。
以上这些就是约翰·韦伯当时所娶的女人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在离开妻子并和巴特利特夫人生活以后,他开始和坚忍不拔、清教徒式的乔伊纳家族疏远了。此后不久,阿梅莉亚便离开了人世。在公众的流言蜚语和阿梅莉亚族人的愤慨中,韦伯和巴特利特夫人继续生活在一起。
阿梅莉亚的哥哥马克·乔伊纳,自小家境贫寒,年轻时一直过着苦日子,后来在五金生意上取得了成功,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马克和妻子玛格住在大红色的砖房里,屋前是崭新、结实的水泥柱子——周围的一切和他们的财富一样,显得来之不易、崭新、丑陋、惹眼、新鲜。玛格是个虔诚的浸信会教友,她对约翰·韦伯丢人现眼的丑闻义愤填膺,愤恨得难以言表。于是她设法说服马克,并时常提醒他承担起照顾他妹妹孩子的责任来,终于,出于善良者应有的良知,他们把乔治从他父亲那里接了过来。
乔治本来是跟父亲过的,可如今乔伊纳夫妇让他成了他们家的一员。随着法院的批准,从此以后他们便收养了乔治。
尽管他性格开朗,但是乔治和山区的亲戚们共同度过的童年时光却是暗淡、忧郁的。他的地位在整个家族中微不足道,和待在慈善机构的孩子并无二致。他和整个家族的关系并不融洽。他没有和舅舅马克同住在阔气的新房子里,而是被安排在一个只有一层楼的小木屋里,这个木屋是他的外祖父拉斐特·乔伊纳40年前刚来此地时亲手建造的。小木屋就在马克·乔伊纳的新砖房后面偏右一点的地方,在砖房富丽堂皇的对比下显得卑微而渺小。
就在这里,乔治在姨妈芒的监护下慢慢成长起来。姨妈芒是阿梅莉亚的大姐,也是老拉斐特的第一个孩子,她一直未婚,如今已成干瘪的老太太了。芒比阿梅莉亚年长30岁,已经70多岁了。像那些成天唠叨着末日即将来临,但自己却活得好好的女人一样。她好像要长生不老似的。在这位年迈、情绪阴沉的姨妈影响下,在这位乔伊纳家族成员冗长的语调中,他母亲昔日生活的画面、乔伊纳家族所有成员的世界,开始模模糊糊地在这个孩子的记忆、头脑、精神深处扎下根来,慢慢成形,既模糊不定又峥嵘可怖。及至冬天的夜晚,姨妈芒就会坐在小小的油灯下,用她沙哑、单调的声音讲述起来——他外祖父的小木屋里从未见过电灯——乔治听见了很久以前消逝在群山深处的声音,听见了旷野的风声,听见了100多年前某个三月逝去的日子里,在荒凉的山峦间,车辙遍布的泥土小道透出的孤寂和凄凉。
很久以前,有人死在深山小木屋里。三月的一天夜里,他听见狂风在屋檐下咆哮着,于是待在屋中。天然、赤裸的地板踩上去嘎吱作响。室内没有点灯,只有炉中木柴发出的摇曳的光芒和松脂燃烧时迅速、柔和的闪光,还有余下的灰烬。靠墙的床上停放着死者的躯体,身上盖着一条床单。100多年前乔伊纳家族的人围坐在闪动的炉火前,慢条斯理地说着话。乔伊纳们镇静自若的声音永远不会消逝,他们就像某种必然的宿命和预言一样守候在死者身边。屋内,松枝迅速、柔和的火光再次在乔伊纳们面前曳动起来,周围弥漫着樟脑和松脂的味道——男孩斑驳的记忆中慢慢涌起一丝阴沉的恐惧,这种恐惧难以言表。
以这种或者别的各种方式,从姨妈芒对生活和往事的讲述中,他听见了很久很久以前消逝在群山深处的声音,看着云影在旷野中飘过,倾听着春天来临之前,狂野、寒冷、孤寂的三月风吹过山间草地的枯草时发出的声音。冬天,在死气沉沉的炉火旁,夏天,在外祖父小木屋的门廊里,这一切被忆起。姨妈芒和她的亲戚中其他干瘪、年迈的老太太们坐在一起,没完没了地聊着死亡、厄运、恐怖和很久很久以前消逝在群山之中的人们。她们的所说所为被重新忆起。在她们生活的整个黑暗世界中,在很久很久以前,在群山深处,某种东西已经消逝、老去。
而且,她们总是对的,总是无可辩驳的正确。在死亡和她们所见所知的各种苦难面前,她们感到得意扬扬。他具有她们的血统,而且在她们无可辩驳的正确性、毫无瑕疵的善良、彻底的诚实面前,他绝望地感到自己就像生活的罪犯、社会的弃儿。在厌恶和无言的恐惧中,她们向他灌输的尽是那些早已忘却、消逝的古老时代和她们生活过的群山深处的莫名恐怖。
他的父亲是一个品行不佳的人,他知道这一点。关于他父亲臭名昭著的经历,他听过上千回了。他的恶行、他的罪责、他的好色、渎神,以及不道德的生活,全都镌刻在他的心头。然而他父亲的世界使人感到愉快而美好,使他充满了温暖和快乐。镇子上凡与他父亲的生活相关的地点、场所、土地和事情,都使他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明白这样并不好。他为自己身上流淌着父亲的血液而痛苦不已,他沮丧、难过地认为自己不配做一个蔑视死亡、无与伦比、能预知未来的乔伊纳成员。他们给予他的只是无尽的孤独和寂寞。他知道自己不配与他们为伍,他永远怀念着父亲的生活、负罪的温暖和他一生的光芒。
他会躺在舅舅新房子前的草地上,在午后金色的梦幻中,常常想起他的父亲,他想:“现在他就在这儿。每日的此刻他就会来这儿。”
他接着幻想:
“他会沿着街道阴凉的一侧朝前走,去住宅区——烟草店的前面。此刻他就在那儿——烟草店内。我可以闻见上乘雪茄的味道。他靠在柜台上,望着外面的街道,正在和烟草店店主爱德·班托聊天。门口还站着一个愚钝的印度人。在午后阴凉、狭窄的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这时,父亲的朋友麦克·哈格蒂走进了烟草店,店里还有一些人吸着雪茄,嘴里嚼着浓郁、芳香的苹果烟草……
“隔壁是理发店,里面传来剪刀的嚓嚓声,补酒、鞋油、皮革的气味,理发师有气无力的唠叨声。现在,他打算去那里刮一下胡须。我可以清楚地听见剃须刀在他粗糙的胡茬上发出的刮擦声。现在,我听见有人同他说话了。我听见了人们亲切的交谈声,他们的声音在互致问候时变得更加洪亮。他们都来自我父亲的世界——罪孽深重、光芒四射、充满诱惑的世界,我时常想起的糟糕世界。所有吸着雪茄、嚼着烟草、前来福曼理发店的人都认识我的父亲。像乔伊纳家族那样的好人都走街道的另一侧——午后没有荫凉的一侧,洒满了阳光……
“现在他已经剃完了胡须,正快速绕过拐角,到奥康奈尔酒吧去。他闪身进屋后,柳条编的店门在身后摇晃着。在进门的一瞬间,他闻到了麦芽啤酒的气味,还有锯末味、柠檬味、黑麦威士忌味,以及安古斯图腊树皮苦啤酒味。笨拙的风扇懒洋洋地扇动着,一眼可以瞥见高大、磨光的酒吧台,巨大的镜子,各种酒瓶,闪闪发亮的酒杯。黄铜色的横档在数千双足跟的踩踏下,表面留下了凹痕。蒂姆·奥康奈尔,长着厚厚的下巴,系着围裙,斜靠在吧台上……
“此刻他又走出了酒吧,他走在街道上。他又来到了车马出租所。我看见醒目、锈迹斑斑、外观粗糙、布满褶皱的马口铁,还有踩满蹄印的木头斜面,偶尔快速踢一下畜栏的马蹄,木地板上散落着它们吃过燕麦后拉下的粪便,它们干净、整洁的粗大尾巴在富有光泽的棕色臀部上拂来扫去。几个黑人冲着畜栏里的马儿粗暴地喊叫着。他们低沉、模糊的声音听起来粗哑而体贴,沙哑的喊叫声里充满嬉笑和玩闹,那里传来马身上的气味,马儿心领神会,人和马在一起,亲密无间:‘过来!你要去哪里?’四轮马车和轻便马车的橡胶轮子,还有橡胶轮胎碾过陈旧的木地板时发出的平稳的隆隆声……左侧是车马出租所的小办公室,父亲喜欢在那里和出租所的人寒暄。还有破旧不堪的小保险箱、陈旧的拉盖书桌、嘎吱作响的椅子、表面坑坑洼洼的小型铸铁炉、从未清洗过的脏窗户,还有皮革的气味,破旧账本、马具的气味……”
他就这样不停地幻想着他父亲的生活,幻想着他父亲到过的地方、他的一举一动,幻想着他父亲的整个神奇世界。
事实上,他自己度过的是一个被野蛮割裂的童年。他被迫在一个深恶痛绝的环境和家庭里长大,他本能地厌恶和反感这个家庭环境。他发觉自己一直渴望另一个按照自己理想构成的世界。因为有人不停地告诉他,他所憎恨的世界是美好而令人羡慕的,而他暗中渴望的世界却是邪恶、可憎的,因此,他便有了一种负罪感,这种感觉折磨了他许多年。他对方位意识、对特定处所的感觉后来变得非常敏感,他认为这和他年少时的经历相关——源自他坚定的信念或者偏见,即世界上有“好”地方和“坏”地方之分。这种感觉在他的孩提时代如此强烈,以至于在他的小小世界里几乎找不到任何不带这种偏见的街道或房屋,山谷或斜坡,后院或小巷。城里的有些街道,他几乎不愿在上面走过;有些房屋,他每次经过都会产生厌恶和反感。
长到12岁的时候,他已经构建起了自己的地理世界,由这些强有力的、本能的喜好和厌恶构成。这个世界“美好”的一面,也是乔伊纳家族所谓的邪恶的一面,几乎一直都或多或少和他的父亲有关联。具体来说,这个世界就是他父亲砖木结构的院落;爱德·班托的烟草店——每当周日早晨去主日学校时,他都在这里碰见他的父亲,并从他的身旁走过;广场东北角约翰·福曼的理发店,还有这位黑人理发师花白的头发、黑黝黝的脑袋、熟悉的面孔——约翰·福曼是个黑人,乔治·韦伯的父亲几乎每天都要去他那儿;布满褶皱的铁皮店面,以及米勒与凯什曼车马出租所灰尘斗乱的小型办公室,这是他父亲常去的另一个场所;城市市场的货摊和货棚,该市场位于市政厅下面一个巨大的、有一定坡度的水泥地下室内;还有消防局,那里的门是拱形的,上面留下了不雅的马蹄印,那里围坐着身穿衬衫的群体——消防员、棒球运动员、当地的游手好闲者——他们每晚都坐在底部开裂的椅子上;到处都有酒窖——奇怪的是,这是他极其着迷的地方——他对隐蔽、不为人知的地方情有独钟;剧院内部,小镇有演出时夜色中的古老剧院;麦考马克的药房,就在他舅舅五金店对面广场的西南角上,那里有镶有缟玛瑙的喷泉,斜挂的木制风扇,阴凉、黑暗的室内还有它清新、芳香的气味;索耶的杂货店,就在广场北面的一幢陈旧的砖砌楼房里,店内货物琳琅满目,一排排货架、巨大的泡菜桶、面粉柜、咖啡研磨机、厚厚的熏肉块,还有系着围裙的店员,他们的袖口呈淡黄色;各式狂欢场地或马戏团的表演场地;任何与火车站、公共汽车站、火车、机车、货车、车站广场有关的地方都是他光顾的场所。所有这一切,还有成千上万别的东西,他都会把父亲的形象与之联系起来,觉得二者具有一种奇特、巨大的同一性。埋藏在他心底的情感和渴望,使他强烈地迷恋着这些东西,他莫名其妙地认为这些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父亲认为它们是“好”的,而他之所以喜欢它们,是因为他内心邪恶,而他是他父亲的儿子。
在他天真、饱含深情的童年记忆中,他对父亲昔日世界的幻想完全可以和柯里尔、艾夫斯的画作相媲美,只不过画面稍嫌拥挤,尺寸稍大而已。他描绘的这个世界色彩明快,天真无邪,令人激动——在这个世界里,绿草茵茵,树木葱茏繁茂,溪流像蓝宝石一样清澈,天空像水晶一样湛蓝。这是一个丰富、紧凑、构思精美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粗糙的边界,没有光秃秃的空白,没有毫无生气、空虚的缝隙。
在后来的年月里,乔治·韦伯竟然在以下两个地方找到了这样的世界。一处是位于宾夕法尼亚州南部的小乡村,他父亲就来自那里。那里有巨大的红色谷仓、整洁的砖房、白色的栅栏、波浪起伏的田野,有的田地里麦苗青青,有的田地就像起伏的赤褐色条带,映衬着红色的土地和山上苹果园里怒放的苹果花——这一切显得壮丽、精确、恰到好处,和童年时期的任何梦幻一样刺激。另一处是德国和奥地利蒂罗尔交界的某个地方——类似德国西南部的黑森林和图林根森林,也像魏玛、埃森纳赫、老法兰克福、奥地利边界的库夫斯坦、因斯布鲁克这样的镇子。